22歲女孩遭繼父性侵10年自殺 留遺書望生父照顧媽(4)

6月3日,一則讓人心痛又心堵的消息在網上蔓延開來:蘇州吳江一位22歲的女孩因為受繼父長達10年的性侵和騷擾,選擇了自殺

而這位女孩面對繼父的性侵和騷擾,最終選擇了自殺。遺書上說:「這種事情只會讓我媽媽顏面無存,在親戚流言蜚語下是不能苟活,既然已經發生了,就讓我把這一切都帶走吧。」

昨天,記者向吳江公安分局求證此事,得知確有女孩留遺書自殺一事,發生在上個月。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至於遺書上所說的事情是否屬實,警方正在調查之中。

親生父母永遠是監護人,孩子受害可要求變更撫養關係

記者從蘇州多家基層法院得知,像此類父母離異後,孩子遭繼父繼母家庭暴力或性侵害的案例幾乎沒有。但是,不訴至法院不代表沒有發生,也許受害者會像吳江女孩那樣,為了家人面子或感到難為情,就忍氣吞聲。

虎 丘法院工作人員表示,親生父母永遠都是法定監護人,不會因為離了婚就不是監護人了。所以,不帶孩子的一方家長,也應盡到監護人的義務。對於吳江發生的這起 悲劇,法院提醒,如果孩子遭到家暴或性侵,可以向生父或者學校求助,可以讓生父到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撫養關係。千萬不能忍氣吞聲,這樣只會縱容不法分子施 暴,導致更大的傷害。

僅次於死亡!婚姻解體對孩子的傷害超過你想像

花季女孩的人生還未 綻放,已經屢屢受挫,直至凋謝。這樣的悲劇是不是可以避免?蘇州市婦聯權益部朱部長告訴記者,首先,離婚前,原生父母都應該考慮清楚,他們面臨的不僅是夫 妻間感情的破裂,對孩子來說,也帶來巨大的傷害。「婚姻解體對孩子的傷害僅次於死亡。」朱部長說,「一般說來,生父生母對孩子的愛是無私的,簡單的,但是 原生家庭解體後重組,另一半與孩子並無血緣關係,對孩子的關心呵護一般來說是不及原生家庭的。孩子很可能因此自閉、抑鬱,或者有其他心理問題,這也是為什 么一般單親或者再婚家庭的孩子表現得比較早熟。」朱部長說,現在婦聯和民政部門提倡離婚調解,勸阻原生家庭儘可能不要走到最後一步。

萬一夫 妻間的感情迫不得已無法繼續,那父母一定要坦誠告訴孩子,對孩子的愛永遠都不會缺失,並且在日後的生活中仍然照此來行,該負擔的監護和撫養責任仍然要履 行,畢竟「孩子是父母一生的債」,也是因為原生父母當初的相親相愛,孩子才來到這個世界。在選擇新配偶時,原生父母要考慮孩子的意願,並把是否能關愛自己 的孩子列入考察範疇。

告訴孩子底線在哪兒,遇性侵一定要報警

對青春期的孩子來說,應該 怎樣自我保護?首先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父母有義務向孩子普及生理常識,胸部、大腿、私處是最不能碰的。其次,學校的生理衛生普及課要認真上好。「現在越 來越多的社會組織關注到青少年心理和生理健康這一塊,紛紛進入學校普及相關知識。隨著社會開放度的提高,我們期望生理衛生課進入年齡更小的群體,比如小學 生。」朱部長說。

當然,女孩子遇到性侵犯,最直接的手段就是報警和告知家中其他親屬,尋求庇護,或者告知學校老師,畢竟校園對孩子成長也負有監護的責任。千萬不要礙於面子藏著掖著,以免引來更持久的麻煩,未成年人同樣有義務捍衛自己的生存權和發展權。 第一頁 上一頁 1 2 3 4 下一篇 共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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