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形」「會意」思維與《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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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象形」「會意」等造字思維乃中國傳統思維模式濫觴和原型,其對《周易》形成和發展具有內在而深刻影響:「書卦同源」主要體現在思維方式上,且「書」之發生在前,是為本源;《易》之經文是對卦爻象的意解,主要是運用會意思維的結果;《易傳》之《象》主要傾向象形思維,《彖》為會意思維。 關鍵詞:象形;會意;周易 中圖分類號:B2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3882(2008)01-0063-08 Zhouyi and the thinking mode of pictograph & ideograph YUE Shan-yue (Xiangxi National Radio and TV University,Jishou 416000,China) Abstract:The thinking mode of creating Chinese characters is the archetyp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thought,and exerts a deep influence on the form and development of the Zhouyi as following:the same origin of ancient Chinese character and trigrams lies in the thinking mode,and the character was created ahead;the Text of Yi is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images of hexagrams and lines with the thinking mode of ideograph;in the Yi Zhuan,the chapter of the Great Symbolism applies the thinking mode of pictograph and the chapter of Tuan is with the ideograph. Key words:pictograph;ideograph;Zhouyi 《周易》是中國傳統文化中最古老、最重要典籍之一。千百年來,易學形成為一門龐大學問,圖籍之盛,汗牛充棟。然則幾乎未見有從造字思維規律入手探討者,這或許是一新角度,筆者不揣冒昧,欲試之。 一、「六書」與傳統思維模式原型 眾所周知,中西傳統文化所謂民族性特徵,根本上乃傳統思維方式不同所致。由於《周易》對後世具有極其深遠的影響,《四庫全書總目》總結為「《易》道廣大,無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樂律、兵法、韻學、算術,以逮方外之爐火,皆可援《易》以為說。而好異者又援以入《易》,故《易》說愈繁。」於是,不少學者試圖探根溯源,或以為中國傳統思維模式即發端於《易》,其主要以《經》或《傳》對卦爻象的解說為依據。例如「一陰一陽之謂道」,體現為辯證思維;「聖人立象以盡意」,體現為意象思維等等。如此立論分析,雖有一定道理,但似乎並未能充分說明:何以會形成這種思維方式?因為上述《易》之命題,作為一種理論成果,本身亦不過是運用某種思維方式進行思維的結果。因此,問題的關鍵是:何以會形成此種而非彼種思維方式,並成為一種傳統?我們認為:這種思維方式的形成,此前必然經歷了一個相對漫長的歷史過程。 據考證,漢字的產生大約發端於原始漁獵時代晚期。此時人們還處於原始具象思維高級階段,即使到殷商甲骨文時期,人們總體理論思維水平仍處於較蒙昧或散漫狀態,以致沒有創造出其他任何可以稱之為理論的有系統的思想。(第76頁)[1]然而,正是在上述這樣一個相對漫長的歲月里,文字卻經歷了從產生、發展到趨於成熟定型,並逐漸形成自身內在規律的過程。因此,正是藉助文字的產生和發展,才萌芽、形成並奠定了中國傳統最早且最初始的抽象思維模式原型。因為,既是文字,就不僅僅只是具象思維,而必然含有類概念;造字既趨成熟,形成一定規律,對規律的運用掌握,必然需要並體現為具有相應抽象能力和對邏輯規律關係運用掌握的思維能力。 按「六書」造字思維發展規律:基礎是象形,其次發展為會意,進而為形聲。指事只是介於象形會意間的一種過渡形態,思維形式根本上仍同於象形;轉注和假借只是使用字的方法,是「用」而非「體」;形聲亦不過文字由象形和會意向表聲方向發展的產物。因此,嚴格地說,最能體現漢字造字思維模式根本的,莫過於象形和會意。 關於象形文起源,《說文解字》說:「黃帝之史倉頡,見鳥獸之蹄迒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也就是說,象形文最初是人們通過對鳥獸等各種自然現象觀察,知道了彼此具有相別異之不同特徵,而後又根據這些不同特徵「畫成其物」才創造出來的。這也是學術界較為一致的看法和解釋。因此,體現於象形造字中而形成的象形思維,其基本特徵便是「觀物取象」。所謂觀物取象無疑又體現這樣一種思維關係:藉助對具體事物的圖畫——象形來表達類概念(字義),以具象表達抽象;「立象」是為了「盡意」,而「義在形中」。這種思維表達的既不是純抽象的符號(包含事物表象特徵),又不是純具體的實體(包含對事物類概念的表達)。 會意造字是在象形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象形為文字創造奠定了基礎,它雖能表達一定的物或事,但與現實生活的日益豐富多彩性相比,局限性也是顯而易見的。為表現更深刻、更複雜的某些事物或抽象意義,造字思維進而發展為根據事物間曲折微妙意義關係進行「比類」而「合誼」造字。《說文解字》:「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會意造字中,有時雖也取象,但所取之象多為已有現成象形,且其重點不在對事物表象進行描摹本身,而在藉此表達某種抽象之義。例如:止,在象形中,本象人賴以行動之足形,但在會意思維中,則逐步發展演變為表示物體(包括人、動物以及非生物等)的種種運動。如(逐),(前)等等,象外之意主要取其所代表的運動之意。可見,所謂會意,即「比類」而會合數形(象)之意,其「象者」,雖「出意也」,由於會合之意常常超於象外,故又可「得意而忘象」。可以說,會意正是對象形所概括的經驗功能的補充和進一步抽象。 李澤厚在論述中國傳統思維方式最根本特徵之一時認為:「它們不是思辨理性,也不是經驗感性,而是某種實用理性」,因為「它們既不是純抽象的思辨符號,又不是純具體的實物(substance)或因素(elements)。它們是代表具有特定性質而相互對立又相互補充的概括的經驗功能(function)和力量(fores)。」(第166頁)[2]象形與會意造字雖表現為不同思維特徵,但會意又是由象形合於邏輯發展而來的,兩者亦恰是表現為「代表具有特定性質而相互對立又相互補充的概括的經驗功能和力量」,因此,李氏所概括的這種傳統思維特徵,首先即是於象形和會意造字中孕育並發展起來的。 二、象形思維與「易」之卦象 「易」的產生和發展,《漢書·藝文志》「人更三聖,世歷三古」向為權威之論。歐陽修率先發難,引發後世諸多質疑。但質疑多為時限上的,對其發展曾經歷三個階段的認識卻仍基本一致:原始八卦,《易經》演卦和《易傳》作傳三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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