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觀察第530期:記者頻頻被打,誰在為虎作倀?
作者:賈也 發表日期:2012-2-15 17:24:00 |
|
.ztpage {BORDER-RIGHT: #82a6c9 3px solid; PADDING-RIGHT: 5px; BORDER-TOP: #82a6c9 3px solid; PADDING-LEFT: 5px; PADDING-BOTTOM: 5px; MARGIN: 0px auto; BORDER-LEFT: #82a6c9 3px solid; WIDTH: 880px; PADDING-TOP: 5px; BORDER-BOTTOM: #82a6c9 3px solid; BACKGROUND-COLOR: #fff}.ztpage table {width:880px;background-color:#fff;}.ztpage table td {text-align:left;white-space:normal;width:880px}.ztpage .tdbar {font-size: 20px;padding:6px 15px;background-color:#6699cc;clear:both; color:#fff; font-weight: bold;margin-bottom:5px}.ztpage .tdbarbk {font-size: 16px;padding:2px 4px;clear:both;color:#955e29; font-weight:bold;margin-bottom:3px;background-image: url(http://img3.laibafile.cn/getimgXXX/2/3/photo2/2011/12/5/middle/82402998_50499450_middle.gif)}.ztpage .tdcol h1 {font-size:20px;}.ztpage .tdcol {font-size: 16px;font-family:宋體; padding:4px 10px;line-height: 20px;color:#000;clear:both}.ztpage .tdcol h2 ,.ztpage .tdcol h3 {margin:5px 0px;padding:0px ;color:#333}.ztpage .tdcol p{text-indent: 28px;text-align:left;}.ztpage .tdcol img {float:left;margin-right:10px;margin-bottom:10px}.ztpage .ztend {background-color:#e4eef8;}.ztpage .foot {font-size: 14px;padding:3px 3px;background-color:#1c64aa; color:#fff; font-weight: bold;}
記者頻頻被打,誰在為虎作倀?
昨天又有兩則記者被打的消息見報。一是《廣州日報》記者採訪校車超載,被東莞治安聯防隊員打至右手拇指骨折;二是《深圳商報》記者採訪「涉嫌違規售鋪」,被女開發商當街打得「喘不過氣來」。對於記者被打的新聞,每每暴露於報端,令人震驚,新聞從業儼然成為高危職業,而記者已然成為弱勢群體。
「鐵肩擔道義,妙筆著文章」,記者被視為社會的良心,一直被看作是社會真相的揭露者和社會正義的捍衛者,被形容為歷史前進巨輪上的瞭望者,身負預料危險警示世人的重大責任。正因為如此,一個連記者都沒法保護起來的社會,一定是制度充滿漏洞的社會。
一、記者被打成為常態:危險的職業
「無冕之王」,在所有行業中,只有記者這一職業被冠予如此高的地位和榮耀。而當今之世,記者被打,甚至如過街之鼠,早已司空見慣,習慣成自然!
記者為何常被打?究其原因自然是「你知道得太多了」或「你想知道的太多了」!而這些他們知道或者想知道的消息觸犯了少數人和部門的特殊利益,讓他們惱羞成怒,不惜惡語相向,乃至拳腳相加。這些敢於打人者,往往身上戴著若干頂「紅頂子」,傍上了官氣,有政治資本,自然霸氣外露;或有官方的蔭庇,公權壓倒一切,所以可以肆無忌憚地叫囂:「打的就是記者」、「打你又怎樣」、「打給我狠狠的打」……
我們的新聞媒體是不獨立的,依附於公權之下,大小報章的重大新聞往往是政府的宣傳部、新聞辦等部門欽定的通稿的形式發布的,不少文章都帶有濃重的官方色彩。許多記者就是在有關部門的指示之下,前去奉旨報道,歌功頌德,而自然被採訪的人和部門,笑臉相迎,紅包相贈;如果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前去還原真相,揭醜批黑,那就惡語相向,拳腳相加,下場都很悲催。其實記者被不待見,被打還只是一個方面,另一方面,還有記者被通緝、被抓捕、被偵查、被限制人身自由……凡此種種,被以侵犯人權形式侵犯採訪權的,上至新華社、中央電視台記者,下至地市一級的媒體從業人員,數不勝數。還有什麼採訪時被辱罵,器材被沒收或砸毀之類的,恐怕只能算一碟小菜,不值一提。
這方面的事例早已舉不勝舉,就像昨天在廣州這塊地上連發兩起,造成影響特別惡劣的也不在少數了:比如2010年《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事件,因批露上市公司凱恩股份關聯交易內幕,遭到該公司所在地浙江麗水遂昌縣公安局網上全國通緝;再比如2008年央視女記者李敏因以涉嫌濫用職權為由採訪對杏花嶺區檢察院在山西獲判三年緩刑四年;再遠一點,2007年《中國貿易報》山西記者站臨聘記者蘭成長在山西大同被煤礦老闆組織人員毆打致死的消息,與此同時,山西境內發文打擊「假記者」……這種記者被打事件中,或多或少都攙雜著官方打壓的色彩,這才是我們社會更為憂慮的。
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之下,「鐵肩擔道義,辣手著文章」純屬人生理想罷了,道義擔了,文章著了,結果可能面臨媒體的封殺、公權的刑罰,甚至黑惡勢力肉體毀滅的對象。所以在中國,好的記者不是好當,而壞的記者白吃白喝白拿白玩,卻是好當的,混得人五人六,還可以拿個什麼新聞大獎,甚至也能傍個「紅頂子」來!
記者被打,其實就我們這個社會變態百相中一相而已。面對無比強大的公權,我們除了慢慢習慣外,也別無它法!
二、記者為何容易被打:苦逼的職業
記者這個職業,其實相當的悲催,官方提防著,民間防備著,面臨雙重質疑,里外不是人,其處境十分尷尬:防火防盜防記者。記者在人們心目中等同於小偷,曾經的無冕之王轉眼成為街頭老鼠,人人喊打。面對記者,大多數人會皺起眉頭提高防備,認為他們就是想曝光他人隱私干擾正常生活的躁動分子,用心險惡而又唯利是圖,就連郭德綱就說「記者不如妓女」。其實,在中國記者屬於弱勢群體,十分苦逼,難免墮落、難免異化、難被歧視……這苦逼的一切是什麼造成的?其實都是逼出來的。
(一)社會語境逼迫 1、報道對象過於強大:威逼利誘
在一個「官本位」的社會語境之下,官商勾結泛濫成災,不少利益集團的往往有官方的背景,得到了十分綿厚的政治蔭庇,某些人戴著諸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若干頂「紅頂子」。因此,在涉及到相關利益集團的負面新聞時,新聞媒體和記者不僅受到這些集團的打壓,往往還會受到來自公權的壓力。在這樣力量嚴重不對等的情況之下,記者的正當權益甚至是人身安全很難得到完善的保障,尤其是當報道對象的權勢很大的時候,記者也是人,是人都會害怕退縮,如果連自己的基本生存權利都無法實現時,向現實妥協也是無奈的唯一選擇。
逼良為娼,轉而「記者不如妓」,產生的另一種記者丑相,那就是「封口費」,當報道內容無法公佈於眾時,當報道內容和經濟利益開始糾纏時,更多的記者選擇了墮落,與之俱腐,拿到好處費才是硬道理,因此,有償新聞已經成為人人都心知肚明的行業潛規則。比如說,2008年山西霍寶干河煤礦發生礦難,為封鎖礦難消息,企業為前來採訪(或討要封口費)的真假記者發放數額不等的封口費,《西部時報》的記者戴驍軍拍下了記者排隊領封口費的現場,一時間人們紛紛痛罵記者毫無職業道德。
其實,在這樣的社會語境之下,我們有什麼理由以革命烈士「慷慨赴義」的高度來要求記者?他們也是人,和我們一樣的人,有血有肉,有家有室。
2、體制內部強權當道:有口難言如果說報道對象的威逼利誘是一種尚且「可對抗」的外部勢力,那麼來自新聞機構內部的命令,就變得更加不可違抗無從選擇。眾所周知,在現行體制之下,媒體單位大多數時候是充當了公權力的喉舌,扮演起大大小小的CCTV的角色,因此報道都是有底線的限制。這個底線也就是「政治紅線」,在這個紅線之下,所謂的社會正義、事件真相只能靠邊站,而恰恰是這個「紅線」使得記者的形象在人們心中的形象大跌!
當人們義無反顧地高喊真相,要求媒體突破這個「紅線」,扮演起社會事件的「瞭望者」和社會正義的「守護者」,結果迫於強權,媒體紛紛噤聲了,表現得十分的軟弱無力,啞口無言而又百口莫辯,更有甚者,枉顧事實製造背離真相的假新聞。這樣媒體在人們印象中,高唱讚歌的醜惡嘴臉和追求真相的懦弱退縮形成了最為鮮明的對比。但是人們從來沒想過他們困境和難處,在尋找真相時,記者被質問、被打、被通緝的例子比比皆是。
即使也有一些堅持理想的記者,要良心不要紅包,要真相來破紅線,決定做一些對得起職業道德的報道。但是他們也常常受挫——記者不被收買,卻難保編輯不被收買;編輯不被收買,卻難保主任不被收買。在強權當道的社會語境之下,只要職級高一級的人被收買了,其他人等就得噤聲,除非你不想 要這個飯碗了。
因此,要讓記者這個「孫子」爬到公權這個太歲「爺爺」身上動土,這不是強人所難嗎?人們這種不顧現實阻力的「真相潔癖」在某種程度上和「政治紅線」的設置一樣不可理喻。
3、傳播受眾的低俗需求:娛樂至死
記者採訪跑新聞,踩點抓量,是為傳播受眾服務的,傳播受眾的需求是記者要考慮的第一個問題,要不然寫出來沒人看,直接影響媒體的生存大計。可以說,社會大眾的價值取向決定了媒體和記者的報道方向和內容。
我們作為普通大眾都有娛樂的天性,各種色情暴力事件、明星隱私和緋聞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快餐式的資訊受到這個輕浮世界的喜愛和追捧。在這樣的一個全民娛樂化的時代,記者的報道重心自然而然地也娛樂化了,在這樣的社會語境下,有些記者為了迎合受眾,不惜把重大嚴肅的新聞轉化為富有個人色彩、戲劇性和故事性的八卦狗血新聞,甚至枉顧事實,為了眼前經濟利益,炒作一些假新聞,不僅使記者失去了信譽,而且給社會輿論造成很大的混亂,很容易將大眾變化變成庸俗化,使得新聞報道喪失原有的思想深度和社會意義。
漸漸地,人們對待記者的態度就像看一部惡俗電視劇:邊罵邊看,沒看到還嫌生活無趣。但是,隨著人們公民意識的覺醒,對待新聞的要求越來越高,記者自然會遭來普遍的質疑,認為記者在墮落。
我們這些受眾,在道義上,凜然地扮演著道德審判者,要求記者「鐵肩擔道義,妙筆著文章」;而在實際生活中,又充滿「窺陰癖」的傾向,「最愛狗血八卦,更喜色情暴力。」如此道貌岸然,怎麼去高標準嚴要求我們的記者?
(二)工作環境的逼迫 1、記者身份轉型:謀生第一眾所周知,這幾年新聞媒體轉企改制在全國如火如荼地實施著,大部分傳統媒體由事業單位搖身一變轉為企業。隨之轉變的是,新聞從業者也由事業編製改為企業編製了,亦即由「旱澇保收」式的「國家工作人員」變為「日晒雨淋」式的「新聞打工人員」。全員聘任制的傳媒體制之下,記者們自然任務當頭,必須踩點跑量,製造新聞完成相應的任務,在考核方面,又優勝劣汰,能者上,劣者汰,所謂曲高和寡,為了做出業績,他們必須迎合受眾,製造新聞亮點,不惜造假。在這樣的工作環境之下,勞動強度加大,工作壓力增強,許多記者處於亞健康狀態。
在這種體制之下,高強度高壓力的環境中,勢必會影響記者對新聞理想的追求,完成任務保住飯碗、拿到實在好處必然成為他們首要考慮的問題。試想連溫飽都不能解決,何談工作?
當記者變成一種謀生的手段時,無冕之王的責任感也就被唾棄了,而這又能怪誰?
2、媒體商業操作:利字當頭
傳媒轉企改制,商業化操作後,有錢才是爺,有銷量才是王道,利潤是第一位的,所有的新聞報道必須為此服務,要不然就面臨倒敝的危險。
正因為如此,在很多新聞媒體中,廣告就成為衡量記者業績和薪酬的標準,拉廣告搞發行成為記者的主要任務,寫稿倒成為了次要任務。筆者不少新聞媒體的朋友一到年底都紛紛打電話訴苦要求幫忙訂幾份報紙或做幾個廣告,這便是他們的生存現狀的一個反映。
媒體競爭的激烈性和白熱化,直接影響記者的工作內容和方式,學會搞發行、拉廣告以及其他經營方式越來越成為記者工作的主要內容,新聞報道內容甚至附屬於經濟收益,這種本末倒置的做法必將導致新聞報道內容的失真和報道質量的下滑。
(三)職業道德的先天不足在這樣內外都不那麼理想的環境之下,很多記者漸漸地庸俗化,認為跑社會新聞風險係數太大,容易得罪人,所以只要在媒體廝混幾年,人脈已豐,資格已老,便轉向跑會或跑娛了,白吃白喝白玩白拿,還可以結識一些官方人士和明星達人,何樂而不為?所以,你只去看看各大媒體,跑社會新聞的都一幫初來乍到的新人,一臉的楞頭青,不知天高地厚,難免衝撞太歲,遭人痛打。
記者的職業道德就是這樣滑落的,漸漸地無恥起來,「記者不如妓女之說」也並非空穴來風。筆者由於大學所修的人文專業,同學中近大半從事新聞工作,記得某次同學小聚,到飯館打牙祭,酒過三巡幾個記者同學就找飯店的碴,說這個菜不行,那個酒是假,還有飯夾生的,更有指亂收費,飯館經理不得不前來「公關」,記者同學們就拿出記者證一揚,言明這個國字型大小的,那個是省報的,還有一個是地頭——市報的……以示利害。面對這一幫子記者砸場子,經理不得不「和諧」了之。這個牛氣啊,令我等羨慕嫉妒恨!筆者在想,這些記者如此作派,主要是在大學期間除了專業的媒體訓練之外,就沒有好好地修過從業的職業道德課,甚至連做人的基本道德都失修。
正是先天不足,後天失調,記者才會常被人看不起,拿來開涮,有一則簡訊不妨拿出來示人:
夜幕下,一站街「雞」招攬嫖客,一警察上前盤問:「幹什麼的?
妓女如實回答:「妓者!」?
警察肅然起敬:「請問小姐是哪個報社的?」
妓女:「和男日抱!」(註:河南日報的諧音)
如此調侃記者,雖是令人哭笑不得,恰恰也是社會情緒的表現。
其實,我根本沒有任何「偉光正」的理由,要求這些記者們「鐵肩擔道義,妙筆著文章」,一要求就是相當要他們去衝撞各種太歲,從而讓他們遭來各種打擊,這不是害他們嗎?大家都是人,記者也是人。
當然,我們要鼓勵那些堅持理想、敢於擔道義的記者,因為他們是真的猛士,敢於直面慘淡的人生,敢於正視淋漓的鮮血,是不斷為國家和人民利益鼓與呼的先鋒者,我們應該為之搖旗吶喊,獻出崇高的敬意。
三、記者被打兩面觀:時代的進步
記者由過去的「無冕之王」,如今頻頻遭受社會暴力蹂躪的對象,萬事皆兩面性,從表面來看是一種負面現象,但從另一個角度看,卻也折射出時代的進步。首先,這和新聞界加強輿論監督有很大關係。
記者頻頻被打,恰恰反映了新聞媒體干預社會的頻率、力度、廣度、深度,監督社會的功能得到了進一步的強化。相對過去新聞媒體往往是奉旨寫稿,歌功頌德,製造假大空的利好新聞而言,這確實是一種巨大的進步,不僅是媒體自身的進步,也是政治的進步、社會的進步、時代的進步。媒體及其記者對一些醜惡現象進行採訪報道,由此對有關方面造成輿論壓力,往往能直接導致對有關責任人的查處。激濁清揚,數十年來,中國的媒體及其記者比以往任何時候都盡職盡責!就當今社會轉型期間而言,記者頻頻被打,反而說明媒體及其記者有了更多採訪報道真相的權利,說明了媒體及其記者對某些社會黑暗面更具殺傷力。
其次,記者開始找回自己的社會角色。記者採訪權相當於公民權利的延伸。公眾要實現對社會公共事件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離不開記者的採訪權,否則這一切幾乎無從談起,真相只會捂在強權之下。目前,我們正處於社會高速轉型期,種種社會不良現象頻繁地產生,作為社會事件的「瞭望者」和社會正義的「守護者」的新聞媒體及其記者,如果眼中只有風花雪月的八卦新聞和歌功頌德的應景文章,那是不可想像的,只能說明整個社會在急遽沉淪。現在的記者已然不是奉旨撰稿,你要鼓吹時候就去鼓吹一下;你請他去捧場就去捧場的記者了,拿了東家的工資,又拿報道對象的好處費。相反,「鐵肩擔道義」的社會責任意識在強化,有勇氣、有擔當、有責任感、有社會良知,開始關心起民生福祉和公共利益,以輿論監督者自居。
這些為了新聞真實,直面「被打」風險的記者,就個體而言,通常是有關媒體的精英;就整體而言,他們是我們這個社會的一筆財富,社會公平、社會正義都離不開他們。
最後,記者頻頻被打倒逼新聞立法。如果要讓記者不再頻頻被打,關鍵還是要建立起一種權責對等的機制,從法律上保護和規範記者的採訪權。記者在採訪中行使的輿論監督權和言論出版自由權都是憲法賦予的神聖權利,同時記者的採訪也是維護公眾知情權的必要條件。這些都使記者的採訪在一定程度上帶有維護公共利益的「公務」成分。我們雖然不能因為記者採訪活動的重要性,而主張賦予記者一種強制他人和單位必須接受採訪這種居高臨下的權利,但是,當記者維護公共權利的正常採訪受到嚴重危害,特別是人身安全不能受到應有保障時,法律應該給予記者應有的庇護。
但是如果,懲治毆打記者的兇手仍然要靠領導「重視」和「指示」,不僅解決不了問題,而且還有「人治」色彩。因此,要杜絕或減少記者被打事件,還是要靠完善有關法律法規,使不法分子在打記者時能夠心有畏忌。這才是維護記者人身權利的當務之舉,有效之舉。建國近63年,新中國至今沒有一部《新聞法》,所以啊,全國人大是該把新聞立法提上議事日程了。
記者作為社會的良心,社會事件的「瞭望者」和社會正義的「守護者」,他們的採訪權利必須受到社會的尊重和法律的保障,阻撓、毆打記者的行為必須受到應有的制裁,而懲治毆打記者的兇手仍然要靠領導「重視」和「指示」,那不僅解決不了問題,而且還有「人治」色彩,嚴懲打記者兇手不如完善我們的法律。
推薦閱讀:
※古運河畔萬米健身長廊成亮點——記者體驗10分鐘健身圈
※2015春夏米蘭男裝周 輕鬆-自由-奔放 1 文:記者陶福媛、顏甫 07.01.14 - 06:00 am
※《叛諜追擊4》披露美特工抓人、殺記者
※五國記者團前往朝鮮「棄核」現場,開往核試驗場的列車「密不透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