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理使用腎上腺糖皮質激素
常用的抗炎葯主要包括腎上腺糖皮質激素與非甾體類抗炎葯,這裡將主要介紹腎上腺糖皮質激素的合理應用。
1.腎上腺糖皮質激素合理應用原則
(1)合理選葯 各種糖皮質激素的藥效學和人體葯代動力學(吸收、分布、代謝和排出過程)特點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臨床適應證,應根據不同疾病和各種糖皮質激素的特點正確選用糖皮質激素品種。
(2)根據治療目的並在醫師指導下選擇 各種糖皮質激素可分別應用於生理劑量替代療法、大劑量突擊療法、一般劑量長期療法及局部用法等,各種療法之間使用劑量差異較大,一定要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選擇。
(3)選擇適合療程 衝擊治療一般少於5天,適用於危重症患者的搶救,如過敏性休克、嚴重哮喘持續狀態、過敏性喉頭水腫、狼瘡性腦病、急進性腎炎等;短程治療少於1個月,適用於感染或變態反應類疾病,如結核性腦膜炎及胸膜炎、剝脫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應等,停葯時需逐漸減量至停葯;中程治療為3個月以內,適用於病程較長且多器官受累性疾病,如風濕熱等,生效後減至維持劑量,停葯時需要逐漸遞減;長程治療需要3個月以上,適用於器官移植後排斥反應、系統性紅斑狼瘡、溶血性貧血、大皰性皮膚病等,維持治療可採用每日或隔日給葯,停葯前亦應逐步過渡到隔日療法後逐漸停葯;終身替代治療適用於原發性或繼發性慢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症,在應激情況下適當增加劑量。
(4)監測糖皮質激素的不良反應 糖皮質激素的不良反應與用藥品種、劑量、療程、劑型及用法等明顯相關,在使用中應密切監測如感染、代謝紊亂(水電解質、血糖、血脂)、體重增加、出血傾向、血壓異常、骨質疏鬆、股骨頭壞死等不良反應,小兒還應監測生長和發育情況。另外,特別提醒注意,很多皮膚外用製劑含有糖皮質激素,雖然可發揮較強的抗炎、止癢、抑制滲出及表皮增殖作用,但若在一個固定部位長期應用,會導致皮膚細菌或真菌感染、酒渣鼻樣皮炎或口周圍皮炎、痤瘡加重、皮膚萎縮、毛細血管擴張和色素增深等不良反應。
(5)注意停葯反應和反跳現象 停葯反應,是指長期使用中或大劑量的糖皮質激素時,減量過快或突然停用可出現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樣癥狀,輕者表現為精神萎靡、乏力、食慾減退、關節和肌肉疼痛,重者可出現發熱、噁心、嘔吐、低血壓等,危重者甚至發生腎上腺皮質危象,需及時搶救。反跳現象,是指在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時,減量過快或突然停用可使原發病複發或加重,應恢復糖皮質激素治療並常需加大劑量,穩定後再慢慢減量。
2.正確使用糖皮質激素的注意事項
(1)明確盡量避免使用糖皮質激素的情況 對糖皮質激素類藥物過敏、嚴重精神病史、癲癇、活動性消化性潰瘍、新近胃腸吻合術後、骨折、創傷修復期、單純皰疹性結膜炎及潰瘍性角膜炎、角膜潰瘍、嚴重高血壓、嚴重糖尿病、未能控制的感染(如水痘、真菌感染)、活動性肺結核、較嚴重的骨質疏鬆、妊娠初期及產褥期、尋常型銀屑病。
(2)了解慎重使用糖皮質激素的情況 庫欣綜合征、動脈粥樣硬化、腸道疾病或慢性營養不良的患者及近期手術後的患者慎用;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有精神病傾向、青光眼、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壓、重症肌無力、嚴重骨質疏鬆、消化性潰瘍病、妊娠及哺乳期婦女應慎用;感染性疾患必須與有效的抗生素合用,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兒童也應慎用。
(3)其他注意事項 防止交叉過敏,對某一種糖皮質激素類藥物過敏者也可能對其他糖皮質激素過敏;使用糖皮質激素時可酌情採取如下措施,低鈉高鉀高蛋白飲食、補充鈣劑和維生素D、加服預防消化性潰瘍及出血等不良反應的藥物;如有感染應同時應用抗生素以防感染擴散及加重;注意根據不同糖皮質激素的葯代動力學特性和疾病具體情況合理選擇糖皮質激素的品種和劑型。
(4)與其他藥物相互作用 近期使用巴比妥酸鹽、卡馬西平、苯妥英鈉、撲米酮或利福平等藥物,可能會增強代謝並降低糖皮質激素的作用;相反,口服避孕藥或利托那韋可以升高糖皮質激素的血葯濃度;鹽皮質激素與排鉀利尿葯合用,可以造成過度失鉀;糖皮質激素和非甾體類消炎藥物合用時,消化道出血和潰瘍的發生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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