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飛宇:莫言的《紅高粱》是關於「行為」的詩篇
在我眼裡,《紅高粱》首先是一首關於「行為」的詩篇,這個行為也可以理解為體育比賽中的自選動作。直到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我們的當代文學中依然缺少人物的自選行為,能夠看到的只是集體體操里的規定動作。《紅高粱》的出現使我們當代文學中的人物一下子生動起來了,會走路了,在小說的內部健步如飛,從小說的這頭奔跑到小說的那頭。這和作家背著人物在作品中步履蹣跚是完全不一樣的。
張藝謀是聰明的,他在恰當的時候把《紅高粱》的行為用攝像機的鏡頭放大了,後來全世界知道了,遙遠的東方不只是有神秘、陰森、心機和小腳,也有酒神,他在尖銳又古怪的聲樂中為所欲為。什麼叫為所欲為?簡單地說,就是自主的行為與能力。我一直以為,行為才是小說的硬道理。
在行為之外,《紅高粱》還是一首「解放」的詩篇,這與「行為」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在《紅高粱》之前,我還沒有從別的中國作家身上如此強烈地感受到小說是「人」寫的,作家的眼、耳、鼻、舌、身,他流動的血液,他的心脈,他勇敢的無堅不摧的力比多,一股腦兒和漢字攪和在了一起。我至今還記得我讀《紅高粱》時所受的刺激,這刺激是多麼的簡單,就是我充分地看到了、聽到了、聞到了、觸摸到了。我為《紅高粱》的有效而振奮不已。
《紅高粱》產生的時候,身體還不是一個正面的有趣的概念,它散發著難以啟齒的氣息,我們在拒絕皮膚的反光。那個時候的作家呢,作家的身體和他們的作品總保持著距離,彼此都很矜持,遙不可及。通過作品,我們很難感受到作家的血液流動,他的心脈,他的胃液分泌,他無堅不摧的力比多。《紅高粱》一下子使我們的小說擁有了「自由感知」,他使你相信小說家的感官原來是長在小說里的,同樣,小說原來是長在小說家身上的,你一定要把它們分開,只有像日本人對付羅漢大叔一樣,把他的皮給扒了。
在合適的文本和合適的作家之間,因為「自由感知」的存在,作家與文本有效地構成了互文,他們彼此激蕩,行風、行雲、行雨,彷彿一場艷遇,所以驚天動地。
但是,僅有自由感知是不能完成小說的,《紅高粱》的貢獻在於,作家把自身的自由感知最終上升到了他人的行為,行為構成了關係,關係支撐了小說。在中國當代文學的進程中,我不敢說《紅高粱》為我們提供了一個上限,上限是不存在的,可是我可以說《紅高粱》為我們給出了一個下限:小說到了這兒才能叫小說。這個下限的意義就在於,作家必須首先意識到自己是一個渴望自由的人,小說是「人」寫的,前提是你這個「人」必須是解放的,起碼你的內心充滿了解放的動機,為此,你不惜讓自己的內心成為一個馬蜂窩。
小說是沒有用的,如果一定要有,那就是它所提供的爭取自由的姿態。這個姿態可以是自覺的,也可以是不自覺的。所謂自覺,往往體現於知識分子式的邏輯力量,而不自覺,則體現在藝術家通篇的良知里。這個良知是本源的、基礎的、人性的。小說其實還是有用的。小說有它的人文性,毋庸多言,它為我們提供了這樣一個機遇,我們通過小說可以考察「人」的可能性究竟達到了怎樣一種程度。這種程度有可能表現為一種現實,也有可能表現為一種想像或幻覺。《紅高粱》的天縱才情為我們上世紀八十年代中後期的人民提供了一次幻想,這幻想具有堅定的現實性,它告訴我們,我們的尊嚴,我們的方法,也許就在這裡。
(本文選自畢飛宇《寫滿字的空間》,人民文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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