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摻和婚姻,我帶兒子離家,老公勸回,怎麼辦

原標題:在婆婆摻和的婚姻里

講述/冰夏 執筆/黃卓貫

婚姻不只是兩個人的事情,我們的婚姻里就有著婆婆的摻和。我跟丈夫雖然恩愛,但在被摻和的婚姻里,我跟婆婆吵鬧過,終於忍無可忍搬出去住了。

1、從戀愛到結婚一路甜蜜

我與阿智是廣州某大學的同學,讀的是廣告設計專業。因為我倆同是陽江人,在異鄉格外親切,性格也相投,後來自然而然相戀了。都說大學是戀愛的天堂,三年轉眼就過了,我們不想成為「畢分族」,畢業後就一起在廣州找工作。去應聘時,如果公司僅是錄用了阿智或只是錄用我一個人,那麼我們就會一起離開,再相約投簡歷,直到有公司同意同時錄用我們兩人。這看似很簡單的事情,其實並非容易,總是有的公司看中他的條件,卻沒有適合我的崗位,或者相反;有的小公司我們卻又看不上眼。那時,我覺得我是一個幸福的女人,因為有一個不離不棄的男朋友,同學也向我們投來羨慕的眼光。

我們找工作幾乎找了半年時間,其間只憑同學介紹做些在街邊派傳單或在小區銷售電話卡的散工,這樣基本都能維持我們日常開銷。我們樂此不彼,花更多的時間一起遊山玩水,盡情享受兩個人如膠似漆的甜蜜時光。

後來我們在一間較大的廣告公司任職,他當一名平面設計員,我當一名文員。那年春節,他帶我回他家閘坡過年。閘坡是一個海邊小鎮,正所謂靠海吃海,他父母在市場經營一個海產品的檔口,家裡兩姐弟,姐姐那年嫁在市區一戶也是經商的人家。

阿智的父母是典型的生意人,分外精打細算,我在他家住的那個星期,他們都是忙著做生意,說春節期間遊客特別多,騰不出時間來招呼我。我們唯有去檔口幫忙,有空餘時間,就聊一下家常,這是阿智暗示我要與未來的公公婆婆打好關係。他們沒有嫌棄我是一個來自陽春山村的姑娘,但好像也沒有十分喜歡我,管他們呢,反正我跟阿智過又不是跟他們過。

兩年後,阿智晉陞為部門經理,那一年我們也水到渠成地走進婚姻的殿堂。我們計劃在公司再干一兩年,積累經驗和積蓄資本,然後向父母借一筆錢,自己成立公司,之後在廣州安居樂業……

2、婆媳之間,丈夫是一塊雙面膠

不等我們實現理想,在結婚一年後,婆婆就經常打電話催問我有沒有懷孕了,這其實是可以理解的,哪個婆婆不想抱孫呢?在幾次催問下,阿智跟我商量,說想要個孩子。我分析道,如果有了小孩,因為要帶小孩,開公司創業可能就沒有那麼順利了。他堅定地說生了小孩到時再從長計議。

一年後,我在閘坡產下一名男嬰,取名小順,喻意順利。在產房的時候,婆婆抱著小順開心笑得見牙不見眼。幾天後,我出院在家坐月子,我媽過來照顧我倆母子。我媽是過來人,照料嬰兒有一套,每天給寶寶洗澡,換尿片洗衣服,忙前忙後。她說坐月子不能沾涼水,要多休息,注意營養,她特意煲了豬腳姜,用一隻瓦盅裝著讓我每天吃一些。在我媽的周到照顧下,沒幾天,阿智就放心地回廣州上班了。

大約十天左右,我媽突然對我說要回家去,我問是不是家裡出什麼事了,她說沒有。我央求她留下來,最起碼等小順滿月後回去。在我再三追問下,她別過臉迫不得已道出她的苦衷。原來她在我家住的這麼多天里,婆婆都有意無意地嫌棄她是鄉下人,邋邋遢遢。這些我媽都忍了。有親戚來看小順的時候,婆婆在廳里對親戚說有婆婆會照顧小順的,言外之意是我媽在這裡是多餘的。看到我媽受到的委屈,我哭了,我沒有直接跟婆婆理論,而是向丈夫傾訴。阿智聽了,說如果是這樣的話,就是婆婆的不對了,他會跟婆婆好好說說的。

晚上,他打電話給我,我以為是好消息,不料他卻指責我怎麼不直接跟婆婆說?還說讓我媽以後注意點就行了。我差點氣暈了,早上說得好好的,跟婆婆打了個電話後,卻又反過來指責我了。如果我當時跟婆婆說,她會不會說我無教養,竟道婆婆的不是?我媽在家裡住最多也就這麼一個月而已,就算有什麼不好的地方,你就不能諒解一下嗎?何況她是為照顧你的孫子而來的。

我只得咬緊牙關熬過去!

休了三個月產假後,我要回公司上班,我們提出由婆婆帶小順。婆婆說自己做生意帶不了,我建議把孩子交給我媽帶,婆婆又不放心小孫子在鄉下。我帶去上班是根本不可能的,我想過讓我媽跟著去廣州帶孩子,這樣我們原來的一房一廳卻不夠住,何況我媽不熟悉環境,買菜煮飯都成問題,另外最重要的是我們的經濟也難於承受。

為了孩子,我陷入困境,進退兩難。這時,婆婆提出讓我辭職在家裡帶孩子,阿智居然同意了。當然,有了孩子,母性促使我處處為孩子著想,以孩子為重心,只是我不能跟阿智一起奮鬥開公司了。他笑著說等過兩年再算。

我沒有帶小孩的經驗,而公公婆婆整天只顧忙生意,後來見我呆在家裡,還乾脆讓我連飯也做了。一天中午,我在房間打電話給我媽,向她傾訴我的情況,希望她能過來幫忙帶孩子。掛了電話,打開房門卻發現婆婆堅起耳朵愣在門口,我嚇了一跳,她竟不聲不響偷聽我講電話。我不好指責她,她卻先發制人:「冰夏,你一個農村妹子,帶小孩兼煮一頓飯好過分嗎?我以前帶著阿智兩姐弟還一邊賣魚呢。」我咬著牙跟她理論,我願意出去工作,把小順交給她帶,把工資交給她。她說我威脅她,說了一大堆貶我的話。我火了,說本來不想這麼早要孩子的,是她逼的。就這樣,我們吵起來了。吵了好半天,她揠旗息鼓說去看檔口就下樓了,不一會兒卻又折回來,怒火未息地叮囑我不要把吵架的事跟阿智說,免得他發脾氣。

我才懶得說呢,說了也幫不了我!不料,阿智晚上打電話給我,卻說起中午我跟婆婆吵架的事情,囑咐我要忍讓他媽,畢竟她是長輩。嘿,我很奇怪,這是誰說給他聽的呢?當然是婆婆說的唄,中午叮囑我不要告訴阿智,轉身她卻向兒子投訴了,我不知她安的是什麼心?

過了一段時間,阿智回來探我們,我奇怪他怎麼帶著幾大袋行李,他說回來陪我倆母子,不去廣州了。原來,公公婆婆檔口的一個工人和一個司機辭工了,公公讓他回來幫忙。

我惋惜他學了幾年廣告設計,現在卻回來賣魚!他笑說如果不是上大學就不認識我,所以就算學幾年設計沒有出息,但娶了我這個老婆也算是值得的,逗得我格格地笑著。

3、婆媳談不來,我選擇搬出去

阿智一個人頂了司機和工人的工作,特別是在休漁期的時候,天沒亮就出發去平岡養殖場進海鮮,回來接著在檔口幫忙,晚上回來一挨到床邊就累得咕嚕咕嚕打著鼻鼾睡過去了。

我擔心這樣下去會累壞他。一天晚上,我嘮叨著他有經理不幹回來捱壞了,勸他做回廣告本行為好。正好被在門外的婆婆聽到,她大聲沖著我嚷,說我是過來破壞他們家來的,說檔口是家業,他不做誰做?檔口是家業,這一點沒有錯,可我作為妻子怎會破壞自己的家庭呢!我據理力爭,又吵起來了。阿智一會勸婆婆,一會又勸說我,最後公公過來拉著婆婆下樓才算息事寧人。

我提出檔口必須再請一名司機以減輕阿智的工作量,公公婆婆說請不到司機,我建議可以請我弟弟來干,他是送貨開車的,請自己人也可以放心一點。他們同意了,工資按原來的司機4500元一個月,我就讓弟弟辭了工過來幫忙。

一個月後,弟弟支支吾吾對我說只領了4000工資。我便找婆婆問明原因,婆婆說我弟弟原來開車送貨是4000元一個月的。這哪能混在一起談呢,不是說好4500元嗎?婆婆卻說我幫外家!我真無語。為此,我偷偷補給弟弟500元,以兌現當初的承諾。但這需要每個月都如此補充的喔!約一年後,阿智終於看出了端倪,我便向他坦白了每月補給弟弟500元工資,他是一個明事理的人,理解這是工資的支出。這時,婆婆如幽靈一般在我房間門口出現,不由分說數落我,說我是一個家賊。我再好脾氣也無法容忍了,我好歹是嫁進來的一份子,我做的每一件事也是為了這一個家庭。我們再次吵起來了,這一次如大動干戈,什麼難聽的話都說出來了。

阿智站在中間,我知道他很難做,可是,他說了一句話卻很傷我的心:「冰夏,你可知道我只有一個阿媽。不管什麼情況,你都要讓步。」在當時的情況,我怒不可遏,反問他:「難道你不是只有我一個老婆嗎?你就不能說說理?」

我一氣之下,帶著小順搬出去租房住了。阿智多次過來勸我回去,我不依,他就晚上來跟我一起住,勸解我。唉,我知道他是對我好的,可回去我如何對待不講道理、如幽靈般的婆婆呢?

有人說,戀愛是兩個人的世界,婚姻卻是兩家人的事情,這時我才徹底明白了。

(文中人名均為化名,配圖:百度圖片)

編後語:正所謂「家家有一本難念的經」,冰夏與阿智是一對恩愛的夫妻,卻因中間有一個「摻和」的婆婆而鬧彆扭,幸好不至於釀成悲劇。但搬出去住不是長久之計,畢竟總是要面對的,冰夏不是說婆婆如幽靈嗎?幾次吵架都是因婆婆偷聽冰夏說話引起的,只要能解決這個問題,基本就解決了家裡的矛盾了。願冰夏能與婆婆和平共處。

作者:黃卓貫,廣東省陽江市作家協會會員。

聲音:本文經作者授權發布,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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