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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品的房主與血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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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訊微博 新浪微博]1發信人: underDesk (你拆你拆你拆拆), 信區: OurEstate標 題: 【出手報告】極品的房主與血的教訓!發信站: 水木社區 (Tue Sep 25 10:18:12 2012), 站內相關公司已表示會妥善調查此事,因此將相關當事人信息隱去。畢竟我也相信這是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不應該為公司帶去過大的影響。昨天終於過完戶了!整個購房過程歷時近7個半月!!基本情況回龍觀雲三6/6,3室2廳2衛面積 115總價 174中介 2稅 10.4可能會有點長,先給個摘要吧:2月份簽了合同。因為房子還有貸款,就把首付打給了房主,房主用我的錢還了房子的貸款,就說房子不想賣了,愛咋咋地吧。遂與 @Lakey 大狀聯繫,打了官司。期間房子一直在房主手裡,房主將房子出租,並打了隔斷,並且是打算耗下去。最後的結果是,在法官與律師的意見下,權衡一下得失,雖然覺得很不爽,但是給房主加了一筆錢,收房,過戶,完事。今年2月初,準備結婚了,就開始看房,基本就集中在宇宙中心回龍觀一帶。看了大約半年後終於決定簽下這一套,誰曾想,這尼馬超小概率事件就這麼HLL地讓我碰上了。本來在我腦子裡有一種成見,就是一般跟上了年紀的人買房可能會複雜一些,因此最開始看到房主是和我一邊大的兩口子,並且也是從事IT行業,還覺得事情應該會很簡單,畢竟大家應該都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素質的人。當天晚上籤了購房合同之後,交了3萬定金,一切順利。之後就等房主和銀行約定其還款日期。合同是在2月初簽的,本來預計3月中下旬怎麼也能約上了吧,但是房主一直到4月初才約上,幾乎是整整2個月。在約定去銀行還款的前一天,我把絕大部分首付打給房主用以償還其所欠貸款,第二天,加上中介,我們三方一起去還了貸款,整個過程比較順利。過了兩三天吧,中介很奇怪地給我打了個電話,問我已經給了房主多少錢。我說60多萬吧。我問中介什麼事。中介說沒事沒事。結果過了一會,中介就打來說,房主跟他們說,房子不想賣了。我就趕緊請了假過去跟中介問清了情況,並且馬上和房主通了電話,房主說等晚上他們兩個都在家的時候再聯繫。這個事我當時沒有跟我媳婦說,怕她擔心。晚上和房主通了電話,房主就一句話,覺得賣便宜了,不幹了。最後商量了一個多小時吧,估計對方探了半天口風,發現就算拿打官司也沒唬住人,我的態度也比較堅決,就鬆了口,決定繼續交易了。當時還慶幸來著,以為不會再有什麼曲折了。就在那天之後,我打電話讓中介趕緊把網簽合同打出來,於是兩天之後我和房主就去中介那兒把網簽合同簽了。這樣至少覺得這房子房主不能再賣了。於是各種催公積金中介手續的事,期間房主材料死活交不齊,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當然我相信他們是故意的。然後沒交齊公積金評審材料,兩個人又跑出去旅遊了,中介說只能等兩個人回來補交了材料再提交了,我說那得等到什麼時候啊,你先這麼去試試吧,不行再說,中介說行,就去試了試,結果居然被接收了。萬幸這招拖延的伎倆沒有得逞。然後就開始催中介約初審,中介約了好幾次,房主都推託有事,就是不去,有一次我打電話過去直接問房主,能不能抽個半天,半天就可以了。丫估計沒料到我會直接打去問他,借口都沒想好,說要跟領導吃飯,還有活動,尼馬。雖然明知道那是個很爛的借口,但是也沒啥辦法,他不去,我也沒辦法逼他去。拖了三四次之後吧,估計也不想再找借口了,有一天晚上突然打來電話說,房子這次我是鐵定不賣了,律師我們也全權委託好了,你們自己看著辦吧。當天晚上非常憤怒,第二天請了假,就去了 @Lakey 律師的事務所。當時和 @Lakey 諮詢了之後,就在事務所里跟房主和房主的律師打了電話,問你們是不是確定不履行合同了,你們確定咱們馬上啟動法律程序。房主說一切事情問我的律師,律師說,我其實只是他們的一個朋友而已。再打去問房主,房主說,那我們還是接著走程序吧,按正常流程接著初審吧。我說好。出了事務所馬上打電話給中介,把初審時間趕緊確認好。初審約到了兩天後。但是在中介打電話分別向我們雙方確定時間的時候,房主,再一次地反悔了,跟中介說,我們已經請好律師了,你們有事跟我律師說。後來我找到 @Lakey 大狀,簽了委託協議,兩天之內就準備好了起訴書,並提交到昌平法院。期間,房主也對我們提起了訴訟,理由是,網簽合同做低了實際交易價格,侵害了國家利益。我當時就想,這合同你tm不也簽字了么??但是在一審庭審之後,房主主動撤訴了,但是是依然不履行合同。並且向法官表示找到了合同上其它問題。後來打官司的過程比較麻煩,關鍵就是時間比較多,就不具體說了。總之最後的結果是,如果堅持打,我基本贏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是需要搭上非常多的時間和精力,而房主中的女方似乎現在是不工作的。並且除了時間和精力以外,房子也一直拿不到手。律師就讓我自己考慮。最後權衡了一下,決定還是花錢了事,就當自己一時手賤提著一袋錢在街上晃,讓狗給叼走了吧。最後交房時以為事情總算快完了,結題還是被噁心了一把。本來當時說好(沒有寫到法院調解書里,當時注意力在房子所有權上,忽略了)傢具和電器都給我留下,因為雖然我都會逐步換新的,但是剛搬新家,我也需要傢具過渡的。但是當時去收房的時候,傢具全都搬走了,並且整個房子弄得非常亂!實在是非常亂,難以想像的亂,找了兩個保潔阿姨打掃了5個小時左右才弄乾凈。我還非常匆忙地去附近買了一張木頭床,一個人扛上6樓,一個人裝好。。本來三居室的房子,還在客廳打了個隔斷,我說這你得負責給我拆了,我看房買房的時候可是沒有這個的。丫伸個腦袋過來,說,合同里有寫不能有隔斷么?丫要不是個女的,我當時估計已經一拳頭過去了。後來又找人拆了隔斷,牆上地板上都已經給弄壞了,必須得想法修復了。anyway,現在房子總算過戶完成了!!哥也是有房產證的人了。現在和媳婦兩個人住三居室,還得適應適應~~總結一下教訓吧:1. 定金什麼的,有現金就多交點,增加違約成本。2. 如果有貸款沒還的房子,非要用首付去還貸款的,那就一手交首付,一手交房,先把房子使用權拿到手再說。3. 什麼事情都要落實到紙面上,且最好有第三方在場。4. 可以根據各自不同的情況,自行擬定一個補充協議,就跟購房合同一起簽。5. 一些人的下限可能是非常非常低的,常人一般是想像不到的,要有隨機應變的準備。6. 平時如果有一些道上的朋友,還是很不錯的。當時本來有這個想法的,但是怕後果不可控,作罷。7. 盡量用簡訊交流,這樣可以有證據。8. 中介很多時候不一定靠譜,真有事的時候還得靠自己。不是說中介會使壞,是不做為。你讓他辦正常流程他還是沒問題的,一旦有非正常情況,就只有乾瞪眼。但是還是需要跟中介保持聯繫,因為如果走法院程序,中介是幾乎唯一全程參與的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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