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稱日巡邏船配有加固裝甲須防其衝撞戰術
日本PLH型巡邏艦的噸位和航速在衝撞時佔據優勢。
原題:中國巡邏船警惕周邊撞擊戰術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日本海上保安廳宣稱12日發現新的中國漁政船在釣魚島附近海域巡邏,讓中日圍繞該海域的糾紛持續升溫。日本《讀賣新聞》的分析認為日中甚至可能因此爆發衝突。儘管兩國艦艇「擦槍走火」的可能性並不高,但巡邏過程中日方艦艇採取擠壓甚至試圖衝撞的騷擾和挑釁行為並不少見。事實上,除了日本外,中國周邊多個國家也都採取類似做法,並為巡邏船配備特別加固的裝甲應對衝撞。
由於海上執法鬥爭的特殊性及相關公務船「非武裝」或「輕武裝」的現實,通過搶佔航線將對方船隻「擠出」敏感區域,甚至通過撞擊來迫使目標船隻喪失行動能力是各國海上巡邏艦艇採取的一種較流行的強制手段。2008年日本巡邏艇在宮古島西北海域要求台灣「永升106號」漁船停船檢查被拒後,就採用撞船方式逼停漁船。而在兩國正規海上力量的巡邏和對峙中,衝撞戰術又因其影響遠小於直接交火而更為廣泛使用。上世紀80年代美國軍艦常抵近到蘇聯沿岸僅6-7海里處進行無線電偵察。1988年2月12日,蘇聯「忘我」號護衛艦打出「我艦奉命撞擊你艦」的信號,撞傷美國「約克城」號巡洋艦,此後美國被迫停止靠近蘇聯海岸的偵察活動。近年朝韓艦艇圍繞北方分界線進行的爭鬥中,也頻繁出現「衝撞式推擠」。
中國海上執法力量在巡邏過程中,也經常面臨對手的擠壓和衝撞。2008年12月,兩艘中國海監船隻進入釣魚島海域實施巡航後,海上保安廳對釣魚島「警備體制」進行「深刻檢討」,認為必須進一步提升對中方公務船隻的警惕。負責釣魚島海域巡邏的海上保安廳第11管區石垣保安部將每天在釣魚島附近海域的巡邏艦數量由兩艘提高到四艘,24小時分守在釣魚島四角互相支援,必要時還會呼叫第11管區的比奇-350偵察機乃至海上自衛隊的P-3C反潛巡邏機援助。2010年9月《環球時報》記者搭乘中國漁政船在釣魚島海域巡航期間就見識過日艦的衝撞戰術。當時3000多噸的日本巡邏艦PLH09對著中國「漁政203號」巡邏船的航向前方猛然提速斜切,一下隔在「漁政203號」和釣魚島之間,所幸只有400多噸的「漁政203號」避讓敏捷,躲開了險情。在執行衝撞戰術時,海上保安廳的艦艇普遍裝有側推進器和泵噴推進器,能夠密切配合,不斷縮小與對方艦艇平行航行時的船距,最終迫使對方改變航向。
作為海上維權的「壓軸」手段之一,撞擊戰術對執法船的性能要求也非常高。海上保安廳「津輕」級直升機巡邏艦(PLH)不僅憑藉噸位大(3200噸)航速快(22節)在衝撞時佔據優勢,而且還採用高強度鋼質船體和特殊的隔艙設計,並專門在艦艏部位水線下方提高了耐撞強度。同時該級艦還利用直升機近距離盤旋,製造噪音和旋翼波浪等手段配合撞擊效果。共同社披露,日本向菲律賓提供的多艘巡邏艦艇也都加裝了鋼板和裝甲,可被視為「武器」。
韓國海軍和海洋警察廳也極為重視船隻的抗衝撞能力。在1999年6月發生的第一次朝韓延坪島海戰中,韓國海軍的「虎頭海雕」級高速巡邏艇就以衝撞戰術,使參戰的朝鮮警備艇失去機動能力。2002年6月的第二次朝韓延坪島海戰失利後,韓國總結經驗教訓,重新設計的大型巡邏艇不僅增強火力配備,更專門加固艦體主要部位的裝甲。韓國海警廳裝備有多艘3000噸級巡邏船,其中一艘曾於2010年撞沉一艘中國漁船。
一名熟悉海上執法的中國人士表示,巡邏中對手試圖衝撞的舉動並不罕見,不過真要撞船時通常會躲避,因為撞船後果很難預測,誰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會受傷。但正如一名中國海監船船長所說:「我們學開船的,第一條就是要學會躲避碰撞。但為捍衛國家海洋權益,即使知道不避讓可能船毀人亡,我們也沒有其他選擇。」▲(蕭 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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