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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維釗《書法概論》

陸維釗《書法概論》

一、書法認識的有關理論

中國文字,因其各個單體自身之筆劃,錯綜複雜,而單體與單體間之距離配搭,又變化綦多,所以在實用上,務求其妥貼勻整、調和自然,因而就產生了書法的研究。又因所用的工具不是硬性的鋼筆,而是軟性的毛筆(如狼毫、羊毫、雞毫、鼠毫等),彈性既富,書寫時用力的輕重、用筆的正側、墨色的濃淡、蘸墨的多少,以及前後相聯的氣勢、左欹右正的姿態,均足以促成種種不同的體式、不同的風格;妍媸由是而生,流別由是而著,此又書法在我國之不僅以妥貼、勻整、調和為滿足,而在藝術上有其特殊之發展也。

惟其如此,故中國書法,其結構若無錯綜俯仰,即無姿態;其筆順若無先後往複,即無氣勢;其布局若無行列疏密,即無組織;其運筆若無正側險易,即無變化;其筆毛若無彈性、輕軟,即無肥瘦;其使墨若無濃淡、枯潤,即無神采;其形貌若無骨酪血肉,則無生氣。循是以推,不一而足。試將此工具易為鋼筆,此組合易為字母,欲求其不失美術上之特性,恐不易得。例如西歐、埃及石刻,固也有渾厚如古籀的,東鄰日本的假名,固也有飛動如狂草的,然只能偶爾欣賞其一行二行,過此便覺單調乏味。這原因便由於此。

書法之美術性既如上述,但其內容意義,則在於表達思想情感的文字,故學習書法,首先要求有實用的價值。

其次,進而要求可以滿足美術的需要。所謂美術的書法,正如我人對其他藝術品一樣,可以用以下幾種形容詞來表達我對它品鑒的感覺,如:

沉雄 豪勁 清麗 和婉 端莊 厚重 倜儻 俊拔 渾穆 蒼古 高逸 幽雅

等。而欣賞的人,對名家作品,正如與英雄(沉雄、豪勁)、美人(清麗、和婉)、君子(端莊、厚重)、才士(倜儻、俊拔)、野老(渾穆、蒼古)、隱者(高逸、幽雅)相對,無形中受其熏陶:感情為所滲透,人格為所感染,心緒為所改變,嗜好為之提高,漸漸將一般人娛樂上之低級趣味轉移至於高級。這便是學書法的價值。

不特此也,研究書法必注意安和、妥貼、雅馴、整潔。以此推之,由明窗淨几,筆硯精良,而布置園亭,整理居室,以至於繪畫之構圖,作文之剪裁,其理可通也。研究書法,又必注意書寫之無訛、始終之不懈。無訛,乃心細之徵;不懈,見忍耐之力。而況謹厚之人,字多端莊,輕率之流,書多潦草。以此推之,則治事覘人,其理可悟也。進而時時觀摩名碑法帖、名人墨跡,對古今書家必發生「心儀其人」之感。而書家之傳於後者,類多人格高尚,學問深湛,文辭華美;非此者,其修養之不足,必不易於壽世。若因此而受其影響,仰前修之休烈,發思古之幽情,默化潛移,則又其收穫之一也。

不特此也,當我人學習書法(音樂、繪畫、雕塑亦然),專心一致,略不旁騖,則其心中必無種種私利雜念廁於其間,陷入於憂患得失計較,不能自拔。我人在此繁忙工作之餘,濡毫吮墨,臨摹一二,此時之手腦只在於點劃方寸之間,緊張之心緒為之鬆弛,疲勞之精神藉以調節。若每日有一小時之練習,即有一小時之恬靜。只有緊張而無恬靜,只有疲勞而無寧息,勢必有害健康。西人以休息與工作並重,謂休息後之工作,效力可以大增。此則信筆揮毫,不必求其成為名家,成為美術品,而為調節生活、寧靜精神計,又其功用之一也。

不特此也,美術有動的與靜的二類:動的如音樂,靜的如繪畫,而書法則屬於靜的之一種。動的音樂,其好處固能使人心神感發,但每易過度,喜則樂而忘返,放心不能收;哀則情緒緊張,頹放不能制。故我國理論,以樂而不淫、哀而不傷為難能可貴之境界。而人之自制力有限,於是歌舞之欣賞,每隨之而生不良之副作用。或且成為罪惡之淵藪,其為害不可不防。至於繪畫,因系靜的藝術品,較少此種流弊,然猶不及書法之絕不會發生不良之副作用。此就娛樂言,有利而無弊,又其可取者一也。

不特此也,研究甲骨、鐘鼎,涉及古文字學範圍,始而分析指事象形、形聲會意之部居,中而溝通古今通假、轉注之法則,終而補苴許氏《說文》一系相承之舊說,有裨六書,有補古訓,此其一。周、秦、漢、唐銘文碑版,撰者每屬通人,體制每兼眾有,文辭典則,書法華贍。習其字,必通其文,循流溯源,可為文學史之參考;低徊吟誦,又可代各體文之欣賞,此其二。而史料豐贍,人物輻聚,自典章制度、國計民生,以至社會風土、人情族望,每可補訂史書,此其三。斯則又由學書而導吾人於學問之途,以興起探求學問的興趣,又其作用之一也。

故學習書法,平常以為僅是藝術上之事,而實則除美觀以外,尚有種種之作用。此作用能引導人對修養有幫助,對學問有長進,對覘事有悟入。

我惟以此論書,故對於揚雄所說的「書,心畫也」(《法言·問神篇》)一語,認為最足以表示書法之精義。此處之「畫」字,也可作「描繪」解,則書法即是心理的描繪,也即是以線條表示心理狀態的一種心理測驗法。故醉時之書,眉飛色舞;喜時之書,光風霽月;怒時之書,劍拔弩張;悲時之書,神沮氣喪;以及年壯年老,男性女性,病時平時,皆可覘其梗概。蓋心腦之力量,指揮筋肉;筋肉之力量,聚於手指;指頭之力量,指揮筆桿;筆桿動而筆尖隨之。由是而就果溯因,推想其平日之訓練,下筆前之姿勢,書寫前之情緒,書寫時之環境,謂不能得其心理,我不信也。由是而推想古今名家,下筆轉側橫直、鉤挑點捺時之取勢表情、徐疾輕重,謂不能示人之心理,我不信也。故臨摹之範本,如為墨跡,必易於碑版:如為清晰之碑版,必易於剝蝕之碑版:即由推想窺測易不易之程度,此三者有不同耳。

我惟如此論書,故以為學書者成就之高下,除前所述之學間修養外,其初步條件有二:其一屬於心靈的,要看其人想像力之高下;如對模糊剝落之碑版,不能窺測其用筆結構者,其想像力弱,其學習成就必有限。其二屬於肌肉的,要看其人手指上神經之靈敏不靈敏;如心欲如此,而手指動作不能恰如其分,則其神經遲鈍,其學習成就也必受限制。此即所謂不能得之心而應之手也。而況不得心,不能見古人之精神,更何能將所見之名跡揣摩之,而為之重行表現於紙上?故不得於心者,根本不能學書;得於心而不應手者,往往大致粗似,不能達到絲絲人扣之地步。平常書家不能語其根由,往往或曰「此人性不相近」,或曰「此人天資低劣」。實則無甚神秘,即在其中有如此物質關係而已。

以上為書法認識上之理論。以下再述書法練習上之條件,即所謂運筆用墨、辨紙臨摹以及選碑等等。

二、書法練習的有關條件

古人學書所注意之運筆用墨、辨紙臨摹以及選碑等事,應如何有助於初學?曰:

(一)執筆之前,須先選筆。選筆,我絕不主張專用羊毫。因毫有軟硬,字有剛柔。篆隸柔中見剛,宜用羊毫;行書剛中見柔,宜用狼毫;正楷也剛也柔,用羊、用狼、用兼,俱無不可。此其大致也,但也不必拘泥,盡有善為變化者。篆隸須用羊毫,其原因為:羊毫軟,伸縮性大,吸墨多,轉筆處不致生硬無情(北齊隸書,即病生硬)。行草之須用狼毫(有時也可用兼毫),其原因為:狼毫硬,指揮容易;行草筆不滯留,軟筆不易鬆動飛舞。至於真書,則遲速適中,轉側方而不圓;可緩可速,提頓露而不泥。故可視所書之體,可用羊毫,可用狼毫,也可用兼毫;狼毫雖硬,正有若干碑版非硬筆不適耳(兼毫也有各種比例,所以適應性更大)。以軟硬為調劑,而選筆之能事畢矣(主硬筆者,每以宋以前書傢俱用硬筆為言,其失與專主羊毫者同一偏見)。

(二)選筆既定,次言執筆。執筆之法,古傳「拔鐙」,就各說推測,當為「筆管著中指、食指之尖,與大指相對撐住筆管,再將名指爪肉相接處貼筆管,小指貼名指」;似即為吾人今日通行之執筆方法,初無神秘傳授之可言。所欲注意者,即執筆勿過高,過高則重心不穩;也勿過緊,過緊則轉動勿靈。中楷以上,必須懸腕,腕不懸而著紙,則移動必不便,而寫大字便成障礙了。至於「龍眼」、「鳳眼」等等,也屬無謂。我以為,執筆而能注意指實掌虛,五指如前所云云,其他可隨各人已成之習慣,只要非有大荒謬,如斜放紙張、伏案施筆等弊,大致都可以就其所便。

既知執筆,當習運筆。當另為一文,以詳究竟。

(三)再言用墨,也須先行選墨。墨自清季洋煙輸入以來,墨肆每以之代本煙制墨,而其色澤遜本煙遠甚,此不堪用者一。凝墨之膠,有輕重之不同,重膠色濁黏筆,此不堪用者二。新墨火氣太甚,過陳又膠散色泥(可以重行用膠凝之),此不堪用者三。除此之外,其他皆可用。至乾嘉以來,帶青光紫光之墨,在今日則為上選矣。

若平時練習,則也可暫用墨汁。

至於磨墨之法,則不必貪懶,不可性急,不可宿夜。急則有粒如細;宿夜則上薄下厚,形成沉澱,色不新鮮。我主張絕對不用宿墨。

篆、隸、楷三者,宜濃墨;行書可濃可淡,也可帶枯。除行書外,俱應將墨吸飽,便從紙面透入紙背,至紙背全黑而後止。寫成以後,看背面有否全透,可以自測用力之如何。若紙背全黑,精神易於煥發(凡屏聯堂幅裱後之更見神彩者,即由墨色襯托得更明顯之故)。此如染錦,若不漬透,則黑絲中尚有白縷,必須再漬(字不能再描),方見色澤。色澤好的,如純黑之貓。畏寒煨灶,則毛色焦枯,黯而無光;若不煨灶,則黑如絲絨,精光四射。蘇東坡謂「湛湛如小兒目睛」,即指此耳。

行草有用焦墨淡墨,能見筆尖來往轉動之痕迹,其妙處則又在純黑之外矣。

(四)紙有吸墨、不吸墨、半吸墨三種。不吸墨者,如有光、道林、雲母、熟礬、蠟箋、金箋是也。好處能顯墨色,能增光潤;不好處滑筆太甚,不易蒼老。吸墨者如元書、毛邊、六吉、生宜是也。好處在墨透紙心,色久不變,寫時吸筆,易見蒼趣;不好處較難運筆,不易掌握運筆之速度。兼有兩者之長的,則為煮硾箋,紙面光滑,紙質吸墨,故余最喜用之。半吸墨者,大都自己加工,各有經驗,但用之於畫多;用之於書,有時並不見佳。

平時練習,應選吸墨,如元書之類。吸墨多,則墨可全透紙心,便之底面純黑,精神飽滿,墨彩煥發。古人所謂「力透紙背」、「筆酣墨飽」,當即指此也。唯以其易於吸墨,故筆頭著紙,稍有澀感,初學之人不易將筆指揮,不能得心應手,須要習之稍久,摸出紙之性格,熟能生巧,可以打破此一困難,再寫不吸墨之紙,便覺從心所欲了。

(五)次述臨摹。摹者,以透明之紙覆於範本之上而影寫之謂;臨者,對範本擬其用筆、結構、神情而仿寫之謂。初學宜摹,以熟筆勢;稍迸宜臨,以便脫樣;最後宜背。背者,將帖看熟,不對帖而自寫,就如背書,而一切仍須合乎原帖之謂。三者循序而進,初學之能事畢矣。我輩作書,應求從臨摹而漸人蛻化,以達到最後之創造。然登高自卑,非經臨摹階段不能創造;臨摹對於範本,最要在取其意,兼得其形,擷其精,酌存其貌,庶可自成一家,不為古人所囿。

而字之間架與墨之光潤,則也必特加註意。蓋墨之光潤如人之精神,精神飽滿,則容光煥發(見前述)。而字之間架,則如人之骨相,務須長短相稱,骨肉調勻,左右整齊,前後舒泰;反之,若頭大身細,肩歪背曲,手斷腳蹺,即不致如病人扶床,支撐失據,也必如醉人坐立,不翻自倒,聚跛癃殘疾於一堂,能不令人對之作嘔?

至於古人之筆法、風格、韻味,每可於碑帖、墨跡見之,千變萬化,頗涉微妙,惟有從範本臨摹,才能助學者自以意會,默探冥求,不煩縷舉而勝於縷舉實多。此藝術恆有之境界,學者所不可不知也。或者以為碑帖損蝕,不易如墨跡之能審辨,此僅為初學言之。如已有基礎,則在此模糊之處,正有發揮想像之餘地。想像力強者,不但於模糊不生障礙,且可因之而以自己之理解凝成新的有創造性的風格,則此模糊反成優點。正如薄霧籠晴,樓台山水,可由種種想像而使藝術家為之起無窮之幻覺。此則臨摹之最高境界,所謂由古人而出,進成自己之推陳出新也。

(六)書體的大別,通常有真、草、隸、篆四種。就其結體、用筆、神態言,也確乎有不同之處,雖書法名家,未必能兼擅其四。所以欲求範本,必須於此四者中求之,而能長其二三,極不易得,故首宜專精其一。真即正楷,字體方正,習之最難。草與行書,可合併討論。隸與八分,則同一規律,可視同一類。篆則包括甲骨、鐘鼎、籀篆等。本文便初學,又非歷史性質,故不重流派正變之敘述,如顏魯公之出於漢隸,趙孟頫之出於二王等等。

在上述四節中,皆有客觀標準可言,惟此節選碑則不如此。往日青年習字,教師每以歐書為介;嗣後風氣改變,又每以顏、柳為介。此皆非善於指導者。蓋字體多端,好尚各異,甲所喜者,乙未必喜;甲所宜者,乙未必宜。應各從學者之所好,而不必指定歐陽詢、顏魯公、趙孟頫為其心儀之對象,強人以性之所不近。故最理想之指導,莫若令學者各就其個性,而先寫兒頁心中所欲寫之樣張,然後就其用筆,揣摩其心理(書法原可視為各人心理狀態之表現於線條上的一種描繪),而選擇其相適合之碑帖,使之臨摹,則不但習者心中與之相契,成效上也必能事半而功倍,即所謂因材施教是也。

執是以推,故我於選碑之後,即將各家分類詳述。希望學者各就一己之所喜,擇一臨摹,而不欲為硬性之規定。但選擇之初,心志未堅,試寫未足,每易見異思遷,則又須容許為幾次之改選。此正如選擇配偶,未必能一見即定也。來源:拙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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