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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乘論典論證人死非斷

佛滅度後,在佛弟子所撰的論典中,依據緣起法則,對人死非斷滅進行了理論論證。

說一切有部集大成的宏論《大毗婆沙論》卷二百,該論主編、著名論師世友(約公元1、2世紀人),舉出三條理由論證人死非斷:

1、從觀察現前的心理現象看,我人的心,乃多念相續的流動過程,前念已滅為緣(「等無間緣」),有後念生起,後念必然依前念而生,只有極其厭離,方不生後念。因此,今生最初受生的心識,必定以前世的心識為因。眾生臨終時,未能斷滅煩惱,不能極其厭離塵世,一般都在或善或惡的污染心中死亡,此臨終之心,定應引生死後的心。「前身既能引今身起,今身何故不引後身?」

2、從根(感知器官)與心識的關係看,只有依現前的眼等五根為緣,生起眼等五識,又引生第六意識,才能有所覺知。故知胎中最初有覺知的心識,非憑空而有,必然以前世的根、識為因而生,「前生既能引今生起,今生何故不引後生?」

3、從身心及心與心的關係看,心的生起,必以心為緣,也有色(身)隨心而生,也有心隨色(身)而起,眾生的色(身)、心,皆以煩惱為因而有,而煩惱則念念相續,猶如河流,不會突然斷滅,現見若前念有煩惱,必然引生後念的身心,眾生臨終時並未斷滅煩惱,必然會引生死後的身心相續不斷。

非斷非常的輪迴觀,在大乘論典中進一步深化、理論化。大乘龍象龍樹的名著《大智度論》卷八,從多方面批駁人死後「但見其滅,不見更有出者受於後身」的人死斷滅論。龍樹所舉的人死非斷的理由,大略有八點:

1、由眾生天性推知必有其前世之因。

若身死永滅,沒有前生,便難以解釋眾生生來便有的天性:如嬰兒初生不經人教便自然會憂喜怖畏,會哭會笑,牛犢生來便會吃奶,豬羊之類生後不久便知牝牡交合;還有:兒女肖其父母,人的長相有美醜之分,資質有聰明愚鈍之別,如果沒有宿世所習作為其因,則這些現象便成了無因之果,違背緣起法果必有因的規律。由此應有前世,有前世故,必有後世。

2、以肉眼有局限性,天眼了了見故,知有前生來世。

若以人死亡時不見有什麼東西離體而去為無後世來生的理由,則人的肉眼等感知能力,有其局限性,非一切能見,以有局限性之感知否認自己不能感知到的東西的存在,是為荒謬愚痴。就拿具局限性的感知來說吧,耳朵能聽到的聲音,眼睛便已看不見其實體,難道便能以眼之不見聲音,而否認聲音的實有?輪迴轉世的情狀,也非不可知見,只不過是凡人的肉眼見不到罷了,有天眼者,了了能見。僅憑著與畜生同屬一類的肉眼之有限感知能力,豈能親見來生後世?若肉眼能知見一切,修道者們就不必去辛苦修證清凈天眼了。肉眼若能窺破生死去來之秘奧,凡愚與賢聖之間豈非沒有了區別?

3、形成生命的主因煩惱未斷故,知有來生後世。

煩惱(自我執著、自我貪愛、愛欲等),是人出生及生存的主因,人死雖不見有何物來去,但作為生命動力的煩惱,並未經修道而斷盡,所以身、情、意必然還會相續,由煩惱為主因,生起新的身、情、意。眾生由身、情、意造業,行善作惡,雖然沒有什麼看得見的東西從今生搬到來世,但必然從今生所造的善惡業生起來世的果報,比喻說:

譬如乳中置毒,乳變為酪,酪變為酥,乳非酪酥,酪酥非乳,乳、酪雖變,而皆有毒。此身亦如是,今世五眾因緣故,更生後世五眾,行業相續不異故,而受果報。又如冬木,雖未有花葉果實,得時節會,則次第而出。

4、由宿命通,知必有前生後世。

這個人世間,雖然大多數人都朦朦不知前生,但也有些能記得前世、自知宿命的人,對他們來說,前世的經歷,就像人夢中趕路,疲倦至極而睡卧,醒後回憶夢中所經由。不知宿命的人,沒理由僅依自己的無知,便否認別人的有知。龍樹後學清辯《智燃論釋》說:「由何知曉有宿世之心識?以回憶前世等理由知。」

5、由身心關係可推知有來生後世。

從身心關係而言,人若生起過重的憤怒、嫉妒、疑慮、後悔等負面情緒,擾惱自心,便會導致面色不佳,身體枯瘦;若生純凈的善心,深信因果,具有正信,得如實知見諸般事理的智慧,則能使心歡意悅,身體輕快,面容和悅。

以有苦、樂因緣故,有善、不善,今定有善、不善故,當知必有後世。

今生善或惡的活動為主因,必然會出生後世的身心。只不過眾生肉眼難見,智慧淺薄,產生種種邪見、疑惑,即使能修福行善,作些好事,但多心疑未必會有善報,總是難得作出太大的善舉,難得常作無悔。就像有醫師為一國王治病,疑心即便治好,國王也不會有多少賞賜,卻不知國王已暗中派人為他家建造豪華宅第,等到醫師事畢歸家,見到國王為他造的新宅,才後悔當初心存疑念,未能精心儘力地為國王治病。

6、由聖人經書知有後世。

一切聖人所說的經書,皆說有後世,不僅佛、羅漢、菩薩們所說的佛經作如是說,婆羅門等宗教的聖典,亦作如是說。

7、以聖言可信故當信有他生後世。

聖人說現在事實可信故,說後世事亦皆可信。如人夜行險道,導師授手,知可信故,則便隨逐。

應由聖人(佛、羅漢、菩薩)所說現在之事理,如緣起法則、斷煩惱則得涅槃、入禪定能享輕快安恬等,信賴聖人的智慧、人格,相信他們所說來生後世、輪迴轉生之事真實不虛。既為肉眼凡夫,智慧淺薄有限,若不信從聖人之言,豈能自知生死秘奧,豈能以淺薄之知斷言生死大事!

8、依緣起法知必有前生後世。

佛法中諸法畢竟空,而亦不斷滅,生死雖相續,亦不是常。無量阿僧祗劫因緣雖過去,亦能生果報而不滅。

有等無智之人見佛法說一切皆空,便又執著空,認為一切都空無所有,還有什麼他生後世,墮入了「惡取空」的邪見深坑。當知佛法說空,旨在破除眾生誤認假我、小我和一切生滅無常的現象為真常不變的執著、邪見。「空」的含義是無自性,而非斷滅無物。佛法一方面說空、無我,一方面又說生死相續,有他生後世,這兩方面是統一的,並不互相矛盾。佛法的極旨是中道,一切不執著,「不著有,不著無,有無亦不著,非有非無亦不著,不著亦不著」,這樣才能契合中道,證見真實的本面,而不致墮於有害的邊見、邪見。就像「以刀斫空,終無所傷」。

龍樹所舉八條理由,幾乎打通了理性在解決生前死後問題時可能走到的所有思路,舉出了以理性論證死後續存的一切可能舉出的理由。他提出的對人類感知的局限性的認識、對超感知能力的肯定、對人性的分析、及不著一切的中道之思想方法等,在今天看來還具有相當強硬的說服力和尖銳的挑戰性,是今天用科學方法破解生死之謎時,所不容迴避的。

龍樹之後,佛教理論家們對斷見還有不少批判,如大乘瑜伽行系的重要論典《瑜伽師地論》卷七,反詰認為人死「猶如瓦石,若一破已,不可複合」的斷見說:你主張斷滅,是說死後「五蘊」(集成人生命的色、受、想、行、識五種因素,即身心總體)斷滅,還是說「我」斷滅?

若蘊斷滅者,蘊體無常,因果展轉生起不絕,而言斷滅,不應道理。

五蘊,從來是生滅無常而又因果相續不斷,前因必生後果,不可能停歇間斷。生前現世,不論是物質身體,還是心理活動,實際上念念都在生滅相續,這種因果生滅相續的活動,絕沒有因肉體生理活動的停止而停止的道理。

若言我斷等者,汝先所說粗色四大所造之身,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所攝,皆蘊為體,而非是我,言我斷滅,相不可得,故不應理。

若說是人死自我斷滅,那麼人的生命,如順世外道等所說,無非是地水火風四大元素所組成的血肉之軀和各種心理、精神活動的合集,即便是修道者們在禪定中所體認的湛然不動的自我,最高也不過「非想非非想定」,不出「識蘊」的範圍。既然其中本來就沒有個能作主宰、常住不滅的「我」,說人死自我斷滅,更是沒有道理了。

瑜伽行派在陳那以後,側重於用因明(邏輯)論證,出於與外道辯論的需要,將龍樹所舉八條理由中的六、七兩條即「聖言量」(以佛教聖人之言為論據)從因明論式中撤除,不以之為論證人死有後世等問題的論據,因為「聖言量」難以被不信仰佛教者所接受。

現代太虛大師《中國之佛教》一文中論證說:

因為死亡不過是構成身體的物質循物理法則的聚散現象,生命既不限於物質,故吾人所造的業,不因身體死亡而消滅。吾人身死之際,業力便會自然而然的引自己轉變為另一方向、另一形式,因此新生命又即產生。這種轉換狀態,佛家特名曰「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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