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拒改國籍的張蘭為何加入富豪移民隊伍
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註冊信息但這並不違反政協章程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立法機關不同,政協的主要職能是建言獻策,因此,允許外籍人士建言獻策並不會影響到中國的國家利益。並且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中》,並沒有關於禁止外籍人士擔任政協委員的明文規定,其對人員構成的要求如下: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少數民族人士、各界愛國人士、香港特別行政區同胞、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台灣同胞和海外僑胞。蹊蹺的是,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新聞發言人趙啟正就網上流傳的「部分全國政協委員已加入外國籍」的說法正式回應——「政協委員,外籍是不行的。」更蹊蹺的是,朝陽區政協相關負責人日前曾對媒體表示,朝陽區按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制定了一份委員管理的暫行意見,其中規定,如果不具有中國國籍,應不再擔任政協委員一職。這種規定,顯然是和政協章程對人員構成要求相抵觸。…[詳細]獨特之處:曾放棄移民機會回國創業的張蘭,結果又走了早年經歷過艱苦生活磨鍊的張蘭,1989年去了加拿大,據說每天要打六份工。1991年她帶著兩萬美元回國開了個小飯館,張蘭事後回憶說,她其實是放棄了馬上到手的移民證從加拿大回到北京的。據張蘭自己回憶,放棄移民回到中國是剎那間做出的重大決定:「所有的人都認為我瘋了,那個年代拿到一個移民,那就是天堂了,所以你放棄的那個通行證,是進入天堂的一個通行證。」在2010年鳳凰衛視的《一虎一席談》電視辯論節目中,張蘭曾經旗幟鮮明地表示自己不會移民,她動情地說:「我的骨子裡、我的血流著的是中國人的血,我覺得我應該永遠忠於我的祖國,因為我是中國人。」現在看來,張蘭在2010年所說的「愛國」言論很可能是在表演。但如果我們相信張蘭早期因愛歸國不是虛偽的說辭,那麼,究竟是哪些現實的考量讓張蘭改變了最初的情懷放棄了曾經的「愛國」理想呢?02 理性分析富人移民動因富人移民有諸多現實考量個人利益:按照新稅法的規定,外國投資者就其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利潤(投資比例、股權、股份等)繳納10%的所得稅,少於內資企業投資者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雖然餐飲企業暫不享受明顯的所得稅優惠,但從稅收雙邊協定規定來看,如俏江南上市,俏江南董事長張蘭對於股東分紅(股息)等,將享受繳納不超過10%的個人所得稅,再者,對於俏江南未來的收購和套現,張蘭的個稅或按照移民國家規定來執行。公司上市便利:作為內地高端餐飲品牌,俏江南此前曾積極地謀劃在A股上市。但俏江南的名字卻出現在「終止審查」名單中,這對認為「上市是每一個成功企業的必經之路」的張蘭,顯然不是一個好消息。而國內餐飲企業上市難短期內很難改變。外商投資企業相對於境內外上市有更多選擇,國外有多種融資渠道彌補資金壓力,境外上市可以加速企業融資、拓展外資來源、降低成本。雙重國籍的雙重便利:眾所周知,中國大陸的護照很不好用,免簽國家少,去發達國家被拒簽機率高,常在國際間往來的人有深刻而痛苦的體會。獲得歐美國家國籍,護照基本能通行全球,國際間出行方便。但是,當了「外國佬」,在中國生活與出行要受到諸多管制,相當不便。比如說,按照《外國人管理法細則》,按規定你得在抵達中國後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機關申報填表。所以,擁有雙重國籍雖然在中國目前並不合法,但卻是能享受到「兩頭獲利」的便利。財產安全:中國的金融環境總體上來說,還是存在著很多問題,比如說,產權不清,政策飄忽不定、私有產權沒有受到應有的保障,特別是近幾年國有企業越來越壯大,民營企業的投資越來越受到擠壓。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必然有很多企業家,為了尋求財產的安全,想把財產安全地轉移出去。…[詳細]對於民營企業家,這些考量是人之常情移民的企業家們,可分兩種,一類是國有企業的企業家,一類是民營企業的企業家。如果是國有企業的企業家,應該按照準公務員來對待,因為那些職務都是由政府部門直接任命產生的。對於這些企業家,苛責一點無妨,因為其中非常可能牽涉到公眾利益。但是對於民營企業家的移民,我們未必給出正面評價,說這樣做得對做得好,但是直接給出負面的評價或者批評(當然,一些言行不一、前後矛盾的人應該批評),甚至把一些企業家移民上升到賣國的程度,就過了。根據貝恩顧問公司發布的《2011中國私人財富報告》,個人資產超過1億元的大陸企業主中27%已經移民,還有47%正在考慮移民。這些富人選擇移民的原因就是上段中提到的這些因素,而這些因素沒有哪個是不正當、不是人之常情的。有人會說,這些富有的私營業主移民,會造成大量資金的流失,對中國的經濟不利,這些「先富」的人沒去帶動「後富」。實際上,富豪資金外流,只是中國經濟出現問題的一種表現、一個信號而已,是「果」不是「因」。03 如何看待雙重國籍和富人移民對於「雙重國籍」,要麼合法化,要麼認真監管最近幾年,加入外國籍的華人為了能同時保留中國戶口,不少人刻意隱瞞其已加入外國國籍的事實,有的甚至採用改名、第三國(地區)過境等「暗箱操作」的手法。這也導致了目前的亂象:明明國家不承認雙重國籍,卻有大量的持有雙重國籍的人存在。在當前城鄉二元結構仍存在,國民尚未完全實現遷徙自由,國內城市新移民在戶籍、子女入學、就業等問題仍沒有得到公平對待和根本解決的情況下,全盤放開對海外華人的雙重國籍,或將招致國內民眾的意見反彈。但是,在雙重國籍現象並不少見的現實背景下,一方面否定雙重國籍的合法性,一方面又對雙重國籍的現象不作為,必然導致在媒體曝光類似張蘭這樣的事件時,勢必加重民眾對雙重國籍厭惡的非理性反彈。這方面可以參照台灣的做法,台灣沿用民國時代的國籍法,有限制承認雙重國籍,只是對一定級別的公職人員規定必須是「中華民國」國籍,這個規矩倒是與國際接軌。不可否認的一點是,當今世界是一個日益開放的時代,移民正在成為一種世界潮流。…[詳細]對富人移民不是全無限制歐美國家,為何民眾面對富人移民淡定得多?與中國富人相比,部分歐美國家的富人在移民時,要面對複雜的稅收。根據美國稅法規定,美國公民即使放棄美國國籍,美國政府也可追溯5年,要求其補齊放棄美國國籍前5年擁有的海外資產隱匿不報而逃避的稅收和罰金。如果沒有依法納稅,按照新的主動申報方案當中的規定,這些人得補交8年的稅款和利息,外加一筆罰金,罰金數額為受罰人過去8年當中最高賬戶餘額的25%。相比之下,中國富人想要棄籍就輕鬆得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十條規定,中國公民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准退出中國國籍:一、外國人的近親屬;二、定居在外國的;三、有其它正當理由。在我國現行徵收的幾大稅種中,並無「退出稅」,而且對富豪應納稅的境外所得採取自行申報制,其放棄國籍時,追溯也並不嚴格。這就顯然會導致中國民眾在對待富豪移民時的「心理失衡」。結語我們討厭言行不一的人,但對於企業家移民國外這件事本身,應該多一些理性的分析,少一點粗暴的指責。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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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給雙重國籍鬆綁?
※為什麼說拿了外國國籍就是外國人
※他擁有中朝雙國籍,娶了林彪的妻子,養著林彪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