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一小區建玻璃頂棚引鄰居不滿 各部門協調未果仍擱置
近日,記者接到甘州區馨宇麗都A區許女士的電話,稱自己所在小區有住戶私自在樓門前的圍牆上搭起鋼架結構的玻璃頂棚,將公共區域變成私人空間,嚴重影響了自己及其他業主日常生活。
記者來到該小區一號樓,看到一樓住戶陽台處的圍牆上搭起了一座鋼架結構的玻璃頂棚。據二樓住戶許女士說:該頂棚為2016年3月份開始修建,高為3.7米,當時一樓住戶向其他業主徵求意見,要將小院與房屋進行裝修,許女士與個別業主信以為真,在申請書上籤了字。結果不到一個月時間,許女士和業主們吃驚的是,裝修完畢的小院內突然多了一座高達三米的玻璃頂棚,嚴重影響了住戶們的正常生活。
記者來到二樓住戶許女士家中,看到玻璃頂棚的高度近乎與她家卧室相平,且頂棚上堆滿了紙盒、廢舊衣物等垃圾。許女士說:「半年多來,我們前前後後找了許多相關部門,相關部門部分負責人來到現場勘察後,要求將玻璃頂棚的高度降低,但是到現在一樓住戶並沒有執行,也沒有相關部門前來進行拆除。」
那麼,小區內私自修建玻璃棚是否需要通過物業和其他住戶同意?此類建築是否屬於違章建築?如果屬於違章建築,那麼該由誰或是哪個相關部門進行實施拆除?面對這些疑惑,記者採訪了相關部門負責人。
相關部門回應
小區物業:
「物業並不同意住戶私自修建玻璃頂棚,業主私自改動只有相應的物權人有這個權利,如果徵求到其他住戶的同意,那我們物業公司是沒有權利制止的,頂棚已修完,我們物業沒有執法權,是沒有資格進行拆除的。」
張掖市城管執法局東街執法大隊:
對於建成的物業小區里的違法建築並不在其部門的管轄範圍內,而且有明確的條例規定是應該由甘州區房管局來負責。此前他們多次派工作人員調節矛盾,但因為樓上樓下住戶互相不妥協,最終調節失敗。
甘州區房管局:
局內相關領導與工作人員曾多次對一樓與二樓住戶進行協調,雙方一致同意將一樓頂棚降低高度。可不久後二樓住戶許女士卻又反悔,要求一樓將頂棚全部拆除,導致協調無果。對於小區內修建玻璃頂棚是否屬於違章,嚴格來說是該住戶並無相關手續,屬於違章建築,但由於情況比較複雜,則不好定性。
記者採訪相關部門後,了解到相關部門確實做過多次協調處理,但由於一樓與二樓住戶始終無法達成一致,令他們感到很苦惱。至目前,小區內玻璃頂棚事件並沒有得到妥善解決。(見習記者 胡東偉)
本輯編輯:趙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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