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被計生辦抱走31年的孩子
在媒體披露後,故事的續篇應該是公眾對造成這場骨肉分離悲劇的元兇進行憤怒的聲討。
事實的真相令人震驚:因為是超生的孩子,袁鷹生下來就被計生幹部抱走,與父母一別就是31年。
他的父母始終沒有放棄尋找自己孩子的努力,他們找遍了全市,甚至誤將另一個孩子當做了親生子收養了九年。而袁鷹成家以後,也利用一切可能的線索去找尋自己的親生父母。相向而行之下,一家終獲團聚。
整個事件以人世間最殘酷的分離始,以最神奇的團聚終。
被抱的袁鷹運氣不錯,受組織委託的養父母由於先後夭折了兩個孩子,對他視如己出,將其盡心撫養成人。
眾所周知,經過10年動亂的中國,經濟基礎薄弱,但人口眾多且整體質量偏低,在傳統生育觀念驅使下,不少地方陷入「越生越窮、越窮越生」的惡性循環。為了儘快提升全民生活水平和保證發展速度,計劃生育作為國策得到了強力貫徹執行,並得到社會廣泛認同。在90年代,宋丹丹、黃宏的小品《超生游擊隊》紅遍中國,便是一個有力佐證。
今天,中國GDP已經進入「10萬億美元俱樂部」,人口素質、結構已經發生巨變,普通人的生育觀念早已今非昔比,尤其是隨著老齡化社會來臨,劉易斯拐點提前到來,計生政策也在做出調整,單獨二胎破解而出。甚至在今年地方兩會召開期間,上海市計生部門官員甚至大聲疾呼:更多符合二孩生育政策的上海家庭多多生育,因為對於家庭結構的穩定性和社會的發展而言,兩個孩子更適宜。
圍繞計生國策的討論和調整也見證著時代的變遷和進步。
袁鷹出生的1983年,改革開放剛剛起步,四川作為全國的人口大省,計生工作非常嚴格,但由於立法的滯後 直到2001年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才頒布,計生工作包括一切社會管理都基本在行政強制手段來完成,不少地區為完成計生任務,提出了對主要領導的一票否決制,甚至個別地方出現了「寧可錯扎一千,不可使一人漏網」的雷人標語,這就不可避免地造就很多備受詬病的人道悲劇。
據記者披露,袁鷹的父母為留住自己超生的孩子盡了全力。他父親最初接受了鄉政府如此嚴苛的處罰:被計生辦帶走結紮,家裡1.5畝承包地被收走,並要上交1601元超生罰款。而當時一名普通縣裡幹部的月工資大約是30元。但3天後,50多名政府人員和警察,在上級公安局領導和區計生辦主任帶領下,從鄒玉花懷裡搶走了男嬰,退還了1000元罰款。
這折射出,當時在處罰計生違規事件時,主要的手段是罰款和隨意沒收被處罰人的財產甚至奪走人家的孩子。而且這前後不一的處罰決定也說明在當時的體制下,處罰的隨意性主觀性是多麼嚴重,被處罰者的基本人權都會被肆意踐踏,憲法賦予的公民知情權表達權監督權,更無從談起。
其實,類似的行政執法長期蟄伏在一些權力部門之中,一旦受到政績考核的逼迫,便會發明創造出很多挑戰法治和人性底線的奇招,備受公眾詬病。個別城管的極端表演便是鮮明例證。
更可怕的是,完全受權力主導,缺乏足夠法治依據的處罰極易釀成腐敗的溫床。眾多基層超生被罰的案例表明,計生幹部吃、拿、卡、要並不少見,超生罰款標準不明確、執行不統一,錢的去向不明晰。有學者研究認為,上世紀80年代以來,全國共徵收的社會撫養費超過1.5萬億元。目前,全國每年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約為200億元。但都去哪了?目前沒人給出確切答案。國務院2002年頒布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並沒有對徵收標準作出規定,這也成為衛計委最新《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作出修訂的核心內容之一。
袁鷹在30歲開啟尋親之旅時,他翻遍了計生局辦公室所有的檔案資料,竟無上世紀80年代的記錄,沒有抱孩子的一點線索。這說明沒有法治約束的權力是多麼任性。
袁鷹31年與父母的重逢值得祝福,更催人淚下。背後折射出的行政執法盲區、倫理困境都是擺在全社會面前一道尖銳的課題:十八屆四中全會將依法治國提到了空前高度,而依法行政是重要前提。
計生國策仍將繼續。我有一個期待:當人的基本權益與此發生衝突時,能否在法治的框架下,公開透明地執法,並尊重科學、人道的法則?
法治的目的不是懲罰,而是通過捍衛公平正義,激發人性向善的方向攀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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