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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漢文大藏經的幾個問題(二)

關於漢文大藏經的幾個問題(二)

二、大藏經的定義

在中國,人們起初用「眾經」、「一切經」、「經藏」、「藏經」等詞來稱呼所傳承的佛教典籍,唐代纔出現「大藏經」一詞。如果仔細探究,上述詞彙的出現與衍化,反映出中國人對佛教典籍的觀感。但出現之初,它們祇是一種約定俗成的稱呼,人們並沒有仔細研究它們的定義。近代以來,隨著佛教學術研究的展開,大藏經日益引起人們的關註,人們開始嘗試對大藏經進行定義。我們先看看二十世紀上半葉的代表性定義。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稱:

大藏經 術語。一切經從所入之藏殿(方按:「殿」,應為「典」之誤)而謂為大藏經。見「一切經」條及「藏經」條。[1]

一切經 術語。佛教聖典之總名。或曰「大藏經」。省曰「藏經」。[2]

丁福保定義的文字比較簡單,但「佛教聖典」一詞留有解釋的餘地。不過,說「藏經」是「大藏經」的省略,不符合歷史。事實是先出現「藏經」,後出現「大藏經」。因此,毋寧說「大藏經」一詞是「藏經」的擴展。

《望月佛教大辭典》稱:

大藏經 雜名。包含三藏等諸藏之聖典。又稱「一切經」、「一代藏經」、「藏經」、「大藏」、「三藏聖教」。即以經律論三藏為中心的佛教典籍的總集。[3]

《望月佛教大辭典》定義的特點是指出大藏經以經律論三藏為中心,亦即強調了漢傳佛教的印度之根。

二十世紀中葉,大藏經研究最重要的成果是小川貫弌主持編纂的《大藏經的成立與變遷》,該書未對「大藏經」這一名詞作出定義,但有一段敍述性語言:

佛陀神聖教説的匯集,在印度稱爲「三藏」,中國則叫做「一切經」或「大藏經」。……中國佛教在六朝時期,逐漸興盛。這時也興起了蒐集整理漢譯佛典、製作佛書目録的風氣。當時的人,把匯集在一起的佛典,稱作「眾經」。六朝末,北方稱佛經為「一切薪洝焙汀耙磺薪洝保蟿t稱爲「大藏經」,有時也二者併用。這些名稱,不單祇是佛典彚集或叢書的意思,而是含有一定組織和內容的意義。特別是隋唐時代的佛教界,在漢譯經典將編入大藏經之先,都必須奏請皇帝敕許或欽定。隨著外來的佛教,在中國的國家體制下,成爲中國的宗教,並佔有很高的社會地位,中文的佛典以致有欽定大藏經的那種權威與保證。[4]

上面這段話勾勒了大藏經的發展的基本輪廓,雖嫌粗疏,且有錯謬,但攝意較廣。就本文討論的「大藏經」定義而言,它提到「組織和內容」這一值得注意的問題。

二十世紀下半葉與本世紀初,新的研究成果不斷湧現。在此介紹幾種比較重要的著作:

大藏經 佛教典籍的叢書。又名一切經、契經、藏經或三藏。內容包括經(釋迦牟尼在世時的說教以及後來增入的少數佛教徒──阿羅漢或菩薩的說教在內)、律(釋迦牟尼為信徒制定必須遵守的儀軌規則)、論(關於佛教教理的闡述或解釋)。

漢文大藏經為大小乘佛教典籍兼收的叢書。[5]

大藏經 又作一切經、一代藏經、大藏、藏經、三藏聖教。指包含三藏等之諸藏聖典。亦即以經、律、論三藏為中心之佛教典籍之總集。[6]

大藏經 又稱一切經,略稱為藏經或大藏。原指以經律論為主之漢譯佛典的總集,今則不論其所使用之文字為何種文字,凡以經律論為主的大規模佛典集成,皆可稱為「大藏經」。 [7]

大藏經 簡稱「藏經」。佛教典籍匯編而成的總集。以經、律、論爲主,並包括若干印度、中國等國其他佛教撰述在內。原指漢文佛教典籍,現泛指一切文種的佛教總集。[8]

漢文大藏經 漢文佛教典籍總集的通稱。[9]

《大藏經》是佛教經典的總匯。詳而述之,它也是綜羅傳世的一切經律論以及經審選後確定的其他佛教撰著,分類編次的大型佛教叢書。[10]

從一般意義上說,所謂佛教大藏經就是指佛教典籍的總集。然而,被稱作「大藏經」的佛教典籍總集,其形成卻是經過中外歷代僧人們長達千餘年精心的創作、發展、甄別、校正、整理而成,它有著豐富的內容,嚴格的序列和精細的結構。[11]

上述著作中,前二部工具書對「大藏經」的定義,與丁福保《佛學大辭典》和《望月佛教大辭典》的定義大致相同。第三、第四兩部增加了不同語境中的不同意義,雖不甚準確,但體現了時代特色。而陳士強、李富華等的論述都注意到大藏經的內容、編次與結構,亦即我在1988年的博士論文中提出的「大藏經三要素」。

在此限於篇幅,不擬對上述定義及論述作進一步的評述。但從上述資料可知,學術界至今未對大藏經的定義達成共識。

什麽叫「漢文大藏經」?二十年前,我對此的定義是:「漢文大藏經是漢文佛教典籍的總匯。」[12]二十年後再看,這個定義不甚準確。所謂「漢文佛教典籍的總匯」,其內涵應指漢文佛教典籍,其外延應指所有的漢文佛教典籍。但歷代的漢文大藏經雖然所收均為漢文典籍,但並非全部都是佛教典籍,其中也收有《金七十論》、《勝宗十句義論》等印度數論派、勝論派的著作。而且,並非所有的漢文佛教典籍都能納入漢文大藏經,還有大批佛教典籍散逸在藏外。此外,所謂「佛教典籍的總匯」這種提法未能體現漢文大藏經實際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大藏經有它確定的內容,有它內在的邏輯結構,有它外在的袟號表徵。正因爲認識到古人編纂大藏經有自己的選擇標準,編纂成的大藏經有一定的結構體系,並逐漸完善了一套標誌方法,所以二十年前我提出大藏經三要素,即取捨標準、結構體系、外部標誌。但當時下定義時卻沒有將定義與大藏經三要素有機結合起來,顯得不甚完善。

因此我將漢文大藏經的定義修定為:

基本網羅歷代漢譯佛典並以之為核心的,按照一定的結構規範組織,並具有一定外在標誌的漢文佛教典籍及相關文獻的叢書。

上述定義用定語的方式,加入了大藏經的三要素。其中用「基本網羅歷代漢譯佛典並以之為核心」一語表述取捨標準,是出於兩點考慮。

第一、以漢譯佛典為核心,已經是漢文大藏經的傳統,必須遵循。這也體現了宗教必須講究傳承這一基本特性。因此,凡是不以漢譯佛典為核心的漢文佛教叢書,可以稱爲「續藏經」,稱爲「某某集成」、「某某全書」,不能稱爲「大藏經」。

第二、用「基本網羅」作數量的限定,可以把大藏經與《藏要》等輯要類佛教叢書區別開來。

定義中加入「相關文獻」一詞,是爲了體現漢文大藏經實際也包括非佛教文獻這一事實。在歷史上,大藏經曾收入印度數論派、勝論派的典籍。上個世紀的《大正藏》也曾特設「外教部」,增收道教、摩尼教、景教的文獻。而新編的《中華大藏經》續編中,計劃進一步增收由古今教外人士撰寫的與佛教有關的著作。

上述定義沒有特意突出經律論三藏。所謂「三藏」,實際祇是一種具體的結構方式。在印度佛教歷史上,這一方式並未真正成爲所有佛教典籍統一的分類法;在中國佛教的歷史上,這一分類結構也早被突破,進而被日本《大正藏》全面揚棄。展望未來,這一分類法不可能再維持下去。定義的作用是從內涵與外延兩個方面對研究對象作本質的界定,一個定義應該能夠適用於所定義對象的各個發展階段。而以「三藏為中心」之類的提法,祇適用於漢文大藏經的某一歷史發展階段,不適合用作整個漢文大藏經的定義。反視「基本網羅歷代漢譯佛典並以之為核心」這一提法,就內容而言,已經把漢譯的經律論等三藏典籍涵蓋在內。


[1]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文物出版社,1984年1月新1版,第215頁b。

[2]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文物出版社,1984年1月新1版,第3頁a。丁福保《佛學大辭典》第1402頁c「藏經」條簡單介紹歷代藏經,無定義,故不録。

[3] 塚本善隆:《望月佛教大辭典》,第四卷,世界聖典刊行協會,昭和59年2月,增訂版,第3311頁b。

[4] 此書為日本大藏會編,日文名:《大藏經——成立と變遷》,百華苑出版,1964年3月。引文見藍吉富主編:《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5,《大藏經的成立與變遷、大正大藏經解題(上)》,華宇出版社,1984年11月,第5~6頁。

[5] 《中國大百科全書·宗教》,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8年2月,第56~57頁。

[6] 慈怡主編:《佛光大辭典》,中國書目文獻出版社影印本,第893頁下。

[7] 藍吉富主編:《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台南中華佛教百科文獻基金會,1994年1月,第628頁a。

[8] 任繼愈主編:《佛教大辭典》,江蘇古籍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61頁。任繼愈主編《宗教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1998年8月,第157頁a;第302頁a)之有關條目,內容與《佛教大辭典》全同,不贅引。

[9] 任繼愈主編:《佛教大辭典》,江蘇古籍出版社,2002年12月,第440頁。

[10] 陳士強:《中國佛教百科全書·經典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12月,第392頁。

[11] 李富華、何梅:《漢文佛教大藏經研究》,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頁。

[12] 方廣錩:《八――十世紀佛教大藏經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1年3月,第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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