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英雄」的愛國情懷

【寫在前面】

日前筆者一篇公號文章《「愛國」與賣國》引起了不少網友的討論。誠如一些網友所言,此文所討論的「國」就是指作為政治實體的國家,並不是「文化和情感意義上的國家」。

那麼在「文化和情感意義上的」愛國又該怎麼看?多年以前我就當時的教科書關於「民族英雄」的爭議寫過一文,可供大家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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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為中學教材要不要保留「民族英雄文天祥」等內容,坊間又起爭議。其實這種爭議過去一直就有。例如岳飛,毛澤東時代曾一度有不少文章說他是鎮壓鐘相楊幺「農民起義」的「劊子手」,文革中西湖的岳墳都被砸了。

後來又有人強調「統一」和「民族大團結」,說漢族和女真都是「中華民族大家庭」的兄弟,宋金戰爭應該被看成「兄弟鬩牆」,兀朮南征也是要「統一中國」,而岳飛抗金應該算是「內戰」,不能與打敗荷蘭人的鄭成功相提並論……

就是在承認兩個朝廷打仗也可以算民族英雄的情況下,究竟以哪邊為「正統」,哪邊算是「愛國」抗敵,哪邊屬於「侵略」罪人,也經常變來變去。

清末民初流行「驅逐韃虜」、反滿興漢,明清史敘事以明為正統,抗清不屈的史可法、張煌言,更不用說鄭成功都是「民族英雄」,而臣清伐明的範文臣、吳三桂、洪承疇乃至施琅都被視作「漢奸」。

而文革後清史大盛,明清關係敘事以清為正統似乎成為主流,於是範文臣洪承疇都成了「卓越的政治家」,施琅更成為「統一功臣」,只有吳三桂沒被平反,但「賣國」、「漢奸」的帽子也似乎很少提了,他的主要罪惡成了「三藩之亂」搞「分裂」。

晉江市施琅將軍像

其實,「民族英雄」雖是近代概念,但對這些「英雄」的尊崇在傳統時代源遠流長,本是個歷史現象。歷史上各個所謂的「正統」王朝疆域有大小,正如《三國演義》所云「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當分裂之時誰為「正統」也是人各一詞。各個政權在當時人心目中也就是各個「國家」,其間的矛盾與爭戰,有的可以論是非,有的純屬統治者之間成王敗寇的「家天下」之爭。但無論誰是誰非和能否論是非,在當時可都是你死我活,其屍山血海之慘酷決不是今人所謂「兄弟鬩牆」這輕飄飄的話所能掩蓋的。

那時「諸國」之間的戰爭有的可以看到文化差異的背景,有的根本就是漢文化內的政治衝突。但後者的殘酷程度往往也不亞於「文明的衝突」。秦趙長平之戰,秦坑殺趙俘40萬;楚秦巨鹿之戰,楚坑殺秦俘30萬。明清之際幾個政權輪番「屠蜀」,把380多萬人的天府之國殺得只剩一萬餘丁——雖然這兩個數字都只是在籍之數,但當時的血腥也不待言。

清前期用兵西北,人口眾多的準噶爾部竟被全族屠滅「無噍類」。其慘烈不亞於近代外敵入侵造成的南京大屠殺等斑斑痛史。相比當今的一些戰爭動用高精尖武力「狂轟濫炸」數月,民眾死亡幾百上千就導致舉世震驚強烈譴責,應當說在這從古到今的演進中,人類不分中外東西,還確實是文明進步了,更人道了。

以今天的眼光看過去,我們往往難以理解那時的很多現象。所謂忠君之「愚」,所謂兄弟鬩牆之「冤」還不算什麼,「直教殄滅無遺種,屍擁長江水不流」,「壯士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這樣的話如果出自今人之口,那簡直駭人聽聞。而陸遊自謂「萬里覓封侯」,岳飛自謂「白首為功名」又怎麼說呢,今人如果直言不諱,自稱為陞官而打仗,那境界不免太低了吧。

陸遊<南宋>

但歷史就是歷史,不是小女孩,人們不能以今天的價值觀為之梳妝打扮。同時也不會因為每個民族的歷史上都不免曾有野蠻的一面而抹殺文明的輝煌。沉澱下來的歷史記憶已經成為一種情感,岳飛、文天祥這些為當時的「國」而死的人在當時的「國人」心目中是偉大的英雄,而我們今天如果不在血緣上、至少也在符號認同上是當時「國人」的後代,同樣也繼承了這種情感——這就是「愛國」。

「愛國」其實並非「主義」,而就是一種情感。「國」之可「愛」,其實並沒有什麼道理可講。大國、富國、古國、強國可愛,小國、窮國、弱國、新興國對其國人來說不也同樣可愛麽?這猶如人愛其母,不是因為她富,她美,她聰明,而就是因為她是我的母親,別人不是!

但是,多年前筆者在一次國際研討會上講到這個看法時,在座的日本學者三谷博教授提出異議說:愛國不等於愛母親,因為母親不可選擇,而國籍是可以選擇的。因此愛母親是必然的,愛國則未必然。中國人民的朋友三谷博教授是日本主張徹底反省戰爭責任的左翼歷史學家、人道主義學者,長期受到日本右翼「愛國者」的壓力。他持這樣的觀點完全可以理解。

但仔細想想這話也是。愛國與愛母親都是一種情感,但兩者也有不同之處。不同在於母子之間有實在的骨肉關係,有明確的撫養—贍養義務,母子關係除了親情以外,還有這種權利—義務紐帶,它不僅是感情聯繫,還是法理聯繫,不是說割斷就可以割斷的。而雖然人們也說「祖國母親哺育我」,畢竟這只是文學語言。國家並不像母親那樣具有自然人格。

我們所講的「國家」,相當於西方語言中三個概念的合一:state(國家機構或曰政府)、nation(國族或曰國民)及country(國土)。其中,state並沒有養育國民(恰恰相反,是國民供養著政府)。而nation就是國民本身,無所謂自己養育自己。country是個地域概念,也不能成為養育行為的主體。因此無論從哪個意義上講,「國家養活國民」都是說不通的。正是由於這一點,人們重新選擇國籍一般要比「重新選擇母親」更能見容於情理。

今天世界上,外籍華人已經有幾千萬,他們不向中國而向別國納稅,不當中國兵而當外國兵,他們入籍時已經宣誓效忠別國,他們對別國盡公民義務享受別國的公民權利;不對中國盡公民義務也沒有中國公民權。

他們如此選擇有的是被動的,有的也是主動的。我國政府並不承認雙重國籍,因此也是支持他們加入居住國籍、效忠入籍國的。然而他們在血緣上仍是華人同胞,文化上也可能仍然認同中華文明。他們中的很多人有了成就我們也為之高興,就像他們為中國的成就高興一樣。

美籍華裔物理學家 丁肇中

他們中不少人雖然並非盡公民義務,但出於感情聯繫和種種人事關係也在主動幫助中國國民,甚至幫助得比一般國人還多。我們有權指責他們的選擇嗎?我們能簡單以「愛國」或「不愛國」評價他們嗎?

所以三谷博教授的觀點是有道理的。但這恰恰更說明愛國是一種純粹情感而非強制性義務。當然,公民對國家(實際上是公民個人對全體國民)是有法定義務的——相應地也必須有權利,如納稅、在義務兵役制下依法服兵役,等等。但這種法理上的義務與愛國感情並不是一回事。

一個美籍華人對美國而不是對中國承擔公民義務,但他對中國完全可能仍有某種親近的情感。而一個正常承擔公民義務的中國人,在情感上也並不必然是個「愛國者」。其實,人們也只能依法要求他履行公民義務,他心裡是否「愛國」,別人事實上是不知道,也管不了的。

「愛國」既然是一種情感,不能進行理性分析,人們對作為「愛國」象徵積澱在歷史記憶中的民族英雄形象的愛戴也具有類似性質。從理性上論證岳飛、文天祥何以值得崇敬,對一般人來說也許並不那麼重要。重要的是人們已經在感情上認可他們是民族英雄了。而岳飛、文天祥既已作古,也不存在個人崇拜導致其權力不受制約的問題。

文天祥<南宋>

在美國人們可以譴責總統,但不會譴責民權偶像馬丁. 路德. 金,因為人們擔心總統專制,但已故的馬丁. 路德. 金是不會專制的。那麼對於岳飛、文天祥人們多點兒崇敬,也沒什麼不應該。

但是假如有中國公民,比如某個少數民族自認是女真人之後,因而以金兀朮為民族英雄,行不行呢?在履行公民對國家的法定義務前提下,我認為應當可以。感情問題無須論證,也不能勉強,而且應當允許多元。一個民族完全可以崇敬自己的民族英雄,條件是不污辱其他民族的民族英雄。當然如果原來沒有這種崇仰,也不必生造出一個來。

一言以蔽之,在民族英雄問題上,順應傳統沒什麼不好。至於歷史研究又另當別論。岳飛也好,文天祥也好,都是可以討論的。在這方面不應該設置禁區。

同時,愛國感情是好的,但動輒指責他人「不愛國」則很糟糕。不要說感情不能勉強,法定義務範圍之外的公民對國家貢獻也是不能勉強的。文明國家崇敬並銘記每一個為國犧牲的烈士,他們每一個人的英名都會被銘之豐碑、載諸史冊,而不是「一將功成萬骨枯」地被堙沒,他們每一具忠骸都要被不惜代價地找到並隆重地迎歸故土,他們每一個家庭都應該受到國家從精神到物質的、具體且充分的幫助。

為什麼?因為文明國家只能要求自己的公民依法服兵役、應徵上戰場、遵命去作戰,但並不能要求他們去死,「寧死不屈」令人敬佩,卻不能成為他律性的規定。他們有服役的義務,但並沒有戰死的義務,而他們在沒有被強制要求的情況下仍然慷慨赴義為國捐軀了,這就是為國民作出了「超額的」犧牲,應該被視為是他們在超越法定義務的情況下主動為國民作出的奉獻,所以尤其令人崇敬。

可以說在性質上,應徵服役相當於納稅——逃稅可以懲罰,而為國戰死則相當於捐獻——捐獻可敬,沒捐也不應受罰。當然在程度上,獻出生命比一般的捐獻要可貴得多,自然也可敬得多。

但正是基於同樣道理,這些國家也尊重本國那些在戰場上盡了法定義務但沒有選擇犧牲的公民——戰俘。他們不僅回國時受到熱情的歡迎,而且在此後的人生道路上,戰俘經歷對他們只有正面影響沒有負面歧視。戰俘受勛與在競爭中增加機會是理所當然。在文明國家的各種競選中,如果說逃避服兵役會使你失分的話,戰俘經歷則會使你得分。

為國而戰、為國蒙難的戰俘榮譽當然不能與為國捐軀的烈士並論,但絕對不是恥辱。我們有些人對戰俘在那裡享有的社會地位無法理解。但其實,崇敬烈士與尊重戰俘都體現了國家對公民、對人、對生命的重視與尊崇。而從常理上講,沒有必死之命卻仍能慷慨赴死的烈士,難道不比「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偉大得多嗎?

歷史已經證明:現代文明國家崇敬烈士、尊重戰俘,只對那些逃避法定公民義務(納稅、服兵役等)的人施加壓力,而懲罰危害國家罪更是要遵循法治與人權的界限——這一切成為把具有不同膚色、不同族裔、不同母語、不同宗教信仰、不同生活習慣和不同祖籍地的四方移民凝聚成為一個偉大國家的價值基礎。而那種歧視戰俘同胞、強迫「為國犧牲」、以及動輒以「愛國」為棍子敲打自己同胞作為內鬥手段的「對內的民族主義」,和在「民族英雄問題」上辱罵不同意見的網上言論都是幼稚的表現,對民族、國家的凝聚力並無任何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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