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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需要重新定義

不久前(2013年),一批為美國主要的癌症研究機構擔任顧問的資深腫瘤專家們建議:應當對癌症的診斷和治療方法進行徹底改革。其中,包括改變癌症的定義本身。並把這個詞從一些常見的診斷中徹底去除。

這些建議來自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的一個工作組,他們把建議發表在了《美國醫學會雜誌》(同年7月最後一周周刊)上。專家們認為:一些癌前病變或癥狀,如影響乳房的原位導管癌,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癌」,應當去掉「癌」這個字,進行重新命名。這樣,患者就不會太害怕,也不太會尋求很可能是不必要的乳房切除手術等。

他們認為:許多在乳房、前列腺、甲狀腺和肺部等部位進行的癌症篩查中發現的所謂「病變」,完全不應被稱為癌症,而應當被重新歸類為IDLE癥狀,意思是「上皮來源性的慢性病變」(indolentlesionsofepithelialorigin)。而其中的「indolent」,(在此譯為「慢性」)意味著惰性很大的,發展緩慢的,或者很不活躍的。

「我們需要一個21世紀的癌症定義,而不是19世紀的癌症定義,而我們一直都在使用後者。」美國癌症學會首席醫療官布勞利博士(O.W.Brawley)說。雖然,布勞利並不是這個工作組的成員,他沒有直接參与這份報告的撰寫。但卻完全贊同這一變革性的倡議。

呼籲重新定義的更強大的原動力來自醫生、科學家和患者權益倡導人士對現狀的擔憂。因為今天冷酷的現實是:幾十萬名男男女女正在接受不必要的、有時有嚴重損害的診療方法,以治療癌前和癌性病變,而這些病變本身很有可能永遠不會產生致命的傷害。

近年來,高敏度篩查技術的出現,提高了發現這類所謂「偶發瘤」的可能性。「偶發瘤」指的是醫學掃描檢查時意外發現的腫塊或異常病變,這些腫塊幾乎永遠不會出現任何嚴重的問題。然而,一旦醫生和患者得知這樣一個病變的存在,他們通常會覺得必須馬上進行活檢、治療,並想盡辦法摘除它。這往往會為患者的生理和心理帶來巨大的痛苦和風險。這種問題通常被稱為過度診斷,而患者因此而承受的不必要的治療則稱為過度治療。

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有關負責人稱:過度診斷是一個公共衛生領域的重大問題,也是該研究所的一個研究重點。「我們還是無法說服人們,乳房X線照相術、前列腺特異抗原(PSA)測試和其他篩查手段所發現的問題,並非總是傳統意義上會殺死你的惡性症兆,」國家癌症研究所主任、諾貝爾獎獲得者瓦默斯博士(H.Varmus)說:「正如公眾正在逐步認識到這一點,一些科學家也正在認識到這一點。」

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巴克乳房保健中心主任埃瑟曼博士(L.J.Esserman)是這份報告的主要起草者,她說,解決這一問題的方法之一,是更改篩查中發現病變的名稱。

其實,筆者完全贊同這一倡議。臨床上,像一些老年性的前列腺局灶癌、一般的甲狀腺局灶癌、肺的肺泡癌、腦垂體微腺瘤,包括胃的腸化生、多發性腸息肉等,都是常見的惰性很強的病變。動不動就手術,化療放療,往往是得不償失的。

某公司老總,同時是一位胰腺癌患者。因為與我長期醫療來往,我倆發展成了摯友。他2007年被確認為中晚期胰腺癌,去了美國霍普金斯大學腫瘤中心。當時原籍以色列的美國專家告訴他:「我是全球最權威的胰腺癌專家。你這個病,化療可活六個月,不化療只能活三個月!」且斬釘截鐵地告訴他:「沒有其他可能!」因為化放療沒法繼續了,他在我處尋求中醫藥治療。此後,他又去過美國,這時腫塊縮小了。那位醫生很詫異,要求對他進行追蹤,他倆也變成了朋友。因為該老總喜歡打高爾夫球,倆人開始在高爾夫球場上打球聊天。那位醫生談到:美國從尼克松時代簽署「國家癌症法案」後,加強對腫瘤研究的投入;千軍萬馬研究癌症。儘管對癌症的發病率、死亡率沒見有直接的作用,但卻研發出非常多的成套而精密的檢測設備與方法。若干年後,人們突然發現:這些設備方法儘管標誌著科研的重大進步,對癌症的早期認識或蛛絲馬跡的發現,似乎很有好處,但這些東西廣為推廣後,是福是禍,說不清楚。並沒有顯著提高人們的生存時間。那位專家認為:許多腫瘤早發現,不見得是好事情!例如,前列腺癌高齡老年男性都會有,一早發現了,告訴患者,你患了癌症,然後需要一連串的診療,也許只能再活四、五年,夠積極了吧!但如果沒有發現,他優哉游哉,沒有癥狀的,也許就能拖個七八年;有了癥狀,再診療,還能再活二三年!不是更好嗎?……老總轉述這個觀點給我,其實是贊同該專家的意見的!我當然更是贊同。因為臨床接觸多了,太有感觸了!

但我深知,這些提議短期內是不會被接受的,阻力主要來自醫療界。刊載上述消息的《紐約時報》在同一篇文章中,就轉引了紀念斯隆-凱特琳癌症中心(MemorialSloan-KetteringCancerCenter)的勞德乳房醫學中心的醫療總監諾頓博士(L.Norton)觀點。他反駁說:「哪些原位導管癌會演變成惡性癌症,哪些不會?你能告訴我嗎?」「我很希望我們知道這個答案。但並沒有非常精確的方法」。

此話不假。就像當時對於根治性乳腺癌手術的反對者的詰問一樣!因為多數民眾被灌輸了下述觀念:癌症絕對是另類的惡魔;故一旦已知,多數將很快進入癌變快速發展的倒計時;恐懼、擔憂足以促使它加快進程!因此,有時候,病人比醫生更積極;家屬比患者更主動,只是因為怕!他們的觀念里,一旦是,就山洪暴發,來不及了,不如吃點苦頭,先下手為強,也許可以逃過一劫!

其實,大多數情況絕非如此。例如,若不知,或者沒被發現,這些「上皮來源性的慢性病變」中的絕大多數不會發展成惡性癌症(注意,癌症前面多加了「惡性」兩字)!丹麥學者的基因探針研究發現40歲女性乳腺組織中40%有異常蛻變細胞;到了50~60歲後,這個比例逐漸減少。美國的前列腺局灶癌前瞻性研究,20年後,只有7%的患者最後死於此癌;都是例證。

筆者的一位親屬,插隊落戶在外地,94年回到上海,插隊所在地缺碘,回上海時脖子一大串硬結節,醫院高度懷疑甲狀腺癌,強烈建議她第一時間手術。當時她找到我,我摸了後,也高度懷疑,建議她儘快手術!沒想到她笑笑,根本不當回事;只求中醫藥治療了兩年,後來她也遺忘了。20年過去了,沒有變化,反而軟化了,原來脖子的憋悶緊繃感也消失了!

的確,我們不主張鴕鳥對策。但對被泛化了的癌症,卻堅定地認為有重新定義之必要。考慮到癌症歷史上諸多艱難的變遷,相信這個重新定義更需要社會力量之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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