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里聖職人員有哪些。穿什麼顏色的衣服,分為哪幾個等級
基督教的三大派系是天主教、東正教和新教。三派各自的組織體系都有特點。一般來說,天主教以教皇作為「宗徒伯多祿(使徒彼得)的繼位人」,「基督在世代表」領導世界公教教會的天主教,沒有宗派的區別;東正教中儘管還稱君士坦丁堡普世牧首區,但它早已有名無實,對各自主教會並無直接統轄權,如今這種自主教會已發展到20個左右;新教中則宗派林立 ,誰也甭管誰,近代雖提倡普世教會運動,但在組織上也未能真正合一。基督教的教政體制(church polity)大體可分為主教制、長老制和公理制三種。實行主教制的教會,多自稱公教會,主要有天主教、東正教以及其他各派較小古老公教會、新教的聖公會等。他們根據《新約聖經》和古代教會傳統文獻的記述,認為主教、長老、執事等三者是自古教會管理體制中最根本的三級聖品(或稱神品)職位,天主教和東正教在三者之下還有一些較低級的神品,以主教為首形成教階管理制度。教會按地域劃分若干教區。主教為教區首腦,主管教區內一切教務和行政。司鐸(司祭或會長)由主教派立授權,協助主教管理教會,施行聖事、執行主教所委派的指定職司。助祭(六品或會吏)一般亦由主教派立,常為司鐸的助手,多為過渡性職務,經過必要職勤期後可晉陞司鐸。主教制教會的管理權一般較集中於神職人員之手。各教會就具體章則來說,神職人員的權力集中程度亦不盡相同。新教實行主教制教會一般平信徒的權力較天主教、東正教為多。有些新教教派,如衛理宗和信義宗的某些教會,亦使用主教(或監督、會督)稱謂,但在教政體制上並不屬主教制。 長老制是16世紀宗教改革時由加爾文倡導的。他認為《新約聖經》中的教會是由信徒群眾組成的團體,其基層組織是由地方堂會的會眾所組成,設牧師、教師、執事和長老。也有種說法認為教師和牧師都是專職分工的長老,而一般稱「長老」的,指「治理長老」,負責和牧師共同管理教會。治理張來可以是非專業聖職人員即平信徒。牧師和長老由地方堂會選出後,共同組成「堂會會議」,由牧師任主席。在有些地區內,各堂會聯合組成各級「長老會議」、「區會」等,直至最高一級的行政和司法管理機構,即「大會」(General Assembly),由大地區內各長老會議的牧師和長老代表組成。長老制主要由加爾文宗(即歸正宗)的教會採用。有些非加爾文宗的教會也實行長老制,具體規章則不僅相同。 公理制由16世紀英國的羅伯特·勃朗(約1550~ 1633)所提倡,主張各堂會應由該會會眾直接管理,強調教會的唯一首領是基督,每個信徒在上帝面前都可作祭司,信徒自由結合組成的堂會可視為普世教會的一部分或代表。各堂會都是獨立自主的教會,不設教務上和教會行政上的各級總機構。牧師由堂會信徒民主選聘,各堂會的具體制度和禮儀由會眾自行決定。近世有些地區 或國家的公理制教會組成各種形式的聯合會,僅起聯誼或合作的作用,無上下級之分。實行公理制的教會有公理會、浸會、公誼會等。 領導各國天主教會的世界性機構為羅馬教廷,由教皇直接控制,下設由教皇親自主持的樞機團,輔佐處理政教重大事務。樞機主教皆由教皇委任。教廷主要機關計有:1、國務院,2、文書局,3、財政局,4、法院(現包括羅馬特設法庭,高級法庭和最高法庭三種),5、聖部和秘書處等。 我國一般人稱羅馬天主教為「教皇制」,正如稱東正教實行「牧首制」一樣。司鐸則稱「神父」,樞機主教俗稱「紅衣主教」。 新教大宗派除信義宗(即路德宗)、長老宗(即加爾文宗或歸正宗、改革宗)和安立甘宗(即聖公宗)之外,影響較大的宗派和組織還有公理宗、衛理宗(又稱衛斯理宗、監理宗或循道會)、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公誼會、救世軍、五旬節會、男女青年會和基督會等。其中,救世軍模仿軍隊編製,以軍銜分級;男女青年會則由總幹事負責,下設各方面的幹事分管和協助工作。 目前中國的新教教會通過「三自」愛國運動已處在宗派已過時期,要求帶有原來不同宗派背景的信徒和聖職人員彼此尊重、求同存異。新的統一的教政體制尚未制訂,現在教會中一般包括牧師、長老、執事和傳道等宗教職業人員,各個教堂也差不多都建有堂會性組織,以便集體管理教會。 基督教最普遍的崇拜儀式是每星期天舉行的「主日崇拜」。它起源於1世紀,為紀念基督復活(基督徒相信耶穌在十字架上被釘死後,在星期天復活)而區別於猶太教守安息日(星期六)的宗教儀式。從初期教會起,本來每次主日崇拜時都舉行聖餐禮(希臘文eucharistia,願意為感謝式),後來天主教將其發展為「彌撒」(拉丁文missa)。現在新教中不少宗派已不再每次主日崇拜都舉行聖餐。主日崇拜的儀式,各派繁簡不一。內容主要有唱讚美詩、祈禱、誦讀《聖經》選段、講道和祝福等。崇拜一般在教堂舉行,由聖職人員(主教、神父或牧師、長老等)主持,天主教、東正教和新教中的安立甘宗和信義教會的崇拜儀式較為複雜多使用禮文,其他新教宗派的儀式則比較不固定。 基督教的重要禮儀稱「聖事」或「聖禮」。神學上認為聖事是藉助可見的形式或表象將不可見的神恩賦予領受者。舉行聖事都有有一定的儀式。天主教和東正教承認有7件聖事,即洗禮、堅振、告解、聖體(東正教稱聖體血,新教稱聖餐)、終傅、神品(封立聖職)和婚配。新教一般之承認洗禮和聖餐禮為耶穌親自設立的聖禮,新教也有少數宗派根本不承認聖禮。 基督教根據教會傳統規定每年一定的日期為節日,成為教會周年或教歷。教會周年從聖誕節前4個星期的降臨節起算,以復活節為中心。復活節前的40日(星期天不計在內)為大齋期。大齋期的最後一周為受難周,其第1天(星期天)為棕樹節,星期五為受難節,耶穌於該日釘十字架而死。復活節後的第40天為升天節,第50天即第7個星期天為「五旬節」,又稱「聖靈降臨節」。聖誕節是12月25日。1月6日為「顯現節」,天主教稱為「三王來朝節」。每年周而復始。新教有少數教派不主張守教會節期,值得注意的是受難節、復活節、聖誕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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