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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論輔導167

《入行論》第167課筆錄

原文作者:寂天菩薩

本文作者:生西法師

發了菩提心之後,我們再一次學習寂天菩薩造的《入菩薩行論》。這部論是讓初學的凡夫人從自私自利的作意解脫出來,發起殊勝的利他菩提心。進一步要讓菩提心得以清凈,則要通過空正見進行對治。

眾生是處於利益自己的心態。利益自己分兩種,一種是純粹的按照世間追求世間八法的方式,來給自己創造利益,比如掙錢、花錢,但這種利自不是解脫的因,只是暫時的利自。還有一種是,發起出離心,想從輪迴獲得解脫的自利。有些眾生看破了輪迴,覺得輪迴的一切沒有任何利益,想要解脫。但發起這種心時,並不考慮其他眾生的利益,佛陀在大乘經教當中對此予以破斥。這種心態,可以說太過於狹隘。

一切眾生曾經做過自己父母的緣故,對自己有非常重的恩德,所以要發起利他的菩提心。為了利他,自己發誓要成佛。有了這種心態,就是世俗菩提心。

世俗菩提心有兩種所緣,第一是以大悲緣眾生,第二以智慧緣佛果。這兩種所緣屬於兩種分別念。認為眾生存在,應該度化的分別念;認為佛果存在,我們要獲得佛果的分別念。暫時來講,這兩種分別念對我們趣入大乘道,有著非常重大的意義。所以在此階段,必須要用分別念,來強烈地發起利他和求佛果的殊勝心所。

從究竟的角度來講,若有緣眾生、佛果的執著,自己的心態就有染污。因為有實執的緣故,照這樣修下去,無法徹底地擺脫障礙,所以要了知,所度化的眾生雖然顯現,但是無自性,所求的佛果顯現而無自性。既要發菩提心,度化眾生,發誓成佛,也要了知其本體皆空。

通過空正見來禁制實執,並不是說我修了空性,不度眾生,也不成佛了。這不是真正的空性。房子里沒有人,杯子里沒有水,不是真正的空。這種空一般的凡夫人都知道。菩薩為了證悟空性,要累積很長時間的資糧,還要拚命地學習。如果真是這麼簡單,那隻要給大家說,你了知杯子里沒有水的空就可以了。這些凡夫人都看得到,絕不是真實的空性。

我們並不想把空性說得多麼玄妙,雖然從聖者的角度,空性很簡單,但是對凡夫的分別念來講,空性太過於抽象。不是杯子里沒有水的空,也不是法滅了之後,不存在的空。到底是什麼呢?就是一切萬法正在顯現的時候,它的本體沒有絲毫實有的自性。這是我們最初認知空性的一種表達方式。對於聖者來講,一切分別念融入法界,遠離四邊八戲的智慧現前,這時真實的空性,就如理如實的現前了。

並不是要我們重新創造一個空性,通過學習、積資凈罪,把本來不是空性的法滅掉,重新創造一個空性。這是錯誤的認知。為什麼說空性簡單呢?因為我們本身也是空性,所看的、所想的、所思維的、所做的一切,都是空性。我們就是活在空性當中,從來沒有離開過空性,空性是一切萬法的實相。但是我們的分別心太複雜了,反而在空性當中,沒辦法認知空性。就像魚在水裡,發現不了水;身在廬山,不見廬山真面目。

實際上我們本來就是空性,也活在空性當中,周圍的一切都是空性,但是因為我們的分別念太複雜,所以沒辦法看到非常簡單、平常的、本來如是的空性。

我們通過學習,要了知我們所認知的一切都是錯誤的、顛倒的,通過學習空性,還原一切萬法本來的自性。一切萬法本來是遠離有無是非、遠離一切分別執著,所以在抉擇空性時,原則就是我們能夠看到的、能夠思想到的、心識和心識的一切對境,都要了知是空性。因為只要是分別心去緣,都是錯誤的。因為一切萬法不是緣有緣無。

為什麼要破分別念和分別念的一切對境?因為分別心不是執著有,就是執著無。看到的,我們認為有;杯子里沒有水,這是無。除了執著有、執著無之外,沒有其他的方式來進行執著了。眾生的分別心總是執著有、執著無,或者加上是非——有、無、是、非。

中觀講,一切萬法既不是有,也不是無。如此了知,就把我們加在諸法上面的錯誤知見,通過中觀的空性滅掉了。杯子不是有,也不是無,離開了有無,杯子本身離開四邊八戲。一切萬法正在顯現的時候,本來就是遠離四邊八戲的,如是認知,如是安住,叫做契合空性、相應空性或者親證空性。

現在我們所學習的一切,都是為了還原萬法本來的狀態。當聖者證悟了諸法之後,諸法雖然在他面前顯現,但他不會有任何實執,不會執著這個法是有的、是無的。它就是遠離有無、純顯現而已。

我們跟隨菩薩們證悟空性之後流露出來的文字進行學習,來認知空性大概是什麼本體。了知之後,再通過空性的修法去修行。修行不是我們有了空正見之後,不斷地累積。從某些角度講我們在累積資糧,但實際上修空性就是去除、去除、再去除。一切萬法是遠離有無是非的,而我們的思想非常複雜,複雜的思想反而了知不了最簡單的空性。要讓我們的思想,逐漸息滅、禁止,一切有無是非的戲論、執著都要去除掉。

上堂課我們也講了,通過修持出離心,去除掉最初的執著;通過修菩提心,去除中等的執著;通過空正見,去除最細微的執著。當所有分別心的執著都消滅之後,一切萬法的本來狀態就是這樣,就能和本來遠離四邊八戲的法界相應。

因為對境萬法的本體是離開有無是非的,是最清凈的,離開一切實執的狀態。而我們的心是處於有無的狀態,法界是沒有有無的狀態。因此我們的分別念,怎能相應法界呢?相應不了。二者不在一個頻道上。

通過我們的分別心,去創造一個存在有無的法界,來和我們分別心相應,這是錯誤的。法界是永遠不變的,是一切萬法的究竟實相。要和法界相應,只有減少自己的分別心。因為我們的分別心,本來就是假立的,本來就是不存在的。只有通過修法把我們內心當中的執著,慢慢去掉,從很厚重到很微薄,比較多到比較少,最後分別念完全消滅。法界是離有無是非的,我們的分別心也離開了有無是非。這時我們的心和法界就相應了,就是證悟了實相,還原了一切萬法的本體。

心的本性是非常廣闊的,按照三轉法輪,在心的本體當中,存在著佛的智慧和功德。當我們證悟空性時,也是如來藏光明現前的時候。我們擔心,如果證悟了空性,什麼都沒有了,離開有無是非,那我會不會像暈倒或者死去一樣,什麼都不知道呢?絕對不可能。

其實我們去掉的只是錯誤的知見,當把錯誤知見去掉之後,一切萬法的本來實相,本來具足的神通、智慧,本來具足的清凈剎土功德,會如理如實地現前,而且永遠不會退轉,不會變化。要通過破除的方式了知空性,原因也是這樣的。

我們學習到空性的教義,不是隨隨便便就能聽到的,要有比較深厚的福報和善根,才能接觸到空性,比如接觸到《金剛經》等空性的法本。我們能聽到對《金剛經》《入行論·智慧品》的講解,則需要更深的福報。聽了之後,能夠生起興趣,在此基礎上還能夠聽懂,能夠去思維,能夠生起定解,能夠修行,乃至最後證悟,其實需要很深的善根、福報。我們能夠聽到空性,已經是多生累世積累了善根的結果,絕對不是運氣好,隨隨便便能夠聽到的。

遇到這種殊勝、甚深的法的時候,如果能夠聽得懂,盡量去思維產生定解;即便聽不懂,也要發起大願:現在雖然聽不懂,但還是要認認真真地聽,在心中種下空性的習氣。以後我的福德增長了,罪障淺薄了,一定要通達、證悟空性。

因為空性是證悟菩薩道、佛果唯一的路,沒有其他的路。我們想繞是繞不開的。如果想要成菩薩、成佛,必須要經由證悟空性這條路,否則是沒有辦法的。所以我們要經常發願通達空性、證悟空性。

《智慧品》已經講到了深入對境無我。深入對境無我分為兩個科判,前面已經把俱生我的破斥——分析蘊而總破講完了。

壬二(別破所許之我)

別破所許之我,在其他的注釋當中,就是破外道的遍計我。前面是總破,總的分析蘊而破。這裡是分別針對對我安立的觀點和思想進行破斥,也就是外道的遍計我。

外道的遍計我是什麼呢?我們學不學外道,內心都有俱生我執。乃至於旁生、螞蟻,都有俱生我執。而外道在俱生我執的基礎上,有很多的定義,有很多詳細的觀察。一般不學宗派的世間老百姓,他認為有我,我是絕對存在的,但是他認知的我很模糊。我們在街上隨便問一個人,有沒有我?他說,當然有我了。我們再問,這個我是什麼樣的?很多人說不出我的準確定義、準確概念。他說,反正就是有我,我就在這,我是存在的。這種模模糊糊的我,是一般人執著的俱生我。

外道對於模模糊糊的這個我,通過觀察、思考,他覺得我很苦,我要解脫。到底我是什麼狀態呢?他通過很長時間的觀察、分析,有些外道通過修禪定,得到某些神通,他就內觀,發現了某種層次上的狀態。他就認為我是這樣的,恆常不變的,一切萬法的作者、能夠感受等等。

外道的我,是對於凡夫人很模糊認知的俱生我,進一步深化分析,最後得出的結論:我就是這樣的。如果沒認知到最恆常的、究竟的我,我們會流轉輪迴;或者他認為我本身是解脫的,但是上面有很多煩惱、業,把我束縛住了,我們就很不自在,流轉輪迴。如果把業、煩惱去掉,那我就解脫了。

其實很多學佛的人,都有這種思想。我無始以來在輪迴當中流轉,有很多業、煩惱把我們束縛住,解脫不了。我們修法,就是要解脫。其實解脫也是相對束縛來講的。對於束縛很容易聯想到,一根繩子把我們五花大綁地捆起來,我們很痛苦,很不自在。通過修法把這些束縛解脫之後,我就自在了。

這種思想,或多或少和外道的思想有點相近。外道認為最初的時候,我沒有認知萬法實相而流轉,現在要通過修法,當我認知萬法的實相之後,就解脫了。我們也是這樣分析的。無始以來我流轉,我要發菩提心,最後可以成佛。

但細緻分析下就知道,內道所說的我成佛、我解脫、我束縛,和外道所講的我束縛、我解脫的觀念不一樣。內外道最大的差別,除了有沒有皈依之外,承不承許無我是最大的差別。佛法講的我束縛、我解脫,是一個假立的我,為了表示的緣故,說我們無始以來在輪迴,最後我可以成佛。

真正來講,所謂的解脫、成佛,必須要把我滅掉,我不滅掉是無法解脫、成佛的。基本上來講,修持佛法的過程,就是滅除我的過程。小乘獲得見道的標準,是現證無我,獲得阿羅漢的標準,必須要徹底地滅盡俱生我執,才能獲得解脫。大乘在滅掉俱生人我的基礎上,還要滅掉俱生的法我。整個佛法的修行過程,就是滅除我的過程,而成佛就是我終極死亡的狀態。

有些人不敢修法,他害怕我沒有了,害怕我一旦入涅槃,把我滅了之後,那我怎麼辦呢?現在積累了這麼多的資糧,最後我不存在了,那這些資糧、解脫果,由誰來享受。很多人不願意真修,也是因為有恐怖。他怕修無我、修空性,我就沒了。而且大乘的教義當中,直接說我不存在,沒有眾生、沒有成佛,很多人就更恐怖了。對大乘的空性誹謗,不是佛說等等,都是由此派生出來的。

通過小乘、大乘的經論,對我分析之後,能夠知道無始以來的我是一個假我,沒有實有我的存在。這裡破的俱生我、遍計我,都是破的實有我。假立的我,名言當中的你我他,我要去哪裡,我要聽法,我要修法,這是假立的我。假立的我可以暫時不破,因為它只是一個名稱而已,沒有一個實質的本體。現在破斥的是實質的我,我是實有存在的。

以上介紹了外道的我。為什麼要破外道的我呢?在注釋當中也講了,雖然現在我們沒有入外道,沒有去熏習外道的神我、常我,但是在無始的輪迴中,我們很多次的入過外道的宗派。以前學習過外道的觀點,內心有神我存在的種子、習氣。從大乘來講,這些種子、習氣乃至登初地之前,都會存在。

既然種子還存在,假如我們在幾世、幾百世當中,無法獲得解脫,還要在輪迴當中流轉的話,第一,內心當中有學習外道的種子和習氣;第二,如果我們在轉生當中,沒有遇到佛法,而是遇到了外道,通過接受外道的思想,聽聞他們的說教,內心中本來有這個種子,再聽到外面的邪知識一講,內心中外道的種子、習氣就很容易複發。種子複發之後,我們就會對外道生信,背棄解脫道了。

乃至種子沒有消盡之前,我們都要想方設法的對治,因為它非常可能複發。就像我們燒柴火、燒炭,看著火已經滅掉了,但是所燒的柴火、所燒的炭裡面,可能還有一點點的火星存在。火星只要還存在,一遇到緣,它就會重新著起來。

至少這一世,我們沒有學外道,或者在前幾世沒有學外道,但是內心中外道的種子還像火星一樣,存在在我們相續當中,所以不知道哪一世複發,也有可能是這一世。我們現在在學佛,但是哪一天遇到外道非常會說的,或者顯現一點神通的外道邪師,我們可能就生起信心,內心的種子一下就被點燃了。這種情況也有。我們也看到過,有些人最初學佛,後來入外道的情況也不少。如果是這樣,我們就會在關鍵時刻,背棄了佛法,背棄了殊勝的解脫道,非常可惜地入於外道。

為了讓我們不入外道,提前學習外道的觀點,破斥外道的思想,相當於打了預防針。雖然現在我們還沒有入外道,或者還沒有遇到外道的因緣,但是我們提前學習了外道的一些思想,知道了它不究竟,觀點有什麼過患。即便以後遇到了外道,雖然不敢保證百分之百不會入外道,但至少不會那麼容易捨棄佛法,進入外道。因為他畢竟學習過,懂得觀察,這是學習外道觀點的一個必要。

還有一種必要。前面我們講過,外道的遍計我,是在凡夫人的俱生我的基礎上,進一步觀察、細化,是深入觀察我的狀態,所以他對我的觀察比較細緻。經由觀察、破斥外道所謂的神我,能夠幫助我們打破俱生我。

以前我在學習《入中論》《定解寶燈論》的過程中,總是覺得有些疑惑,就是破遍計我的時候,用的方法是破一、破異,覺得是在破俱生我。但科判是在破遍計我。有點想不通,就問上師們。上師們講,破遍計我時,也能破俱生我。這樣一講就很清楚。

所以,我們不要認為破遍計我,只是在和外道戰鬥,和我執沒有關係。前面講了,外道的遍計我觀察的很細,我們在破斥外道遍計我的過程中,如果能夠通過中觀的思想、理論,從它的一體他體進行觀察,能把遍計我推翻的話,那凡夫人很模糊的、想當然存在的俱生我,破除掉就很簡單。所以,能把更深層安立的遍計我破掉的話,那麼平時我們認為的俱生我就更容易破。

因為俱生我,幾乎是沒有什麼根據的,想當然地認為我存在而已。為什麼存在呢?他講不出什麼。而外道幫助我們做了一件事情,把我細化、歸類,給它定義,把這些講得很清楚。所以如果能把更深層次的我破掉,那淺層次的俱生我可以輕而易舉地破除。

但這是在分析觀察時,若能破掉遍計我,俱生我一定能破掉。在《善說海》的科判中,沒有分遍計我、俱生我,科判是分析蘊而總破、別破所許之我,沒有說這是俱生我,那是遍計我。為什麼不這樣分呢?因為通過這樣的方式,不管是遍計我、俱生我,都能破掉。通過破遍計我的方式破下去,一定可以把俱生我破掉。

在分析抉擇我不存在的時候是這樣,而在證悟的時候是反過來的。因為串習外道觀點的時間,和俱生我串習的時間,兩者比較起來,是俱生我長。因為在無始輪迴中,墮地獄、餓鬼、旁生,這時根本熏習不了外道的觀點。豬入了外道,狗是外道,這是沒有的,也沒有外道的地獄。在墮三惡趣的時候,串習的都是俱生我執。而真正的外道,在天界、阿修羅道很少,他們不串習。基本上是在人道中,串習外道的觀點。而在流轉人道的過程中,我們遇到外道的機率也不是很多。因此,相比串習外道的種子,串習俱生的時間長。

在證悟的時候,雖然遍計我是在俱生我的基礎上安立的,深度很深,但它的習氣不是特別深厚,所以菩薩登初地、小乘聖者獲得小乘見道,一見無我的時候,首先滅掉的是遍計我執;當然菩薩是滅除遍計的人我執和法我執。因為這是比較粗大的,比較容易破。一見無我,當下就破了。

但是俱生的我,從小乘來講,要從修道開始;從菩薩來講,從二地開始斷除俱生的執著。前面我們講過,因為他熏習的時間太長了,所以他一登初地的時候,首先滅掉的是遍計我,再從見道的空性反覆觀修、串習,通過更深入的修道,來滅除俱生我執。

在抉擇見的時候,如果能破掉遍計我,俱生我就容易破。但是在證悟無我空性的時候,首先滅掉的是遍計我,再滅掉俱生我。這裡,我們講到了一些外道的「我」,為什麼要破外道遍計我的觀點。

分二:一、破數論外道所假立之我;二、破勝論外道所假立之我。

雖然對我的承許非常多,但是無外乎兩大類別。第一是數論外道所假立的我。俱生我是假立的,當然遍計我也是假立,在勝義和世俗當中,實有的我是沒有的,所以我是假立的。

數論外道和勝論外道是古印度的兩大外道宗派。無垢光尊者在《七寶藏》當中講,在古印度有三百六十種外道。為什麼在這些外道中,把數論外道和勝論外道拿出來破?因為代表兩種,第一類數論外道所代表的常我,它是心識的本體,可以感知。第二類勝論外道的我是無情的,沒有心識。我無外乎兩類,不管如何承認,要不承認我有心識,要不承認我沒有心識。有心識的我,能夠感受外境;沒有心識的我沒辦法感受,因為它是無情的緣故。

癸一(破數論外道所假立之我)分二:一、宣說遮破;二、破遣過之答覆。

子一、宣說遮破:

聲識若是常,一切時應聞,

若無所知聲,何理謂識聲?

無識若能知,則樹亦應知,

是故定應解:無境則無知。

了知聲音的識,如果是恆常的話,那一切時間當中,都應該聽聞到聲音。如果沒有所了知、所聽聞的聲音,以什麼道理來安立這樣的識,是能夠辨別聽聞聲音的識呢?如果沒有識別,也叫能知的話,那樹也能叫能知了。所以應該了知,沒有境就沒有知。

簡單過頌詞,很多道友可能不明白。所以按照上師講記的傳統,我們要把數論外道大概的思想介紹一下,如果不介紹它是怎樣承許的,我們是從什麼角度破的,就會非常難以了知。

數論外道的「數」是數字的意思,通過數字安立自己的論典。在他們的宗派當中,安立了二十五類法,二十五就是數字。通過二十五諦安立他們的論典,所以叫數論。

二十五諦就是二十五種法,分為兩類,一類是勝義諦所攝的,一類是世俗諦所攝的。有兩個是勝義所攝,二十三個是世俗所攝。勝義諦所攝的法是恆常的,實有不變的;世俗中所攝法是無常、變化的自性。

再進一步地講,屬於勝義諦的兩個法,叫做神我和自性。這裡我們要破神我。這兩種法,在勝義中是恆常的、唯一的,但是二者的分工不同。神我是意識,可以感受、了知,是心識的自性。另一個叫主物或者自性。自性屬於無情法,本身沒有心識。但是兩者都是勝義的。所以我們在破的時候,這裡要破一次,到後面還要破一次。這裡主要是破神我,後面主要破自性。

這一段主要和人我有關,因此主要破神我。神我主要的本體,就是恆常、唯一。它不是作者(很多外道說,一切都是主造的),而神我不參與造萬物,是享受者,只負責享受。

造萬法的是自性,自性是其他二十三種法的因。通過自性,顯現他們所講的大,通過大顯現五唯,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地、水、火、風、空,都通過自性顯現出來。換一句話來講,我們的身體、聲音、思想,其他的房子、杯子,這一切法都是自性造出來的。

有時單純講外道觀點,好像難以理解,其實這一切外面的法,都是自性顯現出來的。每個人都有神我,都有自性,神我只是負責享受,眼耳鼻身、色聲香味觸的法,是自性顯現出來的。這有點像唯識宗所講的阿賴耶識,阿賴耶識當中存在著很多種子習氣,種子習氣顯現的時候,就顯現了我們的身體、心識、外面的山河大地。

數論外道認為,二十三諦法都是自性顯現的。神我不負責造,而自性沒有分別念,它怎麼樣造萬法呢?數論外道講,需要二者配合起來,神我一動分別念,我想要享受萬法,把觀點傳遞給了自性,自性從它的本體中開始顯現萬法。

《入中論》在破自生的時候,數論外道是代表自生的觀點,一切的法,其實在心中早就原原本本地存在。只不過在顯現之前,它是隱藏的。在顯現之後,就打開了。打比喻講,房子晚上關了燈,其實傢具等東西都有,但是你把燈關了,它就隱蔽了。雖然看不到,它其實是存在的,原原本本都在這個地方。當你把燈一開,它就顯現出來了,他們說這叫生。其實一切萬法本來存在,從不明顯到明顯,叫生而已。

這是數論外道的兩個比較主要的觀點。

神我一動念,我要享受,自性給它顯現房子、杯子,顯現出來之後,神我開始享受這些東西,吃東西、拿東西或者聽歌。過了很長時間之後,突然有一天,神我有點覺醒了,它覺得這樣太累了,我經常執著、追求外面的東西非常辛苦。這時候外道也想要修道,開始厭煩了,相當於我們講的生起了厭離心。

神我厭煩了,追求寂靜,想要修道,就修禪定,最後獲得很深禪定的時候,一內觀,發現它所執著的這些東西,全都是自性顯現出來的,這些二十三諦法都是虛假的,如夢如幻。在他們論典當中講,因為知道這一切都是自性顯現出來的,它一照見的時候,自性感到不好意思,把所有的二十三諦虛假的法收攝回自性當中,不顯現了。這時神我就離開了執著的對境,獲得了解脫。

有時外道的一些觀點,比如生厭離心的方式,顯現萬法和收攝萬法的方式,和內道當中的某些觀點有點相似,但只是相似而已,根本上的東西完全不相同。這就是他們所講的輪迴次第和還滅解脫次第。

他們認為神我一直存在,以前神我和自性都存在,都在勝義當中,勝義當中不變的就是神我和自性,一個是有情,一個是無情。那時候沒有眾生,什麼都沒有。當神我一起心動念的時候,從自性當中顯現了萬法,它就開始享受,流轉輪迴。後來終於厭煩了,開始修道,修道之後,通過禪定照見自性的本性,都是虛假的,然後一切萬法收攝回到自性當中,又返回到以前的狀態了。這時候就獲得解脫了。

麥彭仁波切和上師在講記當中都講過,從這些方面看,數論外道在外道中有比較殊勝的地方,有些地方和內道有點相似,尤其和唯識的觀點有點相似。

但神我一直都是實有存在的,是恆常不變的、唯一的自性。所以束縛的時候,是神我被束縛掉了,它享受外境的時候被束縛了;解脫的時候,也是一切萬法收攝回自性之後,它就解脫了。解脫之後,就安住在了解脫的果位,不再輪迴了。

我們要觀察所謂的神我。前面我們大概地講了一下數論外道的思想和觀點,現在我們要破它的神我,因為這和我有關。關於神我,我們抓住幾點:恆常的,唯一的,是享受者,能夠執著聲音、執著色法。把這幾點抓住,在頌詞當中,基本上就夠用了。

神我能夠享受外境,此處我們就用聲識。和一般我們講的聲識不一樣,此處的聲識,就是當神我在聽到聲音的時候,這種識就叫做聲識。因為神我是享受者,在享受聲音的時候,就叫作聲識。這裡的聲識就是神我的意思。

第一、它是恆常不變的;第二、它和聲音相結合了,和聲音相結合的聲識,一定和恆常不變的本體無法分開,所以這時的聲識,就變成了恆常的聲識。因為了知聲音的神我的識,本身是恆常的,所以當它在執著聲音的時候,聲識應該是恆常的。

所以中觀師講「聲識若是常」,你的聲識如果是恆常不變的,就開始發過失了,「一切時應聞」。因為所謂恆常,是永遠不會變化的,第一剎那在聽,第二剎那沒有聽,就叫無常,沒有恆常不變。真正的恆常是,你最初是什麼樣,中間是什麼樣,最後還是什麼樣,永遠不會變化,這叫做恆常不變。

當然,世間所講的恆常不變,和外道所講的恆常不變,還有一點不一樣。一般老百姓所講的恆常,就是時間稍微長一點。中觀師為什麼不破這些世間人呢?不必要破,因為就是假立的,只是世間中大家的一種說法而已。但是外道的恆常,不是隨隨便便講一講,而是通過很多的理論、推理,最後確定建立下來的,就是永遠不會變化的法。不是老百姓講的恆常,而是永遠不會變的恆常。

如果對於恆常定義,中觀師和對方達成了共識——恆常不是老百姓所講的那種恆常,是通過觀察之後,確定下來的最究竟的觀點。(中觀師說,)如果這是恆常的,當你恆常的心識和你的聲音結合在一起的時候,這叫聲識,當然你的聲識也是恆常的。既然是恆常的,那在一切時間當中,都應該聽到聲音。

通過理論分析,肯定是這樣的,因為是恆常不變的緣故,所以「一切時應聞」。現在我聽到聲音了,等一會我聽不到了;或者我白天聽得到,睡覺時候就聽不到了;或者我在外面聽到聲音,進到房子裡面,我聽不到聲音了。這不行,這是很明顯的無常。

這裡有「一切時應聞」。比如剛開始聽到第一個字,你永遠只能聽這一個字,如果有第二個字、第三個字,你所聽的聲音就在變化,這已經不符合於恆常的定義了。雖然我們說了很多話、很多字,但如果聲識是恆常的話,你只能聽到這一個字,永遠不會變,不會停息,這是真正的恆常。所以「聲識若是常,一切時應聞」。

我們要抓住問題的關鍵。所謂最究竟的恆常,不是我們平常所假立的恆常,最究竟的恆常一定是一點不會變的。如果它已經聽到了,耳識已經產生了,所聽到的第一個字,永遠只能聽到這個字。但是我們聽到的聲音是不是這樣的?絕對不是。

按照外道的觀點,我們都有神我,神我都是恆常的,神我和所聽到的聲音結合起來,就是聲識。但是我們聽聲音是不是在變化?絕對在變化。如果按照數論外道的觀點,這個就不能變,「一切時應聞」。

我們給對方講了這個過失之後,對方怎麼回答?他當然不能這樣承認,如果承認他會失壞自己的宗義。他開始回辯。雖然聲識是恆常的,但為什麼有時聽得到,有時聽不到呢?因為有的時候有聲音,有的時候沒聲音。心識本身是恆常的,但是,有聲音的時候就聽到了,沒有聲音的時候就聽不到,這和心識的恆常有什麼關係?只不過是外面在變化,心識本身是不變的。他覺得中觀師講的不一定,沒有聲音聽不到,並不影響心識本身是恆常的觀點。

對方的觀點就是這樣的:我的心識是恆常的,但是為什麼有時聽得到,有時聽不到呢?因為對境的聲音有時有,有時沒有,有時我聽得到,沒有時聽不到。這和心識恆常有什麼關係?沒有關係,他是這樣回辯的。

中觀師是這樣回答的,「若無所知聲,何理謂識聲?」以你們的觀點來看,你聽不到聲音時,這時沒有神我所了知的聲音。如果沒有所了知的聲音,你通過什麼安立「識聲」?聲識是能聽聞、識別聲音的,既然都沒有聽到聲音,識還是聲識嗎?肯定不是。

因為能知和所知是觀待的。要安立所聽的聲音,必須是聲音耳朵聽到了。安立能聽的聲識,也必須要聽到聲音。聽到聲音了,接受了,這是我的耳識,就變成了能知,聲音就變成了所知。能知和所知,一定是相互觀待的。

但是,現在已經沒有了所知。他說有的時候聲音沒有了,如果沒有聲音,你還憑什麼安立是聲識呢?沒辦法安立的。雖然事實如此,但是對方不能承認,為什麼對方不能承認?因為聲識是恆常的,他如果說,沒有所知的緣故,識就不是能知了。相當於推翻了自己的觀點。當沒有聲音的時候,恆常的聲識就失壞了,就不是能知了。所以當我們跟他說「何理謂識聲」,你憑什麼說這是能夠識別聲音、了知聲音的聲識呢?沒辦法。

下面進一步講,「無識若能知」,如果沒有識別、聽到聲音,也能叫能知,「則樹亦應知」,那樹也應該變成能知了。因為能知所知本來是相互觀待的,有所知才有能知。但是你的神我有了例外。沒有所知,識還是恆常的聲識,沒有所知的聲音,還是能知。

我們就按照你的觀點,通過同等理來推理,大樹是不是能知呢?絕對不是。因為它是無情,不能聽聲音。大樹沒耳識,不能叫做能知。但如果你的觀點成立,樹也應該變成能知了。為什麼呢?因為根本不需要安立所知,不需要說樹聽到了聲音,所以樹是能知。這個理論是不決定的,不這樣安立就可以有能知,就像你的神我沒有聽到聲音也叫聲識。那我的樹沒有聽到聲音,不也可以叫聲識嗎?你憑什麼說兩個有差別呢?其實從道理上來講是一樣的。中觀師用的比較多的是同等理,如果你的神我的識,離開了所知的聲音,還能叫聲識,那我這個樹,雖然沒聽聲音,也可以叫能知的聲識。

「是故定應解:無境則無知。」我們一定要了解,沒有外境就沒有能知的識,因為二者是觀待的。我們這裡附帶破掉了對方所認為的聲識是恆常的。因為他認為神我是恆常不變的。我們說,既然你的識是恆常不變的,當你了知聲音的時候,聲識應該恆常不變,但是你這個識是不是恆常不變的?

「無境則無知」,如果沒有所了知聲音的境,就不能夠安立成能知,你就沒辦法安立成聲識,神我就不是聲識了。當聽到聲音的時候叫聲識,沒聽到聲音的時候,就不是聲識。你的神我有是聲識和不是聲識的差別,所以你的神我不是恆常的。對方要安立恆常的神我,我們要破恆常的神我。

這裡面破的核心在哪裡?核心是在破恆常。只要我們把恆常的觀點抓住了,破掉了恆常的觀點——因為這裡面都是說,這樣不是恆常了,那樣不是恆常了。核心就是破常,只不過常和我連起來就叫常我,破掉常和破掉常我是一個意思。只不過它的特點是心識,能夠享受外境,是恆常的。

把這幾個因素加起來,就是這個頌詞、科判當中所破掉的常我。我們把這幾類分開,再看裡面破的是什麼,破的是恆常。恆常和我連在一起的時候,是破除常我。怎麼破的常我呢?因為他認為常我可以享受外境,了知聲音時,和他的識變成無二無別,所以變成了恆常的聲識。為什麼不是恆常的聲識呢?因為有的時候聽得到,有時候聽不到,能夠聽到就是識,不能聽到就不是識,神我的識就變成了無常的,一會有,一會沒有。這時就破掉了他的所謂恆常的聲識、恆常的神我的觀點。這就是宣說遮破。

在第一輪破完之後,對方沒有完全的服氣,後面就答覆。

子二(破遣過之答覆)分二:一、作答,二、破彼。

我們給他宣講了過失,對方想要遣除中觀師給他所講的過失,叫做遣過,他對遣過做了一個答覆,我們要破掉他遣過的答覆。

丑一、作答:

若謂彼知色。

對方說,雖然有時候沒有外境,它就不是聲識了,但是也不影響神我心識本身的恆常,因為在不聽聲音的時候,心識也在運作,在了知色法。神我在享受色法,仍然還是恆常的心識。

我們承接前面的意思,看對方怎麼回答。前面我們是以神我執著聲音為例,為什麼有時聽得到,有時聽不到,那心識不就成了無常的嗎?他說,不會變成無常。對方的核心是要維護恆常的神我不變,恆常的神我一旦成了無常,他的根本宗義就丟掉了,其他的建立沒有任何意義。他要維護恆常的神我,雖然沒有聽到聲音,但是「彼(神我)知色」,它在了知色法。所以前後的識還是一體的、恆常的。

我們說,如果沒聽聲音,心識就無常了。他說不是無常,雖然沒有聽聲音,但是我在看色法;沒看色法的時候,我的手在摸東西,反正神我一直恆常,前後是一個,都在起作用。雖然有的時候不聽聲音,在看色法,但是心識本身還是一體的,是恆常不變的,這是對方的回答。

丑二(破彼)分三:一、以前一太過存在之推理而破;二、以行相相違之推理而破;三、以相互不緣之推理而破。

「太過」就是大的過失,給對方發這些過失,通過前面破聲音恆常的太過,繼續破他所講的「若謂彼知色」的觀點。第二是以行相相違之推理而破,聞聲的行相和見色法的行相是相違的,兩種是不一樣的,通過這兩種相違的推理而破。

第三是相互不緣之推理而破,緣聲音的識是不能緣色法的,緣聲音的是耳識,耳識聽不到色法。看色法是眼識在看。二者之間相互不緣,眼睛能夠看色法,但是看不到聲音,耳識能夠聽到聲音,但是聽不到色法,所以相互不緣,說明它不是一體的。對方說這是一體的,我們說這不是一體的。通過這三個推理進行觀察。

寅一、以前一太過存在之推理而破:

彼時何不聞?若謂聲不近,

則知識亦無。

在見到色法的時候,對方說「彼知色」,心識還是恆常的。如果是恆常的,前後是一個心識,當他在見色法的時候,為什麼聽不到聲音呢?

中觀師為什麼這樣講呢?對方一直認為前面的識和後邊的識是一個識,是恆常的。前面的識是聽聲音的識,後邊的識是見色法的識,這兩個識是不一樣的。但是對方一直認為是一個識。為什麼一定要承許是一個識?因為他們的根本宗義當中,最核心的觀點是常有、唯一,他絕對不能放棄這兩個觀點,一旦承許無常,自己的觀點破了。承許前後不是一個,也等於推翻了自己的觀點。所以他一直要維護,前識和後識是一個識。

我們說既然是一個識,當你後面一個識在見色法時,為什麼聽不到聲音呢?

「若謂聲不近」,他回答說,這時聲音不近,聲音離得很遠,所以聽不到。既然聽不到,「則知識亦無」。如果聽不到,聽聲音的識就沒有了。這叫「以前一太過」,是通過前面的太過而破的,承接前面的破法破下來。如果說聲音不近,那就沒有聲識了。聲識不存在,如果對方承認,那就出大問題了。

因為如果承許,第二剎那時,聲識已經沒有了。當神我見色法,生起色識,在第二剎那的時候,聲識是沒有的。我們假定第一剎那是聲識,第二剎那是見色法的識。第二剎那為什麼聽不到聲音呢?他說,聲音太遠了聽不到。既然如此,沒有聲音,就沒有了知聲音的心識。他如果說對,在第二剎那的時候,第一剎那的聲識就沒有了,變成無常了。已經變成無常,對方的恆常觀點就不對。

這時我們就破掉對方的觀點了,破斥的方式是通過前面的,如果沒有外境,就沒有聲識,以這種方式破掉。以前一太過存在之推理而破,意思就是這樣的。

這裡的核心是說,對方認為心識是一體的、恆常的,見色法的心識也就是聽聲音的心識。為什麼不聽聲音呢?因為聲音遠了,或者是沒聽聲音的時候見色法,但還是一個。我們就抓住前後識是一個心識,而且是恆常的心識。當你在見色法的時候,如果是一個心識,也應該聽聲音才對。因為前面聽聲音的識和第二剎那見色法的識,是一個識,所以當你第二剎那見色法的識,應該聽到聲音。他說,聽不到的原因,是因為聲音不近。聲音不近的緣故,沒有聲音,就沒有識。說明第二剎那的時候,第一剎那的聲識,已經沒有了,變成無常了。

寅二(以行相相違之推理而破)分二:一、安立推理;二、比喻不成立。

「行相相違」,聲識、色識的行相是不一樣的。

卯一、安立推理:

聞聲自性者,云何成眼識?

這是對對方回答的「若謂彼知色」,進行的第二種破斥方式。聽聲音心識的自性,怎麼變成了見色法的心識的自性呢?

我們都很清楚,我們見色法,前面放一個杯子、一本書,這時生起的是眼識。傳法的聲音傳到耳朵裡面,就知道第一個字是什麼,第二個字是什麼。從聲音的角度,它是聲識。一個是見色法的自性,一個是聽聲音的自性,眼識、耳識的自性,兩者行相是相違的。

為什麼聞聲的自性變成了見色法的自性?肯定不是一個,但是對方說是一個。他出問題就出在這個地方。前面說過,你在第一剎那聽聲音,第二剎那見色法,聽聲音的識和見色法的識是一個識,我們說這就怪了。聽聲音的自性和見色法的自性,識怎麼會是一個呢?

如果不是假立的一個,而是究竟的一個,眼識就是耳識,耳識就是眼識,用耳識就可以看到杯子,看到其他的人了,閉上眼睛用耳朵就可以見到色法。因為是一個的緣故,所以你用眼睛可以看到聲音,聲音在空間飛來飛去,聲音從我嘴裡出來,到道友的耳朵裡面,看的清清楚楚。但是是看不到的,所以不是一個識。眼識是眼識,耳識是耳識。這裡講的是,聽聲音和見色法的識不是一個識,兩者形相是相違的。對方說是一個識,他不能說是兩個識,否則他等於推翻自己的觀點了。

一個錯誤的觀點越辯越錯,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問題呢?因為安立的不是究竟的觀點,也不符合世俗諦、勝義諦。本來萬法不是實有,沒有恆常不變的法,他一定要安立恆常不變的法。就像世間的說法一樣,為了維護一個謊言,需要增加十句另外的謊言,謊言就越來越多了。想要保護本來錯誤的觀點,要用更多錯誤的觀點來安立,但是所有的觀點堆在一起,只能出現越來越多的過失。

「聞聲自性者」,怎麼變成見色法的自性呢?這是絕對不一樣的。按照眾生認知對境的方式,也可以完全了知。我們見色法和聽聲音的識絕對不是一個識,「云何成眼識」?這裡是安立和形相相違的推理。

卯二、比喻不成立:

一人成父子,假名非真實。

憂喜暗三德,非子亦非父。

對方說,就像一個人,他既可以成為父親,也可以成為兒子。神我既可以見色法,也可以聽聲音。

中觀師回答,這是觀待的假名,不是真實有的。對方承許的憂喜暗三德,不是子,也不是父。

這裡稍微有一些難懂,要分開講。首先來看對方所說的「一人成父子」比喻。「一人成父子」是遣除前面我們發的過失。一個心識怎麼能既可以了知色法,又可以聽到聲音呢?這是不能成立的。對方說可以。雖然是一個,但是它可以變成兩個。比如,一個人觀待自己的父親,他就是兒子的身份;他觀待自己的兒子,就變成了父親的身份。所以,他既可以是父親,又可以是兒子。意義是,神我雖然是一個,但觀待聲音是聲識,觀待色法就成了色識。可以成立的。

我們覺得他分析的很有道理,但是這裡面有個混淆。其實一個人在世間當中,觀待成為不同的身份是假立的,「假名非真實」。但是外道要承許的是勝義諦觀點,究竟恆常的觀點。一個是名言當中假立的觀點,不用通過詳細觀察可以安立的;一個是必須通過詳細觀察安立的。

為什麼我們認為他說的有道理呢?是我們沒有分清楚場合。外道的很多問題,或者我們出現問題,就是把究竟的東西和緣起的東西混在一起。我們要把它分開。現在外道是在講什麼?神我。神我就是你的勝義諦,究竟觀察得到的東西。但是你現在用的是世俗比喻。用一個不需要詳細觀察的比喻,來證明究竟勝義當中的本體,怎麼可以呢?

所以,「一人成父子,假名非真實」,這是一種假名,是假立的。所有的觀待沒有一個真實的。因為所謂的真實具有一個特點,根本不需要觀待任何東西,就可以獨自成立,這樣的法是可以真實安立的。

但是世間中任何一個法,不觀待任何因,也不觀待任何緣,自己可以獨立存在的,絕對沒有。不管是左和右、男和女、一和二、上和下、此岸和彼岸,這些東西,哪個不是通過觀待的。有些是相互觀待,有些是觀待因緣。比如苗芽生長,必須觀待種子的因。左右的概念,這是左,因為那邊是右。左和右、上和下、長和短,都是觀待的。

如果真實存在的東西,就不需要觀待。要麼不需要觀待因也可以獨自存在。要麼長就是長,不需要觀待任何法就是長。比如一米的東西是長,為什麼是長呢?沒有什麼根據,大家都不知道為什麼。如果說一米長,因為有個五十厘米的東西短,你觀待這個短,那個就長。但是真的長嗎?觀待兩米的東西,一米就成了短了。

真正不需要觀待任何因緣,可以獨自存在的東西稱為真實。所有觀待的東西,都是假立的。這裡的「一人成父子」,必須是假立的。一個人既是父,又是子,這個身份是不是真實?他說是真實的。如果和它的意義對照,真實的、實有的,就要出很大問題。

我們來觀察,觀待我的父親,我是兒子,這個兒子到底是不是實有的兒子?假設說,不需要觀待,是實有的,因為觀待的不是實有。他說,這是真實存在的。

如果你這個兒子的身份是真實存在的,把你的身份和你兒子去比。因為你的身份不能變化,是真實的兒子。如果這樣,你和你兒子比的時候,你成了你兒子的兒子了。為什麼呢?因為你是兒子的身份不能變。本來觀待的話,你是兒子,但如果你是兒子的身份不是假立的,是真實的,那麼和你的兒子比較,由於你這個兒子的身份是不會變的,所以你會變成你兒子的兒子。

你說我是我兒子的父親,父親的身份是不是假立的?按理來講是假立的,因為只能觀待你的兒子,你才會成父親。但是如果說,我這個父親的身份不是假立的,是真實的。那麼和你的父親比較起來,因為你的身份是真實不變的,你會變成你父親的父親。為什麼會這樣?因為你這個父親的身份不能變,不是假的。

你真實的父親身份和你父親放在一起,你就變成父親的父親;如果你兒子的身份不變,和你兒子比,你會變成你兒子的兒子。所以只有是假立的可以。假立的是什麼?不認真的,不太嚴格的。我這個兒子的身份,只觀待我的父親;我觀待我兒子,就變成父親了。

「一人成父子」,一定是觀待假立的。如果是真實的,我就是父親,永遠不變,就會變成父親的父親,因為觀待你父親,你還是父親;你觀待你兒子,你還是兒子。所以這絕對是假立的,不是真實的。這是破他的比喻。

破他的意義是,「憂喜暗三德,非子亦非父」。首先來看「憂喜暗」。在數論外道當中,就是說喜憂暗三德。如果以佛教的術語來解釋,相當於貪嗔痴,喜就是貪,憂就是嗔,暗就是愚痴。

自性是造一切萬法的,顯現一切萬法的。在勝義諦當中,自性具有喜憂暗三德。平衡的時候,喜憂暗這三個法沒有哪一個多,哪一個少,都是平等存在,這時候就叫自性。如果不平等的時候,喜憂暗三德就開始顯現了,就變成輪迴、地球、眾生等等。有一個頌詞講,「喜樂憂與暗,三德平衡狀,說彼為主體,失衡變眾生」,三德不平衡的時候,就變成眾生。

所以父和子,是喜憂暗三德變化出來的,不平的時候就變成輪迴中的法。父和子,也是輪迴當中的法了。它其實是三德不平衡的時候,所變現出來的。我們說,既然如此,它就是世俗諦,是假立的。

這裡還是說,父子是假立的比喻,不能當做真實的比喻。如果你一定要較真,說父子的比喻是真實的,那麼我們把父和子的意義,放到真實的層面去觀察。真實的層面,就是喜憂暗三德平衡的狀態,只是在自性當中才有。但是自性當中,只有喜憂暗三德,沒有父子。

如果以前我們沒有學過,這些比較難懂。其實自性就是喜憂暗三德。喜憂暗三德在真實義當中,它是平衡的,不顯現萬法;不平衡的時候,就變成眾生了。按照數論派的觀點,我們現在在輪迴當中,有父有子的關係,已經不平衡了,是喜憂暗變化出來的,已經是世俗諦了。

在世俗諦當中,存在父子這些觀待。這是世俗諦,不是認真的。如果你要認真,我們必須把父子,還原到真實義當中,這隻有還原到自性當中。在二十五諦當中,有兩個法是究竟的,一個是神我,一個是主物喜憂暗三德平衡的自性。但是在真實義中,非子非父。在喜憂暗三德還沒有顯現萬法、眾生的時候,哪裡有父親,哪裡有兒子?都沒有。「非子亦非父」,在真實當中沒有父子,也沒有這個比喻。如果你有父子,只有在世俗當中,已經成了二十三諦法的假立了。這是假立的比喻,不能作為真實義中的神我。

神我能夠了知聲音,能了知色法,是沒辦法安立的。神我了知聲音,或者了知色法,就是父和子之間的關係,觀待父親成兒子,觀待兒子成父親,對方覺得可以這樣。但是我們說,子和父在喜憂暗三德平衡中是不存在的,「非子亦非父」。因此想要成立為真實義當中的比喻,是無法安立的。

「憂喜暗三德,非子亦非父」,這兩句話的重點在哪裡?重點在於,按照數論派的思想,子和父一定屬於二十三諦法所攝,而二十三諦法一定是世俗的法。按照對方的觀點,世俗的法統統是假立的法。而他要用假立的父子,成立真實義當中的神我。在真實義當中,神我觀待聲音變成聲識,觀待色法變成色識,他想要成立勝義當中,有一個不變的神我的識存在,怎麼可以成立呢?根本成立不了,比喻不成。

我們看前邊的科判,第一個是安立推理,第二個是比喻不成立。你這個比喻是不成立的,一個是「一人成父子,假名非真實」,我們直接給他點出來,假名不是真實的;另一個是「憂喜暗三德,非子亦非父」,進一步說明,按照你的觀點來講,這是假立的。子和父是二十三諦法,是世俗諦,是虛幻的。而你要用虛幻的法去成立真實,真實當中只有喜憂暗三德,在喜憂暗三德的狀態沒有子,沒有父。所以在真實義當中,就沒有父子,比喻也就不成立。如果你要成立這個比喻,只有在世俗當中成立,成立不了勝義當中存在的道理。所以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講,都成立不了。

這節課就講到這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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