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合併了,鄉愁還會有嗎?
近期湖南、河北等地正強力推進並村改革。據媒體報道,湖南計劃撤併超過1.6萬個村莊,減幅近四成。河北也計劃五年內撤併13387個村莊。
這場規模浩大的改革,將深刻影響基層治理和社會經濟。村莊是鄉土文化的載體,故鄉因合併而消失後,鄉愁還會有嗎?村莊遷移、再建、合併,失去土地的農民很難再延續鄉村文化
「曖曖遠人村,依依墟里煙。狗吠深巷中,雞鳴桑樹顛。」詩歌里描繪的鄉村畫面,是多少人夢牽魂繞的故土家園。但故土在荒蕪,鄉村在減少,官方數據顯示,2002年至2014年,中國自然村由363萬個減至252萬個,10年銳減110萬個自然村。這意味著,每天有300個村莊消亡。
這一時期是我國「村莊合併」的高潮期。「村莊合併」被認為是改善鄉村治理結構、加快農村城市化的重要舉措。2004 年的中央1號文件明確在有條件的地方進行村莊合併。
2007 年中央1 號文件再次明確:「治理農村人居環境,搞好村莊治理規劃和試點。」隨後農村出現大村莊發展趨勢,浙江、山東、江蘇、河北、河南等地也進行大範圍的鄉村合併。
當前,中國新一輪「村莊合併」正在進行。據媒體報道,湖南全省原有建制村41595個,這次並村改革任務是減少16069個,減幅39%。河北也規劃在未來五年,撤併13387個村莊。
村莊合併,大體有兩種方式:
一是單純做行政兼并,村民並不搬遷,只是幾個行政村合併成一個;
二是行政合併之外,還需移民、搬遷、重建,實現「用地集約、居住集中」。
村莊是鄉土文化的載體,其變動、消亡或重建,都會對鄉土文化產生深刻影響。即便是僅作行政合併,也涉及到村莊改名的問題。要知道,村名是一個重要的文化符號,其背後是一個村莊的傳承和歷史。名字改了甚至沒有了,鄉愁這枚小小的郵票,沒法抵達目的地。
鄉村田園風光而若是涉及遷建的村莊合併方式,則不僅意味著原有的村落、河流、民居、古樹、宗祠等物質和非物質的記憶將被遺棄,更因人地關係的變動,對鄉土文化產生顛覆性影響。研究指出,一個村落持久存在通常飽含四個基本要素,即地域空間、生活共同體、人口及其互動關係、文化維繫力,其中文化維繫力是農村得以延續的根本。在傳統的村落文化中,人與人之間根據宗族等紐帶的維繫,形成熟悉的關係,即費孝通所概括的「熟人社會」這一鄉土社會的特性。村民的基本處事規則、人際交往、生產生活習慣與民俗,乃至生老病死,無不受到熟人社會所形成的文化維繫力的制約。文化維繫力形成的根本,則是農民與土地的關係,是一系列圍繞著土地開展的鄉土行為。而涉及遷建的村莊合併方式,往往與「土地增減掛鉤」、「農民上樓」聯繫在一起,這一過程中,人與地的關係發生改變,很多農民甚至失去了土地。離開土地,離開村落,傳統的往來與熟人關係所依存的鄉土格局被打破,根據人地關係而產生的鄉土文化也隨之受到動搖,乃至解體。並村移居後,失去了「熟人社會」的穩定器,更容易產生利益衝突在原有鄉土文化遭遇解體的同時,在新的村莊,文化重建面臨著諸多難題。從各省的做法來看,被撤併和搬遷的村莊,向小城鎮、中心村、園區和景區附近轉移,納入城市規劃的按新型城鎮化改造建設。而改造或建設的新村莊,常常有兩個被人詬病的特徵,一是城鎮化,二是兵營化。因為於土地要集約使用,村民再住進單獨民居的可能性不大,很多統一住進了高聳的樓房。建築布局也不可能如以前般依山傍水、錯落有致,而是整齊劃一,有如兵營。不少曲徑通幽的村落,變成了一眼望穿的街道。向城市看齊、以城市為美,這樣的村莊,顯然已經失去本有的美感和神韻。
寧夏欣榮移民村並村移居,使村民交往由熟人關係逐步向半熟人或陌生性關係轉變。河南某地區的一份調查顯示,雖然多數採取整村搬遷的形式,但由於採用按面積分配房屋結合隨機分配房屋的政策,居民仍為鄰里的不到四分之一。多數遷居村民能夠與新鄰居較好地相處,能適應新環境的人際交往,但由於搬遷後住房面積普遍縮小、串門不便、新居乾淨整齊害怕弄髒、感到拘束等原因,相比以前,村民更喜歡宅在家裡。居住空間、住房形式的一系列變化,對遷居村民的交往習慣產生了潛移默化的影響,人際關係圈、交往頻數的變化使「熟人社會」的溝通形式與內容面臨重置的挑戰。
除了居住環境變化,並村移居的村民往往還面臨經濟壓力過大、就業不足與保障不到位、同質性社會交往導致的封閉與自卑心理、認同感的缺失等問題,他們更多是一個沉默者,對融入新村莊、建構鄉村文化共同體的缺乏熱情和意願。
並村移居後,村民利益的多元化也對鄉土文化重建構成挑戰。雖然原住村民和遷居村民生活在相同地域,但由於經濟條件、文化背景和生活習慣的差異,容易形成不同的利益群體和多元的利益訴求。與此同時,由於「熟人社會」加快向「陌生人社會」轉型,鄉村傳統的道德與權威弱化,一些利益訴求容易演變為利益糾紛。並村,不是一併了之,難的不是集聚更多的人口、更多的房子,而在於構建一個新的文化融合體,如何重建鄉土文化的維繫力。以行政手段強行合併村莊,不僅割裂鄉村文明,
還需防控失業農民帶來的社會問題
以上指出村莊合併給鄉土文化帶來的衝擊,並非是要酸楚地反對村莊合併。在當前的社會經濟條件下,一些村莊的合併能夠改良基層治理、促進經濟發展、提高農民生活水平,其積極意義值得肯定。村莊合併也並非我國獨有的現象,德國、挪威、英國、美國等地也發生過村鎮等基層政府合併的浪潮。但一刀切地推進村莊合併並不可取。
鄉村由人與自然環境的互動而發展與演化,形成了一系列各具特色的風土人情、歷史元素和自然形態。這是一個內在自然的歷史進程,而非外在強行的主觀模式。村莊合併必須尊重歷史演進的內在規律。
我國地域遼闊,各地鄉村的歷史文化、區位環境、經濟水平、產業特色千差萬別,人口規模和資源稟賦的匹配度也不盡相同。如需村莊合併,必須準確把握每個鄉村的特色與優勢,不能進行一刀切的制度安排。
遺憾的是,一些地方仍按照合併的鄉村數量、人口與面積的規模進行一刀切的統一規劃,推行「撤併數量越多越好,合併人口與面積規模越大越好」的工作標準,盲目貪多求快,用行政手段強行撤併。官媒報道中,提前、超額完成並村任務往往成為被突出的「亮點」。湖南去年11月開始推進並村改革,要求今年6月底完成,但在6月初就提前超額完成任務。全省原有建制村41595個,計劃減少16069個,但到了6月初就合併建制村17442個,超額完成1373個。半年的時間,湖南近半數的村莊被撤併。這樣的高效,很難讓人不質疑其背後的政績衝動。而在媒體的報道中,算過經濟賬、管理帳、官帽賬等各種賬,唯獨很少算文化賬。很多村莊突然就那麼「消失」了。湖南建制村合併工作情況表(截至6月8日)
住建部原副部長仇保興認為,村莊合併重建必須有3個前提:
一是自然形態已經消失的城市近郊區村莊,已沒有值得保護的古迹;
二是由於原來錯誤的規劃,導致農民多次遷移,至今還沒有永久的定居點;
三是以務農為基礎的生產、生活模式已經徹底轉變,村民們的就業已基本轉移。而這樣的村莊少之又少:一般只有大城市郊區的村莊才符合條件。
此外,隨意「並村上樓」,不僅浪費資源,如遇到經濟增長動力減弱、就業機會減少的情況下,失業的農民就會大規模聚集於社區,而不是分散在與耕地臨近的村莊生活「熟人社會」中,就有可能導致嚴重的社會問題。結 語:大規模、一刀切推進並村改革不可取,不僅造成鄉村多元演進的中斷,造成作為歷史標記和歷史記憶的村名消失,而且可能對傳統鄉土文化造成解體性影響。並村改革不妨慢一些,對「文化賬」作更多考量。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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