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澤強:楚墓竹簡所記神祇與《九歌》神祇之異同及其在楚辭學上的意義
一、楚人的祭祀觀念與神靈崇拜
先秦典籍稱楚文王「兼國三十九」(《韓非子·有度》),楚莊王「並國二十六,開地三千里」(《呂氏春秋·貴直論》),其中包括許多與周王朝同宗的姬姓小國,「漢陽諸姬,楚實盡之」(《左傳·僖公二十八年》),「周之子孫在漢川者,楚實盡之」(同前)。在與北方諸侯國接觸、交戰、融合的過程中,楚國的文化受到了中原文化的影響。「國之大事,在戎與祀」(《左傳·成公十三年》),比較楚國與北方國家在祭祀方面的思想,可以看到楚人明顯地接受了中原文化的輻射:
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諸侯祭名山大川在其地者。(《禮記·王制》)
有天下者祭百神。諸侯在其地者則祭之,亡其地則不祭。(《禮記·祭法》)
天子遍祀群神品物,諸侯祀天地、三辰及其土之山川,卿、大夫祀其禮,士、庶人不過其祖。(《國語·楚語》)
《國語·楚語》所反映的楚人祭祀觀念與《禮記》記載的北方國家的祭祀觀點基本一致,其主要特點是強調祭祀的等級性,規定了不同社會階層的祭祀對象。「天子」是指周天子,只有他有祭祀名山大川、天下百神的宗教特權,各地諸侯國君只能祭天地、日月星辰及其境內的山川,大夫、士人、百姓則等而下之,擁有極有限的祭祀許可權。文獻還記載了楚國君臣恪守祭典的事例:
初,楚子玉自為瓊弁、玉纓,未之服也。先戰,夢河神謂己曰:「畀余,余賜女孟諸之糜。」弗致也。大心與子西使榮黃諫,弗聽。……(子玉)及連谷而死。(《左傳·僖公二十八年》
將戰,王有疾。庚寅,昭王攻大冥,卒於城父。……初,昭王有疾。卜曰:「河為祟。」王弗祭。大夫請郊祭,王曰:「三代命祀,祭不越望。江、漢、睢、漳,楚之望也,禍福之至,不是過也。不穀雖不德,河非所獲罪也。」遂弗祭。(《左傳·哀公六年》)
楚國軍隊統率子玉在晉楚城濮之戰前夕夢見黃河之神向他索要飾玉的馬冠、馬鞅,手下人勸說他滿足河神的要求,但是他堅決不從,結果戰敗而亡。楚昭王在戰場上生病,占卜得知是黃河之神作祟,大臣要求祭祀河神,遭其拒絕,最終病死。篤信鬼神的楚國君臣情願冒著生命的危險,也不向黃河之神屈服,恪守「祭不越望」,即「諸侯有山川不在其內者,則不祭」的祭典。人們之所以能自覺地遵守祭典,是因為大家都相信「非其祭而祭,曰淫祀,淫祀無福」(《禮記·曲禮下》)。
至於楚國人具體祭祀的神祇,先秦兩漢的文獻有一些零星的記載。西漢初年,劉邦定都長安,便在長安建立祠堂,設置專業的祝官、女巫祭祀各路鬼神。劉邦的宗教政策很開明,對全國各地的鬼神信仰採取兼容的辦法,原諸侯國祭祀的鬼神仍然由各國的巫祝祭祀,《史記·天官書》對此有簡略的記錄:
長安置祠祝官、女巫。其梁巫,祠天、地、天社、天水、房中、堂上之屬;晉巫,祠五帝、東君、雲中、司命、巫社、巫祠、族人、先炊之屬;秦巫,祠社主、巫保、族累之屬;荊巫,祠堂下、巫先、司命、施糜之屬;九天巫,祠九天:皆以歲時祠宮中。其河巫祠於臨晉,而南山巫祠南山、秦中——秦中者,二世皇帝:各有時日。所謂「荊巫」即是指楚國的巫師,其祭祀的神祇只有「堂下、巫先、司命、施糜」等屈指可數的幾種,而楚國人實際祭祀的神祇遠遠不止這些,各國的情況都是如此。由於人手有限,只是選擇了數種有代表性的神祇祭祀一下罷了。
屈原的《九歌》涉及東皇太一、東君、雲中君、大司命、少司命、湘君、湘夫人、河伯、山鬼及國殤等十種神祇,與《史記·天官書》中記載的楚巫祭祀的神祇相比,兩者差距實在太大,除「司命」相近外,其餘無一吻合,因此,學者們對《九歌》中的神祇的來源一直有很大的爭議。如有學者斷言:「東皇太一一神,是燕齊方士利用道家本體論中的材料構擬出來的。他起先產生於齊國,戰國中後期時,大約只是流傳在民間。漢武帝時為了政治上的需要,始由繆忌傳入長安,並成為君臨全國的至上神。東君、雲中君、河伯等神均為北方的神祇,非楚產。各地均祭祀司命。二湘原是湘水中的兩個女神,後來才附會到舜與二妃的故事上去。配偶神說不足信。山鬼是南湘之間崇山峻岭中的一種精靈,在神界的確地位很低微。《國殤》之作有其特定的時代背景,其中滲透著屈原的愛國主義精神。」[1](P161)這些觀點立足於現有傳世文獻材料,且論證嚴密,影響很大。但從出土文獻材料來看,其中不少說法並不準確,有商討的餘地。
二、楚國貴族墓葬中的新發現
20世紀50年代以來,考古工作者在楚國故都郢(今湖北荊州西)發掘了數以千計的戰國時代的楚國墓葬,出土了大量珍貴文物,其中最為引人注目的是戰國竹簡的出土,這些竹簡文獻為研究楚辭《九歌》中神祇的國籍提供了具有說服力的新材料。其中天星觀一號楚墓、望山一號楚墓及包山二號等三座戰國中期楚國貴族墓中出土了豐富的反映楚國貴族祭祀情況的占卜、祭祀類竹簡,為我們揭開《九歌》神祇身份之謎提供了實證。
1978年發掘的天星觀一號墓西距楚國故都郢(紀南城)30公里,是目前已發掘的紀南城周邊地區楚墓中規模最宏大的一座,棺槨形制保存完好,出土了具有重大學術價值的七十餘枚保存祭祀、占卜記錄的竹簡。據竹簡記錄可知墓主為邸陽君番勝,結合隨葬的禮器,學者們推定其爵位是楚國的上卿,官職可能在令尹、上柱國之列。記錄祭祀、占卜情況的竹簡存有2700餘字,主要內容有三類:一是為番勝卜問侍奉楚王是否順利,屬政治類;二是為番勝卜問身上疾病的發展趨向,即好轉還是惡化,屬疾病類;三是為番勝卜問遷居新屋是否能長久居住,有無災禍,屬於生活類。這三類卜辭都記有年月日、占卜人及主人的姓名、占卜事由及占卜結果,形式與殷墟卜辭接近。學者們注意到卜辭中有一個重要的紀年「秦客公孫央聞(問)王於栽郢之歲,十月,丙戌之日,醢丁以長保為邸陽君番勝卜貞,侍王……」,公孫央就是商鞅,因此斷定天星觀墓葬的下葬年代為公元前361~340年之間,即楚宣王或楚威王時期。禱告的祖先有「卓公」、「惠公」,祭祀的神祇有「司命」、「司禍」、「雲君」、「大水」、「東城未人」等[2],可謂天神、地祇、人鬼俱全。與《九歌》中神祇近的有「司命」、「雲君」,《九歌》中的其他神祇沒有出現。
望山一號墓發掘於1965年,位於紀南城西北7公里處,墓中出土的隨葬器物有四百多種和一批載有占卜祭祀記錄的竹簡。其中有名揚中外的刻有「越王鳩淺(勾踐)自作用鐱(劍)」字樣的寶劍,這就是屈原《國殤》所說的「操吳戈兮被犀甲」中的「吳戈」。擁有這樣的寶劍就證明墓主有不凡的身份,據出土竹簡,他名叫「悼固」,是楚悼王的後裔,生前為楚王的侍從,與楚王的關係很密切,其下葬年代在「楚威王時期或楚懷王前期」[3],約在公元前320年前後。《望山楚簡》破損嚴重,完整的竹簡很少,儘管如此,我們仍然可以從中發現有重大價值的內容:
9號簡:爨月,丙辰之日,登昔以小籌為悼固貞:既痤,以孛心不內(入)食,尚毋為大蚤(早),占之恆(占吉)。
22號簡:貞走趣(趨)事王、大夫,以亓(其)未又(有)雀立(爵位),尚兼得事,占之吉,將得事。
23-24號簡:未又(有)雀立(爵位),尚兼得事,占之吉,少(小)又(有)憂於躬與宮室,又(有)(祟),以亓(其)古(故)敚之。
28號簡:志事,以亓(其)古(故)敚之,亭歸佩玉一環柬(簡)大王,舉禱宮、行一白犬、酉(酒)食。
39號簡:聚喘,足骨疾,尚毋死,占之恆貞吉,不死。
53-54號簡:吉,不死,又(有)祟,以亓(其)故敚之,舉禱太佩一環,后土、司命各一少(小)環,大水佩玉一環。
75號簡:北方又(祟)。
77號簡:南方又與啻見。
78號簡:於父太,舉新(親)父,舉不歹古(辜),舉禱明(文)祖。
109號簡:聖(聲)王、悼王各佩玉一環,東郚公佩玉一環,賽禱宮地主。
116-117號簡:栽陵君肥家酉(酒)食,舉禱北子肥豢酉(酒)食,兼瘥,賽之。王之北子各家酉(酒)食。
120-121號簡:先老僮、祝融,鬻熊各一樣。
176號簡:坪樂,鬼攻解於不壯死。
從以上列舉的殘損的竹簡,我們可以發現望山墓主悼固生前占卜的主要內容有三:卜問事從楚王、大夫是否順利,能否獲得爵位;卜問在未來一段時間內侍候楚王是否順暢;悼固的身體狀況很差,有心臟病,哮喘嚴重,腿腳還有病,多次卜問身患的疾病能否好轉。悼固祭祀的神祇數量眾多,可分為三類:天神有太、司命;地祇有大水、宮、宮地主、宮主、宮室、社、行、北方、南方;人鬼最多,包括祖先神靈、同輩或晚輩的親友神靈及非正常死亡的殤鬼:老僮、祝融、鬻熊、簡王、聲王、悼王、哲王、二王、明祖、親父、北宗、北子、王孫巢、王孫喿、栽陵君、逨、不辜、不壯死等。對天地神祇,悼固多用玉環、羊、白犬來祭禱;對楚國先王先神靈則使用特牛、豬、羊等祭品,但沒有對一個祭祀對象同時使用這三種犧牲(即太牢)或兩種犧牲(即少牢)的情況。對同輩或晚輩的親友神靈及非正常死亡的殤鬼則使用酒食等祭品,可見作為與楚王關係密切的王室成員,悼固有著嚴格的祭祀等級觀念。
包山二號墓位於紀南城北16公里處,墓主是楚國中央政府主管司法的左尹邵陀,是楚昭王的後代,位居大夫行列,與屈原擔任的左徒之秩相近,下葬於公元前316年,即楚懷王13年。[4](P14)此墓規模宏大,槨分東、南、西、北、中五室,中室置四層套棺,余室放置隨葬器物,1987年發掘出兵器、車馬器、玉器、竹簡等500餘種文物,竹簡計444枚,有文字的竹簡282枚,總字數達15000字,是歷年來出土字數最多、保存最好的一批。據文字內容,可分為:司法文書;占卜祭祀記錄;陪葬品清單,即遣冊。這批司法文書是楚國各地方上報中央的司法文件,保存了當時許多的司法案例,可以使我們比較清楚地了解到楚國的司法制度和社會狀況。記錄昭陀占卜祭祀內容的竹簡很完整,可以彌補望山一號墓竹簡因缺損造成的不足,有助於全面地了解楚國貴族的祭祀情形。這批占卜祭祀竹簡共有54枚,內容極為豐富,現列舉有代表性的竹簡如下:
201-204號簡:占之,吉,少(小)又(有)於躬身,且雀立(爵位)遲踐,以其古(故)敚之。舉禱子宮地主一羊,於新(親)父蔡公子家特、臘、酉(酒)食,舉石被裳之祝,能禱於邵(昭)王特牛,饋之;能禱於文坪夜君、郚公子春、司馬子音、蔡公子家各特豢、酉(酒)食,夫人特臘、酉(酒)食。……占之曰,吉,至九月喜雀立(爵位)。
207-208號簡:苛光以長惻為右(左)尹占,腹疾,以少氣,尚毋有咎。占之,貞吉,少未已,以其古(故)敚之,於地主一豕古,宮地主一豕古,賽禱於行一白犬、西(酒)食,蒿之。鬼攻解於明祖,且敘於宮室。五生占之曰:吉。三歲無咎,將又(有)大喜,邦智之。
212-215號簡:以保家為左尹陀貞,出內(入)口寺(侍)王,自夏屍示之月經庚集歲之夏屍示之月,盡集歲躬身尚毋又(有)咎,占之,恆貞吉,少(小)又(有)憂於躬身,以其古(故)敚之。移古(故)祝,賽禱太佩玉一環,后土、司命、司祿各一少環,大水佩玉一環,二天子各一少環,夕山一王丑,移雁會之祝,賽禱宮后土一羊。移石被裳之祝,至秋三月,賽禱昭王特牛,饋之;賽禱文坪夜君、郚公子春、司馬子音、蔡公子家各特豢特臘,饋之。賽禱新(親)母特臘,饋之。……,占之,吉。太、后土、司命、司祿、大水、二天子、夕山既皆城。期中又(有)喜。
219號簡:單禱於楚先老僮、祝融、鬻熊各一樣,鬼攻解於不{J2R408.JPG}(辜)。苛嘉占之曰:吉。
227號簡:舉禱蝕太一全豢;舉禱兄弟無後者邵良、邵{J2R409.JPG}、縣貉{J2R410.JPG}豕、酉(酒)食,蒿之。
229號簡:舉禱宮、行一白犬、酉(酒)食,鬼攻解於宮室。
238號簡:鬼攻解於祖與兵死,享之高丘、下丘各一全豢。
246號簡:舉禱荊王,自熊繹以庚武王,五牛、五豕。鬼攻解於水上與沒人。五生占之曰:吉。
246-250號簡:舉禱於社一臘。鬼攻解日月與不歹古。……舉禱於繼無後者各臘,饋之。命攻解於漸木位。
墓主邵陀與楚王室同宗,又位居高官,其祭祀的神祇最具有代表性。從以上選出的占卜、祭祀記錄可以知道他祭祀的天神有太(蝕太)司命、司祿、日、月、歲;地祇有:后土、宮、宮室、宮地主、宮后土、野地主、地主、行、社、夕山、五山、高丘、下丘、大水、南方、戶、灶、室、門;人鬼有:人禹、老僮、鬻熊、祝融、自熊繹至武王的楚國君主、二天子、明祖、沒人、無後者、不歹古、兵死、昭王、文坪夜君、郡公子春、司馬子音、蔡公子家、夫人、邵良、邵{J2R409.JPG}、縣貉公東陵連囂。邵陀使用的祭品有特牛、豬、羊、白犬、玉環、酒、食等,這與《國語·楚語》中記載的楚國祭典完全相符。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楚國貴族崇拜天神太一、司命、太陽、月亮和歲星;祭祀的地祇特別多,有后土、社、地主等二十多種,包括土地、房屋、路、山、水等神祇;楚人特別重視祭祀人鬼,崇敬祖先、親友神靈。總之,楚人有著萬物有靈的觀念,這些神靈對活著的人都會產生影響。
三、楚墓竹簡材料在楚辭學上的意義
從竹簡記錄可以看出,楚國人祭祀的方式有三種:一舉禱。「舉」的意思是「宰殺牲畜作為豐盛的食物」,如《周禮·天官·膳夫》云:「王日一舉,鼎十有二,物皆有俎。以樂宥食。膳夫授祭,品嘗食,王乃食。」鄭玄注云:「殺牲盛饌曰舉。」因此「舉禱」就是以動物肉並配以酒食來祭祀神靈,舉禱的常用動物有特牛、豬、羊、白犬等。凡天地神祇、人鬼均可用這種方式進行祭禱。二賽禱。「賽禱」有時寫作「塞禱」,是指人們對神靈賜予的庇護給予回報,如《韓非子·外儲說下》云:「秦襄王病,百姓為之禱,病癒,殺牛塞禱。」《史記·封禪書》云:「冬賽禱祠。」司馬貞《索隱》云:「賽,今報神福也。」賽禱一般是在前一次祭禱並有靈驗之後舉行。由於祭禱不一定都有效果,所以竹簡中記錄的賽禱次數明顯少於舉禱。三能禱。能禱是指晚輩對先輩的祭祀,非其先輩則不在此種祭祀行為之內。如天星觀一號墓主邸陽君番勝能禱的對象為其先祖「惠公」、「卓公」,包山二號墓竹簡載左尹邵力它「能禱於邵(昭)王特牛,饋之;能禱於文坪夜君、邵公子春、司馬子音、蔡公子家各特豢、酉(酒)食,夫人特臘、酉(酒)食」,其中,提到的人物均為墓主本分氏的近祖和直系的前輩,包括楚昭王和邵陀的高祖、曾祖、祖父、父母和叔父等。可見,能禱在祭祀對象的範圍上遠小於舉禱和賽禱。把三座楚墓所見神祇與《九歌》神祇相對照,可以發現兩者的內在聯繫與區別(如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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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楚墓竹簡反映的是楚國貴族的神祇崇拜,代表了楚國的原始宗教信仰。由天神、地祇和人鬼構成的數量眾多的神祇構成了楚國的神祇體系,其與中原各國神祇體系的框架很相近,不同之處在於楚國人有自己的至尊天神「太一」,那種認為戰國時期楚國人不祭祀太一神的觀點有誤[5](P575),祭祀自己的祖先、親友亡靈,而不會去祭祀與他們無關的別國的祖先之神。同樣,楚國人只祭祀其境內的山川之神,他們會認為這些神會作祟,影響他們的日常生活,而不在其境內的別國山川與他們無關,無需祭祀。
三座楚墓的墓主位不過上卿,但其祭祀的神祇上自天神,下到地祇、人鬼,無所不包,明顯是僭禮行為,因為楚國祭祀法典明確規定「天子遍祭群神品物,諸侯祀天地、三辰及其土之山川,卿、大夫祀其禮,士、庶人不過其祖」(《國語·楚語》)。所謂「卿、士大夫祀其禮」是指他們只能祭祀五祀(戶、灶、門、行及中霤)及其祖先。由此可見,與文獻記載的楚國君臣恪守禮制不同的是,在現實生活中楚國士大夫普遍不守祭典,僭禮祭祀行為經常發生。楚墓竹簡的記錄正好彌補了史書的不足,使我們能夠全面了解楚人祭祀的真實情況。
不難看出,楚墓竹簡揭示了楚國貴族家祭狀況,而《九歌》則是沅湘民間公祭的唱詞,所以前者出現了諸多屬於個人的祖先、親友姓名及眾多楚國都城附近的山川名稱,後者只出現了公眾祭祀的神祇,其中有沅湘二河之神及當地民間僭禮祭祀的外來河神——河伯,這在楚國貴族的家祭中沒有出現過,楚國統治者只祭祀「大水」,「大水」指流經楚國都城郢附近的楚國第一大河——長江[6],「大水」是楚國貴族對長江的稱呼,「大水」在三座楚墓中都出現了,很能說明問題。楚國貴族沒有祭祀「湘君」、「湘夫人」,它們是沅湘百姓祭祀的地方神祇,可見《史記·秦始皇本紀》的記載是正確的。楚國貴族只祭祀「大水」,不祭祀「河伯」,因為「河伯」是外來之神,這是斷定《九歌》屬性的一條非常重要的證據。《九歌》中出現「河伯」,所以不可能是楚王室的祭歌。有學者至今不顧這一重要的考古材料仍言辭鑿鑿地武斷道:「《九歌》神系是楚王室的祭祀神系,這點應當是無可置疑的,那麼它的產生地點自然得到確定,這就是產生於楚國的郢都,所謂沅湘民歌說應是一種望文生義的無根之談。」[7](P122-137)
值得注意的是,悼固和邵陀祭祀的人鬼除祖先、親友神靈外,還祭祀非正常死亡的無主的厲鬼。悼固祭祀的「不{J2R408.JPG}(辜)」、「人之不壯死」;邵陀祭祀的「殤」、「沒人」(淹死鬼)、「兵死」(戰爭中死去的將士)、「無後者」等均屬於無主神靈,就是《禮記·祭法》中所說諸侯為國所立的五祀中的「公厲」。據江陵九店56號墓出土的竹簡記載,楚國有祭祀兵死者的習俗,楚人信仰的管理「兵死者」亡靈的神為「武夷君」。[8](P122)屈原的《國殤》是為沅湘百姓祭神、娛神所寫的唱詞,所祭祀的是戰場上犧牲的將士,屬於這種情形。
邸陽君番勝、悼固和左尹邵陀祭祀的天神合在一起計有「太」(蝕太)、司命、司{J2R411.JPG}(司祿)、雲君、日、月、歲等。「太」始終居於首位,就是《九歌》中的「東皇太一」,是楚人祭祀的最尊貴的天神,並非外來神祇。「司命」是楚人祭祀的神祇,不分「大司命」、「少司命」,印證了《史記·天官書》的記載。「司{J2R411.JPG}」是楚人祭祀的神祇,就是《史記·天官書》中所說的主管功名利祿的「司祿」,三位楚國王公大臣都不斷地佔問爵位能否得到、伺候楚王是否順暢一事就證明了這一點,竹簡整理者釋為「司禍」,不妥。「雲君」就相當於《九歌》中的「雲中君」,「日」相當於「東君」,即「太陽神」,那種認為楚人不祭祀「太陽神」觀點是不正確的。
總之,三座楚墓祭祀竹簡為我們展示了戰國時期楚國人祭祀的豐富的神祇名稱,由此可以勾勒出楚國人祭祀的神祇體系,從中了解到楚國貴族的祭祀習慣,這對於澄清楚辭學史上的一些爭端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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