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 背完新概念三的體會
首先必須強調,本人是英語初學者,菜鳥一牧,那些想發表嘲笑言論的英語大神們,請隨意。說到這裡,我要引用李陽的那句話: I enjoy losing face(我就是喜歡丟臉).
由於在二冊基本學學完了英語的主要語法(基本的意思就是沒有學完),因此新概念三冊的主要任務不再是學習語法,而是研究精美句子的構造,換句話說,就是如何把英語的句子弄得「好看」。如果三冊學好了,可以寫出靈活多變而優美地道的英文句子,這些句子看起來非常牛B,如果用於寫作中,必然大幅度提升英語寫作水平。此項內容我將在稍後的具體說明。
內容方面,二冊主要學習如何記事,而三冊則是議論性文章,二冊學完,我們可以告訴別人自己做什麼事,三冊學完則可以表達自己的觀點。同時學習對事物下下義。下面我們分別舉例說明(英文原文直接省略,只抄錄中文翻譯):
二冊第一課:上星期我去看戲,我有一個好位置,戲也很精彩,但是,我就是沒辦法欣賞,因為一男一女兩個年輕人在我後面大聲說話。我非常生氣,轉過頭去看著他們,但是,他們根本不理會我的存在。
三冊29課:我們覺得一則笑話是否好笑,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是在哪兒長大的。幽默感與民族有著神秘莫測的聯繫。譬如,法國人聽完一則俄國笑話可能很難發笑。同樣的道理,一則可以令英國人笑出眼淚的笑話,俄國人聽了很可能沒有什麼好笑之處。大部分令人發笑的故事都是根據喜劇情節編寫的。儘管民族不同,有些滑稽情節卻能產生普遍的效果。比如說,不管你生活在哪裡,當你看了卓別林的早期電影很難不發笑。
同時,三冊還學習如何對事物下定義。第一課開篇第一句話就是一個定義:Pumas are large, catlike animals which are found in America.(美洲獅是一種體形巨大的,產於美洲的外形像貓的動物。)
通過以上兩冊書內容的對比,我們不難發現,後者明顯遠遠高於前者。這種議論性文體,與敘事性文章已經完全不相同,兩者不在同一個層面上。
通過以上形式與內容的比較我們發現,如果你想優美而地道地表達自己的觀點,新概念三實在是不錯的選擇。因此,我希望所有英語學習者都能學完新三,體會一下這本書的博大精深。
說完形式和內容後,我必須說一個非常重要的東西,那就英語思維。英語思維是中國學習者面臨的一個最為頭疼的問題,而新概念三的學習可以幫助我們克服中文思維對地道英文的干擾。好吧,讓我們繼續舉例說明:
我所理解的英語思維有幾個特點(一家之言):
一,英語是名詞性語言,但又不可以少了動詞(我靠,好複雜啊)。具體來說,就是要使用小動詞和大名詞。而中文則是動詞性性的,所以,中國人在英語句子中多使用動詞,這是中式思維。舉例:他舞跳得很好。兩種翻譯方式:1、He dances well. 2、He is a good dancer.後者明顯要優於前者(當然前者也是正確的)。第一種翻譯方式使用了動詞來承擔主要意思(大動詞),第二種則讓名詞來承擔主要任務,而動詞部分則使用is這個沒有多少實質意義的連繫動詞。請看新概念三冊第32課第一句,The salvage operation had been a complete failure(打撈工作徹底失敗了),而這樣的句子,我們中國人按固有的思維習慣多半是寫成The salvage operation had completely failed.兩相比較,會發現驚人的差異,一對比,高下立判。
說到這,我想起了中國古代幾句非常優美的詩文,與英語名詞的使用有異曲同工之妙,分享一下。
枯藤老樹昏鴉,
小橋流水人家,
古道西風瘦馬。
雞聲茅店月,
人跡板橋霜。
全文不見一個動詞,都是由名詞完美堆砌而成。看來,中文的最高境界也是只用名詞不用動詞(偷笑中)。
二,英語大量使用非人主語。這個也是一個非常大的文化和思維差異。新三完美地解決了這個問題。試翻譯一個簡單的句子:船上的人非常興奮。我們中國人通常翻譯成:People on board were very excited.我們仍然以32課的句子為例,課文翻譯是:Therewas tremendous excitement on board.各位同學認真比較一下兩種翻譯方式吧,我當時看了差點吐血啊。我們看到,後者中沒有「人」,而是用there be 結構加上一個抽象名詞,這樣的句子,我們中國人在學習中必須多加體會。
三,英語句子重心在前,補充與修飾成分在後。大量的定語從句和分詞結構的使用,使得句子遠比中文長。當然,這還不是最要命的,最讓人暈的是那種明明是前後兩個時間發生的事情,按中文應該是兩個句子,但是,英文卻用一個定義從句來完成。初次接觸必定是暈頭轉向。舉例說明:我們來翻譯一個句子:約翰去找銀行經理,經理把約翰的錢包和紙幣的殘留物送到銀行的一個專門部門。一個不是訓練有素的英語學習者,必然會寫成:John went to see the bank manager and the bank manager sent theremains of wallet and the money to the special department.然而第七課《殘鈔鑒別組》中這樣的句子卻翻譯成了:John went to see the bank manager who sent the remains of wallet andthe money to the special department.用一個定語從句來將兩部分完美地結合起來,並且避免了兩次使用bank manager而引發的重複啰嗦問題。而最重要的是,這種思維方式中國人原本是沒有的,我們遇到這樣的問題總是用兩個句子來寫(最多也就是寫成兩個用and連接的並列分句而已),因為我們的思維中,總是會在翻譯時,給定語從句加上一個根深蒂固的「的」字。也許本書的作者已經充分認識到這一點了,所以,這樣的句子在新概念三中多處出現,不停地強化。甚至在最後一課中,仍然不忘記在最後一段中再出現一次(The porter went to fetch one and arrived back with the stationmaster, who produced it with a flourish.這個句子除了非限定性定語從句的高明使用外,還使用了一介賓短語來表示「揮手」,因而成功地避免動詞「shake」的使用,高,實在是高。)。這種課程設計,只能用「偉大」來形容了。
下面我們來說說,如何學習。關於學習方法,我只用了一個字:背。
正是大量的背誦,使得我能開口說英語(當然,我口語也不好,也不流利,很多時候是結結巴巴)。有必要提一下兩種比較幼稚的觀點。一種認為背誦是無益而愚蠢的方法。有一次,有一個理科女大學生甚至說:我從來不背英語,並不是因為我背不下來,而是我認為那不是真正的學習。這樣的人如果不接受洗腦教育,將無法學會英語。有些人認為(百度上很多假裝高手的人都是這麼說的)背誦是沒有用的,英語要多說。我想問,如果不背,你怎麼說?張口亂來?會不會說出來的句子全是錯的?又有人問:「背誦之後還不是會忘記?」,是的,確實如此。實際上,背誦的目的不是為了記住課文的句子(當然記住最好),而是為了培養語感,鍛煉外語思維,形成語言框架。還記得小學中學時背的那些課文吧,估計全忘記了,但是,正是那些無數痛苦的背誦,使得我們的中文水平不斷提升,最後能運用自如。所以,背誦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也沒有人願意站在那裡聽你長篇大論地背課文。
另一種觀點則天真地認為,背完新概念三冊就萬事大吉了,可以橫行天下了。其實不是的,背完之後真的還差好遠好遠,你熟練掌握了新三,只是形成了框架,這好比蓋房子,你建起了一座大樓的框架,但是,你需要不斷地裝修,買傢具和更新。
常看到一些初學者,不去努力背課文和句子,就是整天記單詞,這樣的學習方法,一萬年也學不會英語。而有些人自己英語很菜,甚至連一個完整的句子也說不出來,卻在那裡大談特談如何背單詞。這樣的單詞背來何用?
我通過背誦,口語的流利度每半年會有一次飛躍,這是我自己的親身經歷。背誦,真的很有用。
如何背誦呢?所有的背誦應該在理解的基礎上,所以,無論如何,你要把各個句子搞懂。說到這裡就是說語法的問題了,實際上,如果沒有足夠的語法知識支撐,你是看不懂三冊的課文的。我見過一些幾乎是零基礎的人像打了雞血一樣,一上來就背三冊四冊,別說無法堅持下去,就算你真的能背下來,你背的也是一堆無用的亂碼,沒有任何意義,你吃下去的東西將讓你消化不良最後全部吐出來,吃力不討好,何必要這樣?我見到這類人,往往苦口婆心地勸一下,不過,一般都是遭遇對方的回擊,於時,塵歸塵土歸土,各自安好吧。那些相信在毫無基礎的情況下通過背誦大量的高難度文章便能融會貫通的人,請你試著改寫一下第一課的這個句子吧。
Puma fur was found clinging to bushes。這個句子當中,光clinging tobushes這個成分就足夠讓我們頭暈目眩了。現在把cling換成stick,然後把句子改寫成:在牆上發現了一張貼著的紙。看看你能不能寫得正確。這個例子告訴我們,沒有足夠的基礎,強背新三新四無異於建造空中樓閣。
背到什麼程度呢?背到脫口而出。在理解的基礎上,把課文背到脫口而出。
下面說說我的經歷。
我剛開始進入新三時,完全是一副打了雞血的樣子,我看了強浩老師的講座,這個講座對我影響特別大。剛開始的一個月,平均下來可能每三天能夠背下一課,畢竟第一單元的課文也不是很長。越到後來,動力也就弱,幸好長期養成的學習習慣支撐著,每天不背書就會覺得難受。我試了一下,第一單元的課文我需要讀140-160遍才能背下並實現脫口而出,但是背到第17課《世界上最長的弔橋》的時候,我讀了兩百多遍才背下來,這是一篇說明文,沒有任何故事情節,而且還有大量的統計數據,背起來十分費力。
進入第二單元後,課文明顯變長了,這個時候。我記不清要讀多少遍,反正都是200遍左右。而就在此時,我因為一些事情嚴重耽誤了英語學習(用strong英語網校的理論來說,這是借口。)這情況持續了約兩個月。無論如何,我始終堅持下來了。進入最後一個單元後,真心遇到攔路虎了。這個單元一共20篇課文,每篇課文看起來都非常長,整整佔了大開本書本的滿滿一頁,看起來特別嚇人。進入這一單元以後,我差不多每兩個星期背才能背完一課,極端情況是差不多一個月才能背一課。
四年前,看網上一些關於背完三冊的帖子,覺得是神一般的存在,四年後的今天,自己做到了,其實也沒有那麼多的喜悅。這個事情沒有什麼技術含量,純體力活,要的是堅持。說到這裡,有人要問我:「你現在能不能從第一課一口氣背到最後一課?」,答案:我不能。我甚至只記得最後兩課了。我不是神,忘記是非常正常的,所以,我現在要做的就是不斷地重複背誦,不斷地複習。我只是普通人,不是什麼神,記憶力特別差,經常忘記自己昨天做過什麼事情。說到這裡,我想起我的精神導師strong英語網校的創始人黎叔的一句話:水滴石穿,不是水的力量,而是重複的力量。在此,向各位英語初學者推薦strong網校,我從這裡獲得了將使我受益終身的強大理念。最後,再強調一遍:不會語法一定走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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