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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宅法則

陽宅法則

(1) 城鄉分別:鄉村氣渙,立宅取栽,以山水兼得為隹。城市氣聚,雖無水可看,而有鄰屋之凹凸高低,街道之闊窄曲直。凹一分者為水;凸一分者為山。高樓為山;馬路為水。 (2)巒頭環境:凡看陽宅,先看四周山川形勢,氣脈之是否合局,繼看路氣,與周圍之外六事,及鄰家屋脊、牌坊、旗杆、墳墓、石墩、古樹等物,落何星宮,辨衰旺以斷吉凶。 (3)路氣:路為進氣之由來,衰旺隨之吸引,離宅遠者應微,但亦忌沖射,名為穿砂,有凶無吉,貼宅近路與宅中內路,尤關吉凶,故內路宜取向上飛星之生旺方,合三般卦者吉。 (4)理氣挨星:陽宅挨星與陰宅無異,以受氣之元運為主,山向飛星,與客星之加臨為用。陰宅重向水;陽宅重門向,或開陽為屋向,門向所以納氣,如門外有水放光較路尤重,衰旺憑水,權衡在星之理氣。 (5) 客星衰旺到向:陽宅衰死星到向是某星,逢流年飛星到向,又為某星主傷丁,旺星不到向,逢流年旺星到向,亦轉主發禍。 (6)屋向門向:凡新造之宅,屋向與門向並重,先從屋向『最開陽的一面』,斷內六事『一主人房、二神位、三灶、四門口、五廁、六井』之得失,倘不驗,再從門向斷之,若屋向既驗,不必復參門向,反之驗在門向,亦可不問屋向。 (7) 屋大門小:凡屋與門須大小相稱,若屋大門小主不吉,如屋向門向皆旺,則屋大門小亦無妨。 (8)大門側開:凡陽宅以大門為向首,所納之氣斷吉凶者,則用大門向,與正屋向,合兩盤觀之,外吉內凶難除瑕疵,外凶內吉僅許小康。 (9)乘旺開門:凡舊屋欲開旺門,須從舊屋起造時,某運之飛星推算。如一白運立壬山丙向,旺星到坐,原非吉屋,但到三碧運時,在甲方開門,方能吸收旺氣,因為在起造時,向上飛星三碧到震,若交三運乘時得令,並非因為地盤之震三,若開卯門亦須兼甲,以通山向同元之氣。 (10)新開旺門:凡舊屋新開旺門後,其斷法可用門向不用屋向,打灶作房,亦從門向上定方位,將原有之大門堵塞,或緊閉,須辨方向之陰陽順逆,與乘時立向無異,若開便門以通旺氣,則取同元一氣,仍照起造立極之屋向斷之。 (11)旺門蔽塞:凡所開旺門,遇前面有屋蔽塞,不能直達,可從旁再開一低小便門,以通旺門,則小門祗作路氣論,不必下盤。 (12)旺門地高:旺門門外有水,本主大吉,但門基反高於屋基,雖有旺水不能吸收,門基高於門內之明堂者亦然,若門外路高,則當別論。 (13)長 冷巷:凡宅內有長冷巷,不見日光者,作陰氣論,如遇有二黑或五黃加臨,主其家會見鬼,即使不逢此二星亦屬不吉。 (14)造灶:不論宅之生旺衰死方,均可起灶,但生旺方可避則避,灶以火門為重灶神坐朝,火門向一白,為水火既濟,向三碧四綠,為木生火均為吉灶,火門向八白,火生土為中吉,向九紫亦作次吉論,但始終縑火太熾盛,火門不宜向六白七赤,因火克金,二黑五黃更不宜向,因二為病符五主瘟惶。如火門所朝之向,乃造屋時向上飛星所到之活方位,非指地盤之九星,如一白運所造之屋,至八九運打灶,仍須用一白運之向上飛星,但飛星之九紫方,切忌打灶,火氣太盛,恐遭火患。     (15)分房挨星:凡某運起造之宅,至下運分作兩房者,仍以起造時之宅運星圖為主,而以兩邊私門為用,因為星運定於起造,不因分房而變動,分房以後,可各以所處局部之星氣推斷吉凶。 (16)數家同居:一宅之中有數家,或數十家同居,斷法以各家私門作主,各家往來之路為用,看其路之遠近,衰旺,即知其氣之親疏得失。 (17)分宅:一宅劃作內室,另立私門者,從私門計算。但全宅通達相連,仍作一家排,不從兩宅斷。 (18)隔運添造:凡屋同運起造,固以正屋為主運,如後運添造前屋,或側屋而不另開大門者,亦仍作初運論,不作兩運排,但若添造之屋,另開一門,獨自出入方作兩運排,倘因後運添造,而更改大門,則全宅概作後運論。 (19)逢囚不囚:凡遇向星入中之運,為向星入囚,如二四六八運之屋,但逢囚不囚者,何也?因中宮必有明堂,氣空可作水論,向星入水故囚不住,若果一三五七運之屋,遇向星入中宮可作為被囚論,但向上有水放光者,亦囚不住。 (20)店鋪:凡看店鋪以門向為主,次看櫃檯,後看財神堂,俱要配合生旺,若門吉櫃凶,或財神堂凶,則吉中有疵,主夥友不和,或事多阻隔,其衰旺之氣,皆從門向吸受。 (21)吉凶方高:宅之吉方高聳,年月飛星來生助愈吉,來克泄則凶,若凶方高聳,年月飛星來克泄反吉,來生助則凶。 (22)竹木遮蔽:陽宅旺方有樹木遮蔽主不吉,竹遮則無礙,但亦須疏朗,因為竹可通氣,衰死方竹木皆不宜。 (23)財丁秀:財氣當從宅之向水,或旁水,看旺在何方,加太歲斷之。功名當從向上飛星之一白四綠兩方看,峰巒加太歲合年命斷之;丁氣當從宅之坐山,及當運之山星斷之,因坐管人丁向管財。 (24)鬼怪:衰死方屋外有高山,屋脊,屋內不見光明,為陰深屋,運衰時陰卦主出鬼,陽卦主出怪,陰陽並見主神,但必須太歲月日時加臨乃應,初現時有影無形,久而彌顯甚或顛倒物件,捉弄生人。枯樹沖射屋,運衰時陰卦亦主鬼,陽卦主神,陰陽互見主妖怪。 (25)  井:井為有元之水光,氣凝聚而上騰,在水裡龍神之生旺方,作文筆論,落衰死克煞方,主凶禍。 (26)  塔:塔呈挺秀之形名曰文筆,在飛星之一四,一六方,當運主科名,失運亦主文秀,若在飛星之七九,二五方,主興災作禍,克煞同斷,陰宅亦然。 (27)  橋:橋在生旺方,能受蔭,落衰地方則招殃,石橋影向力大,木橋影向力輕,二宅同斷。 (28)  樹:屋東面有杏樹主凶,西方有桃樹主淫,宅地不能種桑樹,門前左右方有獨樹主易出寡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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