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紀律 講規矩 全面從嚴治黨
守紀律 講規矩 全面從嚴治黨
——深入學習和理解《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2015-11-18 宣講家網 殷慶言 中共北京市委黨校原副校長
核心提示:《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是我們黨在長期執政和全面依法治國的條件下,為實現依規治黨、加強黨內監督所採取的重大舉措。這兩部法規對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解決黨內存在的突出問題、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殷慶言 中共北京市委黨校原副校長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頒布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14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了依法治國、依規治黨。那麼,這兩部黨內法規的頒布,就標誌著我們黨在長期執政和全面依法治國的條件下,實現依規管黨、治黨、加強黨內監督的重大舉措。
一、中央為何會修訂《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圍繞著這兩部黨內法規,我今天主要向大家彙報四方面的內容。第一,中央為什麼要修訂這兩部法規。我會做三點分析。
第一,當前我們面臨著黨的領導弱化、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的嚴峻挑戰。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於黨能不能做到從嚴管黨、治黨。對於我們黨來說,在從嚴治黨方面是既有經驗,也有教訓。比如,1989年的政治風波之後,鄧小平同志就告誡我們,「常委的同志要聚精會神地抓黨的建設,這個黨該抓了,不抓不行了。」現在,二十多年過去了,回過頭來看看小平同志的這個要求我們貫徹落實的怎麼樣。應該說,這二十年中,我們最大的成就就在於發展。比如,2015年兩會期間,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2014年國內生產總值達到63.6萬億元,比上一年增長了7.4%,在世界主要經濟體中名列前茅。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統計的數據顯示,2014年中國的GDP增長是7.4%,而美國是2.4%,英國是3.0%,歐元區是0.8%,日本是0.1%,印度是5.8%,巴西是0.1%,南非是1.4%。即使是2015年的前三個季度,中國的GDP增長也已經達到了6.9%,依然處於世界領先地位。
2015年4月30日,世界貨幣基金組織(IMF)公布了2014年經濟總量在全世界排名前十的國家。2014年,全球GDP總量大概是70多萬億(美元),美國排第一位,是17萬億;中國排第二位,是10.3萬億。當今世界,能夠進入十萬億俱樂部的國家,只有中國和美國。所以,這次習近平主席訪英,英國給予習主席的接待規格確實是前所未有的——不僅要住到白金漢宮的比利時廳,而且還要坐黃金馬車。小布希第一次到英國訪問時都沒有受到過這樣的禮遇。
前幾天,手機上流傳著一個段子,說習主席到了英國之後,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問英國首相卡梅倫,說卡中堂,這次跟中國人談什麼?卡梅倫說,回老佛爺,中國人幫咱們修核電站、修鐵路來了。伊麗莎白女王又問,咱們國庫里沒銀子怎麼辦?卡梅倫說,洋人帶著「四大行」來了。
175年前,四千英軍就打開了中國的大門,迫使中國簽訂了第一個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割讓了香港島,直到1997年中國才收了回來。1856年至1860年的第二次鴉片戰爭,英法聯軍全部加起來也就是兩萬人,居然能打進中國的首都,並且一把火燒了圓明園。但是,用我們老百姓的話講叫「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風水輪流轉,今天,終於到了中國人去給英國人修核電站的時代了。所以說,改革開放使中國的面貌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2)
但同時我們也要看到,我們黨面臨著領導弱化、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的嚴峻挑戰,這些問題也已經成為我們黨的一大憂患。本來我們黨是靠革命理想和鐵的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組織嚴密、紀律嚴明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在革命時期,我們可謂是「軍隊向前進,生產長一寸,加強紀律性,革命無不勝。」也就是說,當時我們確實有鐵的紀律。但是,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講,當下,黨的紀律、黨的規矩都有不同程度地被忽視、被破壞的現象。下面,我把近年來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提到的有關的論述梳理一下,從五個方面進行分析。
在思想建設方面,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當前,黨員幹部在理想信念上遇到的紛擾是多重的。西方敵對勢力一直妄圖將我國納入他們的價值體系,國內一些人與之遙相呼應,各種思想觀念交鋒碰撞異常激烈。我們講人民民主專政,有人就偏要講憲政;我們講核心價值,有人偏要講普世價值。面對這樣紛紛擾擾的社會,一些黨員和幹部疑惑了、動搖了,甚至退化了。有的人認為馬克思主義已經過時、共產主義越來越遠、中國最終也會向西方資本主義靠攏,而且這種思想還有一定的市場。還有的人認為理想信念不能當飯吃,別太認真,過好自己的日子才是硬道理。有的人認為,這年頭沒有好處誰還去入黨?誰還去當黨員幹部?稍微管得嚴一些,就認為為官不易,甚至公開散布「當官不為人民幣,不如回家去種地」的言論。
在組織建設方面,習總書記講了「七個有之」。「一些人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為了自己的所謂仕途,為了自己的所謂影響力,搞任人唯親、排斥異己的有之,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的有之,搞匿名誣告、製造謠言的有之,搞收買人心、拉動選票的有之,搞封官許願、彈冠相慶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陽奉陰違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議中央的也有之。」習總書記講,有的人已經到了肆無忌憚、膽大妄為的地步。比如在2015年上半年,山西的一個幹部居然在單位的全體幹部職工大會上講「國家規定是個狗屁」,「我就不執行」,口無遮攔,毫無顧忌。
在作風建設方面,習總書記講,這些年,一些潛規則侵入黨內,並逐漸流行起來,有的人甚至以深諳其道為榮,必須引起我們高度警覺。比如在思想政治上,一些人信奉「馬列主義對人,自由主義對己」,「兩個嘴巴說話,兩張面孔做人」;在組織生活中,一些人信奉「自我批評擺情況,相互批評提希望」,「你不批我,我不批你;你若批我,我必批你」,「上級對下級,哄著護著;下級對上級,捧著抬著;同級對同級,包著讓著」;在執行政策中,一些人信奉「遇到黃燈跑過去,遇到紅燈繞過去」,「不求百姓拍手,只求領導點頭」;在幹部任用中,一些人信奉「不跑不送、降職停用,只跑不送、原地不動,又跑又送、提拔重用」;在人際交往中,一些人信奉「章子不如條子,條子不如面子」,「有關係走遍天下,沒關係寸步難行」。習近平還指出,這些潛規則看起來無影無蹤,卻又無處不在,聽起來悖情悖理,卻可暢通無阻,成為腐蝕黨員和幹部、敗壞黨的風氣的沉痾毒瘤。
在制度建設方面,出現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現象。甚至有人管這種現象叫做「政令不出中南海」。習近平同志講:「我們是共產黨執政。很多規矩是共產黨立的,執行也是共產黨去執行……我們的制度不少,可以說基本形成,但不要讓它們形同虛設,成為『稻草人』,形成破窗效應。很多情況沒有監督,違反了也沒有任何處理。這樣搞,誰會把制度當回事呢?」他說:「我們的制度有些還不夠健全,已經有的鐵籠子門沒關上,沒上鎖。或者柵欄太寬了,或者柵欄是用麻稈做的,那也不行。現有制度都沒執行好,再搞新的制度,可以預言也會是白搭。所以,我說一分部署還要九分落實。制定製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實,九分氣力要花在這上面。」
在反腐倡廉建設方面,習總書記講:「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當幹部就不要想發財,想發財就不要當幹部……如果抱著當官謀利的想法,那做的一切事情都不會對。為什麼說當官是高危職業?就是說不僅主動以權謀私不行,而且要處處防備社會誘惑。誘惑太多了,處處是陷阱啊!所有自己認為是當官能享受的、產生快感的事情,背後都可能隱藏著罪惡,都可能是陷阱。有人說,天上掉餡餅之時,就是地上有陷阱之日。一旦突然憑空來了一個好處,一定要警惕。看到這些東西自己就要戒懼、退避三舍。咱們的門神要擺正,大鬼小鬼莫進來。一個要有情操,這是一道防線;一個要有戒懼,一定要有敬畏之心。一旦犯事,什麼都沒了,傾家蕩產,甚至家破人亡。那些大貪巨貪,最後不就當了一個財物保管員嗎?就是過了個手,最後還要還財於民、還財於公。不要做這些事情。」
原北京市海淀區區長周良洛,35歲就成為清華大學團委書記,然後到朝陽區當常委副區長,44歲就當了海淀區的區長、政府的一把手。這個人確實有頭腦,也能幹。大家到海淀去,還有一個標語叫「上風上水上海淀,容智容商容天下」。隨著地位的提升,周良洛就玩起了僥倖遊戲。他認為自己是為黨挑重擔的有功之臣,畢竟海淀是個分量這麼重的大區,市委不是隨便找一個人去當這個區的區長的。所以他認為,即使有這樣或那樣的問題,組織上也會想方設法來保護他。周良洛的家裡沒有大額存款,銀行沒有大額存單,可見他是很會保護自己的。但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後還是東窗事發了。周良洛出事之後,有的海淀的幹部就把這個對聯改了一下,上聯還是「上風上水上海淀」,下聯改成了「人落馬落周良洛」。
我看中央全會的電視新聞時就在想,如果當時令計劃、周本順這些人也像我們一樣坐在電視機前,我想他心裡一定是五味雜陳的,說不定腸子都悔青了。本來他們應該是這個會場中的一員,但是現在卻只能面對鐵窗。所以習總書記講,那些大貪巨貪,最後不就當了一個財務保管員嗎?他貪的所有財物,最後無非只起了一個作用,就是給他定罪。所以習總書記講:「我們黨的政策保護私有財產、尊重勞動所得,要發財可以光明磊落、理直氣壯去合法發財,何必以權謀私呢?」由此可見,當下黨的紀律、黨的規矩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被忽視、被破壞的現象,所以,就像習總書記所說的:「治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關鍵是要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守紀律、講規矩是全面從嚴治黨最重要的抓手,而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
(3)
第二,這兩部法規的修訂是實現我們黨內法規建設與時俱進的需要。中國現行的黨內法規監督制度,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下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了,所以這就需要我們把十八大以來的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制度化。
在過去的實踐中,我們黨逐步探索形成了一整套比較完備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這套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對於實現我們黨的歷史使命,保持我們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們也要看到,隨著歷史條件的變化、國內形勢的發展和變化,有的法規內容已經不能完全適應今天的要求了。比如原來的那個準則,或者叫它老準則,是在1997年《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的基礎上修訂而成的,在2010年正式頒布,至今已經有了五年的時間跨度。老準則存在的問題主要是三個方面:第一,試用的對象過窄。從它的題目《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可以看出,它僅對黨員領導幹部提出規範,沒有涵蓋全體黨員。第二,缺乏正面倡導。老準則提出「八個禁止」「52個不準」,全是負面清單,而且許多條款與紀律處分條例相重複。第三,廉潔的主題不夠突出。老準則的有些內容,與廉潔主題沒有直接關聯。
那麼老條例呢?老條例是在1997年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的基礎上,於2003年正式頒布的,到今年已經有12年了。這個老條例的主要問題有兩點:第一,對違反黨章、損害黨章權威的違紀行為,缺乏必要和嚴肅的責任追究;第二,紀法不分,近半數條款與國家刑法相重複,把本來適用於全體公民的法律規範作為我們黨組織和黨員的紀律標準,降低了對黨組織和黨員的要求。
十八大以後,中共中央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堅定不移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突出強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所以,就需要將這些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制度化,將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明組織紀律、落實「八項規定」精神、反「四風」等內容納入到條例當中。
所以,在新的條例中,就把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舉措進行了充分的體現。比如法紀分開、紀嚴於法、紀在法前等一些新的概念,都體現在了新條例當中。把十八大之後的成果轉化為紀律要求,納入到新條例中去,就實現了我們黨內法規建設的與時俱進。
第三,全面從嚴治黨,既要求依規治黨,又要求以德治黨,要把依規治黨和以德治黨相結合。在任何社會中,公民都不能踩到法律的底線上行事。同樣,對於黨員來說,更不能站在紀律的邊緣。所以,全面從嚴治黨,必然要求把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相結合,而這個「德」主要就是黨的理想、信念、宗旨。習總書記強調:「做官先做人,做人先立德,德乃官之本,為官先修德。」所以,並不是說強調依規治黨就可以不管以德治黨的問題,而是要以德治黨和依規治黨相結合。習近平同志還講:「對黨員、幹部來說,思想上的滑坡是最嚴重的病變,『總開關』沒擰緊,不能正確處理公私關係,缺乏正確的是非觀、義利觀、權力觀、事業觀,各種出軌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難免了。」在現實中很多老百姓不理解,說周永康他們這些人都當這麼大的官了,貪那麼多錢幹什麼用?我想,原因首先就是他的理想信念出了問題。隨著政治野心的膨脹,貪慾越來越大。周永康、薄熙來、令計劃,無不如此。所以習總書記強調:「要煉就『金剛不壞之身』,必須用科學理論武裝頭腦,不斷培植我們的精神家園。」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對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信念,是共產黨人的政治靈魂,是共產黨人經受住任何考驗的精神支柱。而一些幹部出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根本原因也在這裡。周永康的老家是江蘇省無錫市的西前頭村,按照當地的風俗,風水好的地方,風水河必須是循環水——有進有出。原來前頭村有條河是死水河,當時的無錫市委書記楊衛澤(在此次五中全會被開除黨籍)為了巴結周永康,從遠處引來一條河,專門給周家挖了風水河。為了風水好,周家不僅要挖風水河,還要修祖墳。楊衛澤這麼賣力,周永康就說這小子不錯,由無錫市委書記提升為南京市委書記,成了副省級。所以你看,周永康每天所想的都是什麼?征地拆遷、挖風水河、修祖墳都侵犯了老百姓的利益,當然就會引發老百姓的不滿,所以老百姓就趁著天黑沒人的時候,把周永康家的祖墳給刨了,於是驚動了當地的公安機關,江蘇省公安廳和無錫市公安局都出動了警力,最後給周家祖墳周邊安上了監控設備,24小時進行監控。
原鐵道部長劉志軍,客觀地說,他對中國的高鐵事業是有貢獻的。我們現在出門坐高鐵很方便,而且中國的高鐵技術還出口到國外去。但是,這個人雖然本事大,但毛病也多,其中之一就是他非常迷信,他信風水、信鬼神在鐵道部是出了名的。他參加高鐵的開工項目,事先一定要請風水師算出黃道吉日。劉志軍的辦公室里有一塊非常大的靠山石,是當年江西的「大仙」王林送給他的,而王林也已經被抓了。當初,王林拍著胸脯對劉志軍說,我送你這塊靠山石,保證你一輩子不倒。
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是十八大之後第一個被抓的省級幹部。他本來是東北的幹部,後來調到四川去工作。在四川,他就發現都江堰那個地方有山有水,風水特別好,於是就把他們家的祖墳從東北遷到了都江堰,而且為了讓風水更好,還花了幾千萬專門請人做道場。
河北省高邑縣縣委書記崔欣元,多年來一直都沒有得到提拔,他就認為是由於縣委辦公樓的風水不好。於是他就把風水師找來了,說你看怎麼解決這個問題。這個風水師拍著胸脯跟他說,我有辦法,你找一架飛機安到辦公樓前面就能時來運轉。這個縣委書記官迷心竅,居然信以為真了,於是讓縣委辦公室主任找了一架空軍退役的飛機安到辦公樓前。這麼大一架飛機運過來,還得把一個機座安上去,弄成一飛衝天的樣子,花了不少錢、費了不少勁。飛機安好之後,縣委書記不僅沒有得到提拔,反而因為貪污受賄被「雙規」了,所以當地老百姓說這個縣委書記是被戰鬥機「擊落」的。
全面從嚴治黨,必然要把依規治黨和以德治黨相結合。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強調要建設廉潔政治,要求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我們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所以,黨作為這樣一個先進的政治組織,就必須要樹立清正廉潔的形象,就必須要加強正面引領,明確廉潔自律行為規範。因此,這個新的《廉潔自律準則》就是以黨章為根本遵循,緊緊圍繞著廉潔自律,集中體現黨的性質和宗旨,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樹立了一個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而且這「八條規範」便於黨員和幹部進行對照,提高自律意識,防微杜漸,展現出了共產黨人高尚的道德追求,也是對人民的莊嚴承諾。
(4)
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的主要內容
下面,我就給大家介紹一下關於《廉潔自律準則》的主要內容。新準則跟老準則相比,老準則是四個部分,新準則就不分四個部分了;老準則是十八條,新準則變成了八條,減少了十條;老準則是3600字,新準則只有281個字,大大壓縮。
從結構上來劃分,新準則由三個部分構成。第一,導語部分。該部分主要是重申關於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優良傳統、高尚情操這四個方面的原則和要求,強調廉潔自律、接受監督的主旨,最後將落腳點放在永葆黨的先進性上,體現了這次修訂的目的和宗旨。第二,黨員廉潔自律規範部分。第三,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部分。
如果從內容上來分的話就是「四個必須」和「八條規範」。
所謂「四個必須」,第一個「必須」就是必須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第二個「必須」是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第三個「必須」是必須繼承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第四個「必須」是必須自覺培養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廉潔自律,接受監督,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八條規範」中有四條說的是黨員,四條說的是幹部。黨員的四條內容分別是,第一,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克己奉公。第二條,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乾淨做事。第三條,堅持尚儉戒奢,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第四條,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甘於奉獻。這四條實際上是圍繞著公與私、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這四個關係,提出了共產黨員應有的廉潔自律的規範。另外四條內容,主要是針對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圍繞著廉潔從政,從公僕本色、行使權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風四個方面,對黨員領導幹部提出了更高的規範。
所以,新準則與老準則相對比,主要的特點就是,第一,緊扣廉潔自律,去除與廉潔自律無關的其它條文。第二,堅持正面倡導,將「八個禁止」「52個不準」等負面清單的內容轉移到條例裡面去了。第三,將適用的對象從黨員領導幹部擴大到全體黨員,充分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也就是說,全面從嚴治黨,不僅是從嚴要求幹部,而且要從嚴要求黨員。第四,突出關鍵少數,抓住黨員領導幹部這個重點,提出比普通黨員更高的要求。第五,刪繁就簡,努力做到簡潔、好懂、易記。所以,這兩部黨內法規的此次修訂,改動最大的就是準則,無論從名稱還是內容,都有非常大的變化。與老準則相比,新準則才281個字,原來老準則是3600字,所以新準則更加好記、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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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主要內容
下面,我講一下《黨紀處分條例》的主要內容。新條例與老條例相比,老條例是三編,新條例也是三編;老條例是十五章,新條例是十一章;老條例是178條,新條例是133條,減少了40多條;老條例是24000字,新條例是17000字,修改幅度也是很大的。
《條例》的主要內容是在第一編和第二編,第三編是附則,內容比較簡單。我主要給大家介紹一下第一編和第二編。
第一編是總則,一共有五章。其中,第一章主要是對條例的指導思想、原則和適用範圍做出規定。突出強化了黨章意識,要維護黨章權威,增加了黨組織和黨員必須自覺遵守黨章,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內容。第二章主要對違紀的概念、紀律處分的種類及其影響做出規定。比如,老條例的內容是嚴重警告一年內不準提拔,新條例就把這個影響期拉長了,嚴重警告的影響期由原來的一年改為一年半。而且增加了一項內容,就是各級黨代表,如果受到留黨察看以上的處分,那麼將終止代表資格。第三章主要是對紀律處分運用的規則進行規定。第四章是對涉嫌違法犯罪黨員的紀律處分做出規定。比如,過去有的黨員被抓了,但是在沒有被判決之前的這段時間內,過去的老條例是沒有規定的,而這次新條例就規定,被依法逮捕的黨員的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會被終止,這樣就實現了黨紀與國法的有效銜接。第五章就是對預備黨員違紀、違紀後下落不明的黨員的處理,以及處分決定的執行等做出規定。比如,做出相關黨紀處分決定之後,辦理職務工資等相應變更手續必須在一個月內辦完,不能像過去那樣繼續領工資。
總則中的五章,主要回答的就是紀律處分的指導思想、原則、適用範圍、違紀的概念、紀律處分的種類及其影響,還有如何運用紀律處分的規則等等。這是第一編。
內容比較多的是第二編。在老條例中,紀律處分條例一共規定了十種類型的違紀行為,新條例把原來的十種整合為六種,分別歸納為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下面我對這六類情況分別做一點介紹。
第一類,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新條例中的第六章,主要是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這一章,新增加了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組織或者參加迷信活動、搞無原則一團和氣,以及違反黨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等黨的規矩的違紀條款。對於違反政治紀律行為,新條例一共概括為7種。
第一,發表危害黨的言論的行為。比如通過信息網路、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歪曲黨的改革開放決策,或者有其它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新條例中還加了一條,就是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我在微信當中看到有人提出一個問題,說中央的這一條規定,是不是以後就不讓人講話了?是不是就會妨礙黨內民主?所以,對於這一條內容,我們要有一個正確的理解和把握。首先,什麼叫妄議?妄議顯然是沒有根據、沒有事實地議論。按照黨章的規定,在黨內,我們是有權力來進行有根據、有事實的批評的,包括對最高領導。黨章賦予黨員的權力,就是有根據、有事實地在黨內開展批評。顯然,妄議不是有根據、有事實的。其次,這一條內容強調的是什麼?是大政方針,不包括任何一項具體工作。我想,大家會有疑問、有意見,但更多的是在具體問題、具體工作上。最後,「妄議中央大政方針」和「破壞黨的集中統一」這兩句話是連在一起的。如果你在黨內、在合法的會議上,有事實、有根據地開展批評,是受到黨章保護的。所以大家注意到「破壞黨的集中統一」這一句話,就不會出現前面所講的——有人認為這是不是限制大家說話,是不是會妨礙黨內民主的問題。危害黨的言論的行為還包括醜化黨和國家形象,詆毀、誣衊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者歪曲黨史、軍史等,甚至包括為上述行為提供方便條件,私自攜帶這方面內容的宣傳品出入境。
第二,破壞黨的團結統一的行為。包括組織參加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大政方針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未經組織批准參加其他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組織、參加反對黨的領導、反對社會主義制度或者敵視政府等組織。除此以外,新條例中還增加了組織、參加會道門或者邪教組織,在黨內組織秘密集團或者組織其他分裂黨的活動,包括參加秘密集團或者參加其他分裂黨的活動,這都是破壞黨的團結統一的行為。
第三,損害中央權威,妨礙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實施的行為。這裡面還包括挑撥民族關係、製造事端,或者參加民族分裂活動。
第四,對抗組織審查的行為。這也是新條例增加的內容,包括串供或者偽造、銷毀、轉移、隱匿證據的;阻止他人檢舉揭發的;包庇同案人員的;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的;有其他對抗組織審查行為的。
第五,組織參加迷信活動的行為。
第六,叛逃及在涉外活動中損壞黨和國家尊嚴利益的行為。
第七,違反政治規矩的行為。這一條內容也是新加上的。新條例明確規定,黨員領導幹部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錯誤思想和行為放任不管,搞無原則一團和氣,造成不良影響的,包括違反黨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等黨的規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的,都屬於違反政治規矩的行為。
以上是第六章的內容,主要是對於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一共七大類。
(6)
第二類,對違反組織紀律行為的處分。新條例中增加了很多內容,如不按照有關規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問題;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篡改、偽造個人檔案材料;隱瞞入黨前嚴重錯誤;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違規取得國(境)外居留權或者外國國籍;違規辦理因私出國證件等違紀條款。有的同志提出疑問,說《條例》中提到黨員領導幹部不能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戰友會、校友會,那麼是不是今後的老鄉、同學、戰友的聚會就都不能參加了?我想這個問題應該跟大家說清楚。以前,中央專門針對這「三會」發過一個相關方面的規定。第一,它針對的是什麼?針對的是縣處級以上的領導幹部,不包含一般黨員參加的同學、老鄉、戰友的聚會。另外就是,即使是縣處級以上的領導幹部,只要不是那種刻意地想通過老鄉會、同學會、戰友會來拉幫結派、組成利益共同體,而是一種臨時的聚會,也並不違反這個規定。所以,我想把這一點說清楚,就是這並不意味著今後的老鄉、同學、戰友就不能聚會了。這條條例主要針對的是一些人利用這樣的形式,試圖組成利益共同體,在黨內搞小圈子、小山頭。這兩種之間的界限還是很明確的。
第三類,對違反廉潔紀律行為的處分。新的條例在這一部分一共規定了七個方面的內容。過去我們主要是說權錢交易、權色交易,現在,在新的歷史下又出現了權權交易。因此,在新的條例中增加了對公務人員的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施管,贈送明確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取得持有和實際使用運動健身卡、高爾夫球卡等各種消費卡,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離職或退休後違規從事盈利活動,違規自定薪酬或者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違反規定超標準、超範圍接待或者藉機大吃大喝,搞權色交易和錢色交易等違紀條款,這是新條例增加的內容,一共有七個方面。
新條例還有一個特點,比如,違規接受禮品、禮金和服務等行為,不僅規定了不準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或者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而且還明確了向從事公務人員及其配偶、子女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也屬於違規。也就是說,不僅不能夠拿,而且還不能夠送,無論是拿還是送,都是違規。在違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的條例中就明確要求,領導幹部在分配、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屬於違規。再比如,在違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行為的規定中,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便利,侵佔非本人經管的公私財物,或者以象徵性地支付錢款等方式侵佔公私財物,或者無償、象徵性地支付報酬接受服務、使用勞務等,都屬於違規。還包括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違反有關規定佔用公物歸個人使用,時間超過六個月的。現在,有的人為了保護自己,就以借用的名義將財物劃歸個人使用。再比如,佔用公物進行盈利活動,或者將公物借給他人進行盈利活動。比如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或者用公款購買贈送、發放禮品等,都屬於違規。違反有關規定自定薪酬或者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也屬於違規。
(7)
第四類,對違反群眾紀律行為的處分。前面我講了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第四點我講一下群眾紀律。
對於群眾紀律,這次新條例主要講了三個方面的內容。第一,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第二,漠視群眾利益的行為;第三,侵犯群眾知情權的行為。什麼是侵犯群眾知情權的行為?比如說不按照規定公開黨務、政務、廠務、村(居)務,侵犯群眾知情權,都屬於違規。所以大家在學習的時候就要注意把握住這個問題。
大家知道,由於世情、國情、黨情的變化,一線工作的同志都感覺到,一方面群眾工作很重要,另一方面,群眾工作在當前確實又不好做。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我想原因就在於中央的一個重要判斷——世情、國情、黨情發生了深刻的變化。聯合國把二十年界定為一代,我們建國已經快70年了,改革開放也將近40年,也就是說,僅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至少就出現了兩代人。那麼,這兩代人和五六十年代的人有什麼不同?其中最大的一個不同就是五六十年代的人,因為他經歷過新舊兩種社會的對比,他有過這種縱向的、切身的比較,所以他對黨和政府有一種感恩、報恩的心態,而改革開放之後出生的這兩代人沒有這種縱向的比較,有的反而是橫向的比較。跟誰比?跟發達國家比。人家的孩子生下來政府就發奶粉錢,在我們這裡,第一,政府不發奶粉錢;第二,我們這奶粉賣得比人家還貴,弄得老百姓一到國外就往回帶奶粉;第三,我們的奶粉裡面還有三聚氰氨,存在食品安全問題。所以,這兩代人不僅感恩、報恩的心態沒有了,他的要求和指責反而更多了。也就是說,現在老百姓的心態發生了一個很大的變化——由感恩、報恩心態變成了納稅人心態。什麼叫納稅人心態?有吃有喝不找你,出門掙錢不理你,不偷不搶不怕你,有了問題就找你,不給解決就罵你,解決不好就告你。由此可見,老百姓今天的心態跟過去不一樣了。所以,今天的黨員幹部不僅要服務群眾,還要引導群眾、教育群眾,要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因為本來黨群關係就出現了這樣的變化,你再違背群眾紀律,這不是火上澆油嗎?所以我認為,基層一線同志就要很好地領會群眾紀律這方面的內容。
第五類,對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處分。在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處分中,主要增加了黨組織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執紀執法活動,泄露、擴散甚至竊取涉密資料等違紀條款。特別是第一條——黨組織的失職行為,意味著今後如果黨組織的負責人在工作中不負責任或者疏於管理,不傳達貫徹、不檢查督促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或者做出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的錯誤決策的,或者在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和本單位發生公開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或者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及決策部署行為的;黨組織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利,造成嚴重損失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黨員被依法判刑處罰後,不按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應該給予黨紀處分而不處分的,都要追究黨組織的失職行為。所以說,作為領導人,作為領導幹部,權力和責任是對等的。
在違反工作紀律的條款中,這次新條例還明確規定,以不正當方式謀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國(境)的,臨時出國(境)團(組)或者人員中的黨員,擅自延長在國(境)外的期限,或者擅自變更路線的,還有在黨的紀律檢查、組織、宣傳、統一戰線工作以及機關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都屬於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總之,這次新條例同老條例相比,增加了這樣一些新的內容。
(8)
第六類,對違反生活紀律行為的處分。這一部分主要增加了生活奢靡行為,違背社會公序良俗行為的違紀條款。主要內容方面,一個是生活奢靡行為,一個是違背家庭倫理和社會公德等行為。
我先講了準則,又講了條例,如果把這兩個黨內法規文件綜合起來分析的話,第一,堅持了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於法,突出了政黨特色,黨紀特色,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圍繞黨紀要求,開列負面清單,強調他律重在立規,划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第二,這兩項法規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可以說,準則是正面清單,條例是負面清單;準則重在立德,條例重在立規;準則是自律,條例是他律;準則是黨員和領導幹部的高線,條例是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
四、認真學習和貫徹《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中央政治局在審議通過這兩項法規的時候,就要求各級黨委要擔當和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各級紀委要全面履行監督問責職責。領導幹部要發揮表率作用,帶頭維護黨規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保證把紀律和各項黨內法規執行到位,這是中央政治局的要求。中共中央辦公廳也印發了《關於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通知》,那麼在學習中,就要堅持這樣四條內容。第一,作為黨員,要牢固樹立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做到守紀律、講規矩、知敬畏、存戒懼,自覺在廉潔自律上追求高標準,在嚴守黨紀上遠離違紀紅線,在全黨逐漸形成遵守制度、遵從制度、捍衛制度的良好風尚。十八大之後,習近平總書記經常引用毛主席過去講的一句話:「路線是『王道』,紀律是『霸道』。」為什麼說紀律是『霸道』?因為紀律具有強制性。用陳雲的話來講就是,我們黨的紀律是建立在自覺的基礎之上的,因為我們黨是先鋒隊,所以,在黨內維護紀律不能靠棍棒,更不能靠刀槍,而要靠自覺。首先,黨的紀律之所以是建立在自覺的基礎之上的,是因為它是由先進分子組成的。如果有的黨員不遵守怎麼辦?陳雲說,那就得來一點強制的。所以,我們黨的紀律是自覺性與強制性的統一。這也就是毛主席所講的,路線是『王道』,紀律是『霸道』。既然是紀律,那麼對於黨員來說,就是理解的要執行,不理解的也要執行,這就是紀律。用陳雲的話來講,這就好比打仗一樣,你要往那裡沖,他要往這裡沖,部隊沒有目標怎麼打仗?所以說,路線是『王道』,紀律是『霸道』,就是讓大家要堅持紀律的自覺性。而且陳雲還講,共產黨人在有紀律的政黨裡面是自由的,而不會感到是一種約束。那些出事的人,假如他當初遵守紀律的話,何至於有今天?所以,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對於黨員來說,一方面是限制、是約束,另一方面又是厚愛、是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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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黨員領導幹部要發揮表率作用,要帶頭踐行廉潔自律規範,帶頭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十八大之後有一個詞叫「以上率下」,無論是貫徹中央的「八項規定」、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還是「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中央要求的都要以上率下。所以,十八大之後就出現了一個「一級帶著一級干,一級做給一級看」的現象,出現了黨風、政風的變化。
通過貫徹中央的「八項規定」,通過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我們遏制住了過去認為不可能遏制的歪風。十八大之後,基辛格訪華的時候,他問王岐山說,十八大以後你在做什麼?王岐山說,我到中紀委工作。基辛格就說了一句不咸不淡的話:這是一項偉大的工作。王岐山後來說,我聽明白了,他認為我做的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但是在十八大之後,我們黨發揮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多措並舉、猛力施藥,黨風、政風確實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遏制住了過去的比如公車私用等一系列的「四風」問題。2013年底,習近平總書記到外面吃了一頓飯,老百姓是怎麼評價這件事的?老百姓說,習近平為什麼選擇去慶豐,慶豐就寓意著清風,「兩袖清風」的清風;習近平為什麼要點芥菜,芥菜就是告訴大家得戒財;為什麼要點炒肝,就是要炒掉貪污的幹部;為什麼要點豬肉大蔥餡的包子,就是告訴大家得像大蔥一樣一清二白;總書記為什麼不多不少就花了21塊錢,這就寓意著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定要把反貪進行到底。這些都表達了老百姓對黨的廉政工作的肯定和期盼。所以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打鐵還需自身硬」,李克強總理說「喊破嗓子不如甩開膀子」,這都是告訴我們要率先垂範。
第三,黨委要切實擔當和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要抓好《準則》和《條例》並貫徹實施。十八大之後,從嚴治黨同以往相比的一個最大的變化就是,過去雖然也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但是實際上的主體責任由黨委推給了紀委,但是十八大之後就不行了,我們管它叫「三轉」——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就是紀委的責任要往監督執紀問責上轉,而黨委要承擔主體責任。如果主體責任不落實怎麼辦?王岐山指出,要「問責一個,警醒一片」,其實就是要通過問責來落實主體責任。
去年中央抓了兩個被問責的典型。一個是山西省委。由於山西發生了塌方式腐敗,所以對山西省委進行了集體問責,改組了山西省委,省委書記袁純清辭去職務。第二個被問責的典型就是童名謙,原因就是湖南衡陽市人大代表的賄選案。在這個賄選案中,衡陽的527名人大代表當中,只有9個人沒有受賄,其中也包含童名謙,但是他卻知情不報,包庇縱容。雖然本人沒有受賄,但因為他是湖南省的政協副主席,是省級幹部,所以要被問責。也就是說,雖然他沒有受賄,但是仍然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這就向那種認為只要自己不犯事就不會出問題的幹部敲響了警鐘,所以說要落實主體責任。
怎麼落實主體責任?王岐山指出,要層層傳導壓力。去年是在省一級實行,那麼按照中紀委五次全會的部署,今年要向地市一級、向企業傳導壓力。
第四,紀委要以修訂後的兩部黨內法規作為重要依據,強化監督執紀,加大問責力度。這就是要求紀委加強日常的監督和專項檢查,督促兩部黨內法規的貫徹實施,絕不能「口上說說,紙上寫寫,牆上掛掛」。要堅決糾正隨意變通、惡意規避、無視制度等現象。
今天圍繞著這兩部新法規,我在四個問題方面向大家做了彙報。第一個方面就是為什麼要修改這兩部黨內法規;第二個方面是準則的主要內容;第三個方面是條例的主要內容;第四個方面是就如何貫徹這兩部法規。如果有講的不對的地方,希望大家批評指正。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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