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講稿透露出的人類學宗教觀
人類學家埃文思·普里查德(E.E.Evans-Pritchard)於1902年生於英國蘇塞克斯,大學時代在牛津大學學習現代史,研究生階段在倫敦經濟學院學習人類學,得到塞里格曼(Charles Seligman)及馬林諾夫斯基的指導。上世紀30年代,埃文思·普理查德接觸到福忒思及拉德克里夫·布朗,受其感召,加盟結構-功能學派。從上世紀40年代直到逝世,他一直任職於牛津大學社會人類學研究所,成為一代新人類學家的導師。 埃文思·普里查德是非洲人類學的開創者之一,他曾在蘇丹南部的阿贊得人和努爾人當中長期從事實地考察,依據考察所獲資料,書寫了大量民族志作品。但這位以民族志見長的人類學家,從來不拘泥於民族志事實的陳述。作為一位思想活躍分子,他同時也致力於人類學的哲學化,注重從政治、社會科學、原始思維、歷史人類學等角度,重新定位人類學。 宗教只是埃文思·普里查德人類學研究的一個方面,但這一主題在他的論述中佔有顯要地位。 埃氏一生著述豐厚,其中的以下三部,成為宗教人類學研究者的必讀書: 1.《阿贊得人的巫技、神諭與魔術》(1937)①; 2.《努爾人的宗教》(1956)②; 3.《原始宗教理論》(1965)③。 對於宗教人類學這一主題,不少前人留下了許多概述,但我發現,除了上列三書,埃文思·普里查德1959年3月7日在一個叫「Hawkersyard」的修道院舉辦的阿奎那講座(The Aquinas Lecture)上所作的以「宗教與人類學家」為題的發言④,有獨到見地。 「宗教與人類學家」,不是對宗教人類學的概說,如題目所示,它旨在釐清宗教與人類學家之間的關係。埃文思·普里查德的講演是在教會場合中舉辦的,考慮到聽眾的特點,他選擇「討論社會學家、尤其是人類學家對宗教信仰和習俗的態度」⑤。 懷著敬仰之心閱讀埃氏的這篇叫做「宗教與人類學家」的講稿,我發現,埃氏雖是宗教人類學的奠基者之一,但他卻出奇地開放,在該講稿中別出心裁地提醒我們,人類學家對於宗教展開的研究,含有若干值得我們加以警惕的定見。 此處我擬談兩大方面的內容,即:(1)一般意義上的「宗教人類學」流變之大概;(2)埃文思·普理查德講稿對於我們重新理解人類學的這一重要分支領域之啟迪。
宗教人類學
埃文思·普里查德的老師輩拉德克利夫·布朗曾說:在所有的人類社會中,都不可避免地存在兩種不同且在一定意義上相互矛盾的自然觀念。它們中的一種,是自然主義(naturalistic)的觀念,這在所有地方的技術中都潛隱地存在,且已經在我們20世紀的歐洲文化中,成為人們思想中外顯的而具有支配性的觀念。另一種可以被稱為神秘性(mythologica)l或精神主義(spiritualistic)的觀念,這種觀念在神化和宗教中潛隱地存在,並經常在哲學中成為外顯的觀念⑥。 「自然主義」與「精神主義」,實可等同與人類學家長期關注的巫術與宗教。拉德克利夫·布朗將那些不被視作「宗教」的現象(如巫術)包括在「宗教範疇」之內,強調指出「,所有的人類社會」都存在「宗教」;他從一個不同於一般神學、哲學、宗教學的角度「,寬容」了不同形態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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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發表在《南方文物》2010年第3期
作者:王銘銘(北京大學社會學與人類學研究所)
本文內容為作者於2009年在中央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開設的「宗教學與人類學」課程的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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