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勇 用溫暖托起公正(身邊的感動)

白龍 甘露《 人民日報 》( 2011年05月24日 06 版)

在開放日,張勇向學生們講解法槌。曹蕾攝【閱讀提示】作為一名基層法官,她審理的每起案件都是經得起檢驗的鐵案,她更用關懷與教育化解仇恨,讓冰冷的刑事審判變得溫暖。她叫張勇,北京市丰台區人民法院一名普通的刑事法官。北京市丰台區人民法院刑事法官張勇經手的案件,效率高差錯少,和解率高上訴少,滿意度高投訴少,人稱「三高三少」。在關乎當事人家庭命運和骨肉親情的刑事審判上,她審慎對待每一個細微之處,手中的法槌每一次落下,敲出的都是經得起檢驗的鐵案。【鏡頭一】「張法官,我一直想當面感謝您,所以一出獄就先來找您了。」這是2010年5月底,30多歲的小夥子馬濤見到張勇後說的第一句話。馬濤是一起傷害案的被告人。2009年,他請老鄉吃飯。席間,因言語爭執他拿起酒瓶砸向老鄉。酒瓶破碎後,一塊玻璃碎渣濺到了鄰座的眼睛裡,造成其左眼失明,後經法醫鑒定為重傷。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起訴到法院,如果定為故意傷害罪,馬濤至少要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張勇在認真查證後,認為馬濤不具有傷人的故意,而應定性為過失致人重傷罪。「在刑事訴訟中,更改檢察院的定性是要冒一定風險的,極易引起檢察院的抗訴。」張勇說。但她沒有退縮,最終以過失致人重傷罪判處馬濤有期徒刑六個月。刑事審判事關生殺予奪。張勇深刻理解百姓對公正的渴望和期待,審判中不枉不縱、不偏不倚,讓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考驗。她常說:「作為法官,我一生可能要審理幾千起案子,但許多當事人一生可能只進一次法院。如果這僅有的一次官司,讓他們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他們心裡就會留下深深的傷痕。所以,我要讓手中的法槌每一次都敲得問心無愧。」【鏡頭二】被判故意傷害罪的張國勝給張勇送來一面錦旗,上書「寓教於審、公正裁判」:「張法官,感謝您為我的案子費這麼多心,我今後一定遵紀守法、合法經營。」張國勝與包玉明原本是賣主與買主關係,由於債務糾紛,二人發生爭執並互毆,後張國勝夥同他人毆打包玉明。包玉明到法院提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5萬餘元。張國勝堅決否認是自己打傷了包玉明,認為自己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為妥善化解雙方矛盾,張勇多次傳喚張國勝,向其講解法律關於共同犯罪的規定、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積極賠償對量刑的影響,希望雙方能達成賠償協議。經過多次勸告,張國勝在庭審中表示認罪,並願意賠償合理經濟損失。張勇以熾熱之心和真摯之情,融化了雙方內心的仇視和對立,使針鋒相對的冤家把手握在了一起。司法不是無情物。在鐵面無私的判案中,張勇融入了她對待法律、對待當事人的至真至善。在法庭上,張勇從不簡單打斷當事人的陳述,而是專心傾聽、耐心引導、詳細解釋,以對當事人的尊重換取他們對法官的信任。張勇的書記員說:「張姐很有威信,犯罪嫌疑人只要聽說自己的案子是她審理的,就知道案件一定會審理清楚,相信判決結果公平公正。」在審理案件中,張勇耐心對待每一位當事人,堅持以法理喻人,以事理服人,以情理動人。多年來,張勇每次開完庭總要對被告人進行簡短的庭後教育。很久沒見到家人的被告人想利用庭審後的短暫時間跟他們說兩句話,張勇都適當允許。在她看來,這些都是喚醒被告人的善良本性、預防其再次違法犯罪的有效途徑。【鏡頭三】住院化療,張勇的頭髮掉光了,可她卻並不在意。「我的那些案子怎麼辦啊?」面對前來探望自己的師傅魏文龍,張勇問。她心裡挂念的還是工作。2004年10月,張勇被檢查出患了乳腺癌,這一年她剛剛31歲。做完手術後,同事們到醫院裡去看望她。誰知,她醒來說的第一句話是:「你們都開完庭了?」出院後,單位給張勇安排了一個任務較輕的崗位,沒有讓她回刑庭。談起當時的感受,張勇說:「心裡空落落的,好像丟了魂兒。」2007年5月,張勇幾經爭取,終於回到她魂牽夢縈的審判崗位。她特別珍惜這個重新辦案的機會,把全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年年結案名列前茅。因為審判任務重,女兒樂樂又小,張勇經常帶著樂樂加班。媽媽看卷宗寫判決,女兒在身邊安靜地寫作業,已經成為刑庭法官熟悉的場景。現在,張勇已度過了醫學上所說的癌症病人的5年生存期。生活中,她更顯自信和活力,用她自己的話來說,「曾經面臨失去的痛苦,因而倍加珍視今天所擁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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