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中的風險及其防範
來自專欄上海律師
在股權轉讓中,需要各方能通過專業股權律師在盡職調查基礎上,提供專業轉讓協議和法律諮詢,幫助企業在轉讓環節不要遺留後患。
1、審核轉讓方的主體資格
應該做好文件審查工作:受讓方應該要求轉讓方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審查公司的合法性)、公司章程(審查公司股東結構等)公司股東名冊(審查轉讓方的股東資格)、股東出資證明書等書面材料,認真審核轉讓方的主體資格,確認轉讓方是否具有轉讓目標公司股東權的主體資格。
2、受讓方為非股東時,股權轉讓應符合《公司法》規定的程序要求
由於有限責任公司屬於人合公司,所以,股東之間的人身關係成為公司成立的基礎,任何外來股東都會引起其他股東的警惕,因而,法律對這種外部人進入的股權轉讓給予了特殊規定。參考《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受讓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前,應當要求轉讓方提供公司同意其轉讓股權的股東會決議和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材料。
3、股權轉讓合同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是無效的。因此,股權轉讓合同中不得有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因此,公司章程約定的事項,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都應當認定為有效。除非公司章程的規定實際上是禁止公司股權的轉讓,否則公司股東違反公司章程規定的條件所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一般應認定為無效。
4、股權轉讓合同應明確給付對價
股權轉讓合同應明確轉讓價格,否則可能會因價格不明而導致合同無效。
5、分清股權轉讓合同生效和股權轉讓生效的區別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通常都要與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等於股權轉讓的生效。股權轉讓合同生效的法律後果是對合同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而股權轉讓生效的後果則是股權發生轉移,即受讓方取得股東資格。因此,只有在股權轉讓合同生效後,合同雙方進行了適當的履行,股權轉讓才能生效,受讓方才能真正取得股東資格。
受讓方即使簽訂了股權轉讓合同,且合同已經生效,在公司履行變更登記程序之前,尚不能認定受讓方已取得股東資格,股權轉讓合同也不能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果。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轉讓方又再次將股權轉讓給第三人,且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則公司股權就屬於第三人所有。受讓方只能根據股權轉讓合同的規定追究轉讓方的違約責任,而不能主張享有股權。因此,為防止因股權轉讓未辦理工商變更登記而產生的爭議,股權轉讓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應在股權轉讓後儘快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只有在公司股東名冊變更並進行工商變更登記之後,股權轉讓才真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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