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撿銀行卡錯存入7300元 欲取回遭銀行拒絕|銀行卡|存錢
小程說正在裝修房子,急需用錢 新文化記者 史磊 攝
意外
錢錯存入撿到的卡里
小程是一名汽修廠的修理工,他說那張卡真的是撿來的。「在西安大路附近撿到的,就一張卡,沒有錢包之類的東西。」他說,因為自己也有一張外表一模一樣、只是卡號不同的某銀行的銀行卡,所以撿到後,他沒多想就放到了兜里,之後,就忘了這件事兒。
1月30日18時許,他來到東環城路與吉林大路交會處附近的一個該銀行的自動存取款機存款,從包里拿出銀行卡插入後選擇了存款,輸入的密碼是自己卡的密碼,很快就成功了,但手機卻遲遲沒有收到簡訊提醒。他再通過網上銀行查詢,這筆錢沒有存入自己卡中。
他拿出來存錢的卡,又翻出錢包里自己的卡一看,這才想起來之前撿到的這張卡沒扔,錢是存到這張撿來的卡里了。
小程向新文化記者出示了存款憑據,憑據顯示他確實是在1月30日18時25分35秒操作完成了一筆7300元的存款,存入的銀行卡號尾數為2527,而小程自己的銀行卡尾數是7412。
警方
過失存錯 不能立案
發現存錯後,小程立刻撥打了銀行的客服電話,客服讓他報警處理。他隨後到浦東路派出所報了警,民警給了他一張報警回執單,建議他次日拿身份證到銀行說清楚。
昨日上午,小程和女友來到銀行說明此事,但銀行工作人員表示,必須警方介入才可以,他們又打電話聯繫了派出所的民警,民警趕到現場後詢問需要他們做什麼,銀行網點工作人員稱,需要由警方立案,他們才可以配合併調出尾號是2527那張卡的持卡人身份。「這種情況屬於個人過失存錯,不屬於案件,我們不能立案。」民警說。而他們提供的報警回執不具備法律效力。
「從昨晚就在擔心,今天一上午又是在忙活這件事,是我們存錯了,難道就沒有辦法挽回了嗎?」小程說,他和女友最近在裝修房子急需用錢,他希望儘快找回來這筆錢。
銀行
不會隨意透露個人信息
昨日下午,新文化記者致電該銀行的客服,工作人員表示,存款並不需要輸入密碼,這種情況如果想取款,除非知道對方密碼才可以,如果不知道,就只能找卡的主人。而銀行不會隨意透露持卡用戶的個人信息,「為了保護個人賬戶安全。」工作人員說。
不過,對於警方無法立案的情況下如何調查?這位工作人員表示,無法解答,會將問題反饋給銀行相關部門,三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小程說,這件事怪他自己粗心存錯,但他希望自己能和卡的主人聯繫協商返錢,但銀行根本不透露那張卡的主人的信息,所以就無法取得聯繫。
律師
需到法院起訴
針對這件事,吉林吉翔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海波表示,銀行和派出所的做法都沒有錯。在無法獲知對方信息的情況下想要追回這筆存錯的錢,必須到法院起訴。
「法院立案後,法官可以帶著當事人去銀行查詢錯存的卡的持卡人信息,聯繫上對方後,如果對方同意還錢最好,如果不同意,可以強制執行,一旦強制執行,訴訟費等費用要由對方卡的主人承擔。」劉海波說,因為小程和對方持卡人之間形成了一種不當得利之債,這是一種民事糾紛,法院的立案庭有協助查詢的程序,銀行也必須配合將錢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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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錯一萬元法院幫追回
2009年2月,廣西南寧市民龐先生給朋友匯款時,寫錯了一個號碼,1萬元現金被存入他人賬號。發現出錯後,他便拿著存款列印單跑到銀行,要求銀行凍結他存款的賬號。但銀行的工作人員告訴他,他沒有權利要求凍結別人的賬號,存錯錢了,必須先到法院請求訴前保全。
龐先生馬上趕到良慶區人民法院立案庭,請求法院幫忙找回這筆錢。良慶區人民法院立案庭給龐先生辦理了立案和訴前保全手續。隨後,該院立案庭兩名法官帶著龐先生趕到開戶銀行調取了對方戶主身份情況材料,並辦理訴前保全。法官隨即電話聯繫該賬戶戶主玉先生,向他說明事情的經過。
玉先生核實了相關情況後,於當天中午趕到開戶銀行,經查確有一萬元錢轉入自己賬戶。
接著,玉先生當著法官的面,將錯存的錢取出還給龐先生。
新文化記者 畢繼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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