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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謀權術的核心在「陰」

作惡或者協同作惡是權術參與者的基本功

傳統中國是一個陰謀盛行的國度,也是陰謀權術非常發達的國家,其原因在於中國的專制制度非常精密,也非常久遠,所謂源遠流長的中華帝國,專制制度是其典型特徵之一,應該沒有異議吧。

政治權術,在先秦諸子的思想中,一直是一個重要內容。孔子代表的儒家,對其心知肚明,但不願導君為惡,也不願意世間士人成為這種昧著良心害人的心術的奴隸,所以語焉不詳,但在「權」上還是下足了功夫。權,在權變,即根據形勢的變化,善於利用自己的力量,以應付時勢,造成利於我的局面,這時候一味用良心、道德、仁心,可能於己無補、與事無意,因此,可以隱忍不發,蓄積力量,等待時機,再給予良心壞壞的政治敵手致命的一擊,這與道家的「水」哲學、法家倡導的「韜光養晦謀略」異曲同工。

但是,儒家所倡導的是正人君子所為,是道德君子道德君子的委曲求全,是不昧於基本的人倫標準、基本的普世價值、基本的政治道德,可以不發言(類似現在的犬儒)、可以暫時不作為(忍),但一定不能協助作惡、更不能主動作惡來導引上司的寵幸。而後兩種行為是政治權術的基本功,因此,政治權術對於儒家人物卻是非常艱難,不僅良心上受折磨,心智上亦需極大的功力,非常人難以達標。

為什麼說,作惡或者協同作惡是權術參與者的基本功呢?正如黑社會組織的入會標準一樣。你要加入黑社會,有一個基本的儀式,就是殺人入伙。殺了人,違背了社會的基本準則,成為社會道德、法律的對立分子,你已經退無可退,就只能跟著這個組織出生入死,死心塌地。陰謀詭計也是一樣,它也是見不得光的黑暗事業,要想在官場上混,跟著我這個上司飛黃騰達,無他,踩著不幸的同僚的肩膀、踩著他們或明或暗的鮮血,一路上是倒下的血淋淋的肉體,所以做壞事是基本功,也是日常的功課。權術需要害人、也必須害人。

儒家於心不忍,法家卻對此津津樂道、意氣風發。為何?法家是一個不講求道德倫理、只注重利益的功利主義本位的思想體系。只要能夠達到目的,不用在乎手段,更不用考慮目的的正當性。為何?因為法家認為所有人都是一樣的,都是利益的苦苦追求者,無所謂道德君子,那是偽君子,比公開自己的利益追求的真小人更壞。所以,手段的有效性,是法家思想的存在的唯一價值。在政治領域,如何達到手段的一本萬利,只有充分利用政治的價值。政治有何價值?一是國家暴力的空前威懾力,這種暴力威脅的價值,正好對著人性的弱點,人害怕恐懼、害怕懲罰,國家暴力機器非常厲害,它可以無緣由的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與財富,因此,你不得不聽從暴力的安排,威懾力是政治的第一個利器;二是國家可以利用暴力攝取無盡的財富,控制天下的資源,使得人性的第二個弱點又為權力所控制利用,這就是追求自己慾望的滿足。這種慾望,既有基本的物質需求,還有控制他人、役使他人的權力意識(領導意識?),因此,政治權力的利益載體,可以提供社會成員基本的利益訴求,如土地金錢、權力地位,還有組織,組織就是權力控制的基本單位,以服從為基本導向的人際關係,導致社會成員與組織的關聯,體現為權力統治的同一體。

法家說,君主作為政治組織的最高領導者,有責任、有義務,也必須充分利用權力的控制力,否則社會不穩定、政權不持久,自己的利益就會斷送,而依附於君主這個階層的特殊利益集團也會分崩離析,甚至死無葬身之地,這種血腥的政治前景,是用不斷堆砌的人肉堆證實的,在學理上也可以圓通它。法家對於政治權力的血腥非常自覺,對於政治敵手的處心積慮也是處心積慮,如此在政治權力你死我活的鬥爭中,法家得到空前的運用,成為專制中國最為經典的統治哲學、處世哲學和官場寶典。後人常有專制中國的政治思想的取捨是「外儒內法」,其主要指的就是權力運行潛規則的實用性、無敵型權術的普遍性。

權術高明在手段的陰險、卑劣、兇狠與高效

政治權術在專制社會,就是陰謀詭計,這是不同的說法而已,實質完全一致,用不著咬文嚼字。其無敵性,體現有二,一是它主要針對的是人性的弱點,能夠迫使任何人在自己的致命弱點面前繳械投降,不得不臣服;二是它手段的陰險、卑劣、兇狠與高效。

第一個特點,正如前述,還是權力的無敵性,政治權力對於資源的壟斷性佔有、對於暴力威懾的致命性,迫使任何人不得不接受專制權力的安排,聽從權力佔有者的役使,這只是絕對意義上的分析,畢竟權力的兇惡,不能僅僅暴露在赤裸裸的暴力,人們對於暴力的恐懼,只是暫時的屈服,與享樂的人性背道而馳,而且,人性首在征服他人,不是屈從壓力,因此一味的高壓政治,可能帶來更大的暴力反彈,這就是報復性暴力。在專制社會,報復性暴力的普遍後果就是社會恐怖主義的盛行,大家樂於當強盜,強搶不義之財,而不願安居樂業,因為在家謀生,無法生存;對付政府一位逆來順受,還是家破人亡;忍無可忍就無須再忍,老子說,「民不畏死何以死懼之」。就是此意,——暴力製造暴力。暴政帶來的是整個社會的恐懼。開始可能是對付普通的民眾的強搶明奪、殺人越貨,這是弱者的殘忍;但後來針對的肯定是官員、政府內的既得利益階層,既能獲得更大的所得,亦能獲得心理上的慰藉。因為殺一兩個平民百姓,所得有限;但殺一兩個官員,則可能一夜暴富,亦能博得社會的同情。殺人也有強盜邏輯,至少是計算的邏輯。

暴力不是政權統治的唯一法寶,政權欲長治久安、千秋萬代,需要有其他的政治憑藉,於是權術政治應運而生。權術是用智力來使對手防不勝防,但又是不使用暴力的智力遊戲,能夠在心理上佔據優勢,失敗者也往往無話可說,自食其果。因此,在手段的道義基礎上弱勝一籌,同時,政府領導人動用這種權術謀略,當事人可能蒙在鼓裡,周圍的人大多也是不明就裡,只是事後的聰明人如你我輩在此分析得失(這是研究者的任務,當事人已經躺進了歷史的塵土中),因此,被權術傷害的臣民,還在感謝皇恩浩蕩、在被賣的同時幫上司數錢,上司或領導人沾沾自喜,幾不動用任何資源就化干戈於玉帛,其目的順理成章達到了,有著皆大歡喜的悲喜劇。

因此,有作為的君主、領導人,樂於使用權術,也善於使用權術。權術高手肯定是有作為的政治領導人的基本功。

第二個特點,說的是政治權術的功效性,即權術政治的致命效果。為何?

一是人類智慧的空洞效應。

任何人的知識、智力與智慧,都存在不可避免的漏洞,這就是「無知黑洞」、「理性盲點」。智慧不足,就有考慮不周全的情況發生,就會有被人鑽空子的空間,就有被人智慧擊敗的可能,何況世事如棋,人心如海,難以琢磨的事情、人情何止千萬,因此在人類理性不足、智慧黑洞面前,某些人專門盯住別人的弱點,給以致命痛擊,就是權術發生效用的致命所在。俗語云,不怕賊偷,就怕賊惦心,就是這個道理。不怕自己有缺陷,怕就怕在自己不知道自己的缺陷,而別人剛好利用這個缺陷來給自己以致命的打擊。如何是別人不知不覺中走入墮落的陷阱,暢飲致命的毒藥、心甘情願地走上別人設置的斷頭台,顯然需要手段與方法的出人意料。最出人意料的方法,就是別人不以此致命方法為死亡極限、反以為是自己命運的轉機、飛達的契機或者是久旱的甘霖。此種方法為何?陰也,陰險的用心、陰暗的使用、陰毒的惡果,這種暗中操作、秘密策劃、陷人於無形之中、殺人於刀光劍影之外的陰功,就是權術的厲害之處。

二是人性的貪婪。

很多官場人物,之所以被權術擊倒,是因為貪圖小利而致自己於不情不義、不公不正、不廉不潔中。因為自己有短處,就只能受制於人,助紂為虐;或者為了這點蠅頭小利,不惜自己的名節、不顧多年的情誼、不要廉恥的跳進害人的圈套中;還有就是對於社會上的誘惑難於忘懷,在舉手投足中墮入慾望的陷阱,成為權術陰謀的同謀者、也是更上層權術總導演的馬前卒。人性貪婪是權術犧牲品不可克服的病灶,俗語云,蒼蠅不叮無縫的蛋,自己本身有著致命的弱點且不加遮護,自然易為權勢者所脅迫、所引誘、所指使。

三是專制權力的狠毒。

專制權力可以製造無窮盡的慾望滿足,亦可以製造吃人不吐骨頭的殘忍。由於絕對權力壟斷所有社會資源,任何人的生命安全均無保障,權力覆蓋整個社會迫使每個人不得不成為權力的奴隸,或者是權力機器的齒輪,或者是權力道路上的車印,無可逃避,保存自己的唯一辦法就是混同於這套權力秩序、混同於這套權力規則、混同於這個組織,因此,在權力的組織、規則與秩序中,個體價值無足輕重甚至根本被否決,只有最高利益,最高利益分配下來的結果,是層層最高利益的設置,也是權力主宰者對於次要權力主宰者的權力安置。中央由皇帝的主宰、部委有宰相的主宰、機關有部長的主宰、省里有省長的主宰、縣裡有縣長的主宰,還有皇帝的家臣、近臣、寵臣及后妃的主宰,因此,官員個體的命運為上級、為大一級的官僚、為皇帝,還有說不清、道不明的其他各路人馬所控制,可謂防不勝防、擋不可擋,按時下的話說,就是都是爺!

有權力庇護時,為所欲為;一旦失去權力,就一無所有,直至慘死,家破人亡,滅族無姓。李斯是秦國的權相,在得到秦始皇重用時,權傾朝野,實現了個人飛黃騰達的抱負,可是,當秦始皇去世、趙高掌權時,李斯代表著舊勢力,需要被清掃,這時的李斯怎麼努力都無濟於事,於是趙高找了一個借口,將李斯、兒子李由(首都市長)一同問斬,滿門滅絕(夷三族)。李斯絕頂聰明,趙高的計謀非常小兒科,但是沒有權力時的達官顯貴,往往是智力短路,窮途末路的人哪怕是一棵稻草,也要使出吃奶的勁兒來將自己拉出死亡之海,哪管它的真假?趙高對以謀反罪被打入大牢的李斯,倍加智慧的折磨,可謂是聰明人恥辱的記錄。

《史記》對李斯冤獄形成、酷刑受死記載頗詳,充滿了權謀的機鋒,一生為苦苦研修權術的權略大師李斯,竟為小兒科的權術所害,確是絕妙的諷刺。我們先看一下司馬遷的記述。

趙高案治李斯。李斯拘執束縛,居囹圄中,仰天而嘆曰:「嗟乎,悲夫!不道之君,何可為計哉!昔者桀殺關龍逢,紂殺王子比干,吳王夫差殺伍子胥。此三臣者,豈不忠哉,然而不免於死,身死而所忠者非也。今吾智不及三子,而二世之無道過於桀、紂、夫差,吾以忠死,宜矣。且二世之治豈不亂哉!日者夷其兄弟而自立也,殺忠臣而貴賤人,作為阿房之宮,賦斂天下。吾非不諫也,而不吾聽也。凡古聖王,飲食有節,車器有數,宮室有度,出令造事,加費而無益於民利者禁,故能長久治安。今行逆於昆弟,不顧其咎;侵殺忠臣,不思其殃;大為宮室,厚賦天下,不愛其費:三者已行,天下不聽。今反者已有天下之半矣,而心尚未寤也,而以趙高為佐,吾必見寇至咸陽,麋鹿游於朝也。」於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獄,治罪,責斯與子由謀反狀,皆收捕宗族賓客。

這段話,可謂李斯的臨終遺言,大徹大悟之後往往有驚人之語,是醒世恆言。李斯幫助二世、趙高胡亥奪位,協助二世穩定政權,與趙高爭權奪利失敗後,反省自己的過失,自然是思緒萬千。但李斯沒有痛思自己的過失,而是指責二世、趙高的國家政策的不人道,殺滅自己的兄弟,只是自己眾叛親離、無可靠的幫手;誅殺功臣、大為宮室、大興土木,勞民傷財,致使國家財政十分緊張,民窮財盡的結果自然是荼毒天下的惡政循環。李斯說他要學伍子胥的故事,將面見造反者(或侵略者)侵入國都、國破家亡。意思是,伍子胥是掛頭顱於城門上,我李斯還會保全性命,只是成為一個遺民,痛苦的見證國家滅亡而已。

可是李斯先生,你錯了!帝王可以犯錯,但對待失意的反對者,絕不能心慈手軟,否則就是給自己的脖子套上了絞刑架。於是,二世與趙高羅織罪名,將李斯打入大牢。罪名在這時也有講究,什麼罪名最重,最易激起民憤,當然是謀反與裡通外國。李斯的罪名就是這兩項。李斯自然明白這兩項罪名的危險與嚴重,謀反是十惡不赦的死罪,裡通外國是不見容於任何人、臭名昭著、人人痛恨的惡名,因此斷然難以接受,但趙高何許人也?不服就是大刑伺候,痛打之餘,李斯表示認罪。但趙高還是認為僅憑李斯的認罪書(是不是檢討書加上自供狀加上審訊筆錄一起?)還不足以服眾,需要李斯在二世的面前徹底絕望,「心悅誠服」的走上刑場,畢竟最高領導人的判詞是導致他徹底絕望的最後一棵稻草。於是——

趙高治斯,榜掠千餘,不勝痛,自誣服。斯所以不死者,自負其辯,有功,實無反心,幸得上書自陳,幸二世之寤而赦之。李斯乃從獄中上書曰:「臣為丞相治民,三十餘年矣。逮秦地之陝隘。先王之時秦地不過千里,兵數十萬。臣盡薄材,謹奉法令,陰行謀臣,資之金玉,使遊說諸侯,陰修甲兵,飾政教,官鬥士,尊功臣,盛其爵祿,故終以脅韓弱魏,破燕、趙,夷齊、楚,卒兼六國,虜其王,立秦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廣,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見秦之強。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親。罪三矣。立社稷,修宗廟,以明主之賢。罪四矣。更克畫,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樹秦之名。罪五矣。治馳道,興游觀,以見主之得意。罪六矣。緩刑罰,薄賦斂,以遂主得眾之心,萬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盡其能力,乃得至今,願陛下察之!」書上,趙高使吏棄去不奏,曰:「囚安得上書!」趙高使其客十餘輩詐為御史、謁者、侍中,更往覆訊斯。斯更以其實對,輒使人復榜之。

李斯在獄中不服,一再申訴。但是已經控制獄訟的趙高,卻藉此滅了聰明的李斯。先讓李斯一再上訴,但接下來的是大刑招待。兩次大刑伺候的李斯屈打成招,不敢言語,等到二世真的想到他時,李斯以為是趙高的誘敵之計,不敢上訴,只好照著趙高的指引,一一作出偽證。於是,最後的伸冤道路被自己堵死了。一旦系獄,在不知深淺的情況下,貿然逞強,只能陷自己於更大的不利,這時需要李斯韜晦的計謀,但李斯卻一再用強,導致失去最後的機會。當然趙高處在優勢地位,還有更多的折磨李斯的計謀;二世昏聵了,看看李斯可能是良心發現,也可能是炫耀自己的恩德,不會再用李斯是肯定的。但是歷史研究的更多的是事實,假設不存在的事情,是在進行理性的推理,以便找到現實世界行為的邏輯,幫助後人少犯錯誤,或者找尋制度運行的機理,以便克服制度衰敗。李斯在二世派出的使者面前,按照趙高的指使,一五一十的真誠的說著假話,自救的機會為自己輕易的喪失。

後二世使人驗斯,斯以為如前,終不敢更言,辭服。奏當上,二世喜曰:「微趙君,幾為丞相所賣。」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則項梁已擊殺之。使者來,會丞相下吏,趙高皆妄為反辭。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咸陽市。斯出獄,與其中子俱執,顧謂其中子曰:「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權力獨裁者的狠毒、卑劣,在手段的陰險助力下,使出了「千古絕唱」。但這是血淋淋的悲歌,也是智慧者在權力面前奴顏婢膝的當然結果。只可惜李斯這樣的玩弄陰謀的「聰明人」,歷史記載他的還是一個可憐的失敗者、恥辱的自取滅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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