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理性那些事兒04——人的本性與人的本質
前情回顧
在上一講,宋胖和各位介紹了理性的一個兩層次三螺旋定義。即理性有意義之網和超越反思兩個層次,同時理性是一個基於某一種文化體系,由既有社會規範、意識形態和思維模式(文化心靈結構)三個子系統相互制約的三螺旋結構。被一種文化的理性所籠罩的個體,會根據意識形態的合理性和推導規則,來反思既有社會規範的存在意義;會根據思維模式的心靈結構(合理性標準)和推導規則來反思意識形態的價值意義;文化思維模式是一個民族理性的尺度,思維模式的結構決定超越反思能力的極限。
按照這一結構,傳統的中國儒家道德文明所孕育得的是一套常識理性思維結構。以禮為核心的社會規範;以聖人經典語錄為主要內容的意識形態詮釋;以人之常識和人之常情為主要模式的文化心靈結構。儒家常識理性結構,存在兩個巨大缺陷,當出現(1)社會行動及其意義越出社會規範,且處於意識形態的意義之網以外;(2)意識形態因為文化變異所出現的意義之網,越出常識理性的視野以外,這兩種情形時,這個文化所籠罩的人,尤其是知識分子,將出現理性失明,整個社會被非理性思潮籠罩。
反觀西方,唯名論衝擊融合了希伯來超越視野和古希臘超越視野的天主教神學意識形態,導致自由意志與自然因果目的論之間的悖論與思想衝突。在這一背景下,休謨關於實然與應然不能想回推導的論斷,成為西方道德論證的墓志銘。這為個人權利成為與道德不同的正當性提供了思想基礎。隨著西方工具理性、個人權利兩大基礎價值的確立,西方的意識形態也開始發生聚變。休謨關於因果論證,和歸納論證的疑難,給予康德以啟示,並創立了重塑現代社會意識形態的哲學範式,並與個人權利、工具理性等現代心靈結構,最終孕育了現代社會的規則和秩序。關於,經驗、理性、常識的相關知識,就暫時告一段落。今天和各位分享一個更基礎的話題,人性理論。
序:人性理論是個泥潭
千百年來,無論中國還是西方,關於人性問題的探討和人性理論的創建與發展,都呈現一種西西弗斯式的悲情,圍繞著善惡與人性的關係打轉。以至於讓整個人性話題和人性的理論,呈現一派詭異的 魅影。如果不用理性的視角,將這一神秘主義打掉,現代人很難走出這個幽深的泥沼。圍繞中國的人性理論,結合西方哲學家對這一對象的思考,分享幾個關於人性及人性理論的看法。
一、差異分析法與人性的層次
(一)人性之魅
關於現代人性理論,首先要感謝偉大的馬克思,這位現代社會的哲學大師,為人性理論的重建,貢獻了一個非常實用的工具——差異分析法。馬克思在他的名著《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將犀利的目光投向人本身,馬克思發現人們在考察人這一對象時,也總是習慣於把人的社會屬性,即人在一定的社會關係中所處的地位和人所接受的社會觀念(尤其是道德觀念)誤認作人的自然屬性,即人性所固有的內容,從而同時魅化了人的社會屬性和自然屬性:
*人的社會屬性的魅化在於,它本身是在後天的、共同的社會生活中形成並發展起來的,現在卻被誤認作先天的、與生俱來的東西;
*人的自然屬性的魅化在於,它本來是先天的、與生俱來的,現在卻被後天的、在共同的社會生活中形成並發展起來的東西(例如善惡觀念)取而代之了。
(二)人性的層次
為了將人性上的妖媚面紗去掉,馬克思主張,考察人,都應該把它(他)們的自然屬性與社會屬性嚴格地區分開來。就像《聖經》所倡導的,把上帝的歸給上帝,把凱撒的歸給凱撒。正是基於這樣的考慮,馬克思使用了以下兩個不同的概念:人的本質(human nature)與人的本性(human essense)。 1、人的本性。
即人的自然屬性,簡稱人性。在馬克思看來,人性的基本內容是「吃、喝、性行為等等」。用中國古代哲學家們的語言來表達,就是「食色」。
(1)人在本性上屬於動物
在這裡嚴重批判一種將人與動物的區別可以誇大的思維傾向。比如,有人愛這麼問:在人所有的屬性中,究竟是哪些屬性構成了人與動物的最根本的區別?這個設問所蘊含的思維方式阻礙了人們去認識人性問題的實相。實際上,在人性概念的魅化之前,在人類歷史上首先出現的是人的魅化。根據人類學研究,幾乎所有地區或民族的神話傳說或宗教教義都把人理解並闡釋為神的創造物。直到達爾文出版《物種起源》(1859)和《人類的由來》(1871),這種人的魅化才被消除。既然人是從其他動物進化而來的,因此人本身也是歸屬於動物的。由此應該糾上述將人與動物的距離可以拉大,進而再度魅化人和人性的傾向。
(2)「人與動物之區別」是個邏輯錯誤
「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這在在表述方式上就是不符合邏輯的,因為動物永遠是人的屬概念,不管人們如何給「人」下定義,如「人是理性的動物」、「人是符號的動物」,等等,其屬概念永遠是「動物」。
(3)無須刻意抬高人的地位
不管人們如何抬高自己,有一點他們是無法否認的,即人作為高等動物,永遠只是動物中的一個門類。「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應改修正為「人與人以外的其他動物的根本區別」。
在周而復始地出現在對人性問題的探討中,人們總是傾向於無限地拔高人的地位,誇大了人與其他動物(中國古人喜歡稱作「禽獸」)之間的區別。然而,假如人們希望準確地理解人性,他們就必須清醒地意識到,不管人與其他動物之間的差異如何被誇大,人的真實角色始終是高等動物。
(4)食色即是共性也是區別
將「食色」,即「吃、喝、性行為等等」確定為人性的基本內容是可以被接受的:一方面,它體現為人與人以外的其他動物的共性;另一方面,它又體現出人與人以外的其他動物的根本差異,「食色」是後者「最後的和唯一的終極目的」,而前者則不是。
2、人的本質。
人的本質是與人的本性不同的東西。人的本性是指人與生俱來的自然屬性,是先天的,食色是其核心。沒有食,任何個人都無法生存下去;沒有色,整個人種就無法延續下去。人的本質是社會屬性,是在後天的社會生活中形成並發展起來的,主要體現在其相應的經濟利益、社會身份、政治意識和宗教倫理觀念上。先秦儒家提到的仁、義、禮、智、信、惻隱、羞惡、是非、辭讓,包括善惡等觀念,都是在後天的社會生活中形成並發展起來的,屬於人的本質範疇。
(三)中國傳統人性理論的魅化之謎
中國傳統人性理論的混亂與迷失是源於概念的含混,在關於人性的論述中,由兩個概念是造成這種含混的主要原因。一個是「心」;一個是「天」。中國傳統的人性理論的討論始終與「心」、「天」這樣的概念糾纏在一起的,也是造成中國人對人性問題魅化的主要原因。
而要破除這種魅化,需要對心與天的概念,做出區分。只有這樣,才能將中國傳統人性理論的論述進行清理和重建。即在區分「人性」(自然屬性)與「人的本質」(社會屬性)的基礎上,還需要區分心和天得兩個屬性。心要區分為「心的機能」(自然屬性)與「心的內容」(社會屬性)、天要區分為「原初意義上的天,即自然界」(自然屬性)與「引申意義上的天,即宗教、政治、倫理化的上帝」(社會屬性)。如果不能將這些概念進行區分,就會被中國傳統文化的人性理論帶入泥潭。尤其是中醫神學,和儒家雞湯段子,應該高度警惕。
二、人的本性與人的本質的關係
雖然人性與人的本質這兩個概念被嚴格地區分開來了,但它們之間又存在著密切的互動關係。其實,人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雙重魅化正是這種互動關係的結果。要揚棄現代人性理論,尤其是中國人性理論的去魅與重建,關鍵在於闡釋清楚這種互動關係。
(一)人的本性不可以言善惡
人們根本不能用善惡觀念去談論人性,規範人性。換言之,在先天的人性概念與後天的善惡觀念之間根本不可能建立任何理論關係。從歷史上看,儘管許多哲學家參與了這個問題的討論,並發表了各種不同的觀點,但遺憾的是,他們中間竟然沒有一位哲學家對這個問題做過前提性的反思,並大膽地提出如下的疑問, 即人性善惡的問題是一個正當的哲學問題嗎?(俞吾金*)
1、人的本性之善惡是個偽問題。
中國傳統社會關於人性的所有論述中(即孟子的性善論,荀子的性惡論,惠子的有善有惡論,告子的無善無惡論),告子的觀點最接近人性問題的哲學真相。但是告子的論述存在邏輯瑕疵。比如告子認為「仁」的觀念,內在與「性」(本性),這使其人性理論在邏輯上失去貫通性。因為仁的觀念和善惡的觀念一樣,都不是先天的、與生俱來的,而是在後天的、共同的社會生活中形成並發展起來的。這與「性」無關。在比如告子並不贊同孟子的「性善論」,但他從未對孟子用善的觀念來談論人性這種做法本身是否具有正當性提出質疑。
沿著告子的思路,應該繼續大膽提出,不但人性本身是無善無惡的,而且用善惡來談論人性這種做法本身就是不正當的。人性善惡的問題是一個虛假的問題,因為人性作為人的自然屬性是先天的、與生俱來的,而善惡觀念則是人在其後天的、共同的社會生活中形成並發展起來的。人性問題和善惡觀念是分屬於人的自然屬性和人的社會屬性這兩個完全不同的領域的,因而試圖用後天的觀念去規範先天的人性,這本身就是不正當的做法。事實上,「食色」作為人性的基本內容,無所謂善惡,也無法用善惡加以評價,因為它是先天的、與生俱來的。
2、以人的本質去規範人性是不合法的
用仁、義、禮、智、信、惻隱、羞惡、是非、辭讓、善惡等後天的觀念,去規範人性是不合法的。因為人的ben 性作為人的自然屬性是先天的,即與生俱來的。在人的自然屬性中根本就不可能與生俱來地包含著上述後天的觀念,尤其是善惡的觀念。用善惡觀念和其他後天的觀念去規範先天的人性,正是造成中國傳統人性理論混亂、魅化並糾纏不清的根本原因。因此從理性的角度而言,「人性不可以言善惡」的觀念。
(1)人的本性與本性的表現形式
然而,肯定後天的觀念不能規範先天的人性,並不等於說,後天的觀念不能對先天的人性產生影響。當然,這種影響是有限度的。人性,即人的飲食男女的自然屬性是不會改變的,但飲食男女在不同社會歷史發展階段上的具體表現形式是可以改變的。比如,人要生存下去就得吃東西,不管人類如何發展,這一點是不會改變的;然而,人類吃什麼、用什麼方式和什麼工具吃,這些具體的表現形式卻會隨著歷史的發展而發生相應的變化。
(2)人的本性為何總是躲不開善惡評價?
人們之所以習慣於用善惡這一後天的觀念去評論先天的人性,主要是基於社會現象的誤解。比如,某人天天天天花天酒地,人們便會指責他本性不好。其實,人們混淆了指責的對象,因為人的本性,即「食色」,是無所謂好壞,也無所謂善惡的。有好壞、有善惡的是「食色」的具體的社會表現形式,比如奢華。也就是說,人們實際上指責的對象是「食色」的具體的社會表現形式,可是他們以為自己是在指責人的本性。即「食色」本身。
如前所述,人們應該明白,先天的人性不同於它的後天的社會表現形式,這兩者不能混淆起來。人們能夠用善惡或其他的社會觀念加以評論的不是人性本身,而是人性的具體的社會表現形式。可以毫不誇張地說,二千多年來,中國哲學家們在人性理論上的無數的迷失都與上述混淆有關。要告別這種迷誤,就必須把先天的人性與其後天的具體的社會表現形式嚴格地區分開來。
3、用人的本性去規範人的本質也是不合法的
用與生俱來的人性(即先天的自然屬性)去規範人的本質(即後天的社會屬性)同樣是不合法的。在考察人類社會時,越往前追溯,就越會發現,人們常常從種族差異、膚色差異、血統差異和性別差異出發去理解並闡釋人的本質的差異和各種社會現象。
比如,一度在南非等國家實行的所謂「種族隔離制度」就試圖用種族、膚色上的差異去規範人的本質及其社會活動的範圍。再如,人們記憶猶新的是,在「文化大革命」初期,中國社會還流行過所謂「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兒打地洞」的「血統論」,而按照血統關係來認定人的本質的貴賤同樣是離譜的。
(二)人的本質可以言善惡
當人們用善惡觀念來討論人的本質時,這樣的討論才是正當的。因為人的本質與人性不同,是在後天的、共同的社會生活中形成並發展起來的。善惡觀念也是在後天的、共同的社會生活中形成並發展起來的。顯而易見,用後天的善惡觀念來言說後天的人的本質,在理論上是完全正當的。但應該如何言說,確實必須要說清楚的。
1、籠統的談論人(類總體)的本質善惡沒有意義。
籠統地、撇開一切具體的社會歷史語境來談論人的本質的善惡又是沒有意義的,在關於人的本質的善惡問題得空泛討論中只有五種可能:本質無善無惡論;本質善論;本質惡論;本質有善有惡論;本質善惡無解論。
如果籠統地斷言人的本質是無善無惡的,那就無法解釋人們迥然各異的行為方式;如果籠統地斷言人的本質是善的,那就無法解釋人類社會中存在的種種醜惡的現象最初是如何發生的;如果籠統地斷言人的本質是惡的,那就會導致一種普遍的反社會的傾向,因為人的本質乃是一種社會屬性,如果社會生活只能使人墮落,那它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如果籠統地斷言一部分人的本質是善的,另一部分人的本質是惡的,那就等於什麼也沒有說。因此人類總體的本質是無法籠統地、簡單地加以論定的,即使有人歡喜做這樣的論定,那也不過是空洞的、無聊的語言遊戲而已。
2、個人本質善惡的空泛評論也是沒有意義的
按照當代存在主義哲學家的觀點,人們非但不能輕易談論「人的本質」的善惡,甚至也不能輕易談論「某個人的本質」的善惡,因為個人的本質是通過其一連串的行為而表現出來的,而行為又是開放的、變動性的。中國人喜歡說「蓋棺論定」,其實,連蓋棺也不能論定某人的本質,因為某人死了,並不等於他生前的全部行為都被人們對象化了。假如今後有資料披露出他生前鮮為人知的一些行為,人們就不得不對他的本質重新進行論定。
3、人性本質言說善惡的對象與前提
人們甚至不應該輕易用善惡觀念去規範某個人的本質,善惡觀念的適用對象只有以下兩個:或者是某個人的某個行為,或者是某個團體的某個活動。
但是由於上節課說到的文化相對主義的問題,善惡觀念在不同的文化共同體及不同的歷史發展階段是會發生變化的。因此即便是將善惡用於上述兩個對象時,必須先澄清兩個前提:(1)哪個文化共同體?(2)這個共同體處於哪個歷史發展階段?只有先把前提確定好了,才能在其基礎上對某個人的某個行為或某個團體的某個活動作出善惡評價。以往人們在討論善惡觀念時之所以誤入歧途,是因為這類討論的語境和對象都是不明確的,因而是籠統的、抽象的、游談無根的。
寫在最後的話:由於傳統的人性理論從來沒有把人的自然屬性與人的社會屬性嚴格地區分開來,又用後天的善惡觀念去規範先天的人性,從而造成了整個人性理論的魅化和思想上的迷失。藉助於馬克思差異分析方法,通過界定人性及與人性相關的一些基本概念的含義,限定善惡觀念運用的語境和對象,可以為現代人性理論大廈建立一個可參考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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