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特別突出孝順?
在國內總有一些人,先天抱有一種成見:認為西方人總是在欺負中國,總是對中國有著不公平的對待和偏見。客觀地說,這種成見也並非全是空穴來風。但多數人想到這裡就思維停滯了,不再去深究這其中的緣故原到底在哪裡。
舉個例子,教育界的人士,往往就認為西方的教育水平評價體系,一直對中國的大學存在歧視——我們認為北大、清華等已經相當不錯,足以媲美「世界一流大學」,可國際排名卻總是進不了前五十。這不是偏見是什麼?本來我原先也是這樣認為,但當我剛剛看到一則消息:北京大學公示2012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推薦資質中學名單,提出了有「不孝敬父母」等4種行為的考生不得被推薦後,我才覺得,12:47一流大學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出來這樣的人才選拔標準的,看來大部分的不足似乎在我們這邊。
我個人認為北大的這條規定很垃圾,但似乎又很符合我們這裡的「社會精英」一貫的思維:沒有「孝順」何來對權威者的「忠誠」?學生既然連家長的話都能不聽,那還能把我校長的話放在心上?治校,須從治「孝」開始,須從治家開始!
而且,這條似乎也很符合廣大老百姓根深蒂固的道德觀念——連父母都不孝順,那這個人的人品就不怎麼樣;人品不怎麼樣,又怎麼能進入「一流大學」受教?
如果筆者公開質疑「孝順父母」,肯定會被一大群人上來罵得狗血噴頭,甚至有憤憤不平者,上門會把我打的滿地找牙。所以,為了我的人身安全,我首先申明自己的觀點:不反對孝敬父母,而且還要提倡這種道德,但前提是,要分情況具體去看,不可籠統地要求子女無條件地「孝順父母」、「聽父母的話」,因為這裡面又要有個前提,那就是父母是個正常的人,不能不講理,也不能是神經病,更不能是虐待狂。。。。當然我這麼說似乎有點過分,因為絕大多數父母對子女都是友善極致,甚至還有溺愛,但即使全無惡意,如果一味地宣揚「孝順」,無條件盲從父母的旨意,這樣的孝我們能接受嗎?這才是最過分的呢!
子女和父母本來是平等的主體,兩方相互尊重對方,相互撫贍,天然的親情再加上民主的家庭氛圍,相互之間關係肯定錯不了,何須要特意強調「孝順」?再說,難道「順」了一定就是孝敬嗎?我看未必!
西方沒有刻意強調孝道,也不代表子女和父母之間沒有友愛;中國的家長及統治者天天念叨要「孝」,結果卻是「愛」的成分越來越少,「順」的成分越來越多,出現了很多「愚忠」和「愚孝"。
中國歷代的統治者及家長們都非常歡迎「孝道」的。因為這有助於穩固自己的權威,有助於被統治者及子女們聽命於他們,實在是因為忠和孝都是連在一起的。本來,孝的成分里本來不乏有關愛,但一旦將人類自然的法則親情愛情凝固為一種在家長制社會裡必須遵循的制度後,就會產生專斷和僵化,甚至會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利用人的善良,利用父子、君臣的關係,肆意地毀壞「孝」這一溫情脈脈的面紗!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父母與子女,如果缺乏平等的社會地位,孝就極容易被實施為不講理的統治和盲從。
歷代的統治者及精英人士鼓吹孝道,其原因之一還在於試圖推卸自己的社會責任。大家知道,在中國的傳統社會裡,養老是個很大的問題。本質上,養老應該是社會責任,而不是子女的義務,所以西方國家才會有完善的法律體制和福利體制保護好個人。
在中國的傳統社會一直到現在,政府還是接受不了政府是由人民養活的現實,他們認為國家養活了你們這些老百姓,所以政府沒有義務給每個人的養老問題負責,即使有點,也是恩惠而已。在這種觀念下,當權者更不可能把錢拿出來作為社會福利給人養老,所以只得大力提倡孝道,以孝治國,讓自己的孩子去負責一切。當然大家都知道這個孝並不是真正的孝,而是當政利益集團希望的那個孝,稍有常識能力的人都知道,一個人在年青的時候為社會為國家作出來貢獻和財富,當他老的時候社會和國家就有義務為人養老,而不是依靠子女來養老,而實際上子女並不欠父母的真正欠的是國家和社會。
說這些並不是說子女不需要懷著一顆愛的心去回報父母的養育和關心,但這一切都應該是基於愛而非其它。有人說撫養自己的孩子就是恩,我覺得這種人沒有分析對路,自己生的孩子自己不養誰養?這是義務,何來的恩情?父母關心子女,子女關心父母,乃是來源於愛和責任,並非恩情或補償等等。每個人的天性都是做自己,即按照自己的意志活著,但是,當身邊所有人都對你說,別人,譬如父母、君王、上級或其他權威的意志強加都是為了你好,你就會暈掉,會否認自己本能性的抗拒,會接受這種被美化的強加。同時,你的生命力就會脆弱乃至衰竭。
孝在心中。 用愛代替孝順,這是我的觀點。要自然,不要讓孝成為無良父母傀儡子女的工具,也不要讓孝成為年輕子女身上一座壓得喘不過氣來的負擔!
最後,以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鳩一段關於對中國「孝道」的論述作為文章的結尾。他寫道:
「中國的立法者們認為政府的主要目的是維護帝國的太平(如現在提倡和諧穩定),在他們看來,服從是維持太平的最適宜的方法。
從這種思想出發,他們認為應該激勵人們孝敬父母。他們並且集中一切力量使人恪守孝道。他們制訂了無數禮節和儀式,使人對雙親在他們的生前和死後,都能克盡人子的孝道。
尊敬父母就必然尊敬一切視同父親的人物,如老人,師傅,官吏,皇帝等聯繫著。對父親的這種尊敬,就要父親以愛還報其子女(如時下,讓老人看孫子,逼老人賣房子等)。由此推論,老人也要以愛還報青年人,官吏要以愛還報其治下的老百姓,皇帝要以愛還報其子民,所有這些構成了禮教,而禮教構成了國家的一般精神。
這個帝國的構成,是以治家的思想為基礎的。如果你消減親情,甚至只是刪除對親權表示尊重的禮儀的話,那麼就等於消減人們對於是同父母的官吏的尊敬了,因此,官吏也就不能愛護老百姓,而官吏本來是應該把老百姓看做像子女一樣的,這樣一來,君主和臣民之間所存在著的愛的關係也將逐漸消失,只要消減這些習慣的一種,你便動搖了國家。
一個兒媳婦是否每天早晨為婆婆盡這個或那個義務,這事情本身無關緊要,但是如果我們想到,這些日常的習慣不斷地喚起一種必須銘刻在人們心中的感情,而且正式因為人人都具有這種感情才構成了這一帝國的統治精神,那麼我們將了解,這一個或那一個特殊義務是有履行的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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