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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清明不回家要「打斷腿」說起

從清明不回家要「打斷腿」說起楊早今天 09:01分享

去年的這個時候,我們一家正在皖南遊盪。那日入住績溪,打算第二天去上庄看胡適故居。一位朋友的朋友在賓館探望,聽說我們的打算,大搖其頭:「你們這時間不巧哇。我們這裡,清明比過年還大!過年不回家,爸媽可能不說啥,清明不回家,腿都要打斷!」他說,以前清明不放假,單位也剩不下幾個人。現在有假,更是人人都回老家。

據他說來,我們清明之行將會困難重重,一是下鄉掃墓的車輛眾多,會把路堵慘;二是根本沒有飯店開門做生意,找不到飯吃。

我們吃他一嚇,一夜都沒睡好。第二天一早將小孩喚醒,急急上路,心裡預計著要在路上堵兩三個小時。結果……還好,可能是因為走得早,路上沒有預期的堵,但真的是處處鞭炮,鄉鄉聚會,道路兩旁的墳墓大都被供品與紙灰、喪幡遮滿,為此還差點錯過了曹誠英的墓。

來到上庄,胡適紀念館就根本不開(紀念館旁邊的公廁也鎖著,這個比較要命),胡適故居倒是照常開放。問守門大姐:您不過清明嗎?答:我們輪流值班,這裡來的人多。

游完上庄,吃飯的地兒是真難找。一路開了百把公里,才算在某縣城找到一家開門的飯館。

這次的皖南清明之旅,讓我深深體會到,雖然清明節是全國皆放假,但在不同的地域,節日的意義大不相同。像皖南,大多數人還恪守傳統的程式,回家、掃墓;而在北上廣這種大城市裡,清明大抵只是一個「假期」。

不過我沒覺得這種差異有什麼不好。老友施愛東,是專研民俗學的研究員。我關於清明節的一點兒知識全是打他那兒來的。在他年復一年的熏陶下,我完全了解清明本身就是一個「多功能複合型節日」。

簡單來說,清明至少涵蓋了三個節日:用來掃墓的寒食節,用來談戀愛的上巳節(三月三),用來踏春的清明節。宋元之後,三節漸次合一。清明節遂變成兼顧「掃墓游春談戀愛」的綜合性節日。

南宋紹興年間,杭州帥不帥不知道但肯定很窮的許仙許小哥,就是在清明節去保俶塔追薦祖宗歸來,於濛濛細雨的斷橋上邂逅一對美女主僕。美女言道:「奴家白姓,小名素貞,為因清明節近,今日帶了丫鬟,往墳上祭掃了方回。」話本小說寫到此處,贊曰:「幾宿春山逐許郎,清明時節好煙光;歸穿細荇船頭滑,醉踏殘花屐齒香。」香艷纏綿得緊,「追薦祖宗」、「祭掃」什麼的,都只是陪襯。

施愛東說起這些,每每感慨今人說起清明節,只記得偽托杜牧所作的「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慾斷魂」那付凄清景象。其實早在唐代,人們就是掃墓與郊遊、飲宴並行的。所謂「風光煙火清明日,歌哭悲歡城市間」,清明掃墓,從禮宜悲,從天宜喜,而且以喜為主,唐人羊士諤《寒食宴城北山池》「別館青山郭,遊人折柳行。落花經上巳,細雨帶清明」就講清楚了這種「三節合一」的情形。

所以在唐宋時期,清明與寒食、上巳並行,節日活動除了掃墓,還有各種遊藝活動,諸如沐浴、踏青、蹴鞠、拔河、鬥雞、畫蛋、盪鞦韆、放風箏等等,這段時日,幾乎就是古代中國的嘉年華會,或者叫黃金周,與日本人的春日賞櫻有些彷彿,正所謂「梨花風起正清明,遊子尋春半出城,日暮笙歌收拾去,萬株楊柳屬流鶯。」(吳惟信《蘇堤清明即事》)

民間是這樣的歡樂,講求傳統啊、秩序啊的人會看不順眼。掃墓是很悲的事啊,你們整這麼高興,不利於「慎終追遠」,建設國朝精神文明啊。因之唐高宗曾在公元662年頒布詔書,對寒食上墳予以禁止:「寒食上墓,復為歡樂,坐對松檟,曾無戚容。既玷風猷,並宜禁斷。」唐高宗的意思,古代並沒有「墓祭」這回事(《漢官儀》等書都說「古不墓祭」,王充《論衡》則稱「古禮廟祭,今俗墓祀」),祭奠祖宗應該在宗廟裡舉行,現在你們不但春天去上墳,還一個個笑逐顏開的,這怎麼行!「並宜禁斷」,連寒食上墳都不允許,在家裡拜祭吧。

可是春日掃墓兼游春這事兒,它符合人性啊,大好春光,關在家裡幹啥?尤其禮教日嚴,大姑娘小媳婦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一年好不容易有這麼個機會去親近大自然,誰還管你官府禁令?官府禁了七十年,估計也撐不下去了,唐玄宗只好重訂禮制,稱「寒食上墳,禮經無文。近代相傳,浸以成俗」,既然如此,「宜許上墓,用拜掃禮於塋」,但是強調祭奠完要「泣辭」,「不得作樂」。可以掃墓了,但得悲戚,得哭,不能搞娛樂活動。

這就是政府要用禮俗制度強行干涉個人情感生活的範例。效果呢,不太好。在張擇端的曠世名作《清明上河圖》里,我們可以看到宋代清明節的景象(關於圖名中「清明」一詞何指,學界有爭議,很多人認為是指節令,至少從圖中樹木枝葉等自然景色看來,符合宋時開封春天特徵)。《清明上河圖》描繪了各色人物550多人,牛、馬、騾、驢等牲畜50餘匹,車轎20多乘,大小船隻20餘艘,五花八門,包羅萬象,但總體的樣貌是「不僅不見絲毫哀傷之情,反倒洋溢著一幅歡樂祥和的氣氛」。

文字記載就更清楚了。宋代最出名的兩本筆記,《東京夢華錄》列舉汴梁清明景象:「清明節,都城人出郊,士庶闐塞,四野如市。往往就芳樹之下或園圃之間,羅列杯盤,互相勸酬。都城之歌兒舞女,遍滿園亭,抵暮而歸。」《夢粱錄》則描繪臨安的清明節:「寒食第三日即清明節,官員士庶俱出郊省墳,以盡思時之敬,車馬往來繁盛,填塞都門……隨處行樂。此日又有龍舟可觀,都人不論貧富,傾城而出,笙歌鼎沸,鼓吹喧天,雖東京金明池未必如此之佳。」

自近代以降,清明作為節日,已遠不如唐宋繁華,清末《燕京歲時記》云:「清明即寒食,又曰禁煙節,古人最重之,今人不為節,但兒童戴柳,祭掃墳塋而已。」但是「游春兼掃墓」這一點還是保留了下來。豐子愷說他從小「把清明掃墓當作無上的樂事」,因為可以「借墓游春」。從「市井塵囂的低小狹窄的百年老屋」,來到鄉村田野,感覺異樣的新鮮。(《清明》)周作人在《百草園》里也表達了同樣的意思「上墳時節頂高興的是女人,其次是小孩們」,「坐了山轎,到山林田野兜一個圈子,況且又正是三月初暖的天氣,怎能不興會飆舉的呢?」周氏家鄉紹興有兒歌雲「正月燈,二月鷂,三月上墳船里看姣姣」,說的就是這付景象。

政府又一次重視起清明節來,是在1935年。為了應對「九一八事變」後深重的民族危機,凝聚民心士氣,1935年清明節,國民政府率各界民眾5000餘人公祭黃陵,呼籲中華民族「復興之大誼」,並將清明節定為「民族掃墓節」。1936年,經歷了西安事變的國共兩黨共祭黃陵,中華蘇維埃中央政府特派代表林伯渠前往參加「民族掃墓典禮」。據愛東說,就是在那時,「清明時節雨紛紛」被擇了出來,成了清明節日的代言之作。這是清明節在歷史上最近的一次發揮政治功用。

時至今日,清明節的有些功能已經喪失,比如「掃墓」的掃。近年來有「代人掃墓」的商務興起,其實大可以不必。古時墳塋,須年年維護,修整土壙,拔除雜草,清除蟲蟻,以盡孝思。所以主人不能親臨,也可以派人或由守墳田戶代為辦理。現今墓地,大部分鋼筋水泥,統一管理,親友來祭掃,重點是「祭」而不是「掃」。祭祀可以廟祭,可以家祭,也可以遙祭,而且不必限於清明,只要能抒發心意,不拘時地,都能表達。馮友蘭曾說「行祭禮並不是因為鬼神真正存在,只是祭祖先的人出於孝敬祖先的感情,所以禮的意義是詩的,不是宗教的」。行祭的人,能懷前賢,表哀思,求心安,就可以了,得其意,不妨略其形。

而大好春光亘古不變,不管是「借墓游春」,還是專程踏青,都應當是清明假期的題中應有之義。至於怎麼過,才不辜負這煦暖春日,不妨讓人自由選擇。所謂「傳統」,本來就是變動不居隨時移易的,傳統節日的產生,本來就出自人性的根本需求,如果需求有所變化,節日的過法隨之而變,是自然而然的事。重要的,是「勿失本心」。1905年,大多數維新之士都認為中國的春節是「陋俗」,各種不文明,中國要立憲圖強,必須盡廢春節(後來果然兩朝政府均行此「壯舉」),唯有上海《時報》有一段持平之論:

「我人勤苦一年,此數日之快樂不可少也。我人疏闊一年,此數日之交際不可少也。我人靜默一年,此數日之活動不可少也。唯當以有益之快樂,有味之交際,有思想之活動易之而已。」

「有益之快樂,有味之交際,有思想之活動」,各位自己設計去吧。清明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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