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和平:一個近代哲學史角度的觀察

康德在1795年發表《論永久和平》,當時德國的哲學家除了菲希特以外沒有人認真對待它。「和平」的議題不是當時的主流。之後的兩百年里,在民族國家興起以及資本帝國主義活動的激蕩之下,發生兩次世界大戰。相伴而起的,有各類國際和平組織。有關和平問題的哲學思考也在這樣的現實經驗與前瞻需求之間紛紛展開。近代哲學思想里有很大的部分在歌頌戰爭。在那裡,戰爭不是必要之惡,它的目的也不是為了和平——停滯,戰爭本身就是人類進步的一部分。為說明這樣的背景,本文將首先描述近代思想家對戰爭的肯定以及相關的現象,接著檢視康德從啟蒙思想與法律概念里提出怎麼樣的和平構想,並陳述它對後世的影響。最後再檢視紹續啟蒙思想的德國法蘭克福學派理論,說明語言行為理論如何把和平問題包含其中,以及它替我們開啟了怎麼樣的視野與實踐的可能性。本文以這樣的哲學史回顧來了解何謂「和平」。

一、從黑格爾到卡爾·司密特

「奮鬥、吃苦、犧牲」被揭櫫為比「幸福」更值得追求的價值,它們是作為一個有德行風範的人的基本條件,更是一個堂堂正正國民不可或缺的品德。黑格爾視戰爭為人類族群凈化道德、發展自由的必要作為。一個國家的文化、藝術、哲學、宗教、風俗需要國家武力來保護,讓它們得以深化及開展。它們提升了之後,再以其凝聚形成的民族精神迴轉過來影響這個國家的力量,擴大它的自由。世界史就是世界各個民族的精神透過戰爭的一個辯證發展過程。在黑格爾看來,是因為有戰爭才使得人類精神進展的腳步不至於沉陷在歷史的泥沼中。中國歷史在黑格爾的歷史哲學裡,扮演著世界精神發展領頭的角色,是他心中的世界史精神的開端。它最先成立帝國,但這個大一統的帝國,在他的論述里,代表的是最局限的、帝王個人的自由,也代表各個族群精神長期的停滯。國際聯盟組織的構想——比他年長四十歲的康德提出的法律政治構想——對他而言,也只會落入大一統的局面,各個國家的民族精神都將失去發展的潛力,歷史將失去辯證發展的力量。

黑格爾。

十九世紀浪漫思潮下德國的唯心主義里充滿了對戰爭的歌頌。同樣的,十九世紀下半葉依附於自然科學而興起於英美的社會達爾文主義,也把戰爭視為求生存的必要手段。有異於唯心主義追求世界精神的提升,社會達爾文主義者視戰爭是天擇手段,是「適者」走向文明的過程,它強調生存條件及物質富足。前者是配合著歐洲民族國家興起的思潮,後者依附於海外殖民活動與工業化的背景上。兩者都從演化或世界史的長時間角度肯定戰爭。

十九世紀歐洲規範戰爭的國際法,不論是1864年簽訂的日內瓦公約,或是之後的布魯塞爾會議,還是該世紀末簽訂的海牙和平會議,這些國際法背後的法理基本上都肯定戰爭,承認它是說得過去的、處理國際間爭端的方式。國際法的內容因此都只規範交戰時的作為:對待戰俘的方式、管理佔領區的方式、文化遺產的處置方式、哪些武器禁用(如毒氣)、間諜的活動範圍、投降的方式與停戰協議如何訂定等。這些國際法里所謂的戰爭罪犯,指的是那些具體違反交戰規則的人。至於開啟戰爭的行為,則不在審判的範圍內。近代國際法庭里唯一的例外——從法律上判出「破壞和平罪行」以及「違反普遍的人性價值」的判決——應該是二戰之後在德國紐倫堡臨時成立的國際法庭所做的判決。紐倫堡臨時法庭這樣的判決顯然已經超出傳統國際法的法理。也因為如此,這個判決具有爭議性,不斷被法哲學界討論。

最引人注目的批評無疑是出自卡爾·司密特(1883–1976)的論述。這位承續黑格爾哲學的法律政治理論家,針對第一點所謂的「破壞和平」指出有主動啟戰與被動應戰的差別:在開第一槍之前,交戰國雙邊政治理念的差異,以及雙方衝突的結構性的發展,這些戰爭真正的原因,不是「啟戰」以及「保衛戰」這類單純的概念可以說明的。針對第二點「違反普遍的人性價值」,他更直指根本,拒不承認人存在的本質是它普遍的人性價值。他認為人存在的本質是它的政治性,個人如此,一個民族也如此。它的政治性顯示在它有多少認出敵人的能力,以及它有多強烈認出敵人的意志。人的存在里,最基本的是「友」與「敵」的意識。反過來說,人也只有在當它作為一個國家國民的時候,受到它的國家憲法保護的時候,才有其基本的權利與價值。因此作為一個人能夠擁有的,是公民權而不是普遍的人權。凡是使用「人性普遍價值」這樣的概念,他認為就是欺騙。凡是聲稱為了伸張「人性尊嚴」,進行「人道介入」,他認為那才是真正開啟戰爭、擴大戰爭的作為。因為若以「人道」為旗幟,那就是要拯救普遍的人性,並且把交戰的對手視為人類的公敵,或視為非人。在這樣的旗幟下,正可以合理地以處理非人的方式把戰爭無限的展開及擴大。道德化的、所謂的「正義之戰」對他而言也是應該揚棄的概念。真正有實際人道意義的是接受戰爭進而規範戰間行為的國際法。

黑格爾以及社會達爾文理論開山的賀伯特·史賓塞,因為時代的限制,沒有經歷二十世紀的後半葉里冷戰的對峙,以及全球性核戰一觸即發的衝突邊緣,也沒有經歷愛因斯坦與蕭伯納等人1975 年齊聚瑞典斯德哥爾摩,為了人類免於滅絕所做的呼籲及當時上億世人的響應。戰爭,到了此時有了完全不同的質與量。對黑格爾與史賓賽而言,此時的戰爭應該成了諷刺。因為全面的核戰已經不再能提供人類文明或世界史發展的動力。正好相反,戰爭或和平已經關係著人類整體的存亡。

如何將戰爭局限在一定範圍里,這是冷戰前後政治哲學家的一個課題,尤其是承續黑格爾思想的學者。一般而言,他們強調戰爭應該只是雙方政治理念——尤其是雙方對具體國際秩序看法——之間的衝突。衝突發展到無法規範時,戰爭是建立新秩序的手段。戰後,交戰雙方必須再以相互尊重主權的方式,配合新的秩序,簽訂合約。新的秩序是實然,相關的國際法及簽訂的合約是建立在這個實然上的應然。卡爾·司密特說,只有從道德上不預設貶斥戰爭的態度,才能正視它的本質,進而將它局限在一定的範圍里。

1883年出生的卡爾·司密特活了93歲。他能從法律與政治哲學的角度評論親身經歷的第一次世界大戰、其後的凡爾賽和約,以及日內瓦國際聯盟的緣起及瓦解;然後,他還能再評論親身經歷的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及其後的各項審判、和約及聯合國的成立與運作,最後甚至思考冷戰的問題。他的法律與政治理論,曾被希特勒的第三帝國引用,充滿爭議性。但是,在二戰之後,歐洲各個國家的政治理論家仍然在他的法政哲學裡尋找基礎。根據維基百科的敘述,當代新馬克斯學者,以及美國寫「文明的衝突」的珊繆爾·亨廷頓也都承續著卡爾·司密特的思想。從這樣的角度來看,卡爾·司密特承先啟後,在歐美政治思想界凝聚出一個黑格爾以降的清楚陣營。這個陣營的壁壘針對著歐洲啟蒙思想,針對它所揭櫫的人性尊嚴的普世價值、針對它對人的理性信仰所衍生出的和平思想與組織。而這些和平思想與和平組織的一個源頭,無疑是啟蒙之子——康德。

二、康德的「論永久和平」及它的影響與局限

康德在1795年發表「論永久和平」。永久和平是康德的理想,他用法學理論來充實它,使它不至於淪為只是一個夢想。啟蒙時代里的和平思想經由他的法律建構,得到一個具體可行的輪廓。他的構想歷經十九世紀的民族國家建國運動以及激烈的殖民衝突,終於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在美國總統威爾遜主導之下,落實在國際政治組織上。日內瓦成立的國際聯盟反映著「論永久和平」里的構想。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他提出的永久和平的做法,更在聯合國的宣言、成立的機構以及政策上得到具體及補強的形態。「論永久和平」對世界和平運動的影響正是哲學家對現實世界影響的眾多範例之一。

康德。

在「論永久和平」里,康德把追求和平的作為分成消極與積極兩個部分。消極的作為是要求主政者馬上放下能引發及擴大戰爭的事;積極作為是要求建構新的法治組織。

消極作為里要放下的事包括:秘密備戰、收買鄰國、干涉鄰國內政、募兵以及不道德的戰爭手段。很明顯,這些要求完全是啟蒙精神的延伸,它們背後的原則是信息的公開、個體自主性的尊重以及理性的運用。在這些要求里,軍事的預算要公開,外交的政策要公開,以便接受理性公意的檢視。同時,不可以用薪餉招募士兵組織軍隊,因為這是把人當成工具最具體的範例,它與干涉鄰國內政一樣,是對個體自主性的侵犯。但是,即使做到這些要求,戰爭還是潛在存在於國與國之間,這樣的狀態也只能視之為休戰的狀態,所以上述的作為只能稱之為追求和平的消極作為。康德也接受戰爭的事實,因此他在消極作為的要求里提出交戰時不得有毀滅性的做法以及凌辱的行為,目的是使休戰狀態或暫時的和平能順利展開。

積極的作為有三項,依次是:一、建立共和國及國家法律;二、建立國際法規範下的秩序;三、建立世界公民的秩序。關於第一點:它所稱的共和國指的是民主憲政的國家,即立法與行政區分開來的國家。在共和國里,理性的公意是法律的根源,它將取代專制君主個人意志下的法律。對他而言,即使專制君主是開明的,並且以全民的福祉著眼,所訂的法律仍然不是正義的。一如約翰·饒爾兩百年後闡釋的,康德相信正義的實質是在程序上,而不是在內容里——如後來功利主義者所著重。建立了共和國、有了正義的法律,就代表人們脫離了人與人爭的自然狀態,有了國內的和平。同時,因為戰爭不再由君主一人決定,共和國國民的公意也會降低國際間戰爭的可能性。關於第二點:共和國與共和國之間簽訂的合約,規範彼此戰爭與和平的行為,國家必須遵守國際合約的規範。關於第三點:這是霍布斯、洛克、魯索等前人都沒有處理到過的。康德構想里最具創新性的世界公民秩序的狀態是:每個自由參加結盟的國家在「常設的國會」(康德的用語)里,不斷地處理彼此間的問題及衝突,政治程序將取代戰爭。有了各個國家之上的「常設的國會」,第二階段的國際間的合約都可以廢除了。

從康德到現在的兩百多年裡,世界變化很多。自從民族國家紛紛成立後,許多國家實行徵兵制,將兵役訂為男性國民的義務。在民族主義意識形態鼓動下,甚至全民皆兵。在康德所處的專制帝王時代歐洲普遍實行的募兵制之後,居然有徵兵制代之而起,而徵兵制使國家之間的對立更為徹底,這些發展當然非康德所能預料得到。他對募兵制的批判,強調不可以把人當工具,因此也只剩下啟蒙思想史上的意義。他在「論永久和平」里對商業寄予厚望,認為商務之間的互惠與糾結成網,會使得國際和平得到保障。在他所處的神聖羅馬帝國里,有百餘個邦國(他居於普魯士邦),商務的往來確實有助於邦國間的相互依賴與和平。但是,後來工業資本主義興起後,國內階級的社會對立,以及海外殖民剝削更為激烈,這些商業發展帶來的威脅也遠超出他的歷史經驗。列寧以降,無產階級的和平主義運動,長期以來無法與代表啟蒙的市民階級的和平運動合流,說它虛偽、感情用事,彼此相互對立,其來有自。這當然也是康德無法預料得到的。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在美國總統威爾遜倡議下在1920年成立了國際聯盟,這是康德所謂的「常設的國會」。各個國家,如康德理論里所構想的,它們自由加入這個人類歷史上第一個討論與協調國際事務的國際聯盟。但是,不出幾年,幾個侵略鄰國的行為,經過國際聯盟調查確定後,卻無法加以制裁。德國、日本、義大利、西班牙等這些國家索性相繼退出國際聯盟。康德在世界公民秩序論述里,沒有建構制裁的機制,他只表達信任那些參加聯盟的共和國會有道德精神,並訴諸共和國自發的純粹實踐理性。他沒法預見他的和平理論在實際運作上的弱點。

「論永久和平」之後兩百年,世界的局勢大不相同,然而即使今天在討論和平的哲學問題時,康德的構想仍然提供人們無限的啟發。啟蒙精神里所強調的人的自主性及理性,至今仍然是和平論述的基礎。

三、法蘭克福學派:和平在對現實批判的過程里

德國法蘭克福學派承續啟蒙思想,特別是延伸了康德對輿論的論述。輿論是康德心中共和國里人們以個人身份理性地交換意見的總稱。它在共和國里一方面監督行政,另一方面與代表民意的立法機構——議會——互動。議會綜合及具體化他們的看法,完成正義程序下的法律。當時的輿論場所不外是證券交易所,酒店沙龍,以及少量的出版品。兩百年後的今天,輿論已經呈現出完全不同的樣貌。輿論早已跳出了人與人親自會面實體場所的局限,也超出了國界及區域,成了世界性形上的現象。早在上個世紀六十年代越戰時,學界、藝術音樂界、新聞界就展現出全球性的輿論。近二十年兩次波斯灣戰爭,因為計算機網路的發展,更讓人經歷到全球性訊息及意見交織的現象。新聞媒體的信息來源除了有傳統的記者、網民之外,更有為了政治透明化與行政正義而設置的揭密/揭弊網路平台,媒體分析及論述因此有更多的深度與廣度。同時,現今全球也已形成許多專題性的輿論及活動組織,如綠色和平組織、國際特赦組織、氣候高峰會議等。

法蘭克福學派關心的是輿論背後的結構。輿論的面貌改變了,而且還在不斷改變中,它出於理性、基於自由以及顯示正義的本質,也因此更需關懷。法蘭克福學派關心輿論里的信息意見是否被壟斷及操弄。他們從語言行為理論發展出「理想的言談情境」,用來作為審察意見表達公平與否的判准,並且為社會正義提供批判及導向的功能。

「理想的言談情境」指的是參與說話的人:把言談的對方當成有自主性以及具有理性的人來對待;雙方說話的機會均等;在沒有威權壓力下說話。理想言談情境的這三點,看似簡單,但是在現實社會裡很難實現。經濟的力量可以掌握媒體,製造出意見表達機會的不均等;發言長短的不公平,會構成了輿論不等邊的扭曲圖樣;而使用欺騙的語言以及有特殊目的的語言這種普遍的現象,是沒有把對方當成理性交談的主體。無所不在的人際主從關係與宰制關係更會隨時滲入人與人言語的交換中。「理想的言談情境」只是理想,是理論,是用來針砭現實的準則。然而,它是社會朝向正義發展不可或缺的規範性的理念。康德有一次用類似《聖經新約》的口氣講到和平,他的寶訓是:「摒除一切,朝望純粹實踐理性的王國以及它的正義,那麼你們永久和平的目標就會降臨了。」對法蘭克福學派而言,利用「理想的言談情境」的準則,不斷地進行對國際現實的批判就是「朝望純粹實踐理性的王國」。

法蘭克福學派的哈伯馬斯在紀念康德「論永久和平」發表兩百周年時,延伸康德的思路,從當代的角度提出對聯合國組織改進的看法。聯合國組織一方面是人類和平理想最偉大的具形,另一方面又是國際強權角逐的競技場。哈伯馬斯所做的是,用「理想的言談情境」的準則針砭聯合國組織的現況。哈伯馬斯認為,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的否決權,是公意對權力的屈服,因此建議將其修改為三分之二多數決定。國際法庭缺乏制裁力,正義無法就非武力的程序得到伸張,因而必須賦予制裁權。然而,哈伯馬斯對聯合國修改組織建議里最有創意的,無疑是他對聯合國大會本身的批判。

聯合國大會如同一個國家的國會,它是銜接全球輿論與聯合國決議的機構。這個人類和平最高組織的大會,它以主權國家為單位組成。從言談機會均等的準則而言,它的疏漏顯而易見。從各個國家國會的範例來看,聯合國大會類似美國的參議院、德國的聯邦上議院。哈伯馬斯認為,聯合國亟需一個類似眾議院的組織,它的會員應該是更接近輿論的區域代表及專業代表,目前以國家主權為基礎組成的大會,應該將它的權力下放給另外成立的眾議院。哈伯馬斯認為,在全球化跨國企業的趨勢里,國家主權早已顯示出它的變化,國家力量大小與其承受衝擊的程度大不相同。全球有30 個跨國企業年度營收大過90 個國家的生產毛額,世界經濟的活動對大多數國家形成巨大的挑戰。全球貧窮、氣候、移民等問題早已超出國家主權所能掌握。輿論內容與國家主權範圍有相重疊及不重疊之處。而且歐盟的整合過程中有例在先,議會的代表直接由歐洲各個區域里的選民直接選出,而不是由國家派遣。聯合國若成立眾議院,它的代表一方面將能更接近輿論的源頭,更接近均等的說話機會,同時也將使代表的發言更為多元,更接近「在沒有威權之下發言」的理想情境。可以想見,在聯合國的眾議院里,人口眾多幅原廣大的國家可以有充分的代表提出議題塑造意見,也更接近正義原則。哈伯馬斯紀念康德「論永久和平」兩百周年的方式很有建設性,正義的精神灌注在「理想的言談情境」中。如同康德一樣,作為思想家,他們不只是加入以哲學詮釋世界的行列,而是提出做法,要去改變世界。

結語

世界人口數在十六世紀以前,因為饑荒、瘟疫、戰爭等因素,時有起伏,但總數在圖表上一直維持著波浪狀的形態。世界人口的持續直線的上升是近現代的現象。人口成長不斷,而世界的資源有限,這個趨勢里潛藏著無限未來衝突的因素。約束交戰行為的戰爭國際法,就現實而言不可或缺,伸張正義的國際法庭顯然也需要有具體的制裁力。同時,更重要的事實是:十七世紀以來啟蒙思想強調人的自主性與理性,如今它在民主制度的擴張下,已成為世界政治文化里重要的部分。法蘭克福學派從語言行為理論發展出的社會批判的準則也是這個政治文化里的一部分。在充滿潛在衝突的現實里,這些準則是一個可資依循以及可以實踐的和平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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