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平:文化的取向就是遠離獸性 2014-01-14
圖為劉溢油畫作品 來自網路人是由動物進化而來的,這個觀點首先是由達爾文提出來的。雖然仍然有很多人不認可這個觀點,但是,現代科學特別是生物化學已經對這一主張提供了堅實的支持。其實把人與動物並稱就是錯誤的,人就是動物之一種。那麼,人和其他動物的區別在哪裡呢?人是有文化的動物。是文化把人類從動物界中擢升出來,成為一種超越性的存在。如果把人與動物相對應的話,那麼與文化相對應的就是自然。人對動物是一種超越,文化對自然也是一種超越。文化不僅僅超越自然,而且,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文化其實是反自然的。人類的文化,就是對我們身上的自然性的超越,而動物的自然性,無疑就是獸性。因此,人類文化對自然性的超越,其實就是人性對獸性的超越。人性對獸性的超越首先是心理能力的超越。作為人,我們有一種動物所沒有的心理能力,那就是在看到別人受難時感同身受的能力。在英語中,這樣的能力被叫做"compassion"。對於這個詞的翻譯五花八門,有人翻譯為"同情心",但"同情心"更準確的對譯是"sympathy"。有人把它翻譯為"移情",但移情更準確的英語對譯是"transference",它指的是心理治療的接受者對心理治療的實施者所產生的、超越治療關係的情感。我建議把"compassion"翻譯為"移理心",這樣更加符合其原意。對移理心,中國古代思想家孟子稱之為"惻隱之心"、"不忍人之心",他是這樣描述的:"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孟子說的很明白,我們之所以看到孺子將墜於井而感到驚懼,進而發自內心地欲施以援手,並不是任何外部因素使然,它僅僅是我們的內心需求。可以說,很多偉大的道德理論,都把道德建立在移理心的基礎之上,比如佛教的轉世理論,因為我們在來生可能轉世為任何動物,所以我們要善待動物,也善待他人。這裡的邏輯前提,就是我們能夠體會到他者--無論是人還是動物--在遭受苦難時的痛苦。亞當斯密也曾經說過:"人類對於別人所受的傷害具有一種非常強烈的感受能力。"我們在看到別人受苦時,能夠感受到他在受苦,甚至預見到別人即將遭受到的苦難,這是任何動物所不曾擁有的能力。人類對獸性的超越的另一個方面,是觀念的超越。作為動物,它們的行為只是趨向於兩個目的,個體的生存和種的繁衍,前者體現為對食物的追求,後者體現為對性的追求和母獸的撫育行為。在這兩者之外,動物再沒有其他的追求。但是我們人類則不然,我們開始擁有了超越物質的、生存的和繁衍的追求之外的追求,這種追求,就是對抽象價值的追求。人類的價值追求首先反映在墓葬習俗的出現上。人們對一個人死後的生活的關注,首先是靈魂觀念出現的外在表現;其次,它也是一種價值追求,因為一個死人的福祉,既和活著的人的生存無關,也和種的繁衍無關。在後來,人類出現了從圖騰崇拜一直到一神教崇拜的宗教現象。對這些神靈的崇拜,也和個體和種的延續沒有直接的關係。伴有或者不伴有宗教的發展,人類觀念中出現了原則性的東西,這些原則性的東西就是價值觀。比如,在動物界,弱肉強食是唯一的規則,但人類卻認為,人與人之間的競爭應該有其他的規則。在所有的競爭規則中,不可通過殺人來進行競爭,就成為一條禁律。雖然並不是所有的人都遵循這條禁律,但社會對應該遵守這條禁律還是達成了共識。還有,人類還逐漸發展出"公平"的觀念。孔子在《論語·季氏》中說:"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這是對動物界弱肉強食規則的根本性顛覆。可以說,大多數的人類價值,都是對動物界的行為原則的反動和超越。我們可以說,人是一種追求和遵循某種原則的動物,人是遵循某種價值觀念的動物。用馬克斯·韋伯的話來說,人不僅僅具有工具理性,人還具有價值理性。這是人超越於動物的最重要的特徵。上文說的是人性超越獸性的本質內涵,以下談談人性超越獸性的外在表現。在人性對獸性所實現的超越中,最重要的一點,是對個體價值的認可與尊重。在動物界,個體的存在價值,僅僅是種的繁衍的工具。這可以體現在兩種現象上。首先,沒有繁衍價值的個體,不會受到其他個體的幫助,必須依靠自己的能力自生自滅。比如,生病、殘疾的動物個體,肉食動物會因為無力捕獵而餓死,草食動物則會很快被獵食者捕殺。再比如,至今還沒有發現任何動物對年老的個體進行贍養。因此,在動物世界,種系主義是唯一的行為準則,個體的存在如果對種系的延續沒有價值,它就會被無情地拋棄。其次,在動物界中受到其他個體的"利他性幫助"的個體,只有動物的幼崽。而且,即使是幼崽,在它們失去種系繁衍的價值之後,仍然會被拋棄,甚至犧牲掉。例如,有些食肉動物在食物匱乏的時候,會把自己的幼崽吃掉。從種系繁衍的角度來看,這是完全符合邏輯的,因為如果母獸沒有食物餓死的話,不僅幼崽會死,母獸也會失去以後繁衍後代的機會。再比如,某些物種,如某種鳥類,父母總是選擇給強壯的幼鳥先餵食,弱小的幼鳥在食物不充足時就會被餓死,以保證其他幼鳥的成活。這樣的行為已經成為常態,雌鳥所產的卵的數量,總是大於成活的鳥的數量。還有更殘忍的情況存在,那就是強壯的幼鳥會把自己弱小的兄弟姐妹擠出鳥巢摔死。人類的道德觀念在這一點上卻是個體主義的。任何一個人,不論他是誰,都擁有內在的價值,他的存在並不是因為他可以成為實現其他價值的工具,他的價值是內生的,不是外鑠的。因此,老人、殘疾人、病人,即使他們對這個社會沒有絲毫的貢獻,甚至還是一種負價值--因為他們的生存要消耗社會財富--但他們仍然有生存的價值、生存的權利。與這種權利相對,社會則有義務對他們進行扶助。這說明,人類的道德原則在這裡是個人主義的。在對待嬰幼兒的問題上也是如此。每一個出生的孩子都有來自於其"人的資格"的道德價值,自然也就擁有在他人的幫助下維持生存的道德權利。在極端環境下,人類也會出現"易子而食"的慘劇,但這樣的事例毫無例外地被定義為"禽獸行為"。1960年代初的大饑荒中,湖南澧縣曾經發生"殺子烹食"的案件,罪犯最終被判處死刑。當然,人類很多社會都曾經存在過"溺嬰"的現象,但即使是存在這一習俗的社會裡,這一行為也是違反主流道德的。我們曾經聽到過很多即將被溺死的孩子在最後關頭被救下來的故事,在這樣的故事裡,我們聽到的最常用的一句話就是,"好歹也是一條命呀"。這句話其實是對人類個人主義觀念的最好詮釋:"任何人命都是應該活下去的。"在歐美國家,有些被診斷為唐氏綜合症的胎兒的父母,仍然堅持把孩子生下來,背後的觀念仍然是個人主義:"我們不能夠因為一個孩子對社會沒有價值,就把他殺死。"當然了,這樣的思路可能會引起爭議,因為這樣的孩子不僅僅對社會沒有價值,對其自身的價值也是一種褻瀆,但這一主題超出本文範圍,另當別論。總之,人類對獸性的超越,體現為從種系主義進步為個體主義,每一個個體都獲得了內在的生存價值。個體的內在價值在康德那裡得到了最有力的表述:任何人必須作為目的加以對待,任何人都不能作為手段加以對待。這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一個人即使對於他人和社會沒有任何價值,或者甚至是負的價值,他仍然擁有人的權利,仍然有權獲得他人和社會的扶助,以保證其肉體和精神的存在。其次,任何群體,包括國家和社會,沒有權力將任何人作為手段來使用,以實現集體的目的--除非他本人自願犧牲自己。但是,歷史和現實中的各種集體主義者,卻反其道而行之,把個體變成了實現某種(甚至是虛幻的)集體目標的工具。集體主義的意識形態認為,個體是為了集體而存在的。為了實現集體的某種目標,任何個體的利益甚至生命都可以被犧牲。當然,打著集體主義旗號,並不妨礙集體的領導人暗中夾雜"極端利己主義"的私貨。很多人的作威作福和驕奢淫逸,都是在"集體需要"的旗號下,或明或暗地實施的。集體主義可以有多種形式,最重要的就是民族主義和各種形式的烏托邦。在這些旗號下,各種罪惡的勾當大行其道。納粹主義可以為了雅利安民族的純潔而殺死各種缺陷人口,對一個特定的民族實施種族滅絕政策。斯大林主義則在階級鬥爭的旗幟下,目的明確地進行人口的滅絕和清洗。個人主義是這些觀念和實踐最有力的敵人。如果每個人都具有內在價值的話,任何目的都不足以成為殺死一個人的理由--除非他犯了殺死他人的罪行。人類超越獸性的第二個外在表現,是對暴力手段的摒棄。我們在形容動物世界的時候,最常用的說法就是"弱肉強食"。這個說法的意思是,在動物界,競爭的主要手段是暴力。人與動物的一個根本區別,就是主要以非暴力的形式進行競爭,例如通過價格進行商業競爭,通過說理來進行溝通、談判、妥協與和解。在社會內部,暴力行為都是犯罪,是會受到社會懲罰的行為。當然,在社會解體的時候,有些人會通過暴力來實現他們的目的,如各種盜匪。即使在承平時期,也存在各種各樣的黑社會組織。但無論如何,以暴力為手段的人和事,永遠是道德譴責的對象。一個不得不承認的不幸現實是,人類社會仍然還不能完全達到在國家之間以和平手段解決爭端的程度。但幸運的是,人類已經朝著這個目標實現了巨大的進步。當然,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在目前的技術條件下,使用暴力進行競爭比使用非暴力手段進行競爭,代價更高,收效更低。但無論如何,目前的時代,仍然是人類歷史上最和平的時期。和平是人類最崇高的價值追求之一。思想家康德為此專門寫了一本書,名叫《永久和平論》。康德認為,戰爭是必須要終結的野蠻狀態。可以看到,康德明確地把戰爭與野蠻綁定在一起,因此,和平與文明自然是一致的。從某種意義上說,文明其實是文化的形容詞形式。戰爭是暴力的最高形式,因此,暴力的反文化性質不言自明。如果我們回到某個社會的內部,非暴力就是早已確立的社會規範。在一個社會內部,人與人之間的互動,主要是通過信息溝通的方式進行。信息的媒介是符號,因此,人是一種符號的動物。但是,這種互動形式也會產生新的問題,那就是欺騙。一個人可能並不對他人實施真正的暴力,但他可以通過傳播錯誤信息來達到原來通過暴力才能達成的目的。比如,一個人可以把一條通往陷阱的路說成是安全的路,從而使另一個人喪命。欺騙的結果和暴力的結果可以是一樣的。因此,我們可以把欺騙看作是一種特殊類型的暴力。在大多數社會裡,詐騙都是罪名,就是明證。從更廣義的視角來看,欺騙的本質,其實就是妨礙真實信息的流動。當然,妨礙真實信息的流動不止有欺騙這一條途徑,它也可以是根本禁止信息的流動。如果說傳遞虛假信息是一種暴力的話,禁止信息的流動同樣也是一種暴力--而且還必須依靠貨真價實的暴力來加以實施。在一個社會裡,普通人之間的和平關係相對來說是比較容易達成的。可是,人民和統治者之間的和平關係卻不太容易達成。我們知道,在人類社會的大多數時間裡,統治者維持他們統治的主要手段,還是暴力,或者是以暴力相威脅。之所以是這樣,是因為統治者的統治權並非來自於人民的授予。大多數情況下,統治權都是通過暴力獲得的,因此也必然以暴力為手段來加以維持。當然,所有的統治者都意識到,僅僅依靠暴力來維持統治,成本太高。因此,他們想出了另一個辦法,那就是為自己統治的合法性編造一套謊言。這個謊言在歐洲被叫做"君權神授",在中國叫做"天意"或"天道"。戰國時期有一個術士叫做鄒衍,創造了所謂的"五德始終說",每一個新建立的朝代,都會用這套理論來附會一番。這一套東西的現代名字叫做"意識形態"。在古代社會,這套意識形態和當時的國家形態是一致的。運用這一套意識形態,人類社會在數千年的時間裡維持了各種封建的或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即使在當今世界,這一意識形態在某些國家仍然在發揮作用,比如穆斯林世界裡的很多君主國家。我們甚至看到,打著君主制旗號的專制國家,比那些打著共和國旗號的專制國家,要穩定的多。中東所有的專制"共和國"都覆滅了,或者正走在覆滅的路上。而那些專制的君主國,卻是社會穩定,國家繁榮。也許我們可以得出結論說,對於國家的穩定來說,打什麼旗號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打的旗號和現實政體的一致性。當然,這種情況很可能是暫時的,因為目前世界上大多數民主國家,也是從君主制發展而來的,總有一天,即使是在打著君主制旗號的專制國家裡,人們也可能無法再容忍專制的制度。人民為何不能忍受專制的制度呢?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觀念的變遷,而觀念變遷的核心,就是價值觀的變遷。前文提到,人類超越動物的地方,就是人類除了有物質的追求之外,他們還有價值的追求。這些價值一旦俘獲了人們的心靈,實現這些價值,就會成為人們的心理需求。或者換句話說,這些價值本身,就具有了自我實現的潛力。我們也許可以把這些價值觀和黑格爾所說的"絕對精神"進行類比。在黑格爾看來,人類的歷史進程,就是絕對精神逐漸展開的過程。自由、平等這些個人主義價值,必然轉化為對民主的追求。這是因為,如果人人自由平等的話,為什麼有些人可以不經大家的授權就可以統治他人?民主的第一個主張,就是主權屬於人民。而人民的集體主權,來自於每個人的個人主權的集合。既然主權屬於人民,那麼獲得治權的一些人--政府--必須獲得人民的授權,才能進行他們的統治。自由、平等和民主的觀念的傳播,為所有的專制國家敲響了喪鐘。在這樣的觀念情境中,僭取了政權的統治者,沒有足夠的理由來解釋他們的權力來源。觀念的變遷,是人類社會走向民主的第一推動力。對於現代專制政體來說,思想觀念與政治實踐之間的張力就更加巨大。世界上所有的現代專制國家,毫無例外地都打著"民主"和"共和"的旗號。這使他們在解釋自己的合法性時,尤其蒼白無力。這時,他們唯一的選擇就是禁止信息的自由流通,特別是禁止現代觀念的自由流通。禁止信息流通的具體手段,就是禁止人們自由發言。這使因為,統治者所主張的意識形態和他們的行為方式之間的巨大反差,是承受不住任何一句真話的。光著屁股的國王,和他所宣稱的子虛烏有的華麗禮服,一句無忌的童言都會把它們揭穿。但是問題又來了,僅僅使用非暴力的手段,能夠禁止人們說話嗎?顯然不能。如果可以用說話來禁止說話,恰恰是言論自由的表現,因為你通過話語說服了對方,使他主動放棄了對說話權利的行使。因此,禁止言語,必然使用非言語的手段。在一個信息不能自由流通的社會,大多數人或者相信了統治者的說辭,或者懼於統治者的暴力,保持沉默。但總有一些勇敢的人,企圖說出事實的真相。對於這類人,統治者除了使用暴力之外,別無他途。而暴力--正如我們前文所論述的--是人類文化和人性的反面。暴力就是野蠻,暴力就是獸性的體現我們看到,人類文明的所有要素,構成了一個大體上自洽的邏輯體系。自由、平等、民主、和平,這些價值是相輔相成的。一些價值受到損害,其他價值也不能倖免。對一些價值的破壞,必然以對另一些價值的破壞為手段。在人民已經普遍接受現代觀念的時代,維持一個與這些觀念相對立的社會體制,必然求助於落後於這個時代的工具價值。就本文的論題來講,這個工具價值就是暴力,它是人類所崇尚的工具價值--和平--的對立面。當制度不能體現文明的價值的時候,維護這一制度的工具價值必然也是野蠻的。當我們說某個人類群體是野蠻群體的時候,其實就是說這個群體還沒有完全脫離獸性。而文化所指向的方向,或者說人類文明的本質,就是超越我們的動物性,亦即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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