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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基水楊酸哪類葯?它具體包括哪些藥物?

[標籤:氨基水楊酸,藥物] 醫能自制 2011-01-20 08:04 詳細介紹一下。慢性潰瘍性結腸炎的治療

滿意答案

目前治療潰瘍性結腸炎(ulcerative colitis, UC)的主要藥物仍為氨基水楊酸類和皮質類固醇類,現就其臨床應用介紹如下:1 氨基水楊酸類葯 1.1 柳氮磺胺吡啶(sulfasalazine, SASP) 1.1.1 臨床應用 SASP是目前治療潰瘍性結腸炎的首選藥物. 經口服後在腸道菌叢的偶氮還原酶作用下,SASP裂解為5-氨基水楊酸(5-ASA)和磺胺吡啶(SP). 5-ASA是其主要的有效成分. SASP主要用於輕、中型潰瘍性結腸炎的治療,對於重症病例多與激素類藥物聯用. 因為SASP的代謝與正常腸道菌群有關,如同時服用抗生素就會延緩此葯的分解代謝;硫酸亞鐵及消膽胺會妨礙SASP的吸收;SASP可加強抗凝劑、口服降糖葯和保泰松的作用;SASP可妨礙葉酸的吸收,因此長期用SASP者,須補充葉酸1mg/d.1.1.2 毒副作用[1,2] 常見的不良反應有消化道癥狀如噁心、嘔吐、厭食、消化不良等,還可表現為發熱、頭痛、關節痛和皮疹. 長期服用SASP可導致男性精液及精子異常,停葯3mo常可恢復. SASP對婦女的生育能力無明顯影響. 對於妊娠婦女及胎兒未發現特殊不良反應. SASP僅有微量經乳汁排泌,對患有病理性新生兒黃疸者,似有不良影響,但對健康新生兒無任何風險. 過敏性皮炎、溶血性貧血、粒細胞缺乏、肝毒性、再生障礙性貧血、類血清病、支氣管痙攣、肉芽腫等不良反應少見但較嚴重,須及時停葯,並予以對症處理.1.1.3 對SASP不耐受者的處理[3] 對SASP不能耐受者可採用脫敏療法:暫停葯1wk~2wk後,從0.125g/d~0.25g/d開始,每周遞增125mg,直至2g/d. 高度過敏者可先從25mg/d開始. 如中途有反應,藥量維持數日不變,待副作用消失後再加量. 脫敏期間須密切觀察,如出現嚴重不良反應則禁忌再用.1.2 新型水楊酸類藥物 ①SASP栓:輕、中症患者,早晚排便後各用1粒,癥狀緩解後減為維持量,每晚或隔日用肛栓一粒. 該劑型對直腸病變較為適宜. ②偶氮二水楊酸(olsalazine):由2分子5-ASA以偶氮鍵聯接而成. 口服後在胃及小腸不吸收,到達迴腸末端及結腸後被細菌裂解為2分子5-ASA,而發揮其局部抗炎作用. 其療效與SASP相似,但其耐受性好[4]. ③ 5-ASA:5-ASA為SASP的有效成分,在國外正在替代SASP,其副作用較小,耐受性好. 有以下幾種緩釋劑型可供口服:Pentasa,Asacol,Salofak,Rowasa等,與SASP相比,療效無明顯優越性[5 ]. ④ 4-氨基水楊酸(4-ASA)又稱PAS,2g/d灌腸或4g/d口服,療效與潑尼松龍20mg/d相似. ⑤ 5-ASA灌腸劑和栓劑:5-ASA灌腸劑每晚4g/100mL,癥狀緩解後減至隔晚1g維持. 5-ASA 4g/100mL,2次/wk灌腸可用於預防複發. 5-ASA栓劑(rowasa):1~2次/d給葯,適用於病變位於直腸者. 對於直腸UC,5-ASA灌腸劑與口服SASP療效相似,但副反應較少發生[6].2 皮質類固醇類藥物 皮質類固醇類藥物能夠控制炎症、抑制自體免疫反應、減輕中毒癥狀,是治療潰瘍性結腸炎的主要藥物之一. 主要適應證有:SASP或5-ASA療效不佳者;急性發作期;重型或暴髮型UC. 常用藥物有強的松、強的松龍、氫化可的松、促腎上腺皮質激素等. 以下是幾種新型皮質類固醇製劑,此類藥物抗炎作用強,而全身副作用少[3]. 丁地去炎松(budesonide):從腸道吸收後,首次經肝臟迅速滅活,對血皮質醇無影響. 二丙酸倍氯松:此葯對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無明顯影響. 可灌腸給葯. 巰氫可的松:其灌腸劑被吸收後,能首先被肝臟完全滅活,而不進入體循環,不會導致葡萄糖、鈉、鉀等代謝紊亂. 部分對氫化可的松或SASP、5-ASA無效者,用本葯保留灌腸常有明顯療效. 該類藥物長期應用易產生副作用,且不能防止複發. 故癥狀好轉後,即應減量至停葯.3 治療方案 潰瘍性結腸炎的治療須依據病情的嚴重程度及病變的範圍而定. 治療分初始治療和維持治療兩個階段.3.1 輕、中型UC的治療 初始治療:即發作期治療,如病變部位局限於直腸、乙狀結腸或距肛門30cm~40cm以內的遠端結腸,採用藥物保留灌腸局部給葯的方法較為適合. 保留灌腸的藥物種類有很多,有不同報道,我們常用的方法是:①SASP 4g~6g或5-ASA 4g,②氫化可的松100mg或地塞米松5mg~10mg,③普魯卡因或利多卡因適量,④中藥錫類散1支,⑤滅滴靈0.2g. 將上述藥物溶於100mL~200mL溫水中,睡前排便後保留灌腸,保留時間愈長愈好,1~2次/d可暫不用激素類藥物,如療效不佳時再加用. 我們用此方法治療UC多年,其療效確切,患者依從性好. 如病變僅局限於直腸可用SASP或5-ASA栓劑;2~3次/d,也可用可的松泡沫劑1~2次/d,至癥狀消失後減量為每晚或每3晚1次,維持治療. 如局部給葯無效或患者不能耐受,可改用口服給葯. 如病變範圍廣泛,侵及左半結腸或全結腸則須口服給葯,常用SASP 4g~6g/d或5-ASA 2.0g~4.8g/d、偶氮水楊酸2g~3g/d,分次口服. 可先從小劑量開始,如患者能耐受,逐漸增加至上述劑量. 可同時給予藥物保留灌腸,癥狀緩解後停止灌腸,僅用口服藥物維持治療. 如上述治療無效,可改用激素治療,常用強的松40mg~60mg/d,分次口服,癥狀緩解後減量至5mg~10mg/d,維持6mo停葯,激素減量過程中或停葯後給予SASP或5-ASA維持治療. 維持治療:UC極易複發,維持治療非常重要. 經初始治療,癥狀緩解後,逐漸減少藥物劑量,進行維持治療,以防止複發. 常用SASP 1g~2g/d或5-ASA 1.2g~2.4g/d、偶氮水楊酸1g/d口服,維持時間至少1a以上. 長期用SASP者應補充葉酸1g/d. 一般不用皮質類固醇類藥物維持治療,因長期應用激素副作用大,且不能很好地預防UC的複發. 病變局限於直腸者可用5-ASA栓,每晚或每3晚1枚,維持治療. 對於直腸、乙狀結腸病變可用5-ASA灌腸劑或SASP灌腸,每晚或每3晚1次. 對初次發病且療效好者可不必維持治療,因這種患者可保持長時間不複發.3.2 重型和暴髮型UC的治療 此時須靜脈給予激素治療,如氫化可的松100mg或甲基強的松龍16mg~20mg,1次/8h;或者是強的松龍30mg,1次/12h;也可用促腎上腺皮質激素(ACTH)100U/d,療效較好. 在靜脈用藥的同時可加用激素(氫化可的松100mg或氟美松5mg~10mg)及SASP或5-ASA保留灌腸. 病情控制後,靜脈用激素逐漸減量、停用,然後改用口服激素治療,常用強的松40mg~60mg/d,癥狀緩解後減量至5mg~10mg/d,服用6mo停葯,在激素減量過程中或停葯後給予SASP或5-ASA繼續維持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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