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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崇榮 羅馬書 049

每一個人要發展神給我們的恩賜,我們打開羅馬書第三章我先從21讀到26節,你們從27一直讀到第31節,「21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22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25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26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大家讀)「27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28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29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30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31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我們讀經就到這個地方,我們上一次已經思想到關於神設立耶穌基督作挽回祭這件事情,保羅用了長篇大論給我們看見人的罪性在神面前應當是可被丟棄的,罪是個普遍現象,罪是一個社會給我們看清楚的現象,但是這些罪到底在什麼中間呢?保羅先證明外邦人中間有許許多多的罪惡,他們的罪不但在宗教性裡面,他們的罪不但是在心理性裡面,他們的罪也在他們身體的上面,所以他們在宗教性犯了拜偶像離開上帝的罪,在心理上他們有妒忌仇恨惡毒的罪,在身體上他們有姦淫同性戀的罪,這樣這些罪是大家都要承認的事實,那麼這些人沒有罪是為什麼呢?因為他們沒有律法,沒有神的道光照他們,所以他們就活在黑暗的中間。

但保羅忽然間矛頭轉過來,他指向猶太人,因為猶太人雖然有了法律,但他們照樣過一個犯罪的生活,既然有了律法為什麼還會犯罪?豈不是有律法就應當更明白上帝的心意嗎?有律法不是應當更明白上帝的真理同公義的標準嗎?猶太人認為他們是外邦人的光,他們可以作別人的老師,他們有了上帝律法的規條,所以他們知道上帝的旨意,結果猶太人照樣在罪惡的中間,所以保羅不但指出外邦人的罪,保羅也指出了猶太人的罪,然後他把整個人類總括起來說了一句話,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這是歷史上第一次把罪的定義講的最清楚的一句話,罪是什麼?罪不是錯誤的行為而已,罪是什麼?罪不是自由的誤用而已,罪是什麼?罪不是對律法的違背而已,罪不但是知善而不行而已,罪乃是虧欠了上帝的榮耀,這個觀念後來影響了奧古斯丁的思想,是奧古斯丁從這裡發現不可以用二元論,善惡共存永存的看法來解釋整個宇宙,如果罪是永存的話,那麼罪的價值跟地位跟善,義,神的價值同地位是同等的,所以奧古斯丁就從這個定義發展他整個罪的神學,罪不是個本體性永恆的存在,罪是本體的永恆的榮耀的虧欠,所以罪的存在跟神永恆的存在不能相提並論,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這樣就奠定了人是需要救恩很重要的事實的認知的基礎,當我們看見人的罪性的時候,你是不是可以把他當作沒有這一回事呢?或者你很正視他,很誠實的面對他呢?這就是神與人對罪的看法不同的地方,有許多的罪人,當他被發現他的罪的時候,他不但不感到自己是有罪的,他要生氣那些把他的罪發現出來的人,所以許多的罪人不但不肯認罪還要找律師來為他辯護,這不是正視罪惡應當有的態度,正像今天如果你發現你有病,你有很嚴重的肺癆病,所以你越來越瘦,那你怎麼辦法呢?一個聰明的人他要去找醫生,找真正能醫好他肺病的醫生,但一個笨的人怎麼樣呢?他就穿更厚的衣服給人看出他有差不多胖,來遮蓋他瘦的形象,使人不知道他有這種病,免得他在人面前失去他的面子,這種辦法就是不正視現實的辦法,所以全本聖經要把人性的虧欠人性的缺點暴露出來,保羅說世人都犯了罪,那麼如果你自己有病別人都健康,你可能會自卑感對不對?後來你才發現原來全世界人都有肺癆病你就不必自卑感了,你就變成感覺同病相憐了,啊,你有肺病嗎?我有肺病,你不必不好意思,我也有的,他也有的,我媽媽也有的,我祖母也有的,我們全家都有的,你們全家也有的,那麼只有我們兩家怎麼辦呢?家家都肺病,全世界都肺病,從皇帝到乞丐都肺病,從總統到飯桶都肺病,所有的人都肺病,如果這樣我就不會太孤單了,你咳嗽的時候我也咳嗽,一同咳好了,你自卑我也自卑,一同自卑好了,你痛苦我也痛苦,因為我們是一樣的嘛,所以世人都犯了罪,但是這樣不是說我們自相憐憫就夠了,罪不是單單人本身的問題,罪已經影響了人神之間的關係,所以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羅馬書是第一次談到罪,人與神之間的關係是不能忽略的一個責任的問題,因為人都犯了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因為罪的緣故我們都欠債,因為罪的緣故,我們都虧欠了神,因為罪的緣故,我們都破壞了上帝的榮耀,因為罪的緣故,我們都應當受上帝的審判,那麼上帝是不是因為找到人的罪,發現人的虧欠他很歡喜快樂呢?我們的神看見我們的罪的時候,他乃是要把救恩賜給我們,所以這樣他用解決的辦法,不是用拆毀的辦法,他用重造的辦法,不是用毀滅的辦法,這是很重要,很重要的一個學習,當我們看見別人有毛病的時候,我們是不是很快樂,看見別人失敗的時候,我們不是很安慰,啊,感謝主,這麼多人失敗,我就不錯了,好在有很多失敗的人,我才感到自己也差不多,我們看見別人軟弱的時候,我們看見別人失敗的時候,我們是不是就趁著機會大吹大擂,到處批評他們?落井下石,幸災樂禍的人到處有,但我們的神不是如此,聖經說神為我們預備了救贖的辦法,救贖的辦法與所有宗教的辦法是完全不一樣的,所以他賜下耶穌基督作挽回祭,藉著耶穌的寶血,人的信使救贖可以實行,在那些信的人身上,這樣他要把罪人的地位改換過來,稱罪人為義,這就是馬丁路德所發現的因信稱義的道理,這樣從第三章到第五章,我們看見因信稱義,因信稱義,因信稱義的信息就一直不斷的顯明出來,這是基督教福音最偉大的信息,罪人是得罪上帝的,罪人是虧欠上帝的,罪人是虧欠上帝榮耀的,罪人是應當受審判的,但是罪人要被稱為義,就是神把他算成義人,那麼這個就變成一個最大的矛盾了,因為上帝是一個真實,真理的上帝,所以神的兒子對我們說,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出於那撒旦。黑夜是黑夜,白天是白天,是的就是是的,不是的就是不是的,上帝絕對不會把晝變成夜,把夜講成晝,上帝不會把光說成暗,把暗說成光,因為神絕對不背乎自己,神也絕對不背乎真理,那麼這一位上帝怎麼可以把罪人講成是義人呢?如果上帝把罪人講成義人,這一位上帝豈不是背乎自己本性,做了不應該做的事情?但是,他既然愛罪人,讓罪人可以脫離罪的地位,那怎麼辦呢?所以需要有救贖的辦法,罪人的地位改稱義人的地位,如果上帝沒有拯救之恩,上帝沒有救贖之法,上帝就直接把罪人稱為義人,這位上帝就是不公義的上帝,這不是他所應該有的本性,所以當上帝要稱罪人為義的時候,他就用了他的智慧,他永恆的計劃裡面的一個辦法來把人稱為義人,這個辦法是什麼辦法?是他自己的辦法,是他自己的計劃,所以就與罪人理性智慧墮落以後所能想像出來的辦法完全不一樣。

接下去這一段的聖經,是要給我們提起幾件很重要的事情,第一件事情,就是從人本轉成神本的一個觀念,什麼叫做人本呢?就是什麼都靠人作中心,從我出發,用我自己的辦法,我自己的能力,我自己的本錢,我自己的智慧,這個叫人本的,什麼叫神本的呢?就是不是靠人的辦法,不是靠人的功勞,不是靠人的智慧,乃是靠神所想出來的,神自己的道路,神自己的辦法,這是聖經跟其它的宗教經典不同的本質之一,這也是神的話語,神的道高過人類文化的一個重要的提示,我相信大家還記得以賽亞書第55章裡面有一句很重要的話語,「8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9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許多人常常把這節聖經當作他念神學以前見證裡面所提的話語,我的道路是要作建築師,上帝的道路叫我作傳道,我的意念是要賺錢,上帝的意念叫我賺人,所以後來我就報名念神學了,這樣解釋也沒有什麼錯的,但是這一句話真正的意義不這麼簡單,什麼叫做我的道路高過你的道路?什麼叫做我的意念高過你的意念,因為道路跟意念就是生活的形式跟思想形態,所以這兩件事情就是文化的綜合,所以當上帝對全人類講這句話的時候,他的意思就是說我的道高過你們的文化,我給你們的生活方式高過你們自己犯罪以後所想出來的生活方式,你們外在生活的路徑,同你們內在思想形態,所構成的文化的架構,絕對不能與我的道相比,感謝上帝,當我自己把這個架構再很深入的思想的時候,我後來就發現了這個最重要的一個原則,就是人本跟神本的問題,是人作中心呢?或者神作中心呢?你們都知道從前大家以為地球是中心,太陽是每天繞我們一次的,直到波蘭的哥白尼出現的時候,他仔細研究,仔細觀察,他發現不對,不是地球作中心,是太陽中心,地球繞太陽,所以這個叫做太陽中心論,如果以地球作中心的話,那麼太陽繞的很辛苦了,哇,他每天繞我們一次,其實當你真正明白的時候,你知道太陽比地球大130萬倍,太陽在那裡,地球繞著它,地球的自轉產生了每天好像太陽繞我們一樣,自轉365次才產生了一年四季周而復始,所以地動說產生了天文學大的改革,我個人不認為這個是最重要的事情,最重要的是要提醒我們不是人作中心,是神作中心,在什麼事情上需要這樣的變更呢?在宗教觀念上,在教會觀念上,在個人得救的觀念上,三件事情上,需要重大的改革,怎麼講呢?第一樣,只有兩種教會,一種教會是以神為中心,一種教會是以人為中心,第二,宗教上也是如此,只有兩種宗教,一種是神本宗教,一種是人本宗教,第三樣,在救贖的觀念上,也需要改變,一種是人本的救贖,一種是神本的救贖,所以我先把這三樣的觀念改變作解釋以後,那你就更明白這段聖經到底要講的是什麼。

什麼叫做神本宗教呢?就是從神主動啟示,神的計劃臨到人,神自己的工作使我們得著救贖,這樣在這種宗教裡面,他信的是神所啟示的,他所信的不是人想出來的,那什麼叫做人本宗教呢?就是罪人自己發現的,罪人自己恍然大悟,或者罪人自己想出一些宗教的範圍來,這個叫做人本宗教,那我請問你,在東方的宗教裡面,無論是佛教,無論是孔子教,無論是道教,無論是印度教,他們有沒有一個敢宣稱他們是蒙受神的啟示呢?連一個都沒有,孔子沒有說上帝啟示我,他的學生沒有說,老師得到天啟。所以你看四書五經的時候,你就看到子曰,子曰……,所以這些都是人的話語,孔子很偉大,想出偉大的教訓,但是他講是時候是以人的身份講出來,這個跟你讀聖經先知書的時候就不一樣,耶和華的話臨到我,上帝對我說,我奉主的名傳給你們,這個叫做神本宗教與人本宗教不同的地方,青年人你走人生的道路,我把這些鑰匙交在你手裡,使你們分辨出來什麼是神本的,什麼是人本的,第一方面,就是宗教的問題。

第二方面,就是教會的問題,什麼叫做神本的教會,什麼叫做人本的教會,神本的教會就是神自己所設立的,為著神自己的榮耀被創立起來,為了傳講神的話被建立起來的教會,在這個教會裡面神坐在最高的寶座,不是人坐在最高的寶座,所以當重要的事情來到是時候,無論執事長老傳道牧師同心合一,謙卑跪下,要尋找神自己的帶領,這樣的教會他們傳講信息的時候,要讓神的真理進到人的心中,這個叫做神本教會,這個教會聽見的神的聲音不是人的聲音,那什麼叫做人本的教會呢?就是個個在裡面爭大,個個在裡面血氣,個個在裡面勾心鬥角,這個叫做人本的教會,哪一個出最多的錢他就作最大的位置,哪一個人講話大聲一點大家都怕他怕的不得了,所以這種教會所傳講的不是神的道,是人的意念,當這種教會遇到上帝的到人不要聽的時候,他就認為上帝的道過時了,講台改頭換面變成講故事,講經歷,講自己的夢,講人的理想,這個叫做人本的教會,這個教會裡面很難聽見神的聲音,聽見的是人的聲音,聽見的是錢的聲音,所以神本跟人本是絕對不同的,是有本質的差異的,照樣神本神學跟人本神學是不一樣的,神本心理學跟人本心理學是不一樣的,神本智慧跟人本智慧是不一樣的,神本神學院跟人本神學院是不一樣的,有一些神學院不敢再批評錯誤的教訓,因為他們有許多奉獻是那些有錯誤的教訓的教會寄來的,所以他想如果我責備這種教會,以後奉獻不來我就完了,結果他們傳道的口就被封閉一半了,他們為主工作的自由就被捆綁一半了,以後慢慢就變成人本的神學院,不是神本的,這是很可憐的事情,所以我們從這一方面來看,第三個重要點就是人的問題,人得救的問題,是神本的工作或者人本的工作,那麼多數的宗教都是以人本的出發點思想得救的問題,只有基督教跟猶太教是神本救贖的一個出發點,什麼意思呢?因為救贖是出於耶和華,上帝是獨一的救主,所以救恩是出於他,如果神不要拯救人,就沒有一個人可以得救,這個叫做神本的救法,那麼什麼叫人本的救法呢?就是犯罪以後的人,用犯罪以後的頭腦,用墮落以後的思想,想想到底我怎樣可以得救呢?結論是什麼呢?我盡量做好事,我盡量建立功勞,我盡量自己可以照著自己的掙扎進到可蒙上帝悅納的地步,所以這就把神本的恩典改成人本的行為了,當你看清楚這一點以後,你就明白為什麼第27節就開始講這樣的話語,因為上帝要把人本的改成神本的,所以他講這句話語,現在我們打開第27節,「27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大家念一次,(重複),那你看到了沒有呢?現在你聽了大概幾十分鐘之後,你現在就容易明白這節聖經,上帝現在把一個新的方法告訴人了,這個方法是什麼呢?不是立功之法,乃是信主之法,我再講一次,不是立功之法,乃是信主之法,那麼請問,立功之法什麼意思呢?就是我,罪人靠自己立功勞,這個叫立功之法,什麼叫信主之法呢?我完全沒有,我只能到主面前來相信他,我接受他,這個叫信主之法,所以這裡是提到方法論的大更改,這是從人本改成神本,感謝上帝,當基督的教會不明白這個轉移,那麼這個教會就一直墮落在人的失敗裡面,當一個罪人一直不明白神的方法,他就過著一個外教人的宗教生活,我剛才說,聖經舊約裡面救恩是從耶和華出來的,耶和華對以色列人說,你們在眾民族中間原是最小的,但是我愛你,什麼意思呢?你們沒有功勞,你們沒有可愛的地方,你們沒有什麼條件,你們在眾百姓,眾民族,萬民中間是最小的,但是我愛你們,這表示神的恩是超過我們得救的條件,不但摩西講這個話,後來呢,以賽亞又講了,耶和華說你將什麼神比我呢?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只有我是上帝,只有我的救主,所以救贖是從神自己來的,猶太人後來不明白這個事情,雖然猶太教應當是神本的宗教,因為啟示從神來,救贖從神來,恩典從神來,彌賽亞從神來,但是結果他們掉在一種律法主義裡面,什麼叫做律法主義呢?就是我要靠我自己好好做人才能得救,我要遵行律法才能得救,我們有關於為什麼上帝賜下律法前兩次已經提過了,上帝賜下律法,到底是要人遵行呢?或者要人去違背呢?或者要人去審查呢?或者要人去裹足不前單單依靠上帝?倪柝聲說上帝賜下律法就是要人去犯罪,要人去干犯他,干犯了才知道人應當受審判,我們絕對不能接受這個動機,因為這是在動機的事情上曲解上帝,把上帝當作叫人作惡的源頭,這違背全本聖經的意思,另外一個極端是什麼呢?上帝賜下律法是要人去遵行,這是法利賽人的解釋,上帝為什麼賜下律法?就是要人去行嘛,你如果行了,你遵行律法,你就能得救,那麼到底誰能遵行律法?遵行律法是不是遵行其中一兩條算數了呢?不是的,律法有多少條呢?猶太人把他發展,從十條誡,後來發展慢慢變成兩百多條,後來變成六百十多條,所以到了耶穌的時代,嚴謹的律法主義,是把舊約的律例誡命法度法則這些話,分成六百十幾條,後來有人就問耶穌說,夫子啊,哪一條是最大?怎麼多條哪一條最大?耶穌根本沒有興趣???,但耶穌把它歸納成一個字,結果只有兩條,所以保羅後來明白耶穌的教導,講一句話,「律法的總歸就是愛」,那麼愛是什麼?愛錢?是嗎?愛魔鬼?愛什麼?愛神,愛人,大家說,愛神,愛人,誡命中間哪一條最大?耶穌怎麼回答呢?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儘力愛你的上帝,這是第一條,也是最大的,其次,你要愛人如己。大家說,(重複)。所以猶太人把律法越編越多越延展越繁瑣,結果把自己綁死了,行這一條忘記那一條,行那一條又漏掉那一條,記得這一條又漏掉另外一條,所以後來雅各講一句話,他說當你干犯一條,你就是干犯什麼?干犯眾條,你說六百多條我只有兩三條忘記了,你干犯三條你是違背律法的人,你干犯20條你也是違背律法的人,你干犯500條你也是違背律法的人,你說我只有干犯一條,你已經干犯一條了,那你明白這個意思嗎?你這個汽車要把窗都關起來,因為裡面有一些東西怕賊來偷的時候,所以你們把車停了以後,你要走了,你就把門一個一個關起來,那麼現在的車一關,所以的門就自己關起來,連後面的門都關起來,但老爺車怎辦呢?一個一個門關,全部都關,我問你,如果四個門,你關三個忘記關一個,你到底有沒有關呢?你說我有關,我關了好幾個了,賊說我不管你關了好幾個,你漏一個沒有關我就可以進去對不對?所以我想這個比喻使你很了解雅各書那一句話,你干犯一條就是干犯眾條,你干犯一條就干犯所有的律法,所以從整個聖經來看,沒有一個人曾經完完全全遵行律法,沒有人可以遵行,那你說到底有沒有真正的聖經說,沒有人遵行過?有,這就記載在使徒行傳第15章裡面,因為在門徒為了外邦人得救需要不需要割禮開大會的時候,我相信這是歷史上第一次的神學研討大會,這個結論是什麼呢?結論不是說要行律法,為什麼呢?因為彼得站起來作結論,彼得是誰啊?是罪年老的,他是領袖,他是門徒裡面的老大哥,站起來說,我們不要把我們祖宗到現在我們所不能負的軛加在外邦人的身上,這句話什麼意思呢?我們老實講啊,從摩西時代到現在,一代一代傳下來,從我們的祖宗到我們,沒有一個人完全遵行律法,現在你要求外邦人要這樣做嗎?你自己做不到的為什麼求諸於人呢?你自己知道沒有辦法,你憑著什麼相信別人有辦法?你自己沒有辦法做到的,你不能求諸於人,所以這樣我可以做結論,上帝賜下律法,不是要人行,那麼你說上帝賜下律法也不是要人違背,也不是要人行,那麼要做什麼?真正的答案在羅馬書第七章會講出來,那個時候我會給你們很清楚的解釋,但今天我要把一句提示的話講出來,上帝賜下律法既然不是叫人行,也不是叫人干犯,那麼上帝賜下律法作什麼呢?要叫人知道人已經干犯,人也不可能遵行,是死路一條,所以人知道律法以後呢,他應當知道沒有路了,因為一看到律法,就覺悟自己已經干犯了,你看到律法,就知道這麼嚴格我沒有辦法遵行,我既然已經干犯,又沒有辦法行出來,那麼怎麼辦呢?我要怎麼辦呢?死路一條,就是等死而已,親愛的弟兄姊妹,請你注意,神在給人走到這個絕路的時候,就要人產生一個新的盼望,那個盼望就是不看自己,看上帝,這就是許多時候你明白的一句話,人的盡頭就是上帝的開頭,當一個人完全沒有絕望以前,沒有辦法產生新的盼望,如果一個人對舊的盼望還有一絲的停留不肯放棄的話,沒有辦法有新盼望臨到他,但是當你完全絕望的時候,你就想一個新的典範,新的方向,新的方法,這就是神要設立新約的原因,感謝上帝,所以上帝賜下律法,一方面告訴你,你已經干犯,第二方面告訴你,你根本不可能遵行,現在我問你,上帝這個心意,後來怎麼知道呢?就是當耶穌基督到世界上來的時候,就對他們說我是世界的光,凡跟從我的人,就不走在黑暗裡面,他們必要得著生命的光,那麼猶太人明白這一句話的意思嗎?他們認為我們自己是世界的光,我們自己是外邦人的老師,我們自己是做過師傅的,我們自己是明白律法的,所以他們可以用口頭,教導,思想明白律法,他不能用行為證明他們所行過的律法,這種老師太多了,會講不能做的人太多了,起先你看他的口才佩服的不得了,等到你真正看到他的行為,你好在沒有給他騙,你有沒有這樣的經驗,有,可能就是你自己,能講不能行,猶太人行出來嗎?沒有,所以我們可以說猶太人在這方面從來沒有明白上帝的心意,那麼我們再想,上帝的心意是什麼呢?上帝的心意就是使你看見你既然干犯了,你又沒有辦法行出來,你就死路一條,等候上帝還要不要你,媽,我做錯了,我不配到你面前,你還要我嗎?當浪子回來的時候怎麼講?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不配作你的兒子,不配回來做什麼?不配就去自殺好了嘛,不配回來做什麼?我知道我不配,那麼你呢,你要不要再可憐我?我知道我不配,就從人本變成神本了,你懂嗎?你用這個觀念去看,整個新約就是在這條路線中間。不懂的人偏向人本,懂的人偏向神本,我應該得產業給我,父親給他,等到他完蛋以後,我不應該,我不配,我沒有,雖然不配但是我回家,雖然這已經不是我的家,但是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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