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靈魂伴侶是因為業力的關係嗎?
關於業力關係和療愈性的關係,約書亞的見解很獨到。這些話直接挑戰了我們的一些深層信念。
說到兩者的區別,我想大體來說,就是在療愈性的關係里,彼此接受也支持對方活出更真實的自己,自然沒有希望對方改變的意願。而在業力關係里,彼此傾向於不願接受對方的真實,雙方有期待對方改變的驅力。
(一)業力關係
我說的業力關係是指那些關係雙方在累世中已經彼此認識,並且已經經歷過深刻的情感的關係。
這樣的業力關係的標誌是:關係雙方攜帶著一些未解決的情緒,例如內疚、恐懼、依賴、嫉妒、憤怒或者其它情緒。因為這種沒有被解開的情緒能量,他們會在另一世中被相互吸引。
舊的場景需要再次被面對,為的就是這次能夠以一種更加覺悟的方式來處理。這種再次遭遇的靈性目的,就在於讓雙方有機會去做出與前一世不同的選擇。
在一次業力的重聚中,你會發現那個人馬上感覺到自己跟你有一種非常奇怪的熟悉感。通常來說,有一種相互吸引,空氣中有一種強烈的能量把你們吸引和推促到一塊,讓你們彼此去發現對方。如果這個機會到來,這個強烈的吸引可能成為一段戀愛關係或者一種很深的迷戀。你們經歷的情感是如此之強烈以致於你會認為你遇到了自己的雙生靈魂(Twin Soul)。
不過事情卻不是看上去的那樣。在這樣的關係中,有問題會遲早浮現出來。通常伴侶雙方會捲入一場心理的衝突中,主權、控制、和依賴是這衝突的主要成分。這樣,他們潛意識地在重複一場前世的悲劇。在前世,他們可能是情侶、父母、子女、老闆和下屬,或者其它關係。不過他們總是會觸動到雙方內在深處的傷痛――通過背叛、濫用權力、或者過重的感情。他們之間將會有非常深入的交往,帶來深刻的情感創傷。這就是為什麼在這一世相遇時,他們之間吸引和排斥的力量會如此之猛烈。
對於所有能量糾纏在這樣的關係中的靈魂們,最靈性的邀請是:放開彼此,讓雙方都成為「自我完整的個體」——自由和獨立。
這裡所提到的業力關係幾乎都無法是長期、穩定、和滿足的關係。它們是破壞性而不是療癒性的關係。通常這些相遇的最根本目的是為了讓彼此成功放開對方。這是過去某一世或者某幾世都沒有完成的,不過現在又有一次機會讓你們在愛中放開彼此。
如果你發現自己處在一段關係中,在其中有著強烈的情感,擾起很多的痛苦和悲傷,但是你又無法掙脫,那麼你要清楚自己並沒有要停留在這段關係中的義務。
你還要清楚,強烈的情感大多數時候都跟深刻的傷痛――而不是彼此流通的愛――相關。
愛的能量有一種很平和,輕鬆和鼓舞的特質。它不是沉重、令人精疲力竭、還有悲劇性的。如果一段關係開始有這些跡象,那麼就是放開它而不是繼續為之努力的時候了。
有時候你們說服自己:我們必須在一起,因為我們有相同的業力,我們必須把事情一起處理好。你們借用業力的說法來延長關係,雖然雙方都深受其苦。事實上你們在這裡扭曲了業力的概念。
你們無法一起把業力處理好,因為業力是一件個人的事。象我們開始提到的這種業力常常需要你完全徹底地放開,你只有從這種業力關係中徹底解脫才能體驗自己作為一個個體的完整性。
我重複一遍,業力的解除是你自己的事。另外一個人可能會觸碰或者引發你內在的東西,在你們之間創造出很多的戲劇,但是去處理內在的傷痛,仍然是你個人獨自的任務和挑戰,而不是那個人的事。你只需為你自己負責。
這是一個需要意識到的重要之處,因為它是關係中的一大陷阱。你無需為你的伴侶負責,而他/她也無需為你負責。你問題的解決辦法並不在於其他人如何做。
有時候你與自己伴侶的內在小孩連接如此之深,以致於你認為自己就是要去「拯救」它的那個人,或者你的伴侶會對你做同樣的事。但是這是行不通的。你將會加重對方那無力和弱小受害者的情緒,相反最後如果你劃清界限做自己倒是會有幫助。
你的人生目標就是要在自己中感到完整和完全。那是一段完滿的關係中最重要的條件。
(二)療癒性的關係
療癒性的關係的一個特徵就是關係雙方會按照彼此所是的樣子尊重彼此,而不會有想要去改變對方的意願。當對方在身邊時,他們很愉悅。但是如果對方不在,他們也不會覺得不舒服、絕望、和孤獨。
在這種關係中,你們把理解、支持、還有鼓勵給彼此,但是又不會想要去解決對方的問題。在關係中有自由和和平。誤解當然也會偶而發生,不過那些因之而來的情緒會非常短暫,關係雙方都隨時準備原諒。
他們的心中有連接,所以他們不會把對方的情緒或者錯誤看得太個人化。因為它沒有擾起他們內在深層的痛苦,所以他們不會看重它。
情感方面,雙方都是獨立的。他們並不是因對方的讚賞或者在場而獲得力量和幸福,他或者是她不是去填補各自生活中的一個空白,而是加入一些新鮮而有活力的東西。
在一段療癒性的關係中,雙方也有可能在前一世或者幾世中就認識。不過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並不會有一種如前所述的情感業力負擔。兩個靈魂在前世就以一種相互鼓勵和支持的方式而交往。作為朋友、伴侶、或者是父母子女,他們知道彼此是自己的靈魂伴侶(soul mates)。
當然這世上還有一種關係,叫做雙生靈魂。
關於業力關係,曾經我堅定的認為,所謂業力伴侶和靈魂伴侶,恐怕是沒有什麼界限的。換句話說,我一直認為業力伴侶是可以轉化成靈魂伴侶的,因為愛可以化解一切的矛盾和糾結。直到看了約書亞的這段話,我才發現這種想法其實有很大的局限,或者說,過於執著。
想起以前看艾克哈特的書,有人問,如果我在靈性上開始成長,伴侶卻沒有改變怎麼辦。艾克哈特的回答大概是,沒有什麼要去改變的。要麼他會自己改變,你們在愛中更深刻的在一起。要麼他不願改變,你們也會自然的,在愛中分開。
所謂愛與自由。愛,自由,哪個也不能缺,何況自由才是真正的愛的基礎。如果懂得了自由的真義,有時候,放手真的未嘗不是愛。真正的分開,只能是基於愛,平和與信任。而基於任何一種負面情緒的,那根本不是放手,也無法放手。那是因為,功課還沒有完成。
約書亞傳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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