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銳 | 章太炎的典章制度之學(上)
編者按
章太炎曾一心想著著成一部《中國通史》,但終其一生,並未撰就。錢穆也曾有撰寫一部《中國政治制度史》的願望,然而由於種種原因,也並未能實現。也許章、錢二人在很多學術主張上是有所不同的,但「在史學方面,二人精神氣質可謂是一脈相承的。」此外,沈家本、陳天倪、鄧之誠、賀昌群等人,或與章太炎有一面之雅,或在論學上極相契合,或對章氏著作頗為推崇。他們對待中國古代制度,同章氏很相似,也希望能從中國歷史自身脈絡出發,探討各項制度的因革損益、利弊得失。這些觀點,與章氏對典章制度的看法極為相同,堪稱章氏的同聲相應者。
而本文作者不僅指出章太炎的典章制度之學在近代中國絕非空谷足音,更是論及了章氏的典章制度之學所受到的影響及其特點。一方面,章氏深受荀子與杜佑的影響,並繼承了乾嘉樸學的考史之風,另一方面,在近代新史學的浪潮之下,他希望借闡述典章制度「發明社會進化之理」,通過對於制度沿革之論述,別其良莠,總結出可為今世借鑒效仿者,以期學以致用。
本文原刊於《輔仁歷史學報》2016年3月,第36期。感謝作者華東師範大學歷史系王銳老師授權。文中注釋頗為詳盡,值得閱覽,由於注釋數量繁多,又囿於篇幅所限,欲查看注釋,請點擊「閱讀原文」。
章太炎的典章制度之學
王銳
章太炎
(1869-1-12—1936-6-14)
1941年,周予同在《五十年來中國之新史學》一文中梳理晚清以降史學思潮之流變,其中他特彆強調欲全盤了解近代中國的「新史學」,必須「追念章炳麟」:「章氏本屬於顧炎武所派生的以戴震為領袖的皖南派,他由俞樾上承王念孫、王引之、段玉裁的學統而直接於戴震,所以他可以說是清代經古文學的最後大師;但就史學方面說,他並不以前一輩考證史學為滿足,而竭力復興黃宗羲派的民族主義的史觀。他收編在《國故論衡》、《檢論》、《太炎文錄》里的文章,如《原經》、《尊史》、《訂孔》、《春秋故言》等篇,不僅在學術論爭上是權威的著作,就是對民族革命,也貢獻其絕大的助力。章氏對於史學,正如他自己所說:『發憤於寶書,哀思於國命。』而且,章氏的經學與史學,並不是分裂的或對立的各不相干的兩部分,而是能有機地聯繫或統一起來的;大概地說:他潛心治學的方法,承襲古文學派的皖派的考證學;而揭櫫應世的觀點,則在復興浙東史學派的民族主義。就他的學統的本身說,固屬於舊派;但就他的學術思想的影響說,卻自有其光榮的功績。」依他之見,章太炎在治學上能充分吸收清代樸學之特色,並且由經及史,通過研究歷史,以應世變,求是之餘,不忘致用,進而促進近代中國新史學的誕生。這一認識,基本上總結出了章氏學術思想的主要特色。
周予同著、朱維錚編校:《經學與經學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載有
周予同《五十年來中國之新史學》一文
因此章太炎的史學思想,便成為數十年來章太炎研究的關注重點。依筆者所見,論述章氏史學,時賢多集中於以下幾個方面:其一,章太炎反對今文經學怪誕之言,強調信史的重要性,主張實事求是,批判夸誕虛矯之論,對於歷史事實的考訂尤為注意,但並不主張遑顧史實,過分疑古。其二,章太炎民族主義情懷非常強烈,自言少年之時熟讀《東華錄》、《揚州十日記》等史書,夷夏之辨橫於胸中並且時常顯現,因此在許多關於史學的文章著作中顯現出極強的民族主義傾向,堪稱近代中國民族主義史學之代表。其三,在1902年與梁啟超的信中,章太炎自言欲著一部《中國通史》,其重點在用當時西方的社會科學理論新詮中國歷史,所以廣泛閱覽西方社會學、政治學著作,融匯西學與東學,故而晚清以降的新史學之理論與實踐,章氏頗有貢獻,他與梁啟超一樣,開啟近代中國以新眼光梳理中國歷史之先河。其四,章太炎對待經學,所採取的態度是「夷六藝於古史,徒料簡事類」,將六經「歷史文獻化」,這對傳統經學體系衝擊極大,這背後彰顯出章太炎對經史關係的論述,以及他如何吸收與揚榷章學誠的「六經皆史」之說,此不但與近代史學關係極大,且關乎經學在近代的命運。綜合這些視角,於對呈現出章太炎史學思想之面貌極有助益。
然除此之外,章氏史學,猶有可資探討之處存焉。他在《自述學術次第》里談到:「余少年獨治經史、《通典》諸書,旁及當代政書。」又在《自訂年譜》中強調自己「精治《通典》」。晚年自述治學功夫時亦言:「涉《通典》四五周,學漸實。」在中國傳統史學裡,與編年、紀傳體裁的史籍一樣,討論歷代文物制度變遷沿革的典章制度之學地位也非常重要,不但有助於疏通知遠,了解各項制度流變,並且堪稱歷代士人借讀史以經世致用的主要憑藉。章太炎屢次強調自己熟讀《通典》這一傳統典籍里討論典章制度的代表作,顯示出他對此類學問的強烈關注。對此章門弟子許壽裳業已提及,他認為:「章先生之論制度,能以枯燥平淡的史料,演為酣暢精彩的文章,而又字字核實,使人讀了,彷彿看小說或戲劇一般,足以感懷不忘」,進而「使古代官制的奧義,了如指掌。」他的另一位弟子錢玄同亦稱:「師熟於中國歷史,而於歷朝之典章制度尤所究心。」此外,對章太炎在近代中國啟蒙思想中之地位表彰有加的侯外廬也指出,章太炎主要的史學成就,「便是他的關於中國官制諸考證。」凡此種種,顯示出章太炎對於典章制度之學的重視。
許壽裳
(1883—1948)
許壽裳:《章太炎傳》,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2004年版。
然章太炎研究歷代典章制度,並非步武清人後塵,以餖飣之學,補正史之闕,而是有著頗為強烈的現實關懷。章太炎對革命方針與路線,對中國政治與社會之狀況,對流行於世的各種學說與主張,有著十分深刻且廣泛的觀察、思考與反省。他的許多政治言論,多可視為其相關學理的實踐。章太炎逝世後,弟子李植撰文紀念,特別表彰他政論之價值,認為:「其持論以民族主義為根,推之禮俗政教,壹准國情民性,不屑屑皮傅遠西,亦不肯曲隨庸眾。所著《代議然否論》、《國家論》、《五無論》、《四惑論》諸篇,憂深思遠,蒿目而觀世變。其立說皆遠在二十年前,而流弊隱患之勃發,則在民國建立之後。當時聞其說者,漫不加察,指為無的放矢,而不知先生之慮患深也。」史家呂思勉亦言:「章太炎發揮法治之說,如論古代監察制度之類,都能陳古以鑒今,對於時論,有很大針砭作用。」在政治方面,章太炎與近代許多人不同,他主張中國的政治應「依於歷史,無驟變之理」,根植於中國歷史之脈絡,反對一味移植域外製度而不顧國情。所以他探討中國歷代制度,一個主要著眼點便是試圖從中總結出值得為今世所借鑒者,作為當下制度建設的重要參考,這一點同樣是章太炎典章制度之學的重要組成部分,當然此一方面,一旦成為公共議題,便引起了社會上不同的回應之聲。猶有進者,章太炎的典章制度之學,在近代中國並非絕響,一些近代史家對這一領域的相關論著,與章氏之言極為相似,這一點同樣不應忽略,梳理其中脈絡與指要,或可呈現出近代中國史學領域的另一種樣貌。
1
—思想背景—
章太炎1897年在《興浙會章程》中說道:「子以管、墨為最要。至荀子則入聖域,固仲尼後一人。持衡諸子,舍蘭陵其誰哉!」顯示出他對荀學的極度青睞。儘管荀子強調「有治人,無治法」,然則在荀學的思想體系里,「禮」的地位至為關鍵。荀子認為:「國無禮則不正。禮之所以正國也,譬之猶衡之於輕重也,猶繩墨之於曲直也,猶規矩之於方圓也,正錯之而人莫之能誣也。」因此「隆禮至法則國有常。」「禮」已經不只是具體的儀文,而是國家制度之根本。荀子強調禮制,不同於孟子的談心說性,而是在制度建設上深致意焉。章太炎以荀學服膺者自居,自然頗受此影響,進而關注中國歷代典章制度。此外,前文提及章太炎熟讀《通典》,在此書中杜佑指出:「夫行教化在乎設職官,設職官在乎審官才,審官才在乎精選舉,制禮以端其俗,立樂以和其心,此先哲王致治之大方也。故職官設然後興禮樂焉,教化隳然後用刑罰焉,列州郡俾分領焉,置邊防遏戎敵焉。」他著書著眼於制度建設對國家治理的重要性,其書雖然討論前史,但經世之意至為明顯,因此對本朝(唐)制度論之極詳。章太炎論述中國歷代制度時的著眼點,可以說與杜佑在精神上一脈相承(詳下文)。
除去這些思想傳承,在治學上章太炎師承俞樾、孫詒讓等人,實則更深受清代樸學之影響。清人考證古史,典章制度為其主要關注點之一,彼時禮學興盛,清儒多主張「循典章制度以求聖人之道」,這一看法儼然成為乾嘉以降漢學界的治學宣言。王鳴盛嘗言:「大抵史家所記典制有得有失,讀史者不必橫生意見,馳騁議論,以明法戒也,但當考其典制之實,俾數千百年建置沿革,瞭如指掌,而或宜法,或宜戒,待人之自擇焉可矣。」在向入門者示範治學門徑時,江藩亦指出「制度沿革不可不知」:「有唐虞之制度,有三代之制度,有秦漢之制度,有魏晉以下之制度。執魏晉以下之制以考秦漢,未必不失秦漢矣;執秦漢之制以考三代,未必不失三代矣;執三代之制以考唐虞,亦未必不失唐虞矣。何也?一朝之制,有因有革,有損有益,據末世之事釋上古之文,安知今之所有者,非皆古之所無乎?今之所無者,非皆古之所有乎?故凡考制度,宜多讀古書。」與之相似,時人提及俞樾論學,強調治樸學的主要一途為需「博覽強識,久而貫通」的「典章之學」。凡此種種,很難說章太炎不受其影響。他在晚年時談到:「清代史家有二長處:第一是實在,第二是不加議論;然其短處亦在此,所以雖無胡致堂之妄,亦無司馬溫公之長。」終其一生來看,他對待清代樸學傳統,應該是既有繼承,又有反省。
以上所論,乃是傳統學術內部相關面向對章太炎所可能產生的影響。但是他畢竟生活在這一處於數千年未有之變局的時代里,論學觀事,已不能完全率由舊章。在20世紀初,源於近代歐洲的「國史」觀念,以日本為中介,被引進到中國,一批有識之士認識到中國不再是古代的「天下」,而是置身於世界各國之林中的一員,面對寰宇茫茫、列強林立,中國人急需有自己的國家與民族認同,以此在當前的國際環境中得以自立,因此區別於「他國」的「本國」觀念便愈顯重要,同樣的,不同於過去「朝代史」的「國史」觀念也因之而生,以便從中尋求中國人自己的立國之精神。此正如後來梁啟超所言:「今日所需之史,則『國民資治通鑒』或『人類資治通鑒』而已。史家目的,在使國民察知現代之生活與過去未來之生活息息相關,而因以增加生活之興味,睹遺產之豐厚,則歡喜而自壯;念先民辛勤未竟之業,則矍然思所以繼志述事而不敢自暇逸;觀其失敗之跡與夫惡因惡果之遞嬗,則知恥知懼,察吾遺傳性之缺憾而思所以匡矯之也。」眾所周知,歷史之學在章太炎的思想體系中位置極為重要。他指出:「民族主義,如稼穡然,要以史籍所載人物制度、地理風俗之類,為之灌溉,則蔚然以興矣。不然,徒知主義之可貴,而不知民族之可愛,吾恐其漸就萎黃也。孔氏之教,本以歷史為宗,宗孔氏者,當沙汰其干祿致用之術,惟取前王成跡可以感懷者,流連弗替。《春秋》而上,則有六經,固孔氏歷史之學也。《春秋》而下,則有《史記》、《漢書》以至歷代書志、紀傳,亦孔氏歷史之學也。」所以「不言孔學則已,若言孔學,願亟以提倡歷史為職。」在章太炎看來,孔子與其說是「至聖先師」,不如說是一位優秀的史家。他所倡導的修史傳統,使得中國數千年有綿延不斷的歷史記錄,後人通過瀏覽前史,熟知歷代史事,民族主義之念便可油然而生,愛國之情也隨之激越蓬勃。
在近代重撰國史的潮流里,章太炎堪稱主要代表人物,他的典章制度之學,很大程度上便是根植於這一背景之下。1902年他致信梁啟超,談及自己撰寫一部《中國通史》的計劃。依他之見:
竊以今日作史,若專為一代,非獨難發新理,而事實亦無由詳細調查。惟通史上下千古,不必以褒貶人物、臚敘事狀為貴,所重專在典志,則心理、社會、宗教諸學,一切可以熔鑄入之。典志有新理新說,自與《通考》、《會要》等書,徒為八面鋒策論者異趣,亦不至如漁仲《通志》蹈專己武斷之弊。然所貴乎通史者,固有二方面:一方以發明社會政治進化衰微之原理為主,則於典志見之;一方以鼓舞民氣、啟導方來為主,則亦必於紀傳見之。
可見章太炎眼中理想的《中國通史》,應貫通古今,使之具備「國史」的樣貌,而其重點則應在「典志」,並且以晚近新說熔鑄其中,區別於往日沾染科舉策論之弊的諸史論,這樣便可以「發明社會政治進化衰微之原理」。雖然在1906年東渡日本以後,章太炎開始對近代社會進化論展開反思,寫出《俱分進化論》、《四惑論》等批評後者的文章。但在當時,他還是對此頗為醉心,閱讀了大量於此相關的東籍與西籍。他指出:「物茍有志,強力以與天地競,此古今萬物之所以變。」而另一面,則是許多生物因不明合群競爭之道,致使日漸退化。在這樣的思慮之下,章氏遂認為需要在歷史論述中強調能促進「合群明分」的因素。而歷代典制,便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在重訂本《訄書》中,章太炎將一篇《中國通史略例》附於其中,對這一點進一步闡述。他指出:「西方作史,多分時代;中國則惟書志為貴,分析事類,不以時代封畫:二者亦互為經緯也」。章氏將中西史學著作的體例具體分析,由此得出結論:「至乃研精條列,各為科目,使一事之文野,一物之進退,皆可以比較得之,此分類者為成學討論作也。」是故他借鑒古代史籍中討論典章制度者的體裁,名之曰「典」,並且強調「諸典所述,多近制度。」當時中國人所撰的「中國通史」類著作中,夏曾佑的《最新中學教科書中國歷史》影響極大,而在章太炎看來,此書的主要缺點便是「典章制度,全然不說。」
在當時追尋近代新史學的路上,梁啟超顯示的尤為決絕,他對中國舊日史籍大加抨擊,認為後者雖然卷帙浩繁,但「陳陳相因,一丘之貉,未聞有能為史界辟一新天地,而令茲學之功德普及於國民者。」因為在他看來,「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譜而已。」中國舊日史籍,「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國家」、「知有個人而不知有群體」、「知有陳跡而不知有今務」、「知有事實而不知有理想」,根本不能在當下擔當起「國史」的重任。因此梁氏直陳:「故汗牛充棟之史書,皆如蠟人院之偶像,毫無生氣,讀之徒費腦力。是中國之史,非益民智之具,而耗民智之具也。」梁啟超的這番認識,在當時影響極大,時人甚至認為歷史典籍極為豐富的中國,在當時卻處於「無史」的境地。像鄧實就痛言:「悲夫!中國之無史也,非無史,無史材也。非無史材,無史志也。非無史志,無史器也。非無史器,無史情也。非無史情,無史名也。非無史名,無史祖也。嗚呼!無史祖、史名、史情、史器、史志、史材,則無史矣。無史則無學矣,無學則何以有國也?諸夏黦黦,神州莽莽,中區魚爛,道術將裂。」
反觀章太炎,他雖然在當時也傾心於新史學,但對中國舊籍之態度卻與梁啟超頗不相同。他指出:「要其素知經術者,則作史為猶愈。允南《古史》,昔傳過於子長,今不可見。顏、孔《隋書》,亦遷、固以後之惇史。君卿《通典》,事核辭練,絕異於貴與之傖陋者。故以數子皆知經訓也。」因此,「必以古經說為客體,新思想為主觀,庶幾無愧於作者。」在這裡,章太炎強調精通「經訓」對撰寫新史的重要性,並且特別表彰杜佑的《通典》之所以能做到「事核辭練」,就是由於後者諳熟經籍。由此可見,章太炎心中的新史學,雖然主張融入新知,但是在敘述史事方面,還是應以經史舊籍所言為根據,以此免於向壁虛構。基於此,章氏認為:「今修《通史》,旨在獨裁,則詳略自異。欲知其所未詳,舊史俱在,未妨參考。」同時他還強調:「《通史》之作,所以審端徑隧,決導神思。其佗人事浩穰,樂胥好博之士,所欲知者何既,舊史具體,自不厭其劉覽。苟謂新錄既成,舊文可廢,斯則拘虛篤時之見也已。」總之,在章太炎眼中,新體裁的《中國通史》,在內容上不可盡與古代「經訓」相脫節,新史之作,乃在於回應世變,啟人新知,而要想進一步了解歷代史事,則舊日史籍,依然是主要憑藉。梁啟超在當時那種於史學領域不破不立的激進態度,在章太炎身上並未有所體現。有論者言章太炎對《中國通史》的設計,未曾效仿彼時日本文明史家所為,因此當歷史著作普遍使用章節體之時,章氏史學,便顯得落伍。其實這另一方面也表明章太炎對待傳統學術資源,揚榷得失之際,不忘充分繼承。而他對中國傳統典章制度之學從體例到內容上的借鑒與汲取,便是在這樣的思想背景之下展開。
1922年章太炎在上海講演國學時談到:「我們更可知學術的進步,是靠著爭辯,雙方反對愈激烈,收效方愈增大。我在日本主《民報》筆政,梁啟超主《新民叢報》筆政,雙方為國體問題辯論得很激烈,很有色彩,後來《新民叢報》停板,我們也就擱筆,這是事同一例的。」而在學術領域,章太炎當時面臨的主要對立面便是以梁啟超的老師康有為為代表的晚清今文經學。熟識晚清史事的陳寅恪嘗言:「曩以家世因緣,獲聞光緒京朝勝流之緒論。其時學術風氣,治經頗尚公羊春秋,乙部之學,則喜談西北史地。後來今文公羊之學,遂演為改制疑古,流風所被,與近四十年間變幻之政治,浪漫之文學,殊有聯繫。此稍習國聞之士所能知者也。」今文經學在近代中國的學術與政治諸領域掀起了極大的波瀾。治學宗尚今文經學的皮錫瑞在《經學歷史》中指陳:「漢崇經術,實能見之施行。」因此「觀兩漢之己事,可以發思古之幽情。孔子道在六經,本以垂教萬世。惟漢專崇經術,猶能實行孔教。雖《春秋》太平之義、《禮運》大同之象尚有未逮,而三代後政教之盛、風化之美,無有如兩漢者。」對漢儒能夠「通經致用」深為歆羨。這一點並非皮氏一人之念,而是堪稱晚清宗今文經者之共識。早在道光年間,魏源便強調:「且夫文質再世而必復,天道三微而成一著。今日復古之要,由訓詁、聲音以進於東京典章制度,此齊一變於魯也;由典章制度以進於西漢微言大義,貫經術、故事、文章於一,此魯一變至於道也。」及至晚清,康有為一方面廣泛吸收他所能接觸到的西學,一方面吸收前人思想,加之以匠心獨運,對今文經學廣為闡釋。在當時頗為膾炙人口的《春秋董氏學》一書中,他指陳:「孔子疾時世之不仁,故作《春秋》,明王道,重仁而愛人,思患而豫防,反覆於仁不仁之間。此《春秋》全書之旨也。」因此「知素王改制,一統天下,《春秋》乃可讀。」在康有為眼中,上古史事「茫昧無稽」,孔子身為素王,為了創教改制,所以才借歷史以明其義。而《春秋》一書,更非僅僅是一部歷史著作。康有為認為《春秋》之義,不在顯而易見的文字,而在難以徵實的口說:「蓋春秋為孔子改制所託,昇平、太平並陳,有非常異義可怪之論,故口授而書不見,七十子傳之後學。」此外,經孔子「筆削」過的《春秋》,「書不書之或詳或略、或削或存、或有日月或無日月、或名或不名,皆大義微言之所條系。故筆削如電報密碼之編輯,然又非若編電報密碼之無義也,於筆削之中即明大義。」康有為如此這般的闡釋古代經典,舊瓶之中,加入新酒無數,以求在新的時代里「通經致用」,其論較之古人,更顯「非常可怪」。
(請滑動閱覽)
皮錫瑞:《經學歷史》、《皮錫瑞集》
出於學派上的取向與現實政治的立場,章太炎極力批判這些觀點。他指出宗今文經者所艷稱的西漢經學,既不明晰疆域沿革,又暗於設官分職之道,像頗受彼輩傳頌的《王制》,乃是「博士鈔撮應詔之書,素非欲見之行事,今謂孔子制之為後世法,內則教人曠官,外則教人割地,此蓋管、晏之所羞稱,賈捐之所不欲棄,桑維翰、秦檜所不敢公言,誰謂上聖而制此哉?」基於此,他指出:「《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事,不足盡人事蕃變,典章亦非具舉之,即欲為漢製法,當自作一通書,若賈生之草具儀法者。今以不盡之事,寄不明之典,言事則害典,言典則害事。令人若射覆探鉤,卒不得其翔實。」是故所謂「通經致用」,乃是「為漢制惑,非製法也。」既然漢代經學,本來面目不過如此,那麼在世變愈繁的今日而言「通經致用」,在章氏看來尤顯荒誕不經。他強調:「人事百端,變易未艾,或非或韙,積久漸明,豈可定一尊於先聖?《春秋》三統、三世之說,無慮陳其概略,天倪定分,固不周知。豈有百世之前,發凡起例,以待後人遵其格令者?故知通經致用,特漢儒所以干祿,過崇前聖,推為萬能,則適為桎梏矣。」在與王鶴鳴討論學術時,他更是直言:「近世翁同龢、潘祖蔭之徒,學不覃思,徒捃撫《公羊》以為奇觚,金石刻畫,厚自光寵,然尚不敢言致用。康有為善傅會,媚以撥亂之說,又外竊顏、李為名高,海內始彬彬向風,其實自欺。誠欲致用,不如掾史識形名者多矣。」
因此章太炎在當時主張說經考史,不應罔顧事實,追求所謂「致用」,而應該實事求是,使其本相具現。他表彰清代樸學,認為宗其術者「一言一事,必求其征,雖時有穿鑿,弗能越其繩尺。」因此彼輩治學「古史亦以度制事狀徵驗。其務觀世知化,不欲以經術致用,灼然矣。」而對於當下的學術,章氏則明言:「學者在辨名實,知情偽,雖致用不足尚,雖無用不足卑。」「稽古之道,略如寫真,修短黑白,期於肖形而止,使妍者媸,則失矣,使媸者妍,亦未得也。」本此見解,在討論中國古代制度的《官制索隱》一文里,章太炎強調:「蓋古今言是者多矣,高者比次典章,然弗能推既見以至微隱。其次期於致用,一切點污之跡,故非所曉,雖曉亦不欲說。吾今為此,獨奇觚與眾異,其趣在實事求是,非致用之術。」
然則章太炎雖主張治學之道,在於實證以「求是」,不在於一味「致用」,但並不表明他對讀史以致用完全無動於衷。1906年在東京留學生歡迎會上的演講中,章太炎指出歷史為國粹最主要的載體。而歷史之要,乃是語言文字、典章制度、人物事迹。關於典章制度,章氏說道:「我們中國政治,總是君權專制,本沒有什麼可貴,但是官製為甚麼要這樣建置?州郡為甚麼要這樣分劃?軍隊為甚麼要這樣編製?賦稅為甚麼要這樣徵調?都有一定的理由,不好將專制政府所行的事,一概抹殺。就是將來建設政府,那項須要改良?那項須要復古?必得胸有成竹,才可以見諸施行。」雖然他依然認為中國古代制度,乃是「專制」政體,但也開始注意到必須仔細梳理沿革、總結得失,「改良」同時,猶有可「復古」之處存焉,這樣方能為未來的制度建設奠定基礎。這表明,章太炎此刻已經將對中國未來政治的思考建立在從中國歷史脈絡本身出發,以本國為立足點,考量本國各類制度利弊,視此為制度建設之根本。在對待中西文化上,章氏自1906年東渡日本之後,便一向主張「今中國之不可委心遠西,猶遠西之不可委心中國也。」中國的發展,不應處處模仿他邦,而是應以本國歷史與現狀為根據,思考真正適合於中國自身的立國之道。既然如此,那麼他論述歷史,便很難不著眼於從中汲取建設國家的遺產與借鑒。在這一點上,他的「致用」之意至為明顯。所以他一方面以史視經,反對今文經學的夸誕之論,一方面又強調:「且舊章誠不可與永守,政不驟革,斟酌曏今,未有不藉資於史。先漢之史,則誰乎?其惟姬周舊典,見於六籍者。故雖言『通經致用』,未害也。」或許是對乃師相關言論有所耳聞,章門弟子錢玄同1909年在日記里說:「『通經致用』之說,自康、梁以此誇詞眩惑天下,近則治樸學者幾視此四字為禁臠矣。然文字、學術當法古也。禮儀、風俗、宮室、器具雖不能全數復古,而當法古者,必居多數。吾輩特不談政治耳,苟若談之,又寧能放棄成周、漢、唐之政治耶!然則『通經致用』其言未可厚非,特不可泥古而不通耳。」在這裡,他所言的「通經致用」,仔細分析,其實更近乎「通史致用」,這一點恰恰是章太炎時常縈繞於心的,錢玄同的這番思考,名為反思,實則呈現出章氏思想之一面。錢穆嘗言:「夫尚論古代學術者,必先六經,次百家。司馬遷著《史記》,自謂聞之董生,本原《春秋》,其意在以史代經,而發明其所以跡。故班氏分別九流,司馬遷《史記》列六藝春秋略。則經即舊史,史即新經。」其實「以史代經」一詞,頗可概括章太炎對經史關係的看法,其「求是」、「致用」之論,亦可從中探之。總之,看待章太炎的「求是」與「致用」之論,不可執於一端,而是應根據具體語境以為分疏。而他的這一學術思想上的關鍵點,非常深刻的影響到他對中國歷代制度的論述,故不憚其煩,詳為梳理。
2
—論述中國歷代制度之特色—
雖然章太炎曾經念念在茲的《中國通史》一書,終其一生,並未撰就,但他強調的重視「典志」,卻在其許多的文章著作中有所體現。近代中國的有識之士,面對國勢衰微,一面反思歷代制度之弊病,一面對西方民主政治心嚮往之,與六朝魏晉時期佛教徒借老莊玄言解讀佛經的「格義」頗為相似。時人詮釋中國古代制度,多以其附會西方民主政治,以期讓後者能儘快為國人所熟知,進而在中國生根。梁啟超1896年在《時務報》發表《古議院考》一文,儘管強調:「今日而開議院,取亂之道也。」但他認為:「議院之名,古雖無之,若其意,則在昔哲王所恃以均天下也。」他視漢代的博士廷議為上古議院之遺制,地方郡縣有「議曹」、「門下議史」等職官,此乃地方議院之表徵。針對此論,嚴復去信梁氏,強調東西政體,不可隨意比附,雖原函今已不存,但後者回信依然可見。梁啟超自言:「平生最惡人引中國古事以證西政,謂彼之所長,皆我所有。此實吾國虛矯之結習,初不欲蹈之,然在報中為中等人說法,又往往自不免。」強調他不得已如此之苦心。
或許是有著與梁啟超相似的心態,章太炎在重訂本的《訄書》當中,也採取相似的方法闡釋議院制度。在《通法》一文里,章氏闡釋歷代政治制度中值得為今人所借鑒取法者。其中對於漢代制度,他指出:「其縣邑猶有議院。《稾長蔡湛碑》陰曰『賤民、議民』,與『三老、故吏、處士、義民』異列。議民者,西方以為議員,良奧通達之士,以公民參知縣政者也。」在他看來,漢代地方行政體系里,有類似於西方的議員與賤民,前者能參與世務,使地方建設能有效進行,此制值得今人取法。很明顯,這種詮釋,基本是先有西洋政治制度盤於腦中,然後再去以此審視中國古代政治制度,比附之意至為明顯。章太炎自言:「自從甲午以後,略看東西各國的書籍,才有學理收拾進來」,這一點於焉可見。
章太炎1906年東渡日本,在思想上較之先前,有一大轉折,即開始反省各種西方政治制度是否真的如此優異,是否真的可以照搬於中國而使中國臻於富強,中國歷代制度,其利弊究竟為何。在這樣的思慮下,他論述中國歷代制度,自然不再是簡單的否定或比附。他抵達日本不久,對東京的中國留學生們說:「中國特別優長的事,歐、美各國所萬不能及的,就是均田一事,合於社會主義。不說三代井田,便從魏、晉至唐,都是行這均田制度。所以貧富不甚懸絕,地方政治容易施行。請看唐代以前的政治,兩宋至今,那能彷彿萬一。這還是最大最繁的事,其餘中國一切典章制度,總是近於社會主義,就是極不好的事,也還近於社會主義。」當時科舉制度,幾成眾矢之的,清政府也下詔將其廢除。而章太炎卻認為在科舉制度下,平民子弟只需略備程墨加以溫習,便可赴科場應考,不須花費大量金銀購置書籍,這樣保證了寒素之士有機會求學入官,社會平等,因之顯現。在這裡他雖然用「社會主義」一詞表達自己的思想,但語義卻與西學語境里的社會主義(socialism)並不相同,只是藉此表達自己對社會平等的嚮往。
章太炎在主持《民報》筆政同時,計劃設一國學講習會,據宋教仁在日記中記載,關於國學講習會的科目,章太炎打算在「本科」講授「制度學」,可見他視此為國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後來他在東京講學的科目,雖然已與先前的計劃有所不同,但在那一時期,他撰寫了《官制索隱》、《五朝法律索隱》等文章,從中可以窺見他如何論述中國古代典章制度。
《官制索隱》一文分為「神權時代天子居山說」、「專制時代宰相用奴說」、「古官制發原於法吏說」、「古今官名略例」四個部分,分別探討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相關面向。在「神權時代天子居山說」中,章太炎根據考證古代君王及身邊職官官名的本意和引申義,認為古代宮室多設於大山之中,祭祀理政,多於山中為之。後世官制中的重要職位,其初始乃是保護君主安全的近臣。如「衡麓」在後世,只為虞衡之官,而古代卻正為宰相。古代天子居于山林之中,保衛門禁者名曰「衡麓」,即宰相。關於古君王為何居於深山,依章氏之見,上古文明未啟,君主需要故作神秘,使人心生敬畏,所以「天子居山,其意在尊嚴神秘,而設險固守之意,特其後起者也」,將古代君王駕馭臣下之術和盤托出。章太炎向來強調,掌握小學,可借之察世觀史,明晰社會變遷之跡。在讀到劉師培的《小學發微》後,他去信稱讚:「大著《小學發微》,以文字之繁簡,見進化之第次,可謂妙達神指,研精覃思之作矣。下走三四年來,夙持此義,不謂今日復見君子,此亦鄭、服傳舍之遇也。」在此處他通過考證字義,闡述古代政治之變遷,實乃他這一觀點的具體實踐。
在「專制時代宰相用奴說」中,章太炎指出古代君主用為心腹者,「惟奴僕與近侍」。他考證商代制度,認為商初重臣伊尹本為治膳之官,因與人主親近,故而被委以重任,但其職官,在制度上依然甚為卑下,與宮掖下臣同屬一體。此外,宰相之始,本為宮廷中洒掃應對之徒;御史之始,本為替天子刺探邦國密事者;僕射之始,本職類乎接遞名刺的閽人;尚書之始,本以宦者居之,為常人所不恥。凡此種種,顯示出「正位居體之臣,為人君所特惡,必以近幸參之,或以差委易之,然後能得其歡心,知其要領。彼與奄人柄政,固未有以大殊也。」既然如此,「知侍帷幄、參密議者,名為帝師,或曰王佐,其實乃佞幸之尤。世之乘時竊權,而以致君堯舜自伐者,可無愧耶?」儘管章太炎並未像近代許多士人那樣奮筆疾呼中國古代政治如何專制,其影響如何惡劣,但在他以古奧的文筆進行縝密考證之時,字裡行間便已經深刻的將中國歷代君主的私天下之心與各色臣工的鑽營媚上之態給呈現出來。誠如蕭公權所言,章氏「雖多出以典雅之詞,而究其意旨所趨,激烈或有過於鮑敬言、李卓吾、譚復生者。」章太炎撰就此文不久,劉師培便已看到,他在《論歷代中央官制之變遷》一文中,援引章太炎之論點,進一步論述中國官制演變。劉氏同樣指出:「蓋專制之君主,於大臣則疏,於小臣則親」,因此「中國之官,名與實違,尊則無權,其有權者未必尊,甚至名愈賤者權愈崇,名愈尊者權愈削,歷代臣權之失,其在斯乎!」章、劉二人的這些認識,頗為深刻的影響到後來對中國官制史的書寫。
在「古官制發原於法吏說」中,章太炎指出太古治民之官,獨有士師,隨後由士師分其權,長民者謂之吏,治事者謂之司,法吏之職,由是焉出,因其擅長書契文史,故聽訟決獄,亦有兼顧,公牘往來,潤色文字,尤非法吏莫能為,久而久之,其地位在整個職官體系中愈顯重要。後世法吏,臨民理政,「必身歷其壤,手寫其圖,持籌以計之,著籍以定之,上之長官,以知地域廣輪、戶口多少之數。」這一解讀,與章太炎所嚮往的治國應綜核名實,周知民間利病若合符契,可視作他為此而尋找的歷史依據。猶有進者,「鋪觀載籍,以法律為《詩》、《書》者,其治必盛;而反是者,其治必衰。且民所望於國家者,不在經國遠猷,為民興利,特欲綜核名實,略得其平耳。是故韓、范、三楊為世名臣,民無德而稱焉。而宋之包拯、明之況鍾、近代之施閏章,稍能慎守法律,為民理冤,則傳之歌謠,著之戲劇,名聲吟口,愈於日月,雖婦孺皆知敬禮者,豈非人心所尚,歷五千歲而不變耶?」在這裡他對法吏的論述,與其說在梳理官制,不如說藉此彰顯他對法家學說之青睞。此正如章氏自言:「尋求政術,歷覽前史,獨於荀卿、韓非所說,謂不可易。」或許是有鑒於此,曾受教於章太炎的李源澄具體梳理漢代的法律與法吏,指出:「儒者以通經服古為職,法吏以奉行時憲為功,一為學術,一為政治。」綜觀漢代歷史,「文景以前法吏為政,而儒者竭力攻之,武宣之世儒術漸興,元成以來尊儒生而黜法吏。」所以「法吏儒生雖有盛衰,法吏儒生終為二事。」由此顯現法吏之地位,在歷史流變中並非章太炎所期待的那般崇高,此論或可補章氏之闕。
在「古今官名略例」中,章太炎指出:「從一官言者用定名,從數官之相聯相屬言者用假名。從職守言者用定名,從階位言者用假名。從經制之實職言者用定名,從特殊之差遣言者用假名。此古今所不能外。」不明乎此,則討論古代制度,便難得其實。他以此為基點,審視歷代設官分職之要,總結出歷代官制沿革,往往前代為差遣官者,易代以後,便成為實職。其中演變軌跡,三代、秦、漢,其制相因。魏、晉、初唐,又因秦、漢。中唐以後,制度稍變,宋代因之。明代復創製,滿清因之。歷來討論官制,多視三代與秦漢之間為一大變革,而章太炎則強調,秦漢官制,因襲周代者甚夥,不可因封建、郡縣之別而認為一切制度皆異於往昔。他撥開歷史表象,分析朝代間的傳承與變革,這一點尤顯卓識。
總之,章太炎在《官制索隱》一文里,既批判古代君王在制度設計上任其私心以便統治,又對中國傳統良法美製闡釋表彰,細密考證之間,彰顯出對歷史整體的把握,在史識上較乾嘉諸老更勝一層。他先前主張於典志中發明社會演進之跡象,此文堪稱代表之作。在回應有人質疑揭露古代制度之弊,是否易使人心生鄙夷故國時,章太炎指出:「吾曩者嘗言之,以為祖宗手澤,雖至儜拙,其後昆尤寶貴之。若曰盡善,則非也。昔顧寧人丁明絕胙,發憤考帝王陵寢,彼蒿里中陳死人,豈有豪末足用於當世?然識其兆域,則使人感懷不忘。且今之觀優者,求其事迹,蓋負慙德而奸惡可惎者眾矣。優人固未嘗為掩飾,且暴露愈甚,則觀者愈益興奮。豈非以漢官威儀,於此得其放物,故弗計事狀之淑慝耶?」同時他也強調,雖然中國古代制度有缺陷,但並不代表西方政治制度盡皆優點,西方議會裡政以賄成,官吏寡廉鮮恥,並不能真正保障民眾利益,所以「政府之可鄙厭,寧獨專制?雖民主立憲,猶將撥而去之。」
章太炎對西方民主政治的不滿,除了斯制不符中國歷史流變、對如何選出真正的民意代表深表質疑等因素外,背後的一個主要關懷點,是他對政治與社會平等的深深嚮往。他認為人類生活的最高境地是無政府、無聚落,若一時間不能企及斯境,那麼創製國家,當以四法節制之:「一曰,均配土田,使耕者不為佃奴;二曰,官立工場,使傭人得分贏利;三曰,限制相續,使富厚不傳子孫;四曰,公散議員,使政黨不敢納賄。斯四者行,則豪民庶幾日微,而編戶齊人得以平等。亦不得已而取之矣。無是四者,勿論君民立憲,皆不如專制之為愈。」他之所以反對將西方的代議制度移植於中國,除了它與中國社會狀況不甚吻合之外,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在代議制度下,能有條件被選為議員者多是有權有勢的地方豪強。他們在議會之中所進行的決議,只是為了保持甚至是擴大自己的既得利益,「選舉法行,則上品無寒門,而下品無膏粱。名曰國會,實為奸府,徒為有力者傅其羽翼,使得膢臘齊民。」製造出成千上百個在民眾頭上作威作福的「議皇」。前文談到,章太炎認為中國古代制度,無論良莠,皆近乎「社會主義」,那麼他既然對民主政治深致不滿,因此便回溯往昔,探討中國古代制度中的良法美製。
清人趙翼雲,秦漢之間為天地間一大變局。漢承秦制,秦朝的政治制度對後世的影響非常之大,可以說是奠定了中國古代社會政治之基本格局。章太炎對此亦深有認識,他對於秦政非常欣賞,並且這種欣賞的角度,就是從平等意識出發的:
古先民平其政者,莫遂於秦……夫貴擅於一人,故百姓病之者寡。其餘蕩蕩,平於浣准矣。藉令秦皇長世,易代以後,扶蘇嗣之,雖四三皇、六五帝,曾不足比隆也,何有後世繁文飾禮之政乎?
依章太炎之見,在秦政之下,沒有靠世襲地位而居顯要之人,也沒有外戚寵臣干擾朝政,用人上遵循選賢與能的原則,使得有能力的人能夠在合適的位置上一展才華。世人多稱秦政為專制,然「專制之國無議院,無議院則富人貧人相等夷。」章太炎甚至認為,在某種程度上說,古代「專制」政體之下,統治者與民眾的利益或有一致之處:「乃者諸妄豪強把持公事,政府固惎疾之,雖齊民亦欲倳刃其腹焉。州縣下車,能搏擊巨室土豪者,井裡編氓,皆拊噪而稱民父。豪強之妨民如是,幸其在野,法尚得施。」所以當時的中國,與其盲目效仿西方政治,導致畫虎不成反類犬,製造出一群新的既得利益者,還不如從中國古制之中吸取長處,以此來保證社會的平等。值得注意的是,秦始皇焚書坑儒,以吏為師。自從賈誼著論「過」秦以來,雖然「百代皆行秦政法」,但歷代士人對秦政皆鮮有好感,然章太炎著眼點卻在於秦政之下社會流動得以維繫,平等之風由是而生,而非嚮往秦政之下的道一風同。所以章氏雖表彰秦政,但絕不可因此視其為鼓吹專制。不過即便如此,章太炎表彰秦政,依然有值得商榷之處。秦雖打擊封建貴族不遺餘力,但推廣軍功爵,依戰功多少而分別授予,這樣便製造了一批新的既得利益者。且秦法嚴酷,早已為時人論及,民眾匍匐其下,動輒得咎,致使民力大損。而歷代民氣弱者,在內憂與外患面前,抵抗能力極弱,這也是班班可考的歷史事實。章氏於清末嚮往法治同時,還致力於鼓吹民族主義,希望當時的中國人能團結一致,共謀國家富強。但若以摧殘民力的秦政為良法美製,則國民如何能奮起圖強。在這點上,章太炎雖然智者千慮,但終難免一失。
《在五朝法律索隱》一文中,章太炎從保障平等的角度對古制進行闡釋。他認為魏、晉、劉宋、蕭齊、蕭梁五朝之法,其值得稱讚之處為重生命、恤無告、平吏民、抑富人四點,這些都體現了以平等為旨歸的特徵。例如「重生命」一項,他舉了「走馬城市殺人者,不得以過失殺人論」為佐證。古時有條件乘馬車者,多為富貴之人,而法律並不對之有所偏袒。在對史事進行考釋之後,他筆鋒一轉,引申到現實,指出外國與中國租界中的電車,在撞死人之後只對司機進行罰款,並不過分追責,這是為了保護背後營運商的巨大利益。對比於「漢土法律雖敝,自昔未有尊寵富人者」之情形,他認為「漢土舊法,賢於拜金之國遠矣。」又例如「平吏民」一項,他具體對「官吏犯杖刑者,論如律」展開論述。指出如果官吏有違法之處,則可依刑律對之進行杖責,無論官職大小皆不能例外。這樣可以對官吏的貪贓枉法行為有所震懾,以此保證民眾不受官吏非法侵害。他將這一點與現實中的律令進行對比,感嘆道:「故知古之為法,急於佐百姓;今之為法,急於優全士大夫。」言下之意便是五朝之法足以矯正今日之偏失。而他撰寫此文的原因,就是不滿於「季世士人,虛張法理,不屬意舊律,以歐、美有法令,可因儴之」的現象,所以才對五朝法律條款「捃摭其文,附以說解,令吏士有所取法焉。」五朝因國力不振而多遭卑視,而章太炎則極力表彰彼時之文物制度。猶有進者,除表彰五朝法律之外,他對五朝文章學術與士人德行亦稱讚有加,認為國之強弱與學之優劣不可等量齊觀,有論者言,章太炎對待學術文物,所持標準乃是以「真理」為歸趣,而非以功利論得失。雖然章氏之於中國傳統,並非處處皆用如此簡單的二分法,但是在看待五朝歷史與學術方面,他的確能擺脫歷來的國勢強弱之論,從學術成就高下的角度立言。
章太炎之中國歷史觀的不同尋常,不僅是表彰廣為人所批評的秦政與五朝而已。在重訂本《訄書》與後來的定本《檢論》中,他都收入了《通法》一文,前者之《通法》,正如前文所言,多有以古制比附遠西者,他1911年致信蔡元培:「《訄書》是曩日著,由今觀之,不愜意者參半。」這其中之一便是「謂代議政體必過專制」。因此在《檢論》的《通法》中,他將比附之處進行改動,凸顯出對中國歷史本身演進的探討。在文中,章太炎回顧了從周至明的政治史,摘取出在他看來值得後世取法之處。他所鑒定歷代王朝所行美政之標準,很大程度上也以是否庇護細民為依據。比如秦政不偏袒皇族,漢制之下郡縣多循吏,北魏以降的均田制使民有恆產,皆不外乎此。值得注意的是,他除了對漢、唐這樣的「盛世」之制度多有認同,對那些在古人眼中地位甚卑劣的政權,他也努力尋覓出其中的良法美意。比如被歐陽修稱為「天地閉,賢人隱」的五代十國中的後梁,他評論道:「梁大祖龔行其罰,踐位以後,切齒於薰椓,改樞密院曰崇政院,以敬翔為院使,不任中人,雖趨走禁掖者亦絕。及李氏破汳,詔天下求故唐宦者悉送京師。此梁無奄寺之徵也。」晚唐之世,宦官專權,甚至操縱帝位更替,而朱溫能從制度設計入手,將此權勢熏天之團體一舉打壓,故頗值稱道。此外,被歷代史家所痛斥為以篡位奪權、欺世盜名的新莽政權,其置「王田」、限財產諸政策,一改西漢富者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狀,使得「分田劫假之害,自是少息。訖建武以後,鄉曲之豪,無有兼田數郡,為盜跖於民間,如隆漢者矣。」流芳遺澤,生民受益。
民國建立之後,章太炎目睹了政治上諸多建置,凌亂無序,紛擾不止。他直陳:「同盟會高材乘機秉鉞,秩序因以破壞,市井為之紛蹂。南京政府既成,任用非人,便佞在位,私鬻國產,侵牟萬民,無一事足以對天下者。同盟會人,惟是隨流附和,未嘗以片語相爭,海內視同盟會,蓋與貴胄世卿相等。」對昔日革命同志一旦得勢便占居高位,用人行政舉措乖張深為不滿。因此他寄往於袁世凱能夠「訪求物望,詢於老成,無故無新,惟善是與,杜奔競者夤緣之路,削參議院干預之權,然後人無幸進,國有與立。」但是接下來的時局卻每況愈下,賣官鬻爵,賄賂公行,政壇風氣污濁不堪,章太炎自己也因反對袁世凱而深陷囫圇。他在困境中繼續修改《訄書》,其中的《官統上》,較之先前,幾乎改寫一遍,從中可以看到他對歷史與現實的進一步思考。
章太炎認為:「官統之異,大別不過周、秦二家。自漢訖江左,多從秦;宇文、楊、李以下,多法周。非謂其執務也,謂其等秩階位之分。」具體言之,周代職官數目繁多,其中多虛名,秦去其虛號,酬勛則以爵位,理事則任官職,漢代因襲秦政,並無變更,所以職官體系里無「華名虛秩」,魏、晉、南朝,其制雖稍有變更,但大體與秦漢不殊。直到北周,其統治者以《周官》文飾政事,恢復諸爵位,降至唐代,職官愈顯繁雜,幾成疊床架屋之勢。宋代更是變本加厲,賜封爵位甚是猥濫,致使出現許多冗官冗爵,設官之道至此,更顯得流於泛濫。明朝建立之初,雖有心改變,但諸勛階終不能廢除。本來勛位乃是賞賜有功,但明世將此作為履歷資格積累的酬報。直到清朝以異族入主中原,不諳前朝典章,文武散階漸漸減少,勛官並為爵位,非有軍功死難之事,不得以之輕易授人,此舉雖不能比肩秦、漢,但較之唐、宋,已然差強人意。總之,他從「官統」的角度出發,將歷代等秩階位視為整體,通觀其質,確立周、秦兩大不同的官制系統,貫穿整個中國歷史,對認識中國官制特色,啟發良多。
然章太炎之意,尚不在於考訂官制,而是通過梳理中國官制流變,提出自己對職官制度的看法。他指出:
「通校二家,周以貴族,而秦優齊民,其階級平陗亦異。當今之世,固當慕齊民,不當慕貴族也,則秦、漢、八代為合,而姬周之制,宇文、唐、宋、明、清之法,悉當棄置不用。
」可見在他看來,淵源於秦的官制系統,較能體現循名責實,設置職官,基本能做到依事任官,爵酬有功。反之,淵源於周制者,職官種類繁多,各種勛位流於龐雜,這樣利於保護權貴利益,使之地位得到政治上的保障,不利於社會平等,因此居今世而設官分職,應吸取秦漢官制的優點。章太炎在民國成立之初,強調為政應「先綜核後統一」,只是言之諄諄,聽者邈邈。因此他在此處的看法,基本可視為目睹民初政局紊亂,政以賄成,官吏任命,名實乖離,嘗試通過研究歷史,思考解決之道。他的典章制度之學,絕非止於道古,經世之意,至為明顯。
3
—關於「科道制」的論爭—
民國建立之後,曾以為滿清一去中國積弊盡可除的錢玄同在日記中感慨:「土地雖復,人心之污濁則較清季愈況,顏公所譏彈琵琶、學鮮卑語者,世方以為能,棄國故,墮禮防者,比比皆是。余志既與世違,亦難竊位而已。自九節一日始,復作日記,以今後毋間斷期。回思此兩載中,土地復,政體更,歲首移,徽識易,平日憤異族主我,嫉君主世及,至此乃可消釋。而邦人諸友毀信廢忠,芟夷國華,亡國之徵,已大顯著。長是不改,將不五稔,悲從中來,聊復書之。」時局不但未啟人樂觀,反而更覺中國之沉淪,不知將伊於胡底。對此親歷了一系列政壇風波的章太炎亦復深有感觸。他1916年對吳承仕說:「大抵人心所以偷薄者,皆由政治不良致之。」所以「若中央非有絕大改革,雖日談道義,漸以禮法,一朝入都作官,向惡如崩,亦何益乎?」認為中國當下一切亂象之禍首,在於中央政治敗壞不堪。
對於這一點,章太炎的拜把兄弟章士釗也深有同感。章士釗一度曾非常歆羨英倫式的代議政治,在民國初年,對源於英國政治文化中的「調和說」、政黨政治等要素鼓吹不遺餘力,他主張「毀黨造黨」,希望中國能出現具有確定黨綱,遵循議會運作規則的政黨,以此漸漸替代往日結合與否,全看利益是否一致的政治團體。但隨著政局每況愈下,國會之中的縱橫捭闔宛若鬧劇,章士釗也開始反省代議制度是否真正適合中國。在他看來:「代議制者,吾國古無有也。近來有此一物,徒以歐洲諸國以此為文明之標識也,吾捧心而效之,點綴共和,於焉資取。殊不知歐洲之有是制,乃出於事勢之適然,而非創議建國在邏輯非此不可。」他指出,代議制度之始,由於英國國王向民眾徵稅,納稅者遂與國王立約,必須身為議員,參與國政,如此方可輸稅,是故英國議會中的議員,恆為有產者所佔據,近代以來,所謂議會乃資產階級代言人者,其意涵就在於此,身為議員,腰纏萬貫,便是為富商巨賈所豢養。反觀中國,自古以來,治國之道尚平均,為政者多為士階層,此輩本身少有興財之能,只有身入宦海,方可從中牟利,上行下效,幾成風氣。所以「官也,有官可以侵帑藏,鬻官缺,假公營私,監守自盜,浸假而賣國求利,且無不為也。議員也,有議員可以欺平民,奸政府,貨同人,財賄所集,利便所存,袒裼裸裎而圖之也。」在這種形勢下,「以國力所萬不能供給之事,人能所不應獲得之資,而為之得之,又似於公德無大損傷,謹厚者不能自了,放縱者無所忌憚,社會之好惡褒懲又無定衡,此誠迫人為毀廉滅恥之務,若決江河,沛然莫御,自非陳仲,無不為狂潮捲去。高談道誼,有何效能。」既然中西社會基礎不同,彼土製度,難以效顰,因此章士釗也在苦苦思索能符合中國國情的政治制度。
(從左至右:錢玄同、吳承仕、章士釗)
這時章士釗想到了盟兄章太炎當年所撰的《代議然否論》,他致信後者,指出代議制度,行之十載,「捉襟見肘,弊害百出」,而其時輿論依然視代議製為現代文明象徵,少有對之進行非議者,只有章太炎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直陳其非,「始為人人所不能言,中為人人所不敢言,卒為人人所欲言而不知所以為言」,因此章士釗希望他能就此問題詳細說明,「有何新剖,尚望開陳。」
其時在被袁世凱軟禁期間所撰的《自述學術次第》中,章太炎已經在思考制度設計如何既符合國情現狀,又能夠整肅綱紀,揚善懲惡。他認為:「自兩漢以下,制度整齊,莫如明世,清世因循其法,雖稍汗漫,亦未至如唐宋甚也。」而對於明制,他非常欣賞彼時的都察院。章氏指出:
「明世長官,不敢恣意為非者,飭法循紀之效也,然猶設都察院以督百僚。自洪武訖於隆慶,台憲箸效,吏治甚清。萬曆中年以降,言官始有分曹樹黨,而楊、左諸公之風節,於國事終非無補也。清世雖循舊設官,內多懲忌,台憲之職已輕,然大吏奸私,尚頗因之發覺。末世乃有受財鬻奏毛舉世故者,則以風憲官吏犯臟罪加二等之制浸廢不行也。向令清無察院,其昏亂又何所底止矣。
」在他看來,明代以來的都察院,能夠較為有效的監督官吏作為,維持良好政風,致使朝中雖有大奸,尚不敢恣意妄為,政權維繫,不絕一線,賴乎此者頗多。他還特彆強調:「余向與總統孫公,論政多所不合,其謂中國有都察院制度善於他方,適與鄙心相中。」
正如章太炎所言,孫中山自清末便宣傳建立符合中國歷史與國情的政治制度。他強調:「中國人不能為歐美人,猶歐美人不能為中國人,憲法亦猶是也。」所以他極力反對那種「歐美所無,中國即不能損益」的論調,認為當時的留學生「不研究中國歷史風俗民情,奉歐美為至上。他日引歐美以亂中國,其此輩賤中國書之人也。」在他看來,中國古代的監察制度,「立綱紀,通民情」,諸御史行監督之權,使得「上自君相,下及微職,敬惕惶恐,不敢犯法。」因此未來中國應「本歷史習慣彈劾鼎立為五權之檢察院,代表人民國家之正氣,此數千年制度可為世界進化之先覺。」民國建立之後,孫中山更是大力鼓吹包括了監察權的「五權憲法」,其儼然成為國民黨眼中新時代的「正朔」。直至晚年演講「三民主義」,他依然強調:「中國古時舉行考試和監察的獨立制度,也有很好的成績,像滿清的御史,唐朝的諫議大夫,都是很好的監察制度,舉行這種制度的大權,就是監察權,監察權就是彈劾權」。所以「我們現在要集合中外的精華,防止一切的流弊,便要採用外國的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加入中國的考試權和監察權,連成一個很好的完壁,造成一個五權分立的政府。」只是在熟悉中國舊學的人看來,孫中山對中國歷史的掌握,實在未可高估。孫中山去世之後,張謇追憶往事,認為「其於中國四五千年之疆域、民族、習俗、政教,因革損益之遞變,因旅外多年,不盡了澈,即各國政治風俗之源流,因日在奔波危難之中,亦未暇加以融會貫通。」
或許是與張謇有相似的感觀,儘管「五權憲法」被國民黨廣為宣傳,但章太炎在答覆章士釗時,依然詳細說明他自己對中國古代監察制度的認識。章太炎認為,今世對於國會的評價,已非盡可參照《代議然否論》中所言者。具體言之,「取決多數,其勢有必不可行者,以過半列席議員,監督政府官吏,則彈劾查辦之事,率牽制而不能行,以人民法吏監督議員,則過半數以上之議員作姦犯科者,亦無術以處置之。」猶有進者,「吾國之政黨,已可知矣,以愛憎為取捨,雖實舉彈劾查辦之事,亦無益於國也」,因此不能指望政黨能有效執行監督之責。總之,「使夫百務停滯,動轉不便,有若萬牛回首之勢者,則取決多數之為也。」很明顯,章太炎對於議會政治,已經感到失望透頂。
請滑動查看 張謇和《張謇全集》
基於此,章太炎指出:「若夫監督政府,則當規復給事中;監督官吏,則當規復監察御史。分科分道,各司其事,監督之權,始無牽制矣。不幸而給事中、御史復有作姦犯科者,不過於一科一道中為之,而非全體為之,則法庭起訴亦易行矣。以科道監督政府官吏,以法吏監督科道,其連及者不廣,則無牽制難行之事,比於國會議員,似為勝之也。」同時他還特彆強調:「給事中、御史二名,有帝王侍從官之嫌,宜取其實而更其名。」關於給事中、御史之所以必須分司其事,章太炎認為二者一為監督政府,一為監督官吏。監督政府者,事未成而制之;監督官吏者,事已成而彈之。其事務各異,是故不能合一。清雍正以後,君相惡給事中牽制妨礙,故將其職務並於都察院之中,與御史合二為一,致使台諫不分,君相得以專恣行事。況且從行政角度而言,「給事中日閱詔令,事務繁猥,則於百吏曖昧之事,自非其所能察;御史以無事觀察官邪,使之審定詔令,又非其所暇為。且使政府有不法詔令,給事中承順而頒行之,經御史彈劾,則閣員當事者、給事中當科者,皆當負咎。同在一官,即無由裁正。」
關於御史與法官為何必須分開,章太炎解釋道,官吏違法瀆職之事,其內幕委曲甚多,盤根錯節,若刑律未明標其罪,則法官不易措手。特別是晚近或是媚外辱國,陰損主權;或是為政陰險刻薄,致使地方叛亂,盜寇日夥,凡此更難以用刑律判定其罪。而且在章氏眼中,當時刑律,糾治民眾者多,糾治官吏者少,除非以通過監察手段彈劾查辦,否則官吏多恣意妄為,因此監察機關自有其存在必要,以濟法律之窮,如若彈劾之後,相關行為於刑律不應科其罪,則可執行行政處分,以為懲戒。
而此二部門之官員如何銓選,章太炎指出:「今使其人皆出於考試,考試及格,則使之互選,選舉已定,則政府加以任命。以先有考試,故選舉不能妄投;以先有選舉,故任命不能隨意。視近代議員純出選舉,唐、宋台諫直由任命者,其弊必差減矣。」並且考試之時,使碩學鴻儒司其事,對投考人嚴其應試資格,再加上錄取之後還需互選,如此各種庸劣之徒或有權勢者,自難以混入其中。總之,章太炎在對代議制不再抱希望之時,試圖改造中國古代的科道制度,既專其事,復嚴其選,使之能在今日行使監督職能,為澄清政治風氣有所助益。
章太炎對章士釗的這番答覆,刊登在後者創辦的《甲寅周刊》上,章士釗自然是深以為然。除此之外,當時章太炎的門生汪東主持創辦《華國月刊》,其中但燾撰寫許多文章,進一步闡釋章氏之史論與政論,其中關於恢復科道制,但燾同樣撰寫文章,附和乃師。但燾指出,唐代給事中,「上之所以責成者既極隆重,在其位者類以宰輔自期。凡事有虧朝典、違官法,為國計民生所不便者,多能悉心論駁。」是故「終唐之世,女後、藩鎮、奄宦、邊疆之禍,史不絕書,而政治不至大紊者,則給事中制度貽謀之善,有以維持於不敝也。」既然有此良法,則今世規復其制,自然無可厚非。或有對給事中一旦與政府對立之後如何調解產生疑問,但燾認為:「給事中察事程式必當別有制置,非若議員之漫無約束也。」只要使其言行有所檢束,加之避免黨見摻和其中,則其自會有所忌憚,不敢隨意為非。在命名上,但燾主張將帶有帝制色彩的「給事中」一名改為「監察官」或「監事」,如此可免於復辟帝制之譏。同樣的,在《御史制度論》里,但燾梳理中國歷代御史制度之沿革,認為其中自有精義存焉,體現了中國式的「彈劾權」,因此在今日亦可依乎舊章。
章士釗辦刊物,向來重視與讀者群的互動,讓主編與讀者就某一問題或觀點展開討論,使刊物不再自說自話,而是成為開放性的公共論壇,以此溝通各方意見。因此當章太炎此信刊出之後,便引起了社會上不少的關注與回應。朱得森致信章士釗,他承認「吾國代議制之所以失敗者,由於組織之不良,分子之太雜」,但是「吾國昔時之科道制,在君主專制時代,拾遺補闕,播為美談。惟衡之立憲政治下之代議制,則地位不同,性質亦異,故徑以之易代議制,不佞竊不無懷疑。」然雖說如此,他認為「彈劾權宜使其與立法權相分離」,因為「科道彈劾之制,自歷史上觀之,固亦不無流弊。但其中究多丰采峻整之士,雖奸璫權相,貪官污吏,亦恆憚於台諫之抨擊,而稍稍斂跡,斯誠專制政治之一線曙光也。」是故可以師其意,「使彈劾權離立法權而獨立,別設專官以司其事,則不獨能消弭立法部與行政部之衝突,抑且可為今日澄清政治之良藥。」可見他雖不同意完全恢復科道制,但仍然認可其意義與價值。而張弧則對二章之論,深表嘆服,他對章士釗說:「憶辛亥各間,弟從太炎先生於滬上,其時南都甫定,孫、黃舉措,無敢非議。獨太炎日日以時評諷之,民間始稍稍有正論,而孫、黃亦不以為忤,於是建都北京、停止北伐之事乃定。今日時風之弊,甚於辛壬,稍持正論,則握拳切齒者,環起仇視。聞兄之風,宜更有起者矣。」希望二章能夠不畏「風氣」,堅持己見,直道而行。
但章太炎的恢復科道之論,在當時引起的回應,反對之聲並不比贊同之辭少。郁嶷對章士釗說:「政制所以應付社會環境,自古無絕對之美,類因地因時而顯其用」,所以 「後世學者,徒歆其一時之利,而忽其末流之弊,汲汲然謀所以復之,未見其可也。」而科道制,「唐宋行之,績效彰著,明清以降,則徒承其弊,終至廢滅者,亦勢使然也,非可臧否於斯制之本體也。今去明清之時又遠矣,而時勢蛻變,尤異於昔。」是故此時恢復科道制,「榮古虐今,削足適履」,以專制時代制度行於今日,「勢必舉人民參政之權而剝奪之」,不但如此,「必變政體為專制,破三權分立之大防,違五洲共遵之常軌,中外疑懼,徒茲紛擾。」更有甚者,此制一旦為總統所利用,「則瞻顧利害,分布黨羽,操縱左右,以便私圖,勢所必至。是科道制之設,名雖隆崇,實同贅旒。」由此可見,他對章太炎之言頗不以為然。李步青雖然承認「今日政局之敗壞,亦既極矣」,但他強調變更之道「當順應潮流而不可徒增人心復古之感想,使舊者因緣附會,新者藉詞抨擊」;「當統政治全部,使分配與協應,各適其宜,而不可枝枝節節為之。」所以他認為:「如僅以科道制替代議制,第一,地方議會,是否存在?存則國會既廢,此制獨存,似有未協;廢則以目前之局,中央既無力制馭各省;且以中國之大,舉地方一切事務,受命於中央,勢不可能。一任地方官吏之武斷,又嫌偏重。況國家重大問題,惟國會可以防止政府行動,但使考試製度行,產出者既為秀士,又削其選舉與彈劾之權,流弊可無慮也。」汪馥炎更是直陳,欲復科道制,必須具備專制國家、官僚政治、集權政策三種條件,因此他認為「既復科道制,非同時厲行中央集權政策,殊無一貫之精神可言耳。」這一點他自然不願意看到,所以他質問章士釗:「醉心歐化,固有橘變為枳之誚。然舉一切政治信念,打破無餘,收視返聽,退而法古,又寧無夏裘冬葛之譏?」
不特此也,1925年章士釗在《甲寅周刊》發題徵文,潘大道以《代議不易辨》一文入圍三甲。在這篇文章中,他分析代議制度的淵源流變與相關優點,同時極力辯駁不可以科道制易代議制。針對章太炎所說的給事中、御史與議員在職守上未殊,他指出:「議員為國民之代表,給事中為君主之耳目」;「議會決議,元首負執行之義務,否亦得交覆議一次而已,給事中所條陳,君主有採擇與否之自由」;「給事中之職,主於駁正,議會之務,貴乎創議」;「給事中立於行政府之內,兼收發校對之事而有之,舉職則煩擾不堪,不舉則胥吏不若,議會則立於行政府之外,有其職守,雖有牽制,不及細目。」猶有進者,「代議政治者,輿論政治也,輿論政治必以自由討論為前提」;「科道制者,專制制也,在專制下,有識者不能自由發抒其意見於社會,不幸而不為科道,則惟有緘口結舌而已。」總之,他認為:「科道制縱善,非在君主專制之下,則不能以行。中國已入國民自覺之途,君主專制,非特於理不可,亦於勢不能。代議制之根本精神可以滿足人類倫理的要求,雖亦有弊,然可以輕減或消滅之,況其利優足以相償而有餘乎。」
章太炎的恢復科道制之議,在當時也引起了北方的新文化派之關注。當時章太炎的形象,在彼輩眼裡已然成為落伍的象徵。章氏曾於《華國月刊》上撰文批評新文化運動,對此錢玄同致信胡適時說:「《華國》二冊奉上。我稍微有些錯記,他底文筆里並沒有說到『科學方法』,但他罵提倡新文化、新道德為洪水猛獸,自是指吾輩而言。又他罵李光地、田起膺、朱老爹窮理之說,而研究天文曆數為非;又以『學者浸重物理』為『率人類以與鱗爪之族比』,則反對研究科學,旗幟甚為鮮明矣。是則『敝老師』底思想,的的確確夠得上稱為昏亂思想了。我以為他這種思想,其荒謬之程度遠過於梁任公之《歐遊心影錄》,吾儕為世道人心計,不可不辨而辟之也。」與之相似,和胡適關係密切的高一涵專門撰寫文章,商榷章太炎關於科道制的看法。在他看來:「大概專制的朝廷,政治組織的根本原理,就在以上制下,以內製外。御史制度不但是以上制下以內製外的最好方法,並且是政權出自一人的專制制度的最真實的表現。」而「現代中國的弊病,並不在監察權沒有機關行使,只在各機關法律上有監察權,事實上不能行使監察權。」所以「為現在計,只須抬高或改善各種行使監察權機關的地位和組織,似不必另起爐灶的重新創造新機關。」另一方面,「御史制度乃是以上制下,以內製外的專制的或集權的制度,根本上就不適用於以下制上以外製內的民治的或分權的制度。」況且「從歷史上看來,歷來的台諫,黨同伐異,排斥異己,攀權附勢,賄賂公行,或使毫無常識的人混雜其間,或明知他們越權僨事而不能制止的,到處皆是。」因此「就御史的職權說,現在都分配在各種機關,沒有恢復御史制度的必要;就御史制的利害說,御史制的弊害或遠過乎代議制的弊害,也沒有恢復御史制度的必要。」
縱覽上述諸人的反對意見,他們都認為科道制乃是古代專制政體下的制度,不能在今世民主政治下行之。新文化運動以來,追求「民主」與「科學」之聲塵囂直上,許多人徑直將中國古代制度貼上「專制」、「野蠻」之類的標籤,而不是冷靜思考後者是否有自有運作規律,是否有值得今日借鑒的地方。因此他們與章太炎等人在歷史敘述上基本截然相反,章太炎等人主要著眼於科道制在歷史上所起到的積極作用,而他們則多視此製為專制之幫凶,在歷史上成事不足而敗事有餘。這種思想更是近代日趨激烈的新舊之間,採取以二分法來對立的思潮具體而微之表現。在章太炎發表論科道制的信之前,杜亞泉就因主張調和新舊而被陳獨秀等人大加抨擊,最後被迫辭去《東方雜誌》筆政,由此可見在當時言傳統之價值,基本上很難得到充分的理解與同情。此外,反對者針對當時的中國政治局面,指出政治癥結並非如此簡單,若恢復科道制,則在制度建設上勢必牽一髮動全身,其他相關制度若同時變更,必定紛繁不堪。況且彼時政治風氣敗壞,政府機構職權失效,也不盡因為缺少科道制,而是有更為複雜的原因,若不對此全盤考慮而單純從科道制的優點著眼,那麼很難真正解決當時的政治問題,加之若科道制真的恢復,則又會產生許多新的弊端。這些意見其實很有道理,而凡此種種,二章其實並未做深入思考。面對這些質疑與反對之聲,就筆者所見史料,並未看到章太炎的相關回復。若論原因,很可能他當時正忙於批評日漸崛起的廣州國民政府,視其為蘇聯在華的傀儡,因此奔走於反對北伐的各路軍閥政客之間,所以對於這一論爭,實在無力顧及。
1927年以後,他因長期反對孫中山,並且不承認蔣介石集團的合法性,因此被國民政府視為「學閥」,登報公開通緝。章太炎似乎感到自己對時局已無能為力,於六十壽辰賦詩一首,其中有「見說興亡事,拏舟望五湖」之句,以示己志,希望從政海風波當中脫身。及至1930年代,他目睹民族危機加劇,在許多場合力倡讀史以救世,其間經常舉國民黨領袖宋教仁因不明中國歷史,徑直將日本的議會制度移植禹域,最終致使政局混亂,自己也因之喪命的例子,強調欲從政,必須熟識國史,如此種種舉措,或可避免方枘圓鑿。這或可算是章太炎對當年關於科道制論爭的變相答覆。
推薦閱讀:
※亞里士多德「混合」思想的政治實踐|城與邦
※資中筠談「新啟蒙」、國學與制度改革_
※反腐重在制度科學-中國青年報
※美國人口登記制度對我國的啟示
※明朝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