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考論曹雪芹香山故居(6)

再次考論曹雪芹香山故居(6) 東方出版社

(四)曹雪芹不可能脫離旗營生活

  通過前面的論述,我們可以作出如下小結:

  1、八旗是一種軍、政、經、司、宗一元化的組織形式。任何旗民都不能脫離開旗營單獨生活。在清朝立鼎中原後,由於旗民每月都有月銀,以保證一定的生活水平,使旗民更增加了對旗營的依賴性。

  2、在清朝立鼎中原之前,八旗內包衣在當時特殊的歷史條件下,有可能因為考試中榜或有巨大戰功而獲得自由。但是在立鼎中原而失去上述條件後,便不會再因此而獲得自由了。

  3、漢人被俘成為包衣後,受到極大的歧視。在戰爭時期,為了更好地發揮他們的戰鬥力,才給他們以人身自由,而組成了漢八旗。但在長期戰爭結束後,便要求他們出旗為民,解甲歸田,以減輕清政府的負擔。

  4、乾隆十六年,曹家第二次被抄沒後,曹雪芹儘管成為閑散旗民,但「佐領」沒有理由剋扣他們的月銀;曹雪芹也不會拒絕領取本屬於他的微薄的生活費。曹雪芹與第2、3兩點所述情況完全不同,不可能因為那些原因脫離旗籍。

  所謂「因為曹家被抄家之後,已經為內務府所輕視,而曹雪芹的狂傲性格又開罪於權貴,所以很可能開旗為民,獲得自由」的說法,純屬猜測。

  或問:難道滿八旗者就沒有個別人被「出旗為民」嗎?有。清廷規定:對於「旗人漸染惡習,竟有不顧顏面,甘為敗類者」,這些人因寡廉鮮恥,怙終之徒,留之有損無益」,且「有玷旗籍」,因此凡屬此類「不但漢軍當斥令為民,依律遣發,即滿洲亦當削其名籍,投畀遠方。」但值得注意的有兩點,一是這種規定是在乾隆三十一年以後,是時曹雪芹已經去世(乾隆二十八年除夕,公元1764年2月1日)。二是這些人只限於「甘為敗類者」,處理方法是「削其名籍,投畀遠方」。這與曹雪芹也完全不相符合。

  五、香山正白旗村39號院是曹雪芹晚年的居住地

  曹家在第二次被抄沒之後,曹雪芹住到哪裡了呢?自上個世紀50年代以後,經過眾多紅學家的反覆考證,現在已經趨於明朗,以下五點開始得到熟悉紅學者的多數人的共識:

  第一,曹雪芹晚年來到香山一帶居住。

  第二,曹雪芹是滿八旗人(儘管是漢人「包衣」,但卻屬「從龍勛舊」之後),不可能脫離旗籍。在被抄家後,必定歸旗,在佐領下每月領四兩銀子維持生活。

  第三,香山一帶有八個旗營,曹雪芹住在哪個旗營呢?——曹家原屬於滿正白旗包衣,曹雪芹回旗後,定住在正白旗中。

  第四,正白旗中分老營房(營子外)和新營房(營子里)。曹雪芹住在老營房還是新營房呢?——老營房是康熙時期香山護軍營的營房,新營房是乾隆十四年建立「健銳營」時所建之營房。曹雪芹的高祖曹振彥是「從龍勛舊」,到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時,在康熙十七年(時寅21歲),便任鑾儀衛儀正;到康熙二十一年(寅25歲)時,則兼任了正白旗包衣第五參領第三旗鼓佐領。由此可知,曹家必定居住在老營房內。曹寅既為佐領,其在正白旗中的房屋當與其餘房屋不同。其餘房屋為「平地滾」(院門沒有台階),佐領之房則可有三級台階。

  第四,曹家住宅有什麼特點呢?——吳恩裕先生曾在香山進行調查,其後寫道:

  (曹雪芹)住的地點在四王府的西邊,地藏溝口的左邊,靠近河的地方,那兒今天還有一棵二百多年的大槐樹。

  即曹雪芹故居的街門前,除有三級台階外,現在「還有一棵二百多年的大槐樹」。怎樣的「大槐樹」呢?當地曾流行這樣的小曲:

  門前古槐歪脖樹,

  小橋流水野芹麻。

  在整個香山正白旗村,「門前」有三個台階,植有一棵「古槐」,該古槐又是「歪脖」者,只有一個院落——香山正白旗村39號院。

  因而,不論從哪個角度論證,曹雪芹晚年居住之地,只能是香山正白旗村39號院。

  紫軍2003年2月14日於香山月地雲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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