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級「三公」經費公開納入績效考核
07-16
《 人民日報 》( 2014年02月21日 11 版)
推薦閱讀:
本報濟南2月20日電 (記者潘俊強)記者20日從山東省財政廳獲悉:近日,山東省制定出台《山東省省級「三公」經費預算管理和公開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省直部門應嚴格按照財政部門批複的「三公」經費預算執行;嚴禁超預算或者無預算安排「三公」支出,嚴禁虛列支出、轉移或者套取預算資金;「三公」經費支出全面實行公務卡制度。省直各部門「三公」經費預決算管理和公開工作有關情況,將納入績效考核指標。
《辦法》指出,「三公」經費管理堅持總量控制,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省直部門各項收入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應當全部納入預算,不得以任何形式隱瞞、坐支。部門在編製部門預算時應當根據《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內容要求,明細反映「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辦法》還規定,公務接待費一般應當在日常公用經費中列支。接待單位應當在規定的開支標準內,編製公務接待經費預算,嚴禁超標準申報預算。禁止在接待費中列支應當由接待對象承擔的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禁止以舉辦會議、培訓的名義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禁止向下級單位及其他單位、企業、個人轉嫁接待費用,禁止在非稅收入中坐支接待費用;禁止借公務接待名義列支其他支出。
推薦閱讀:
※如何分類績效考核指標
※有限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幼兒園教師年度考核表
※碑林區愛衛辦組織開展二季度鞏固國衛考核工作
※公司員工績效考核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