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簡英國史(5):19世紀英國

極簡英國史(5):19世紀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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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是英國的世紀,大家英國也很熟悉這時期的英國,用堅船利炮打開了很多地方的國門,成為世界第一強國,引領世界潮流。

先來說說皇室

喬治4世,即位前的10年,就因為父王喬治三世患精神病(估計是因為失勢後頹了…)而兼任攝政王。

奢華公子風,National Gallery(我最喜歡去的地方之一,感謝他)和Kings collage都是他在位時建的。攝政街的排屋風格也是他的時期設計的。

他本人也長得挺有辨識度,一牌國王全身照裡面,你很容易就認出他來。

雖然風采和品味為他贏得「英格蘭第一紳士」的讚譽,但納稅人更對他戰時的窮奢極侈感到憤怒。他在國家陷入危機的時候沒有擔當領導國民的重任,生活上也沒有成為國民效法的良好楷模。

和自己的原配關係不佳,兩人各玩各的。但登基的時候突然又不爽她老婆能成為王后,為了離婚,竟搞出個在國會引入一項《1820年痛苦和刑罰草案》,該草案一旦獲國會通過,卡羅琳無需司法審訊,便等同通姦罪罪名成立,這樣喬治四世便可與卡羅琳合法離婚,而且還可廢除她的王后封號。

這項草案不單止引起民眾的強烈反感(感覺你作為國王真是閑得蛋疼,浪費國會的精力給你搞這些),還激發對卡羅琳的同情和憐憫。

所以總結其一生,就是類似宋徽宗一樣的皇帝,藝術造詣高,但政治一塌糊塗。

死後王位由他的三弟克拉倫斯公爵繼位,是為威廉四世。

總體來說,威廉四世是一個平凡的國王(在位時間短,一般也大展不了拳腳),但他心腸慈善,是個樸素的紳士。駕崩後傳位侄女——維多利亞。

維多利亞女王Queen Victoria)

維多利亞登基肖像,由喬治·艾泰所繪

在位時間長達63年7個月,是在位第二長的英國君主。

和自己表弟Albert結婚,他們的女兒、孫子散布在歐洲皇室,使維多利亞得到了「歐洲祖母」的外號。阿爾伯特在1861年去世後,維多利亞開始了隱居。

對外

拿破崙戰爭後,英國成為世界強國,是無可置疑的海洋霸王,統治著一個巨大的殖民帝國。

在歐洲國際舞台上,英國的老對手西班牙和法國已被打敗,無法再和英國抗衡。

1805特拉法加海戰

拿破崙統治的法國與英國為首的第三次反法同盟爆發戰爭,雙方艦隊在西班牙特拉法加角外海面相遇,決戰不可避免,戰鬥持續5小時,由於英軍指揮、戰術及訓練皆勝一籌,法西聯合艦隊遭受決定性打擊,主帥維爾納夫以及21艘戰艦被俘.

1790年時,英國海軍的總噸位小於老二(法)+老三(西),到了1815年,總噸位60萬噸,已經遠超老二(法,22)+老三(俄,17),甚至超了整個世界其他國家的總和。所以他的海上霸權是有理由的。

從反法戰爭中走出來的第二帝國,已經擁有廣闊的殖民地,既包括繁華富庶的印度和物產豐饒的西印度群島,也包括尚待開發的澳洲大陸和零星分布於各大洋、各大洲的戰略據點。

1816年,英國的殖民地增加到43個。

第二帝國主要由印度、北美殖民地(即後來的加拿大)、澳大利亞的新南威爾士、南非的開普殖民地以及散布全球的海軍基地構成,此外還有一個特殊的地方——愛爾蘭。世界各大洲都可以看到英國殖民者的身影,看到高高飄揚的米字旗。

愛爾蘭是英帝國的成員,還是聯合王國的領土,一直是理不清的問題,英國人將愛爾蘭視為領土,愛爾蘭人則不以為然,英國人由此把愛爾蘭看成是英國的一部分,但愛爾蘭人認為合併就是兼并,是一種殖民統治,所以時刻想擺脫英國的統治。

印度的統治基本上採取兩種形式,一種是直接統治,由英國總督直接治理;一種是間接統治,英國與各土邦王公簽訂條約,王公們承認英國的宗主權,將軍事與外交權交給英國,但保留內部事務的管理權。

澳洲很長時間中它只是流放罪犯的關押地,並長期保持著罪犯殖民地的特色。到19世紀初,英國開始允許英國自由人移民澳大利亞;

1852年英國制定《紐西蘭憲法草案》(New Zeal and Constitution Act),授權較大的殖民點奧克蘭、新普利茅斯(New Plymouth)、威靈頓(Wellington)、納爾遜(Nelson)、坎特伯雷(Canterbury)、奧塔哥(Otago)等建立省級立法機構,

通過改變白人殖民地的統治方式,英國成功地避免了美國獨立的再現,白人移民在取得自治的權利後,對帝國的認同程度提高了,對母國的依戀感情也提高了。帝國政策的調整並沒有造成移民殖民地各行其是和分道揚鑣,相反,卻帶來帝國歷史上空前的向心力和認同感。

對內

亞當斯密出現了。主張讓經濟完全「自由」發展,擺脫了中世紀那種限制發展的道德枷鎖。

他提出了人類新的行為標準,按照自身利益來行動,這就是「看不見的手」理論。

(不過時間發展到現在,這種純粹利己的社會模式已經逐漸被證明不太行,美國就是高度的純粹利己,搞得社會無論制度還是人心都很奇怪。中世紀時基督教的「商人可恥」過於極端,但亞當斯密的純粹自由經商又是另一個極端)

馬爾薩斯的《人口論》(我個人其實挺喜歡他這套,雖然坦白過頭),指出了「人口增長速度遠大於土地出產糧食的速度」這一事實,所以客觀說,一旦人口過頭,所有的天災人禍導致死人,都是大自然的自然調整,沒必要加什麼道德條框進去。

他認為,應該越優秀,富有的人,才有資格生育,窮人愚蠢又懶惰,生出來的後代也好不了多少,到頭來又被大自然淘汰掉(如果有饑荒啥的肯定先死他們),何必呢。

他說「窮人不但不該生育,甚至不該結婚,只會給家人和後代帶來不幸」,甚至連扶貧政策都可以整個取消了,在他眼裡。

議會改革(parliamentary reform)是19世紀英國政治的一條主線,其目標是實現從寡頭政治制度向大眾民主制度的轉變。改革前的議會選舉和運作機制被稱為「舊制度」(the old system),它是英國貴族寡頭統治的基礎。這個制度在確立之初,即光榮革命發生以後,是當時的世界上最開放和最有包容性的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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