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旅遊法滿月 台專賣店入冬·每日商報

旺報記者林淑燕/台北報道

大陸《旅遊法》實施已滿月,不準帶團購物變成法律紅線,旅行社面臨團費提高、團客流失的壓力;旅行社不敢帶團去購物,結果旅客申訴不減反增。有消費者抱怨,以前不買東西得看導遊白眼,現在想買東西一樣得看導遊臉色。而台灣專接陸客團的購物商店則提早進入嚴寒,如果11月繼續這樣冷清下去,恐怕不少陸客專賣店得面臨關門的命運。

最近大陸導遊業流傳的一則笑話。有遊客問導遊,「哪裡可以上廁所?」導遊回答:「不知道。」遊客生氣地繼續問,「怎麼連廁所都不知道,當什麼導遊?」導遊回答 :「上廁所要花錢,我跟你說了,豈不是誘導消費嗎?」雖然是編出來的段子,但多少可以說明,《旅遊法》實施後,導遊對此法無所適從所流露的無奈與抱怨。

由於大陸《旅遊法》只有原則卻沒有實施細則,只能靠各地方政府各自解讀,旅行社現在都嚴格規定導遊「不得帶團購物」,結果導遊不帶消費者去購物,大陸旅行社收到的投訴反而變多。

因為遊客好不容易出門旅遊一趟,實在想買點東西回去,千求萬求,導遊就是不願意介紹哪些東西值得買,哪些購物點可以去買東西,這些過去再自然不過的習慣成為雙方糾紛的開始。

大陸媒體報道,不少觀光景點的紀念品店在經歷《旅遊法》衝擊後面臨歇業命運。而台灣「中華觀光精品產業協會」旗下有60家會員,銷售對象都是以陸客團為主,該會秘書長張國榮便指出,《旅遊法》實施以前,1個店1天如果有10個陸客團的話,10月份大概只剩下三四個團。他估計,11月如果還是這樣慘淡,那60家會員中恐怕開始會有人得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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