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於英生冤案平反 冤案追責應成為鐵的程序
「真兇」武欽元受審 於英生和家人在法院門前合影
於英生:追責還沒啟動 官方沒一句道歉
於英生稱這次開庭只是正義回歸的一部分,呼格案已經啟動追責了,自己的案子到現在也沒啟動,甚至連一句道歉都沒等來。於英生被無罪釋放後,和家人就向省高院提出追責請求了,後來也向蚌埠市政法委和蚌埠市公安局提出相同的請求,包括元旦期間於英生的哥哥又提出過一次,但直到現在連一次正式的答覆都沒收到,口頭上的都沒有。
提到當初經手案子的工作人員,於英生稱:很多人都升了,有的退休了,當時辦這件案子的公安局長,後來調到了檢察院當檢察長,本來前任檢察長不準備起訴,但換人後起訴了,再後來於英生家裡人申訴,不巧又趕上他調任法院院長。
冤案追責應成為「鐵的程序」於英生的哥哥和妹妹在法院門前等待武欽元案的庭審情況
冤假錯案為何不見追責,如何才能追責應引起思考
對於未明確啟動追責程序的案件,有的地方法院稱「不清楚」,有的稱「不了解」,還有的乾脆不回應。對於這種情況,不僅被冤枉人及其家屬難以接受,公眾也難以接受。這些冤假錯案為何不見追責,如何才能追責,這應該引起社會的思考。
這有兩層意思:一是所有未明確啟動追責程序的冤案,都應依法追責。二是錯案中的辦案人員,凡是違法違規的都應追責。內蒙古近日調查呼格案全體辦案人員,這是公眾期待的一種追責態度。有法學教授曾調研發現,有的地方法院不追責,有的追責輕,有的追責重。不追責與追責輕,都是一種縱容。
冤案追責理應「一個都不能少」
既然法院最終宣判「涉案人」無罪,或已做了國家賠償,這意味著相關辦案人員是有責任的,如果對其不追責,何以安撫受傷的心,又怎能警示其他公檢法人員?又如何完整體現司法程序的公平正義?自有錯案追究制以來發生的冤假錯案,追責理應「一個都不能少」。
需找准冤案「病因」並且「對症下藥」
數據顯示,2013年各級法院審結國家賠償案件2045件,決定賠償金額8735.2萬元。這些冤假錯案真正啟動問責程序的究竟有多少,這既需要有關方面公開相關信息,也需要有後續的督察機制。尤其是,究竟是何因素影響冤案追責,我們有必要找准「病因」並且「對症下藥」。 只有追責才能讓遲來的正義少打折扣
一家人現在最大心愿就是追責
影響冤案追責三大因素
影響冤案追責的因素之一,是一些地方的公檢法機關缺乏追責意識,不願「自己追責自己」。其二是缺乏壓力。在輿論監督之外,更要有一套日常的監督機制發揮推動作用。其三是之前的冤案追責制度不完善。雖然多年前法院系統就推廣錯案追究制度,國家賠償法也有相關規定,但由於有的規定可能過於原則,影響操作性。
只有追責才能讓遲來的正義少打折扣
顯然,無論是公檢法系統防止冤假錯案的相關規定,還是國家賠償程序,都應把追責作為處理冤假錯案一道「鐵的程序」,繞不開的程序,應強制問責並公開問責結果。要意識到,處理冤假錯案,絕不僅僅是宣告無罪,進行國家賠償,還應該包括追責,只有追責才能讓遲來的正義少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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