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天路歷程——基督教及其三大派系由來

摘自〔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語文讀本》(試驗修訂本·必修)第五冊〕  西方哲學包含諸多宗教因素。基督教及其與哲學相結合的產物──基督教哲學,滲透於西方人的哲學和智慧的方方面面。換句話說,只有了解了西方人的「天路歷程」,才能更好地了解西方人的「人間歷程」。(注意,別特么中毒變成教徒啦!)  一、基督教脫胎於猶太教。  猶太教是猶太民族的宗教。猶太人(又稱希伯來人、以色列人)歷史上曾先後被巴比倫、波斯、羅馬等強國征服和統治,飽經滄桑,備受磨難;他們在這種艱難困苦環境下發展出來的宗教,卻給人類世界的歷史和今天,帶來了極其深遠的影響:  一方面,猶太人相信上帝耶和華創造了這個世界,並主宰著世界的進程,耶和華是惟一的真神。  另一方面,上帝耶和華又明顯帶有「猶太民族神」的特徵。猶太人認為,自己是上帝的「選民」:上帝與猶太人的祖先亞伯拉罕和摩西立約,保證猶太人後裔繁盛,保有猶太人的國土,而猶太人則保證不信奉別的神,遵守上帝所訂立的誡命。  然而,猶太人並沒有切實遵守上帝的誡命,他們外在的歷史命運也就順理成章地被看作是上帝對違約的懲戒。  為了與上帝和解,重獲上帝眷顧,使上帝派遣彌賽亞(救世主)拯救猶太民族脫出苦海,猶太先知用激烈的言詞再三發出耶和華將進行最後審判的預言,呼籲猶太人棄惡從善。猶太教上層也致力於把宗教誡命與倫理生活結合起來,制定了系統的律法,其詳細程度涉及到生活的一切方面。  在談到這一時期的猶太教時,黑格爾說:「他們的法令是直接從一個排外性的上帝那裡派生出來的。他們的宗教主要地充滿了無數的毫無意義的、一套一套的禮節儀文,這種學究式的帶奴性的民族精神還為日常生活無關輕重的行為制定一套規則,使得整個民族看起來好像都在遵守僧侶式的清規戒律。注重道德、崇拜上帝是受一套死板公式支配的強迫性的生活。除了對這種奴隸式地服從非自己建立的法規之頑固的驕傲外,已沒有任何精神生活之可言。但是這種頑固的態度在日益嚴重、不斷加速到來的沉重命運面前已無法支持下去。整個國家從此永遠瓦解了。」〔《黑格爾早期神學著作》(商務印書館1988年版)〕  正是在這種態勢下,一個未受過任何正統神學教育的普通木匠的兒子,從名不見經傳的叫做「加利利」的那個窮鄉僻壤里走了出來,掀起了一場改變世界歷史的宗教改革──他,就是基督教的創始人──耶穌。  耶穌宗教改革的核心內容,是將律法宗教改造成為倫理宗教。  耶穌並不反對律法,他宣稱:「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乃是要成全──就是到天地都廢去的那一天,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所以,不管是誰,只要廢掉了誡命中的一小條並教人這樣作,那他在天國將是渺小的;不管是誰,只要遵行這些誡命並教人遵行,那他在天國將是偉大的。」〔《新約全書·馬太福音》5,17~19〕  然而,耶穌對負責律法的法利賽人僅僅重視形式上的遵守律法卻極為反感。因為在他看來,訂立律法的目的,本來是為了保證對上帝的虔誠和篤信。但虔誠和篤信不能是被迫的,而必須發自內心。外在的守法固然必要,但更重要的卻是從內心祛除違反誡命的意念。律法的真正價值就在於內心的純潔和善良。從這種基本觀點出發,耶穌認為,聯結人與上帝的紐帶不是律法,而是愛,是在體驗到上帝對人的無條件的愛的基礎上對上帝發自內心的愛。  當有人問「第一要緊的誡命」是什麼時,耶穌說:「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新約全書·馬太福音》22,37~40〕  這裡的「人」,不是某個具體的人,而是不分性別、種族、宗教、國家的人。  愛上帝是倫理的基礎,愛人則是倫理的體現。用主動的、發自內心的愛來取代對律法的被動服從,正是耶穌宗教改革的精髓所在。  耶穌意識到,猶太人所急需的拯救,並不是外在命運的拯救,而是內心道德感的改善。他向猶太人大聲疾呼:「日期滿了,天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 《新約全書·馬可福音》1,15〕  同時,他又明確地告訴人們:「天國的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因為天國就在你們心裡。」 〔《新約全書·路加福音》17,20~21〕  因此,天國的來臨並不是外在的歷史事件,而是人們的悔改,是人們內心道德世界的改變。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耶穌意識到自己就是受上帝派遣拯救猶太民族的彌賽亞。在使徒彼得稱他是基督(救世主,即彌賽亞的希臘音譯)時,耶穌默認並囑咐他保密。默認,說明了耶穌對自己的神聖使命感的自覺,保密則很可能是出自一種自我保護的需要。  耶穌的宗教改革觸犯了猶太教上層的既得利益,猶太公會以「假先知」「假基督」的罪名,借羅馬統治者之手,將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  猶太公會屠殺了耶穌這個改革者的生命,卻無法終止他所開創的傳教運動。用「愛」取代或曰成全「律法」,在耶穌在世時就吸引了大批生活在社會下層的猶太人;耶穌逝世後,一方面為了避開迫害,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遵從耶穌的指示「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 〔《新約全書·馬可福音》16,15〕,他的門徒走出猶太人的狹小圈子,將耶穌的教導傳遍了當時羅馬帝國所統治的整個疆域。因他們堅信耶穌就是猶太人盼望已久的救世主即基督,因而被人們稱為基督徒。漸漸地,人們把他們與傳統猶太教區別開來,稱他們為基督教。  基督教最初僅僅在猶太人中間傳播。公元一世紀後期,在耶路撒冷的一次會議上,以保羅為首的世界派與以恪守猶太傳統的民族派之間展開了辯論,結果保羅派獲得勝利。從此,基督教打破民族界限,傳播到羅馬世界的其他民族,開始沿著世界化宗教的方向發展。  當時,羅馬帝國在宗教問題上奉行的是一種寬容的政策。羅馬帝國的官方宗教,尤其是皇帝崇拜,在帝國政治生活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是最有影響力的宗教。不過,羅馬人對非官方宗教的存在並不介意。羅馬帝國在把各民族的土地納入自己的版圖的同時,也把他們的神靈和宗教請到了羅馬,以至羅馬城成為各民族的公共廟宇。  基督教傳播之初,其活動並沒有受到過多的干擾。但是,隨著基督徒人數的增長,羅馬帝國的官員們開始擔心基督徒可能會成為政治顛覆者,基督徒的佈道將會把人們對皇帝的忠誠轉向上帝。許多羅馬人也認為,基督教是社會秩序的大敵。尤其是基督徒們拒絕接受羅馬信奉的諸神明,不從事羅馬的祭典,藐視角鬥士的競技,不去公共浴場,讚美非暴力主義,不願將羅馬死去的和活著的皇帝敬為神明,不願為羅馬國家服兵役。如此種種,終於使基督徒在公元64年尼祿任羅馬皇帝時遭到殘酷的迫害。  在以後的兩個多世紀中,羅馬皇帝發布了一系列反基督徒的敕令,大肆屠殺基督徒,尤以羅馬皇帝戴克里先所掀起的迫害基督徒的運動最為殘酷。然而,這些迫害,卻進一步堅定了那些最為虔誠的信徒的決心,並且還贏得了許多新的皈依者。  在無法撲滅基督教運動的情況下,羅馬帝國轉而開始在帝國境內爭取這些日益增多的基督徒的支持。  公元313年,羅馬皇帝君士坦丁與他的共治者李錫尼共同頒布了米蘭敕令,宣布絕對的信仰自由,將基督教與羅馬帝國其他宗教置於完全同等的法律保護之下。而且,君士坦丁還在晚年正式受洗入教,成為第一位信奉基督教的羅馬帝王。  公元390年,狄奧多西一世將基督教立為羅馬國教,並同時宣布其他的異教崇拜是非法的。  到此,基督教終於取得了最終的勝利。  在以後的歲月里,伴隨著羅馬帝國分裂為東西兩部以及日耳曼蠻族的入侵和西羅馬帝國的滅亡,基督教由於東西方文化的差異引起的對教義的不同理解,導致了東西方教會的分裂。  東部教會自稱正教(又因在東方而稱東正教),以拜占廷帝國的首都君士坦丁堡為中心,積極向東歐及北方傳教,直達俄羅斯。  西部教會則自稱公教(中譯天主教),以羅馬為中心,積極向中歐、北歐傳教。  16世紀,德國的馬丁·路德發動宗教改革,並迅速波及天主教控制的歐洲廣大地區。最終,一大批教派從天主教中分裂出來,被稱為新教。  至此,形成了基督教內部東正教、天主教、新教三大派系鼎足三分的格局。  17世紀之後,隨著歐洲資本主義的殖民運動,基督教又逐漸地傳播到亞洲、非洲、美洲的廣大地區,成為當今世界上最大的宗教。  二、基督教的經典即《聖經》,包括《舊約》和《新約》。  《舊約》繼承於猶太教,《新約》則是基督教自己的經典。基督教認為,《舊約》是上帝通過摩西與猶太人所立之約,而《新約》則是上帝通過耶穌基督而與信徒另立的新約。在這種意義上,舊、新約全書都是由上帝啟示而寫成的,可以認為是上帝的話語,具有最高的權威,是基督教信仰的依據。從《聖經》出發,經過歷代神學家對基督教信仰的內容進行系統的研究和理論化的闡述,形成了基督教的基本教義。  上帝論以及與它相關的創世論和基督論是基督教教義的最基本內容。  在《舊約》中,上帝是惟一的真神,是全知全能的。他從虛無中創造了世界和人類,同時又是世界和人類社會的嚴厲而又公正的統治者。上帝既具有人格的意志、情感與慾望,同時又不具有任何具體的形象,是凡人的思維所無法理解、日常語言所不能表述的。  《新約》繼承了《舊約》的上帝論,但同時又更多地宣揚了上帝作為慈愛的、廣施恩惠的庇護者的形象。  不過,更重要的是,基督教在其早期發展中,由於受羅馬文化造神習俗的影響,開始把耶穌神化。  當然,耶穌的神化不免與猶太教傳統的一神論發生衝突。早期基督教解決這一矛盾的方式就是把耶穌與上帝等同。  如果說,成書較早的《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尚停留在耶穌是上帝之子的說法上,那麼,成書較晚的《約翰福音》則開篇就以恢弘的氣度指出:「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這道太初與上帝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新約全書·約翰福音》1,1~3〕接著,它又指出耶穌是「道成了肉身」 〔《新約全書·約翰福音》1,14〕。於是,耶穌最終被提升為神。首先,耶穌是道成肉身;其次,道太初就與上帝同在,是永恆的,耶穌從而擺脫了被造者的身份,而上帝創造萬物是藉著道造的;最後,道就是上帝,耶穌終於與上帝同一了。這裡所說的「道」,也就是希臘哲學中的「邏各斯」(logos),其原意就是話語,所以「道」有時也譯作「聖言」。《約翰福音》利用希臘哲學的邏各斯學說,巧妙地在上帝、道、基督和耶穌之間畫了等號。耶穌不再僅僅是上帝的兒子,他就是上帝自身,是太初就與上帝同在、本來就是上帝的道化成的肉身。公元451年的卡爾西頓公會議最終規定:基督耶穌具有完全的神性和完全的人性,兩性同存於基督身上,「不混、不變、不分、不離」。這樣,再加上運行在世界和人類心中的上帝的「靈」,基督教的上帝就成了「三位一體」的神。所謂「三位」,即聖父、聖子(耶穌基督)、聖靈都是神,但不是三個神,而是同一「本體」之神的三個位格。然而,如何從理論上來說明「三位一體」的關係,畢竟是基督教神學的一大難題,故基督教歷來宣稱該教義是「奧秘的啟示」,只能憑信仰接受,無法用理性說清。  基督教另一重要的教義是人的原罪說以及與此相關的救贖論、末世論。  基督教根據《聖經》認為,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人,並賦予人管理萬物之權。這裡所說的「形象」並不是指外部形象,而是指自由意志、良知、理性、道德觀念等。然而,由於人類的始祖亞當違抗上帝的誡命,在伊甸園偷食禁果犯了罪,從而使人類失去了上帝的形象,所有的人都生來就具有一種「原罪」。上帝出自公正必對人類實施懲戒,出自仁慈又必將救贖人類,故派遣他惟一的兒子耶穌基督降世,以無罪之身代人受死,完成了拯救世人的使命。這種「完成」或說是因基督的犧牲改變了上帝對人的態度,稱「客觀救贖論」;或說是基督的生與死作為榜樣感動了世人,使人改變了對生活、對上帝的態度,稱「主觀救贖論」。基督死後三日復活升天,到世界末日將重臨人間,舉行末日審判,信徒復活被接引升天,魔鬼撒旦和惡人被打入地獄受永刑。當然,一般來說,正統神學不贊成對世界末日何時到來以及如何到來妄加猜測。  由此可見,基督教教義的許多內容是說不清、道不明的,只能用信仰來接受的。然而,神學之所以是神學(theologia),就在於它是對神(theos)的言說(logos)。言說神是基督教及其神學的一項不可推卸的任務,而言說又必須使用理性的概念、遵循理性的思維邏輯(logic)。於是,理性與信仰的矛盾,就不免在基督教神學中凸現了出來。也正是在這對矛盾的推動下,形成了基督教所特有的哲學思維。
推薦閱讀:

現在的以色列人里有信基督教的嗎?
我媽信了基督教,時常用神啊之類的口吻教育我,還讓我信教。?
虔誠的基督徒怕死嗎?
既然基督教提倡博愛,為什麼當初資本主義進行原始積累是以大力屠殺印第安人為代價,這不矛盾嗎?
信仰基督的母親與傳統的父親不和,怎麼辦?

TAG:基督教 | 基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