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報告揭秘六種「洗錢」方式!
央行報告揭秘六種「洗錢」方式
中國玩家怎樣把資金轉移到境外?央行網站此前刊發的一篇報告揭秘了目前我國流行的六種洗錢方式。有的用最原始的方式「扛」出去、有的利用虛假貿易把錢挪騰出去,還有的找資金中介地下錢莊……
這篇名為《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的報告,由央行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課題組完成,雖然報告完成時間為2008年6月,但仍是至今最權威詳盡的關於境外轉移資產的研究報告之一。
據央行報告,資金轉移境外的目的地主要集中於北美、澳大利亞、東南亞地區,而那些洗錢者則會遍布世界各地。涉案金額相對小、身份級別相對低的,大多就近逃到我國周邊國家,如泰國、緬甸、馬來西亞、蒙古、俄羅斯等。而案值大、身份高的大多逃往西方發達國家,如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荷蘭等。
1、用現金走私來轉移
央行揭秘:本人夾帶在行李中直接攜帶出境,這種方式較為簡單,費用低,但同時可走私的數額較為有限,風險也比較大。
此外還有通過某些代理機構(主要是地下錢莊)利用一些專門跑腿的「水客」以「螞蟻搬家」、少量多次的方式肩扛手提地在邊境口岸來回走私現金,偷運過境後再以貨幣兌換點名義存入銀行戶頭。這種方式雖然手續比較麻煩而且還要交給地下錢莊一定的費用,但風險較小,很難追查。
案例:香港警匪片中經常出現「水客」。2001年9月,香港廉政公署搗破了香港史上最龐大的跨境洗黑錢集團,拘捕29男10女,洗錢金額高達500億港元。廉政公署在調查中發現,該集團正是通過僱用「水客」,從內地將錢偷運到香港,再存入香港和境外的銀行戶口。
2、非法買賣外匯、跨境匯兌的地下錢莊
央行揭秘:以人民幣和外幣的匯兌為例:人民幣不必流出境外,外匯也不必流入境內,各自分別對應循環。利用此種交易方式跨境轉移資產的主體較為複雜,除了腐敗分子和國企高管,還有某些企業為了避稅逃稅和享受外商投資優惠待遇而進行跨境轉移其灰色資金,以及走私、販毒等犯罪分子和恐怖分子以此轉移其黑錢等等。
案例:所謂的「地下錢莊」洗錢,一般包括兩類業務,一是換匯,即境內人民幣輸出境外換成外幣,或境外外幣輸入境內換成人民幣;另一種是「洗黑錢」,即一些無法交代來源的資金,通過賬戶倒轉,變成合法合規的收入,資金不一定跨境。
深圳一位金融界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這種地下錢莊在廣東深圳一帶由來已久,異常活躍且屢禁不止。
該人士介紹,地下錢莊操作起來也簡單。內地客戶先把人民幣打入錢莊指定的內地賬戶,地下錢莊在扣除手續費後,將港元或美元打入客戶在境外的賬戶。
在深圳做電子進出口貿易的小元(化名)向新京報透露,他在深圳和香港兩邊都有賬戶、兩邊換匯,資金表面上並不過境。地下錢莊效率很高,一般只要提早半個小時告知轉移金額和幣種,錢莊就能按照即時兌換匯率幫客戶把錢轉出去,手續費約在0.8%-1.5%。一個小時內就可以在香港的銀行戶頭收到相應的資金。
找地下錢莊要冒一些風險,如果地下錢莊捲款跑了,客戶只能蒙受全部損失。因此,地下錢莊的客戶都是以朋友介紹為主,要有互信和關係網。而現在更多地下錢莊做起了民間拆借,將閑錢以15%—20%的年利率拆借給缺錢的中小企業。
3、虛假貿易
央行揭秘:通過貿易洗錢的方式通常有少報出口、多報進口;進口預付貨款、出口延期收匯等。
以少報出口、多報進口的方式為例,具體操作方法是進口時報高進口設備或原材料的價格,然後從國外供貨商手中索取回扣、分贓款,並將非法所得留存境外;出口時則大幅壓低出口商品價格,或採用發票金額遠低於實際交易額的花招,將貨款差額由國外進口商存入出口商在境外的賬戶。
案例:據銀行人士介紹,以貿易方式洗錢,還有一種極為隱蔽的手法便是藉助信用證,且境內外形成一體化的集團式操作,既可令熱錢黑金進入內地,又可讓在內地炒樓炒股等所賺的錢以不交稅的方式流到境外。
以向國內一家服裝企業簽訂200萬美元訂單為例,可以預付30%即60萬美元,剩餘部分開具信用證。在60萬美元進入內地轉道投資獲利後,再以中方違約單方面取消訂單,這樣,在外管局審批後,退回的60萬美元及其賠償金即投資收益轉移至境外。
4、境外投資
央行揭秘:此類資金轉移通常以企業正常海外投資的形式轉往國外。資金性質的改變發生在境外,在境外被非法佔有或挪作他用。採用此種手法轉移資金的多為大型企業高管人員或某項具體業務的負責人員。
案例:以原北京城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恆萬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副局級的李化學為例,他以城建集團向澳大利亞拓展業務為由,將2700萬對外投資款項在澳大利亞佔為己有。李化學於2003年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此外,近年來藝術品投資等另類投資火爆,實際上也成為洗黑錢的途徑。據知情人士介紹,一些高價競投境外流失國寶藝術品、但最終不成交的交易,也涉及洗錢的貓膩。
5、利用信用卡
央行揭秘:洗錢者通過在境外使用信用卡大額消費或提現來實現資金向境外轉移。目前我國對此類個人支付沒有嚴格的外匯管制或限制。而對於各發卡機構來說,只要持卡人單次消費或提現是在信用額度內,且按時還款即可,並不做累計消費或提現的限制。這就為信用卡資金境外轉移提供了可乘之機。
案例:利用信用卡洗錢在賭場、奢侈品、古董是最佳場所。顧客可以在賭場、珠寶店等地刷卡,購買價值達幾十萬人民幣的金飾,然後再迅速轉手賣給珠寶店,換取現金,通過這種購物方式的轉換,黑錢的渠道馬上變得正當。
6、利用離岸金融中心
央行揭秘:這些人多為上市公司或國有企業的高管人員,主要採用以下步驟:第一,轉移企業資產。企業管理層與境外公司通過「高進低出」或者「應收賬款」等方式,將國內企業的資產掏空。第二步,銷毀證據,漂白身份。
案例:此前深圳檢察院曾披露一起腐敗案細節,深圳市龍崗原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鍾新明,2008年通過其胞弟鍾偉明,以親屬鄭某的名義在香港註冊一家名為「寶誠公司」的空殼公司。
隨後寶誠公司與內地開發商吳偉光控制的藍灣公司,簽訂了共同開發土地的協議,藍灣公司支付寶誠公司3300萬港元保證金,將一筆賄款洗白至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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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部門參與反洗錢管理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定義,洗錢就是通過隱瞞、掩飾非法資金的來源和性質,通過某種手法把它變成看似合法資金的行為和過程。主要包括提供資金賬戶、協助轉換財產形式、協助轉移資金或匯往境外等。
中國人民銀行是反洗錢的行政主管部門,銀監會、保監會、公安部、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等23個部門參與反洗錢的部際聯席會議。
目前,我國包括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合作社、保險、期貨等在內的金融機構,以及特定的非金融機構是履行反洗錢義務的主體。
2007年我國正式實施《反洗錢法》,並配套實施《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兩個法規。同時,為了使《反洗錢法》更具操作性,人民銀行頒布了《金融機構報告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管理辦法》,並會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聯合發布了《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
開展國際金融情報交流是金融情報機構的重要職能,也是打擊跨國洗錢與恐怖融資犯罪活動的客觀需要。
目前,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已先後與韓國、俄羅斯、白俄羅斯、烏克蘭、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墨西哥、喬治亞、吉爾吉斯斯坦、蒙古、中國香港和澳門、泰國、比利時、法國共15個國家和地區的FIUs簽署了情報交流諒解備忘錄。
昨日,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合伙人張遠忠律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監管層一般很難監測到「黑錢」流向與交易數據,雖然洗錢與銀行有關聯,卻又很難查證。
張遠忠建議監管層把中國銀行業重要存款的信息,按照一定的標準或級別在適當範圍內與有關國家共享信息。比如美國會向中國公布有些高官在美國的存款信息,一定範圍之內實現信息共享。
「包括瑞士銀行在內的保密銀行,也在國際反洗錢的壓力之下,向多國政府公開存款人的信息」。張遠忠表示,在國際合作打擊之下,信息聯網,稅務機關、司法機關等部門也會儘早發現一些異動,會有利於防範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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