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國之薨(洪秀全的惡夢)7
07-16
天國之薨(13)第三章、末代聖人⒈ 一般認為,若百五十年前沒有太平天國農民運動的發生,就不會有湘軍、淮軍和曾國藩、李鴻章們的崛起,作為太平天國政權的「剋星」,曾國藩們的出現至關重要,但當年太平軍興,咸豐皇帝首先想到派去鎮壓的人選並不是曾國藩(此人是個文官),甚至不是其後喪師辱國的軍機大臣賽尚阿(蒙古八旗人士),而是遠在邊陲的林公則徐,惜乎其時林公垂垂老矣,且疾病纏身,未幾即死在赴任途中。 耐人尋味的是,清季「同治中興」的三大名臣,也就是太平天國政權的三大剋星(胡林翼、曾國藩、左中棠)都不是帶兵出身的讀書人,他們到前線與太平軍流血死拼,手持的不過是朝廷一紙委任狀,最後卻能靠地方武裝勢力(團練)直上青雲,乃至門下督撫半天下(包括本人),實有賴於清末朝廷的軍事制度,已經走向腐朽。 清朝自道光末年太平天國起事,清廷命將出自多門。將帥以綠營不可用,都各募「勇營」以作戰。一省所募動輒數萬,而東南7省所招募者更多,常不下數十萬眾,其中以曾國藩創立的湘軍與源自湘軍的淮軍(李鴻章部)為最著名,這些人的軍隊都是自招自練,不屬國家管轄,兵部所轄唯舊日的綠營,故中央兵權已下移於將帥,而為將帥者,復多膺任疆寄,他們除了手握兵權餉權外,復有民事之責,實際上已經成為割據地方的土皇帝。 中國近代社會這種分崩割據的局面,實見於民國初年,而其形成則已見光緒季世,即曾文正公去世之後。康有為在《中國今官制大弊宜改》一文中說: 夫立國之道,兵食為先,而財政兵政,皆散在各省。如何籌餉,如何練兵,如何開製造局,如何開軍械局,如何開銀行,如何鑄錢幣,一皆聽各省督撫之各自為謀……故江寧創自強軍,湖北有愷字營,直隸因袁軍之舊,而增軍政司之萬人……故庚子之禍,徵兵勤王,而觀望不前,多寡不一。微論當八國之強敵,而此十八小國之援師,素無統馭,勇怯不一,槍械異式,何以為戰乎? 從康氏所述,可知光緒之世,中央威令已經不行於地方,各省疆吏都各手握兵權餉權,各自為謀,國家每遇大事,雖一兵一卒一餉一糈,反不得不拱手而待之督撫,而為督撫者,則往往觀望不前,視嚴旨若空文。康氏以18小國來喻18行省,是為確當。在這種局面之下,以之來抗拒外敵,自不免一敗塗地,但以之抗拒中央,挾朝廷則有餘。所以辛亥革命軍興,袁世凱得以北洋軍力挾逼清廷退位,便是這種局面的結果。 民國初,袁氏當國時,曾有中央集權的想法,裁各省都督,企圖收回兵權於中央,而不逐,作為中華民國大總統,權力是受到許多限制的,必得要親自做皇帝,這就是袁氏父子終於要冒天下大不韙,而帝制自為的良苦居心所在。 袁氏當時想做的,不過是歷史上所有封建帝王、例如以「杯酒釋兵權」的宋太祖趙匡胤想要做的。然而趙氏可以因此而成為一代明君,而袁氏卻成為千古罪人,歷史的機遇,往往是因人而異的。 這個分崩割據局面的形成,起於「軍權私有」,而「軍權私有」的興起,則始於太平天國軍興,其間經過若干演變,成為光緒季世的督撫,再進而成為民國後的割據軍閥。但是,何以咸豐以前,清代兵權都歸於中央,未聞有「軍權私有」的事?何以咸豐以後,中央無法收回兵權,兵權不得不下移於將帥,而造成了「軍權私有」的局面? 要論咸豐後「軍權私有」的起源,應先略論清代在咸豐前軍隊的狀況。 咸豐前的軍隊有八旗與綠營。八旗部隊初本為旗主所私有。八旗各有旗主,各置官屬,各有統屬,為並立不相下的體制。清太祖努爾哈赤制定國體,曾明示後人以八旗旗主聯合為治的大訓。清太宗皇太極本為旗主之一,嗣位後,深感此制不便,逐漸廢置,而後定於一尊。至清世祖順治時,乘攝政王多爾袞之喪,一舉而掃除強藩,大權悉歸皇室。於是天子自將三旗,叫做上三旗,其餘分屬諸王貝勒的五旗,叫做下五旗。自後旗主的勢力已減削無餘,各旗原有的固山額真改名都統,為天子任命的旗主,而不是宗藩世及的旗主。宗藩受封於旗,令其養尊處優,旗的行政則為天子之吏所掌握。親貴雖或領兵,所指揮者非自主的本旗,而是朝廷的部隊;所有八旗將士,都歸朝廷所用,成為皇家即國家的軍隊,此種制度,從老百姓的立場說,乃是天下得以安定的基本保證。 至於綠營,則是國家的常規部隊,額兵共64萬人,其數約3倍於八旗,全國分為71鎮,以駐守列郡汛地。綠營之制,其軍隊直轄於兵部。《大清會典》說:「凡綠旗(綠營以綠旗為號令)兵在京則統於巡捕營。十有八省則統於督標、撫標、提標、鎮標、軍標、河標、漕標,而以達於部。標分其治於協、於營、於汛,以慎巡守,備徵調。」其將則由部補選:「凡直省武職副將以上,列名具疏請補。參將以下,按月升選。」其兵則有定額,分為馬兵、戰兵、守兵,各注於冊,以報於兵部;有籍,曰兵籍,與民籍、商籍、灶籍同著於戶部。凡額兵的考拔,都取自有兵籍的兵家,「騎兵拔於步戰兵,步戰兵拔於守兵,守兵拔於余丁。無餘丁,乃募於民。」 所以,在綠營制度下,將由補選,兵守世業,兵非弁之所自招,弁非將之親信,而國家之於將弁,將、備、千、把,本有常職,節節相生,易於鈐束;國家之於兵士,著於兵籍,尺籍伍符,按戶可稽。故全國兵權,都歸於中央。 明白了這個情況,可知咸豐前,清帝既手握八旗為皇家的禁衛軍,而常規部隊綠營又直隸於中央,在這樣的一個中央集權的情況下,軍隊自不致為將所私有。所以清聖祖康熙末年,諸子爭立各不相下,到清世宗雍正即位,其弟允禵雖任撫遠大將軍,統率大軍出征西寧,聞詔不敢不歸京師;年羹堯手握重兵,功高震主,駐軍西陲,也不敢造反,束身歸吏,身死囹圄;其後如乾隆朝誅張廣泗、柴大紀時,因兵不為將所私有,故將不能擁兵以抗朝命,遏必隆刀到時,只得各自乖乖獻上頭來。 清季「軍權私有」的興起,乃在八旗綠營武力皆不可用、而以新興的湘軍制度取而代替之後。八旗入據中國後,以征服者的地位,踞養尊處優,使他們逐漸的消磨了新興民族的銳氣。到三藩起事時,八旗的戰鬥力已遠遜於入關的時候。康熙帝平定三藩,實出自漢人趙良棟、蔡毓榮等效忠清朝者之力。其後平定準部、回疆、金川,雖都是八旗綠營並用,但軍隊的戰鬥力畢竟以綠營為主,所以乾隆四十六年(1781)有增兵之舉,實有見於八旗不可用,而不得不增加綠營兵額,以應付他日非常的事變。 但綠營到了嘉慶、道光年間,暮氣日深,積弊日重,將弁則熏染官習,兵卒則驕頑疲弱,也不可恃。嘉慶初元,川、楚白蓮教起義之役,前後10年,朝廷耗去餉銀二萬萬兩,後來還是一半靠著鄉兵(團練)的力量,才得平定;道光年鴉片戰爭之役,雖以全國兵力布防沿海要塞,英國人一個開花炮彈,就已使綠營變成「綠蠅」,結果還得與英國人簽定南京城下恥辱之盟。 到了道光三十年十二月初十日(1851年1月11日),太平天國在廣西潯州府金田村起義。這時廣西額兵25000,土兵14000,三四萬大軍,兵數不算少,便已無法應付。到太平天國勢盛,清廷復羽檄交馳,紛紛徵調外兵,一時各省綠營雲集廣西。 綠營制度,其徵調成法,被調者輒令綠營將官營出數十人,多者二百人,共成千人。用本轄營弁統率,綰以提督、總兵,而隸屬於專征的欽差大臣,所以3000人的軍隊,將士各不相習(不認識)。及到前敵,各省行伍,鵝行鴨步,雜糅並進,將與將不相習;雞一嘴鴨一嘴,兵與兵不相知,將與將不相和,勝則相妒,敗不相救。加以這時任欽差大臣的,前為李星沅,李星沅與廣西巡撫周天爵不和;繼李任欽差的為賽尚阿,賽尚阿也與廣西提督向榮時相齟齬。欽差疆帥既不能和衷共濟,號令歧出,偏裨更各分畛域,故雖擁兵千萬,等於無兵。而太平天國方面,則以新興的朝氣,萬眾一心,乘綠營疲憊之後,一敗向榮於平南官村而占永安,再敗賽尚阿於永安古束口而圍桂林,於是長驅北出,經兩湖,出長江,其時清廷防湖防江的綠營聞風先潰,而欽差大臣賽尚阿、徐廣縉、向榮諸人先後所統的大營軍隊,常落在敵後,成銜尾歡送之勢,太平天國遂得以疾風掃落葉般,不過兩年時間,就席捲東南,佔領南京。 這時候,便興起了以曾國藩為首、以讀書人為中堅力量組織起來的湘軍系統。 然則湘勇制度代替了綠營制度之後,何以竟變成「軍權私有」? 曾國藩因見綠營積弊深重,乃起而創立湘軍,棄世業的行伍,而用自招的農民以為兵,舍補選的將弁,而延鄉黨親信的儒生以為將,其制以營為單位,一營500人;營分4哨,統以營官;營官上轄以統領;統領所轄,自兩營迄十營數十營不等,視其材的大小而有不同。統領徑隸大帥,故營哨官所轄有定數,統領所轄無定數,民國時各地方軍閥都稱「大帥」,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的。 大帥者,乃一軍之主。帥欲立軍,揀統領一人或若干人,各檄募若干營,統領各自揀營官,營官揀哨官,以次而下,所以一營裡面,弁勇視營哨,營哨官視統領,統領視大帥,如指臂相聯,甚至大帥欲更易統領,則必須並將其全軍遣撤,而令新統領自揀營官如前制,或即其地募其人,分別汰留,另行編伍,否則,隨便派個人「空降」去擔任領導,手下沒有人會買賬。 在湘軍制度下,營伍各為其統領所私有。因為行湘軍的制度,兵皆弁所自招,弁皆將的親信,故兵士但知有營哨官,營哨官但知有統領,非其所統,即不能相沿襲。史說:「湘軍之可貴者,各有宗派,故上下相親。」又說:「從湘軍之制,則上下相維,將卒親睦,各護其長。其將死,其軍散,其將存,其軍完」,說明湘軍之所以成為將所私有,實由於其制度所使然。所以當年曾國藩雖然自裁湘軍二三十萬眾,也只能暫緩軍閥割據局面的出現,已經無力從根本上改變這種「軍權私有」發展趨勢。同時也說明曾國荃圍攻南京3年,太平軍方面固然情勢慘烈,老湘軍也是屍橫遍地,危城將破未破之日,連李鴻章率淮軍的洋槍隊,也只敢遠遠觀戰,而不敢上前爭功。而城破之日,曾國荃即率湘軍大肆屠城,其時就算曾國藩在場,恐怕亦不能制止。
清季軍權私有的形成,還在於各省自籌餉的制度。其時朝廷被迫放權,令各軍「就地籌餉」的方法,是助成這種兇險局面最重要的原因。 綠營發餉制度,凡直省標營兵餉,皆由標營冊送布政使司,申請督撫、咨戶部撥給,所以綠營兵士,著籍為兵,各守世業,既不是將帥所招來,而所吃的糧餉,又是由國家直發,自不致對將帥發生私人的感念,湘軍則不然。湘軍之起,初借民間捐輸以供軍需,其後奉命出征,糧餉本應由戶部籌撥,而清廷內帑困竭,往往以空文指撥,久之,空無可指,諸將帥也知其無益,乃各自為計,募捐輸、設厘卡(地方關稅)以自收自養,繼則各專其餉,將帥視地方財稅若私有,如胡林翼巡撫湖北,破承平舊制,另設歸其個人直轄的湖北總糧台,無論何項進款,都歸糧台徵收,無論何項開支,多飭糧台批發,藩司不得過問,國家命官職同虛設。 又如,曾國藩初督兩江時,函囑江西巡撫毓科說:「銀項應奏應題者,須倍加慎重,以少奏為是。或挈列敝銜先行寄稿函商定妥,再行拜發。或稱江浙向以全力供給向帥和帥(向帥為向榮,和帥為和春)大營,今江西以全力供曾某大營云云,或可少免於大內之駁詰。」曾國藩自專江西餉權,乃是事實。將帥各自專餉,難免發生爭鬥。同治初,江西巡撫沈葆楨與兩江總督曾國藩爭餉養兵事,兩人各嚴詞抗疏爭辯,朝廷也無如兩人何,只好兩邊調解,兩邊都不敢開罪,將帥的專擅餉權,由此可見。 籌餉的權既為將帥所專擅,故兵士的糧餉出自將帥,而不由朝廷。兵士眼見他們的糧餉是將帥苦心籌措來的、與人爭搶來的,甚至是跪求而來的,兵士們肚子餓不餓,身上冷不冷,只有自己的將帥知道,也只有自己的上司才會關心他們,他們如何能不把將帥視同父兄?將帥又如何能不將士兵視同子侄? 曾國藩的徒孫袁世凱在天津小站練兵時,常常親臨給士兵發餉的現場,逐個逐個核對該發的數目,任何人不會多給一個銅板,也不少給一個銅板,舞弊營私在他的部隊是絕對不允許的,所以,若逢晨操開始,營官如果向士兵們喝問:「弟兄們,咱吃誰的飯呀?」 「袁宮保!」 「穿誰的衣呀?」 「袁宮保!!」 史又說,清朝嘉慶年間,白蓮教造反時,有個四川綠營提督(相當於後世的軍區司令)叫七十五,因糧餉無著,將軍和士兵同樣在前線天天血腥廝殺,還要撈水中浮萍度日,割野狗皮為衣,後來七十五被朝廷革退,此後就再沒有任何人能指得動他的部隊。 兵士既為將所私有,故將亦遂各私其兵,即把手下的兵勇當作自己的私有財產,視為命根。湘軍是這樣,出自湘軍系統的淮軍也是這樣,而且其他各省以湘軍制度編製的勇營也無不是這樣。例如,咸豐九年,曾國藩奉命援皖,以所部單弱,奏請調回蕭啟江軍。蕭啟江也是湘軍將領,初為本羅澤南部將,從曾國藩創湘軍,後獨將一軍往援江西,歸劉長佑節制。 咸豐七年,劉長佑以病歸(告假),蕭啟江復率所部暫從曾國藩。後太平天國翼王石達開攻湖南,曾國藩命蕭回援湖南。時劉長佑在湖南方督軍救寶慶,蕭啟江至,再隸劉長佑部下。劉長佑援桂,率蕭啟江軍同往,至是,曾國藩奏請調回蕭啟江軍,劉長佑卻不允,曾國藩兩次請旨嚴飭,劉長佑也兩次奏請堅拒,曾國藩無可奈何。 到咸豐十年,左宗棠初出幫辦曾國藩軍務時,又擬奏調劉長佑部下蔣益澧軍以為助,曾國藩曾寫信給左宗棠追論前事說:「薌泉(薌泉為蔣益澧字)之能來與否,全視乎蔭渠(蔭渠為劉長佑字)中丞之堅留與否。閣下與蔭渠為道義金石之交,如能屢函商定,然後以一片奏定,乃為妥善。否則諭旨俞允,而蔭公不許,仍屬無益,去年奏調蕭軍,幾成嫌隙,可為鑒也。」 後來,左宗棠從曾國藩教,先與劉長佑講交情,以所謂「道義金石之交」的關係來感動劉長佑,劉長佑才允許蔣益澧率軍來助左宗棠。 由此可見,大帥視所部,竟若私有,講私交,或可相讓;若無交誼,雖請旨嚴飭,睬你都傻! 又如同治元年,曾國藩截留李鴻章新招軍九營守無為廬江,以保皖北。這時李鴻章方新任江蘇巡撫,初練淮軍於上海,欲大立功績,乃向曾國藩索回此軍。曾國藩因一時無他軍接防,複信與弟子李鴻章,懇求說:「張樹聲等五營,本不應久留此間,吳長慶本營在滬,疏長庚並非營官,勉強截留,深恐有乖尊意。」 又說:「忠逆(指太平天國忠王李秀成)現在金陵,而對王、章王(對王為洪春元、章王為林紹璋)諸酋志在北岸甚堅,看來今冬明春上海必無異常之警,故仍望閣下斂兵自守,不必遽勤遠略,遽拓土疆。其張樹聲、吳長慶等九營應如何陸續抽調赴滬,敬求卓裁,酌度為老鄉謀,為鄙人謀。上游事勢稍松,決不久留片刻。」 後來李鴻章還是追索,甚至飛檄相討。曾國藩乃放九營赴滬,並寫信向李鴻章道歉說: 「鄙人多年在外,屢經挫敗,故常有無禮之葸,過計之憂,伏希亮鑒!」 劉長佑出自江忠源一系的「楚軍」,不是曾國藩湘軍的嫡系,他對曾國藩的奏請調回蕭啟江軍,堅不放行,還有可說,至於李鴻章之於曾國藩,有師生之誼,出自曾國藩幕府,其軍並且是遵曾國藩的指示和規劃所創立,而李鴻章對曾國藩截留己軍,當利害關頭時,還不免于飛檄相索,李鴻章對其恩師的態度尚且如此,對其他人可想而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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