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軍權私有的形成,還在於各省自籌餉的制度。其時朝廷被迫放權,令各軍「就地籌餉」的方法,是助成這種兇險局面最重要的原因。  綠營發餉制度,凡直省標營兵餉,皆由標營冊送布政使司,申請督撫、咨戶部撥給,所以綠營兵士,著籍為兵,各守世業,既不是將帥所招來,而所吃的糧餉,又是由國家直發,自不致對將帥發生私人的感念,湘軍則不然。湘軍之起,初借民間捐輸以供軍需,其後奉命出征,糧餉本應由戶部籌撥,而清廷內帑困竭,往往以空文指撥,久之,空無可指,諸將帥也知其無益,乃各自為計,募捐輸、設厘卡(地方關稅)以自收自養,繼則各專其餉,將帥視地方財稅若私有,如胡林翼巡撫湖北,破承平舊制,另設歸其個人直轄的湖北總糧台,無論何項進款,都歸糧台徵收,無論何項開支,多飭糧台批發,藩司不得過問,國家命官職同虛設。 又如,曾國藩初督兩江時,函囑江西巡撫毓科說:「銀項應奏應題者,須倍加慎重,以少奏為是。或挈列敝銜先行寄稿函商定妥,再行拜發。或稱江浙向以全力供給向帥和帥(向帥為向榮,和帥為和春)大營,今江西以全力供曾某大營云云,或可少免於大內之駁詰。」曾國藩自專江西餉權,乃是事實。將帥各自專餉,難免發生爭鬥。同治初,江西巡撫沈葆楨與兩江總督曾國藩爭餉養兵事,兩人各嚴詞抗疏爭辯,朝廷也無如兩人何,只好兩邊調解,兩邊都不敢開罪,將帥的專擅餉權,由此可見。  籌餉的權既為將帥所專擅,故兵士的糧餉出自將帥,而不由朝廷。兵士眼見他們的糧餉是將帥苦心籌措來的、與人爭搶來的,甚至是跪求而來的,兵士們肚子餓不餓,身上冷不冷,只有自己的將帥知道,也只有自己的上司才會關心他們,他們如何能不把將帥視同父兄?將帥又如何能不將士兵視同子侄?  曾國藩的徒孫袁世凱在天津小站練兵時,常常親臨給士兵發餉的現場,逐個逐個核對該發的數目,任何人不會多給一個銅板,也不少給一個銅板,舞弊營私在他的部隊是絕對不允許的,所以,若逢晨操開始,營官如果向士兵們喝問:「弟兄們,咱吃誰的飯呀?」  「袁宮保!」  「穿誰的衣呀?」  「袁宮保!!」  史又說,清朝嘉慶年間,白蓮教造反時,有個四川綠營提督(相當於後世的軍區司令)叫七十五,因糧餉無著,將軍和士兵同樣在前線天天血腥廝殺,還要撈水中浮萍度日,割野狗皮為衣,後來七十五被朝廷革退,此後就再沒有任何人能指得動他的部隊。  兵士既為將所私有,故將亦遂各私其兵,即把手下的兵勇當作自己的私有財產,視為命根。湘軍是這樣,出自湘軍系統的淮軍也是這樣,而且其他各省以湘軍制度編製的勇營也無不是這樣。例如,咸豐九年,曾國藩奉命援皖,以所部單弱,奏請調回蕭啟江軍。蕭啟江也是湘軍將領,初為本羅澤南部將,從曾國藩創湘軍,後獨將一軍往援江西,歸劉長佑節制。 咸豐七年,劉長佑以病歸(告假),蕭啟江復率所部暫從曾國藩。後太平天國翼王石達開攻湖南,曾國藩命蕭回援湖南。時劉長佑在湖南方督軍救寶慶,蕭啟江至,再隸劉長佑部下。劉長佑援桂,率蕭啟江軍同往,至是,曾國藩奏請調回蕭啟江軍,劉長佑卻不允,曾國藩兩次請旨嚴飭,劉長佑也兩次奏請堅拒,曾國藩無可奈何。  到咸豐十年,左宗棠初出幫辦曾國藩軍務時,又擬奏調劉長佑部下蔣益澧軍以為助,曾國藩曾寫信給左宗棠追論前事說:「薌泉(薌泉為蔣益澧字)之能來與否,全視乎蔭渠(蔭渠為劉長佑字)中丞之堅留與否。閣下與蔭渠為道義金石之交,如能屢函商定,然後以一片奏定,乃為妥善。否則諭旨俞允,而蔭公不許,仍屬無益,去年奏調蕭軍,幾成嫌隙,可為鑒也。」  後來,左宗棠從曾國藩教,先與劉長佑講交情,以所謂「道義金石之交」的關係來感動劉長佑,劉長佑才允許蔣益澧率軍來助左宗棠。 由此可見,大帥視所部,竟若私有,講私交,或可相讓;若無交誼,雖請旨嚴飭,睬你都傻!  又如同治元年,曾國藩截留李鴻章新招軍九營守無為廬江,以保皖北。這時李鴻章方新任江蘇巡撫,初練淮軍於上海,欲大立功績,乃向曾國藩索回此軍。曾國藩因一時無他軍接防,複信與弟子李鴻章,懇求說:「張樹聲等五營,本不應久留此間,吳長慶本營在滬,疏長庚並非營官,勉強截留,深恐有乖尊意。」  又說:「忠逆(指太平天國忠王李秀成)現在金陵,而對王、章王(對王為洪春元、章王為林紹璋)諸酋志在北岸甚堅,看來今冬明春上海必無異常之警,故仍望閣下斂兵自守,不必遽勤遠略,遽拓土疆。其張樹聲、吳長慶等九營應如何陸續抽調赴滬,敬求卓裁,酌度為老鄉謀,為鄙人謀。上游事勢稍松,決不久留片刻。」  後來李鴻章還是追索,甚至飛檄相討。曾國藩乃放九營赴滬,並寫信向李鴻章道歉說:  「鄙人多年在外,屢經挫敗,故常有無禮之葸,過計之憂,伏希亮鑒!」  劉長佑出自江忠源一系的「楚軍」,不是曾國藩湘軍的嫡系,他對曾國藩的奏請調回蕭啟江軍,堅不放行,還有可說,至於李鴻章之於曾國藩,有師生之誼,出自曾國藩幕府,其軍並且是遵曾國藩的指示和規劃所創立,而李鴻章對曾國藩截留己軍,當利害關頭時,還不免于飛檄相索,李鴻章對其恩師的態度尚且如此,對其他人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