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進化論曾經在美國被禁止看言論自由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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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進化論曾經在美國被禁止看言論自由的必要性來源:guns and roses @ 2006-10-01 17:44一個科學理論一旦成為公理,一旦成為不可反駁的教條,就會產生難以預料的後果,甚至會產生違背科學理論本身的反科學後果。如果,這個理論被政治利用,更會成為野心家和獨裁者的工具,給全人類帶來災難。達爾文的進化論就是一個例子,儘管它是個正確的理論,但是卻被納粹德國利用,把動物優勝劣汰的森林法則推廣到人類社會,認為,人的體力、腦力和精神因素,植根於人類染色體中,是隨著染色體的移動而遺傳的,是會散布的。不同種族有不同的染色體,由此而決定了他們體力、智力和文化上的特質。維護一個種族的文化特質,就依賴於維護種族的純潔。納粹用所謂先進科學理論使德國人民相信,日爾曼人種是最高等的人種,而猶太人是劣等人種。猶太人的存在,會在社會上散布墮落,疾病,並且會污染高等種族。所以,消滅猶太種族是日爾曼人保護自己生存的正當事業。這種把人等同於動物的思想是對進化論的誤解。這種情況在美國卻被避免了,為了防止進化論被誤解,他們不惜禁止進化論這一科學理論的推廣。著名的「猴子判例」絕不僅僅是宗教與科學之爭,他還包含著人們的理性選擇。在任何時候,允許不同聲音的存在是十分必要的,儘管你可能認為他說的全是扯淡。更不能用所謂經典、主義、理論、思想等頭銜來排斥不同的聲音,這是危險的。重新審視猴子審判案丁林一個世紀以前,戴屯(Dayton)是田納西州一個默默無聲的小鎮。自從1859年達爾文學說,到上世紀初,美國公立學校的生物學教科書里,達爾文進化論已經是一部重頭戲,宗教氣氛濃厚的保守南方州也不例外。美國人,包括科學家們,他們的宗教信仰和科學知識似乎可以和平共處。恰如布希總統最近所說,95%的美國人是有宗教信仰的。美國是世界上宗教氣氛最濃的國家,也是科學技術最發達的國家。進化論教學在美國南方展開,就是一個證明。1921年,著名政治家布萊恩(William Jennings Bryan),卻發起了一個「反對在公立學校講授進化論」運動。經過幾年努力,他們在本州推動了禁止在公立學校教授「任何否定聖經創世說而代之以人類由低等動物進化而成」的法律。它宣布教師在學校教進化論是違法行為。史稱布特勒法(the Butler law)。布萊恩曾建議不要將懲罰內容寫入該法,但州議員們還是寫進了罰款。儘管如此,1925年3月21日田納西州州長Austin Peay在簽署此法案時宣布這只是「象徵性法案」。所以此後,該州的學校沒有變化,教師還是照講原來的課本,並不擔心受罰。而保守教派民眾因推動立法成功,表達了自己反對進化論的立場,而感到滿意。 A,id=>ZEF有一個組織卻把這個法案「認真」了,這就是成立於1920年的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在民間組織多如牛毛的美國,ACLU近百年來獨樹一幟,名聲響亮。它的宗旨是保護公民的思想言論自由。布特勒法是對進化論教學權利的限制和侵犯,他們就要去幫忙打官司。可要向司法挑戰,必須有一個案子告上法庭。現在情況很特別:不是教師不敢教進化論,沒有勇敢的人站出來挑戰;而是布特勒法在田納西州是個象徵性法案,警察並不去抓教進化論的教師。ACLU沒有辦法,就在田納西州的各大報紙上刊登啟事,承諾支付訴訟費用,「征」一名教師出來自願「做被告」。 那是1925年的春天。阿巴拉契山區的戴屯,小鎮人並不關心這些。他們正在度過一個艱難時刻。阿巴拉契山區居民點多半依礦產生存。戴屯的礦業公司剛剛破產,前景莫測。戴屯人十分沮喪。這時鎮上來了一個紐約人拉帕耶,來處理礦業公司的破產。這位都市年輕人曾給幾個報社寫信,表示反對布特勒法。5月4日早晨,他偶然在報上看到ACLU的啟事,突然念頭一閃:這個面對厄運的無名小鎮,幹嗎不借這個事件振興自己呢? 他興沖沖地來到鎮上的羅賓遜藥鋪。美國的學校是校董制。校董會都是當地人選出來的,藥鋪的主人羅賓遜就是校董會主席。他聽了這個主意很是興奮,當即找來了校董會的其他負責人。大家拍手叫好。是啊,這麼刺激性話題的官司開審,一定會吸引人來。有人來,小鎮就可以有錢掙。經濟困境也許能就此擺脫,「為什麼不呢?」他們算算,就數單身的年輕教師斯寇普(John Scops)無牽無掛,最合適當「被告」。他們派人去網球場找來了斯寇普,他當即就答應了。此事有關宗教和科學,有關思想言論自由,小鎮紳士們完全明白這個案子「挑大」後的新聞性。他們特地拿來照相機,留下「歷史性決定」的合影。然後叫來警察。雖然這個「象徵性法律」並不要求警察主動執法,可有人堅稱自己就是違法,要求被捕,警察只好去開逮捕證。斯寇普則又回到球場。第二天,斯寇普如約被捕,羅賓遜打電話給報社聯繫ACLU,事情就這麼「啟動」了。二達爾文的進化論學說是一種複雜的科學假說,對於普通人來說,卻總是落實到「人是猴子變的」,這個並不準確、卻很形像的比喻上。對斯寇普違反布特勒法一案的審判被稱為「猴子審判」,轟動全國。小鎮名流們沒有料到的是,他們不僅招來了全國的新聞記者,大學教授和科學家,帶來了旅館飯店客滿的好生意,還招來了當時美國出了名最善辯的兩個人:來自芝加哥代表被告的名律師戴洛(Clarence Darrow)和作為檢方律師的著名政治家布萊恩。「猴子審判」在1925年炎熱夏天開審。首先要判定的,是布特勒法本身是否違憲。7月13日,被告律師戴洛作了精彩發言,要求判定布特勒法違憲。7月15日,這個要求被洛斯敦法官否決。既然法官判定布特勒法不違憲,那麼,在第二階段,就只是要證明被告是否違反布特勒法。因此,雖然被告律師戴洛從北方請來了一批科學家和大學教授,準備為進化論辯護,法官卻否決了他們的出庭作證。不過在法庭第一階段,辯方還是充份引用了科學家對進化論的說明。從7月13日到7月21日,這個審判一共持續了8天。最後,陪審團只花了9分鐘就得出了確認被告違法的結論。然而,對於檢辯雙方的律師來說,法庭審判的結果是不重要的。站在戴屯的法庭上,通過新聞傳媒,他們面對的是整個美國,他們在留下歷史記錄。被告律師戴洛的演說儘管沒有布魯諾、伽理略面對死亡威脅的悲壯,卻同樣鏗鏘有力:「假如今天,我們容許『在公立學校教授進化論』成為罪名,那麼明天,在私立學校這樣做也會成為罪名,而明年,在教堂的講台上宣講也會成為罪名。下一次的法庭上,我們禁止的就將是書本和報紙。無知和狂熱總是在騷動、總是需要吞噬的,總是貪婪和要吞噬更多的東西。今天吞噬的是公立學校的教師,明天是私立學校的教師,再下面就是牧師和演講者、雜誌、書本和報紙。尊敬的法官,這是在鼓動人與人之間對抗,信念與信念對抗,如此下去,直到有一天,伴隨著飄揚的旗幟和敲擊著的鼓點,我們會倒退到十六世紀的光榮時代,在那裡,盲從者點燃薪柴,燒死任何一個敢於將知識、啟迪和文化帶給人類頭腦的人。」法庭呈證的最後一天,經驗老到的刑事辯護律師戴洛,居然要求檢方律師布萊恩作為對被告有利的證人出庭。布萊恩是一個老資格的政治家,出名的善辯,但是已經三十年沒有從事律師工作。這次他落入了戴洛設定的圈套。法庭對於證人有一套嚴格的規定,一般情況下,你只能對提出的問題作「是」或者「不是」的直接回答,你不能隨意地詳盡闡述自己。那是南方最炎熱的7月中旬,當時還沒有空調設備,熱到如此地步,法官不得不宣布在室外一棵大橡樹樹蔭下的草坪上開庭,上千民眾把四周「旁聽席」圍得水泄不通。戴洛知道布萊恩是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就利用人們對聖經中一些傳說的疑惑,通過法庭提問,用一個個聖經傳說里的問題來「煎烤」布萊恩。他用這個辦法讓布萊恩表現得「愚昧」,一直到法官判定被告律師是在「騷擾證人」而宣布停止作證。布萊恩有嚴重的糖尿病。在夏天的悶熱里,他一杯杯地喝著涼水。他沒有律師現場操作的經驗,他知道,在作證階段,他還不能充分地表達自己的觀點,但是在最後,有一個雙方律師分別結辯陳述的程序,那是可以全面闡述自己觀點的機會。所以,從此案一開始,他就在認真準備這個陳述。可是,誰也沒有想到,在最後一刻,戴洛耍了一個「程序性策略」,他宣布放棄他的結辯演說。這樣,鑒於雙方權利對等的原則,布萊恩也失去了最後陳述的機會。最後,被告斯寇普被判罰一百美元。該案上訴到田納西州最高法院,1927年1月,州最高法院以不符合程序為理由推翻了對斯寇普的判決,卻並沒有否決布特勒法。同時,州最高法院指示,為了維持田納西州的寧靜與尊嚴,任何檢察官不得以該法再起訴任何人。使得布特勒法真正如布萊恩當初所建議的,成了一個非懲治的徹底的「象徵性法案」。 戴洛一方,是典型的輸了官司卻贏得全國稱道,成為「反現代宗教裁判」的著名案例,並以此流傳,成為後世熟悉的故事。審判結束五天以後,1925年7月26日,在參加一場教堂彌撒後,睡眠中的布萊恩再也沒有醒來。他被描述成一個悲劇性的負面人物,巴爾蒂摩太陽報的名記者曼肯(Henry Louis Mencken)對布萊恩「生命發端於一個英雄,結束於一個小丑」的評介,也廣泛流傳開來。三. 一年以後,布萊恩至死也沒有能面向全國發出的《最後的演說》出版了。可是,事過境遷,再加上媒體傾向於被告,它並沒有得到注意。布萊恩當年到底要說什麼?如果我們今天僅僅用科學與宗教的對峙來看待這個事件,而不去深掘出它的歷史背景,我們也許會遺漏一些歷史教訓。在布萊恩的法庭辯論以及最後的演說中,有大量為宗教辯護的內容,然而,同時他也表達了清楚的超越宗教範圍的內容。這些內容是不應該忽略的。即使是最貶低布萊恩的人,也不得不承認,他的生命「發端於一個英雄」。布萊恩在政壇上幾乎是一個神童。美國憲法規定總統的最低年齡是35歲,布萊恩剛滿36歲就成為總統候選人。在他一生中,雖然從未當選總統,卻總共有三次成為總統候選人。他被看作「英雄」,是因為他始終站在歷史進步的一端,在當時的人看來,甚至還有一些超前。從19世紀末,他就開始反對財團的腐敗、呼籲婦女的選舉權、代表底層工人、農民的利益。他因此被稱為「偉大的普通人」。年輕的布萊恩非常英俊,是出名的銀嗓子,他的政治演說和他的理念,都有著很強的感染力。只要是對美國稍有了解的人,都不會相信,一個三次入選的總統候選人,會輕易否定美國憲法中最重要的有關公民權利的思想言論自由。事實上,在達爾文學說剛剛出現的時候,作為一個基督徒,布萊恩和美國大多數人一樣,已經習慣宗教與科學的互容。一開始,他一直是以開放的心態對待進化論的。此後,達爾文進化論中所謂「社會達爾文主義」觀點,越來越普遍地被人們接受,被尼采等德國哲學家推向極端,這一切逐漸使布萊恩感到不安。他說:「達爾文學說聲稱,人類是在仇恨法則的作用下達到現在的完善程度的。進化論是一種沒有憐憫心的法則,按照這種法則,強者群起殺死弱者。」他認為聖經是反擊這種沒有憐憫心法則的「愛的法則」。這正是他在未能發表的結辯演說中的重要內容--反對「社會達爾文主義」。在一百年前的二十世紀初,清晰而道德中性的現代自然科學觀念,事實上還沒有形成。布萊恩所批評的,正是達爾文不應該把人類社會問題和動物進化問題完全混為一談。他引用了達爾文1871年的論述,達爾文說: 「在原始狀態里,身體和精神上的弱者很快就滅絕了;存活下來的一般都顯示出健康活力。另一方面,我們文明人,卻盡其所能地抵擋這種淘汰過程;我們為低能兒、殘廢人和病人設立庇護所;我們設立貧窮救濟法案;我們的醫務人員竭盡其技能救助每個人的生命直至最後一刻。有理由相信,牛痘疫苗救下了成千上萬以前會死於天花的人的生命。這樣,文明社會的較弱的成員也在繁衍他們那種人。任何曾經飼養過家畜的人都不會懷疑,這樣做會極大地傷害人類種族。不注意這個問題,或者處理不對頭,那麼一點不奇怪,這會導致家畜品種的退化;幾乎沒有人會如此粗疏大意而任憑他的不好的牲畜繁殖後代,可是人類對自己這個品種卻開了例外。」生物進化論在當時是一個全新的科學假說,它第一次把人類和動物如此緊密地聯繫在一起,對「人」的衝擊,是前所未有的。人們在發現、研究、接受它的初期,很自然地會從進化論的角度,思考動物世界和人類世界的關係,甚至外延擴大,試圖讓人類社會延用動物世界的法則,如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當時的人並沒有意識到它可能包涵的危險性,這種趨勢非常容易從社會達爾文主義走向尼採的「超人」,也走向種族主義,甚至軍國主義、法西斯主義。作為美國中學生物學課本主體的進化論教育,也是如此。戴屯的中學所用生物課本,是1914年在紐約出版的《亨氏普通生物學》(《Civic Biology》Hunter, George William)。這是田納西州,也是美國很多學校普遍使用的一本教材。這本教材在介紹了「自然競爭和自然選擇」、「適者生存」、「健康、體質和頭腦強健者取勝」的生物進化理論之後,就將它引向人類社會,指出,達爾文「給我們今天世界的進步提供了理論證明」。當時的進化論研究者普遍涉及的、非常容易失控而走向種族主義的人種問題,在教科書中也同樣有所反應。《亨氏普通生物學》在「人類的種族」一章中,例舉了五種「在本性和社會習慣方面,其基本構成都各自大不相同」的種族:「……發源於非洲的衣索比亞和黑人類型;太平洋島的棕色種族;美洲印地安人;蒙古及黃種人,包括中國、日本和愛斯基摩人;最後,也是所有類型中最高的類型,白人,由歐洲及美洲的文明白人居民為代表。」經社會達爾文主義推論,帶有強烈種族主義色彩的「優生學」,成為必然結果。在同一本教科書中,在「人的改進」標題下,提出了通過生物進化「選擇」的法則,「對未來人的種族進行改進」。課本中的「優生」理論,不僅僅討論疾病和低能的遺傳,還列出了後來惡名昭著的道格代爾(Dugdale)和哥達德(Goddard) 調查報告,他們的調查「發現」:犯罪、酗酒、貧窮和娼妓,都是可以遺傳的。於是,在「寄生和社會代價」一節,課本這樣教育孩子:「大量上述的家庭在今天存在著,向全國散布疾病、道德敗壞和犯罪行為……就象某些特定的動物和植物,寄生在別的動物和植物身上,這些家庭成為社會的寄生者。」接下來,在「救治」一節,課本作者救治這些社會問題的「優生」方法是:「假如這些人是低等動物,我們大概就殺死他們,以防止他們擴散。人道主義不容許這樣做,但是我們確實可以用庇護所、隔離區這樣種種方式防止生殖交叉,使得一個低等墮落退化的種族也可以生活著。」布萊恩強烈譴責社會達爾文主義「不道德」,指責這樣的「進化理論」,把「叢林法則」引入社會,只談弱肉強食而從來不談人的合作,指責它把帶有種族歧視、貧窮歧視、對弱勢群體歧視的所謂「優生」,作為人類適應自然的唯一方式。當時正處於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社會達爾文主義很快被一些德國哲學家接過去,用於解釋戰爭的起因,標榜戰爭是「為了人類的生存而舉行的進化戰」。事實上,這個理論的惡意推進和在德國得到刻意宣揚教育,成為民眾支持希特勒發動二次大戰和屠殺猶太人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有著進化論科學強勁的掩護,那些今天聽起來不可思議的種族滅絕理論,在當時才可能振振有辭。在上世紀二十年代,在美國進行這樣的教育同樣是危險的,尤其是在幾個還存在種族隔離制的南方州。不能說這樣的「科學教育」,和南方種族隔離制度的頑固,就完全沒有關係。一個含糊不清的進化論,給種族主義打了一劑強心針。回首去看,並不是《亨氏普通生物學》的作者特別邪惡,而是達爾文學說盛行的初期,人們確實不知如何將生物和人類既在進化上連貫看待,又嚴格區分動物界和人類社會的不同法則。這些複雜問題,包括人的基因遺傳的課題,直至今天,還值得探討和研究。只是今天的人類,又進步了將近百年,懂得必須非常謹慎地對待這些問題了。而當時能夠敏銳地指出其中的問題、能夠在科學至上、新學科風靡一時的時候,提出潛在的道德問題,卻需要勇氣。尤其是在美國,冒「反科學」、「反言論自由」之大不違,更是需要加倍之勇氣。四. 在法庭上,深知「言論自由」在美國崇高地位的布萊恩,曾經說了一句讓人驚心動魄的話:「思想也可以是危險的。」他提到了一年前的一樁刑事案件--里歐波德和羅伊伯案(The Leopold and Loeb Trial) 。這是他的對手戴洛經手辯護的一個著名刑事案件。里歐波德和羅伊伯,是芝加哥兩個不到20歲的富家子弟,都聰明過人。羅伊伯狂熱地崇拜尼採的「超人」學說。 1924年5月21日, 他們無故殺害了一個14歲的鄰家孩子,只為了證明他們自己智力高超,能夠干成一樁「完美謀殺」而不被偵破。他們在法庭上被定有罪,戴洛律師要以辯護使兩名被告免受死刑。戴洛在法庭上辯解說,"誰應該受到指責?大學應該比他受到更多的指責;這個世界的學者們應該比他受到更多指責;這個世界的出版界應該比他受到更多的指責。尊敬的法官,由於大學裡教給他的哲學之過錯,就把一個19歲的男孩弔死,這很難說是公平的。」戴洛的辯護成功了,也可見當時社會達爾文主義學說風行的程度。具有嘲諷意義的是,僅僅一年以後,戴洛卻又成了「捍衛科學教育」的英雄。戴洛其實也知道,所謂「言論自由的公民權利」和青少年教育問題,是有一定區別的。在里歐波德和羅伊伯案的法庭上,戴洛曾經表示,他支持伊利諾州一年前的一項法案,該法案禁止未成年人閱讀有犯罪內容的故事,因為閱讀這些內容是使他們產生犯罪思想的原因。可見他也並不把限制青少年閱讀的範圍,看作限制「思想自由」。戴洛在法庭上的立場態度之多變,是一部份追趕新潮的人中間的常見現象。相反,布萊恩去世的時候,有人評論說,隨著他的逝去,「整一個時代過去了」,因為象他這樣全身心地追隨道德目標、「把自己的政治行為完全建立在宗教道德之上」的政治家,在現代社會已經非常罕見。這表達了時代和觀念的變化。而布萊恩對於這種變化充滿憂慮。這也是他關注教育問題,認為教育不能違背人類基本道德底線的原因之一。戴洛律師,則是一個風格完全相反的人。他是摩登的,帶著無神論者對於宗教文化的倨慢。他曾經說,「我只相信人的頭腦,我是不會為自己的靈魂擔憂的。」五. 那麼,布萊恩所主張的,是不是違反了「言論自由」的大原則呢?布萊恩在他未能發表的結辯演說中解釋說,此案與思想自由無關,教師作為個人可以持任何觀點,信不信神皆可;此案與言論自由也無關,作為個人他可以在任何議題上發表任何觀點。但是,當他以州政府僱員身份出現,就受到一定的約束。布萊恩提到,在1925年6月1日的俄勒崗判例(Pierce et als. vs. Society of the Sisters of the Holy Names of Jesus and Mary)中,法院認定州政府對教育有指導權,禁止教授「明顯侵犯公眾利益」的內容。美國的公共教育事務由地方民眾選出來的校董會決定,包括選用什麼課本、聘請什麼教師,等等,政府有權指導,無權干涉。可是,有一條必須遵守,如美國最高法院某案判決中指出,在任何行為「有違公共利益」時,立法分支有權禁止。簡單地說,你不能在學校教孩子殺人、偷東西。這不是教師的「言論自由」。 考察當時公立學校的進化論教育,可以看到,它的某些重要內容是「明顯侵犯公眾利益」的。而當時的大多數人,不僅對此缺乏應有的警惕,他們自己也是把社會達爾文主義作為「進化論科學」照單全收地接受下來。在為羅伊伯辯護的時候,戴洛堅持罪犯不應該為謀殺負責的原因之一,是犯罪來自於遺傳,「我不知道他的多遙遠的一個祖先傳給了他這樣墮落的種子,我所知道的是,那是事實。而世界上沒有一個生物學家會不支持我的說法。」對此,布萊恩一針見血批評說,假如通過對孩子的教育,這種社會達爾文主義被普遍接受,那麼,「自由意志(free mind)將被否定」,「這個世界有關責任和道德的信念,將會受到威脅和摧毀。」布萊恩認為,除卻當時的進化論內容違背了「不得明顯侵犯公眾利益」判定,還侵犯了該法律判定的,家長有保護自己孩子的宗教利益的權利。此外,布萊恩在這個案子里要求人們思考「科學」本身的界定方式。什麼是科學,而什麼不是科學。這個案子很容易給生活在美國之外的人一種錯覺:是宗教和科學在爭奪教育陣地、保守的南方是想以基督教「創世說」來取代進化論教育。其實並非如此。因為他們根本做不到。在美國歷史上,雖然很多地區的民眾希望學校有宗教教育,也不斷有少數人在作出嘗試,但是,美國政教分離的原則,明確規定公立學校不準教授任何一種宗教,不能用納稅人的錢來支持某一種宗教。必須說明的是,這並不意味著美國反對宗教,而是它吸取了歐洲和早期北美英屬殖民地宗教迫害的教訓,禁止多數人利用公共資源推行某一種特定宗教、而排斥或者迫害少數人的宗教。1967年,田納西州取消了布特勒法;1968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定所有類似的反進化論立法為違憲,但是,必須同時看到,40多年後的六十年代末,不僅進化論教育本身已經進步和改觀,不再包括那些社會達爾文主義的內容,而且,保護弱勢群體、保護少數族裔的立法,都已經在美國逐漸完善。而這個案子涉及的許多重大議題,直至今天,也還沒有完全解決。這不是一句「科學反愚昧」,就能一言而概之的。戴洛律師一開始是巴爾蒂摩太陽報的名記者曼肯要求他介入此案的。曼肯承認,他是帶著偏見來戴屯的,他想像中這一定是個「骯髒的南方村子,黑人在懶散地打瞌睡,豬在房子底下亂拱,而住宅里不是蛇蟲百腳,就是烏煙瘴氣」,可是當他來到戴屯,他看到的南方小鎮「不僅迷人,甚至是美麗的」,這使他「吃驚」。根據當時的現場記錄可以看出,大多數戴屯和田納西州人對待整個事件和其中之爭論,就如同他們引入這場「審判」的方式一樣,帶著輕鬆的心情。他們編了許多詼諧幽默的鄉村歌曲,調侃自己是不是「猴子變的」,報紙上刊登了大量漫畫,多與猴子有關。在審判期間,一名女士天天把自己的一隻寵物猴子帶來,替它每天換一套新的衣服。庭審期間,人們的注意力都在兩位全國聞名的雄辯家身上,把被告斯寇普幾乎遺忘了。斯寇普那幾天在幹什麼呢?那幾天他在頂替一位臨時有事而離開小鎮的記者,代替別人寫審判的報道,有空的時候,他還和協助檢方工作的、布萊恩的律師兒子一起游泳,相處得十分愉快。小鎮跟過節一樣熱鬧。而不論審判前還是審判後,田納西州都沒有停止教授進化論,當時也根本找不到沒有進化論的生物學課本。六. 布萊恩的突然逝世在美國底層民眾中引發了極大悲傷。他畢生為「普通人」疾呼,拖著病體發出最後一次呼籲後,無聲地死了。一列專車載著他的遺體前往首都,安葬在阿靈頓國家公墓。一路上,成千上萬的老百姓列隊鐵路兩旁致敬。戴屯人傷心痛哭。他們已經把他當作小鎮的一員。1930年9月,在斯寇普教過書的中學舊址上,辦起了以布萊恩的名字命名的私立教會大學,校園今天擴展到了100英畝的山嶺。小鎮人年年紀念這個審判。在35周年的1960年,當年的教師斯寇普重訪小鎮。他坦白說,他其實並沒有資格成為「被告」。他是生物教師,可也兼教體育。為了讓學生多練球,他自作主張跳掉了許多課,結果,進化論也就跳過去了。他根本就沒有講授過進化論。可是,誰也不認為這是重要的。斯寇普和那個布特勒法一樣,只是一個象徵。戴屯人就這樣把自己「標上了地圖」。而引出的恆久思考,遠遠超出了他們的預料。七. 三十年代,美國進入了空前經濟大蕭條,而在歐洲,德國納粹正在崛起。1933年6月24日,著名女記者Dorothy Thompson從德國發回來的報道發表在《星期六晚郵報》上,第一次報道了納粹的反猶滅猶政策。她指出,這一政策建立在一種「科學理論」的基礎上。這種科學理論認為,人的體力、腦力和精神因素,植根於人類染色體中,是隨著染色體的移動而遺傳的,是會散布的。不同種族有不同的染色體,由此而決定了他們體力、智力和文化上的特質。維護一個種族的文化特質,就依賴於維護種族的純潔。納粹用所謂先進科學理論使德國人民相信,日爾曼人種是最高等的人種,而猶太人是劣等人種。猶太人的存在,會在社會上散布墮落,疾病,並且會污染高等種族。所以,消滅猶太種族是日爾曼人保護自己生存的正當事業。Thompson女士指出,這樣一種「科學理論」,在一個自由的社會裡,它必須先局限於科學界按照科學原則來檢驗,來判斷,也就是要看歷史事實和生物學實驗是不是能夠支持這種理論。但是在納粹德國,這一理論成為一種不可懷疑的教條,沒有一個科學家出來表示懷疑而不遭受迫害。希特勒用全國上下必須「統一」這個口號,禁止人們自由地探討科學,從而把當時的一種科學理論當成了政治工具。以後幾年的事實證明,納粹的反猶政策得到德國幾乎全民族的參與,犯下了人類史上罕見的種族滅絕罪惡。Dorothy Thompson女士對納粹運動的報道和分析,使希特勒十分惱怒。1934年,希特勒親自下令驅逐Dorothy Thompson,她成為第一個被希特勒驅逐的美國記者。她回國後,從1936年起為《紐約先驅論壇報》主持叫做「立此存照」的專欄。她的專欄寫作受到廣泛關注,從1941年起受170多家日報轉載。在她的文章、無線電講話和集會報告里,她再三提醒大眾注意納粹德國的活動。《時代》雜誌把她評為僅次於羅斯福總統夫人的最受大眾歡迎的婦女。由於一代美國記者和知識分子的報道、分析和呼籲,在美國這個有著大量德裔移民家庭的國家,在這個最重視先進科學技術的地方,納粹的種族理論從來沒有風行過。當種族偏見在科學的掩護下向人類良知挑戰的時候,美國人的道德信念堅守著陣地。那個時代還有一個對二十世紀美國新聞業有重大影響的記者,那就是報道猴子審判案的巴爾蒂摩太陽報名記者曼肯。孟肯是德國人後裔,他對自己的血統非常自豪。這種自豪的來源是十分耐人尋味的。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孟肯在三十年代訪問德國,熱心尋根,卻在自己的報道里對納粹的反猶政策隻字未提。在1938年訪問德國時,幾乎所有訪問過德國的美國記者都報道和譴責了納粹的反猶滅猶政策,孟肯卻還是保持沉默。這種沉默是由於疏忽還是出於偏見?一直要到80年代孟肯的日記發表,人們才從日記中的反猶言論中看到了他不為人所知的種族偏見。這種偏見的來源也是十分耐人尋味的。八. 在中世紀,科學曾經是神學的婢女。自從科學和神學分道揚鑣,當代科學和宗教就在回應著人類不同精神領域的需求。科學尋求的是知識,宗教尋求的是意義。宗教不能代替科學為現實世界提供方案,同樣,人類向宗教尋求的回答,科學也永遠無法代替。布萊恩的歷史局限,在於他有時試圖讓宗教越過這條界限。而事實上,人們在處理科學問題的時候,也有同樣的傾向。社會達爾文主義就是一個例子。近一百年來,我們民族的一代代志士仁人致力於從西方引進德先生和賽先生。我們的啟蒙和救亡剛好趕上了西方科學革命和工業化背景下世俗化浪潮的尾巴。近百年來,德先生不幸經常缺席,而賽先生挾技術的衝擊力,漸漸地成為一種語言強勢。我們誤以為有了賽先生就可以強國富民了。在引進的主義掃蕩了傳統儒佛道以後,我們把賽先生供了起來。到了21世紀,回頭看,我們看到一片道德的廢墟。待到試圖在廢墟上重建道德的時候,我們才發現,一個對超越性事物不存敬畏之心的人類群體,不可能找到重建道德的材料。二十世紀後半頁出現了全球範圍的信仰回潮,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民族卻面臨一種新的道德和信仰危機:傳統已經是一片廢墟,缺席的德先生和供台上的賽先生卻不能給我們這個民族提供我們亟需的道德資源。早晚有一天 ,我們得重新審視以往、開始反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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