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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崇榮牧師 羅馬書查經 第四十三講

羅馬書查經第四十三講在基督里解決了死羅馬書第七章第1節-第6節 我們在第六章看見了一個人順服誰就作了誰的奴僕。當一個人還沒有真正得救以前,他不認識耶穌的救贖,他在罪惡中間生活,他在罪惡中間以為自己可以自由自在的犯罪,所以他就享受罪中之樂,甚至以罪為樂,以罪為王,以罪為榮耀,他就在罪中享受自由。聖經告訴我們沒有這樣便宜的事情,撒但給你罪中的快樂,使你享受犯罪的自由的同時,乃是毀滅你的自由,乃是搶奪你的自由。所以一個玩弄罪的人是玩弄自己;一個玩弄罪的人是被罪所玩弄。因為自己掌管罪他就是被罪所掌管。因為你犯罪的時候你自由是參與的,你的自由是出於你自己的,所以你是順從了罪的律,你就把你的肢體獻給罪作奴僕。當耶穌基督的救贖成功以後,救恩的能力運行在你的身上,施恩的靈運行在你的生命裡面,你清楚認識基督是為我死了,基督把我買贖回來,這樣我現在不再屬於自己,我是屬於主的。既然我是屬於主的,我今天應當在基督給我恢復新的自由的狀態中間重新考慮我應當怎樣順服。當我犯罪的時候,我是用自由參與了這些犯罪的事情,我就在犯罪中間出賣了自由。在犯罪的過程中間我實在沒有真正的自由,因為真正的自由不是只有犯罪的自由,應當是能夠脫離罪惡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但是所有犯罪的人有犯罪的自由沒有脫離罪惡的自由。這樣我怎麼能夠離開罪惡呢?這樣使我稱義使我得救的一定是出於神自己的能力。因為我已經出賣自由之後,我沒有辦法得回已經出賣的自由。這樣是神的主權把我挽回過來,不是我的主權把我挽回過來,是神使我重新得著自由。不是我自己可以爭回已經出賣的自由,這個基督徒一定很清楚這個不同的地方,否則你沒有覺悟到這是神的大恩。聖經怎麼描寫這件事呢?聖經說當我們死在過犯之中的時候,他使我們活過來。一個死的人怎麼有自由呢?一個死的人怎麼有另外的選擇呢?一個死的人已經沒有一個新的行動自由的可能。所以他使我們活過來,他把新的生命賜給我們,這表示得救的事情上我們的自由沒有參與的,這才叫做恩典。犯罪的事情上你的自由是參與有份的,是你甘心把自己出賣給罪惡。而你沒有辦法挽回,所以得救的時候,不是出於你的意志是出於上帝的意志。不是你的自由所能達到被拯救的果效,是神的主權把恩典施行在你的身上。所以當我們死在罪中的時候,他使我們活過來了。所以保羅說我如今成為何等樣的人都是因為主的恩才成的。這個恩典的本意就是否定功勞的。在恩典的範圍裡面沒有行為的因素在裡面。不是因為我的行為夠好,不是因為我自己願意選擇神,他才施恩給我。剛好反過來,因為他肯施恩給我,他肯把救贖的恩典施行在已經死的人身上,我才有可能從死裡面復活。當我們從死裡面復活以後呢,我就是一個有新生命的人。所以以弗所書第二章第10節告訴我們,我們原是上帝的工作,在基督裡面造成的。這裡是神的第二次創造工作。這個叫做新造。原造是什麼呢?就是我們在罪中已經失敗滅亡的那個生命。我們的原造就是從亞當傳繼下來有罪的生命。我們就與亞當一樣的,因悖逆神,因罪的緣故,進到死亡的地步。那麼新造是什麼呢?上帝借著基督從死里復活的大能,把新生命賜給我們。所以這個新造我們就照著神救贖的旨意領受了新的生命。所以我們成為新造的人。這就是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五章所講的話語。如今在基督裡面的人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那現在我們看自己是誰呢?我們今天這個新造的我是有神自己的生命在我裡面,這個生命是超過在亞當裡面死的那個生命。因為原造是神借著話語造的,新造是借著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死與復活的大能造的。所以原造是一個普遍的自然的生命,新造是聖靈把上帝的生命放在我裡面。所以我們有神生命的本性,我們不可能有神的本質,但是我們有生命的道德本性。也就是彼得後書第四章第1節說講的,我們現在在上帝的性情上有份。什麼叫做在上帝的性情上有份呢?意思就是說我們現在會愛神所愛,恨神所恨。因為我們變成有神的生命同生命中間那種性情。我相信這是每一個基督徒的經驗。一個真正重生的基督徒,他不會在感情上故意作上帝的仇敵。一個真正領受新生命的人,神在基督里重造了他,使他有新造的經驗,新生命的本質,新生命的本性,新生命的觀念,有新生命的方向。所以他的感情與神的感情開始協調起來了。凡神所愛的我也愛,凡神所恨的我也恨。這樣的經驗如果你從來沒有,就很難證明你是真正得救的。一個有神生命的人怎麼愛犯罪呢?不是說得救的人不會犯罪,我不是說得救的人未曾犯過罪,因為聖經清楚告訴我們,約翰對收信的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犯罪,在父裡面有一位中保。約翰這封信不是寫給非基督徒的,他是寫給已經得救的基督徒的,所以這就表明基督徒也可能會犯罪。那麼基督徒犯罪跟非基督徒犯罪不同的地方在那裡呢?就是有新生命本性對罪的回應不同。非基督徒犯罪的時候以罪為榮耀,以罪為快樂,以罪為遊戲,基督徒絕對不是這樣。雖然我們有時候軟弱也會犯罪,我們裡面有一個新的良心的功用,我們有新的神給我們的道德的本性,新造新生命的新方向。所以我們會恨惡上帝所恨惡的,我們害羞神所不願意的事情,我們會憂愁神所憂愁的事情,這是新生命的記號,新性情的回應,新造的人的新的方向。那麼當我們看見不好的事情的時候,我們會難過,這難過是從前沒有的。我們看見神所喜悅的事情的時候,我們很興奮很喜樂去做。這種感情也是過去所沒有的。所以這樣你就願意用新的自由,不是出賣而拿回來的,是神新造的時候給你的自由。很甘願的把自己順服義作義的奴僕。你很願意的。你這樣做累嗎?你這樣做苦嗎?不是的。上個禮拜我們在印尼有一個1300人的大的聚會,從好幾十個島,有差不多幾十個城市,200多個教會的人來參加,遠的地方飛機票貴的不得了,他們來參加。我們十多個講員,有幾個從外國來的。我們主講的聚會分成兩個層次,就是牧師、傳道、長老、執事有500多人。各地的青年跟學生跟學生的領袖有差不多七八百人,所以有差不多1300個人。白天分成兩個禮堂,就是教會領袖和學生分成不同的禮堂來舉行,晚上的時候集合在一起。當然我自己講道的次數比別的講員更多,但有許多的委員做的半死,到兩三點才睡覺,那我自己又很累。但是我問一個人說你累嗎?你知道他怎麼回答呢?我很甘願累。我有時累到忘記自己正在累。你說你這樣做很辛苦嗎?他說有這樣的機會和權柄辛苦,我們還不感謝主嗎?當我聽了這樣話的時候,這不是我的權柄為主來勞力嗎?這不是很希罕的機會來為我的主來勞力嗎?我是很甘願,我是很享受,我很喜歡,明年我還再做。差不多幾十個這樣的青年人,做的半死半活,心中充滿喜樂。感謝上帝!我就明白他們實實在在經歷了把肢體獻給義作奴僕的意義了。你到夜總會去看,你到賭博館去看,一個人怎麼能夠整個晚上在桌子上游泳?一直打麻將打麻將,眼睛睜的很大。他為了要搶別人的錢,他用他的理性,用各樣的辦法賭博,他真正的目的是要把人的錢把他搶過來;所以他的手就作了不義的奴僕了。強盜到人家去偷東西,跟賭客在賭博的桌子上搶東西差不多一樣的,而且他的麵皮厚的不得了,等於說我要搶你的東西啦。他只看到錢,沒有看到什麼叫義。你看到錢沒有看到什麼叫朋友。我們一同去賭博,我來搶你的好不好?就是這樣意思。那麼這種犯罪的事情,怎麼可能幾個鐘頭一直做不會累呢?因為他已經把他的肢體獻給罪作奴僕。那麼得救的人還是這樣嗎?不是,新造的人,基督里造成的,新的生命,新的本性,有新的道德本質,新的方向,新的感受,新的自由,有新的奉獻,有新的決定。所以保羅說,你從前怎樣把肢體樂意獻給作奴僕,如今你把你的肢體獻給義作奴僕。感謝上帝!那麼現在要問一個問題,就是當我作罪的奴僕的時候,犯罪是我的自由,但是我在犯罪中間已經觸犯了律法變成不自由。這個問題怎麼解決呢?我在罪中想自由的時候,也就是在律法中間不可能享受自由的時候,我正在用自由犯罪的時候,就是必定很不自由的被律法套住要受它的審判。這樣自由、罪惡、跟律法有關聯在其中。我越自由犯罪,我就越不自由掙脫律法的捆綁。我越用自由犯罪,我就越虧欠了律法對我的追討。所以當我在罪上活的時候,也就等於因罪而死的時候。當我在罪上自由發揮我的願望的時候,也就是律法要套住我使我沒有自由來反抗的時候。除非世界上沒有法律,除非犯罪沒有責任,除非沒有神的制裁,除非沒有最後的審判,我的自由才是真正絕對的自由,但是可惜沒有這樣的事情。所以妥斯脫耶夫斯基《卡拉馬佐兄弟》這本書裡面,那個作弟弟的伊凡,他代表無神論者講一句最可怕的話語,他說「If there is no God,I can do everything。」如果沒有神,我什麼都可以做。你講過這個話嗎?你講過這個話嗎?你心裡深處曾經盼望過沒有神嗎?你無意識中間,你實實在在講過這一類的話。如果沒有神多好,如果我犯罪的自由不必交帳不必受審判多好?你說我沒有講過,我說你無意中下意識講過這樣的話。一個人考試的時候,盼望老師不在,你知道為什麼嗎?是那一種人考試盼望老師不在呢?是那一種要偷看以前要看東看西看老師在那裡?你偷看以前,你不會馬上就偷看。你偷偷眼睛溜過去看老師在那裡,如果他不在看你的時候,你就對自己的偷看有更大的把握。當你正在看他,發現他正在看你就不好了。這視線一相遇的時候,表示自由受約束了。我講這個話你們笑,笑的都有經驗的。當你們要偷看的時候呢,你唯一的盼望就是老師不在,老師看不見,老師不看見,老師見不看,他見東見西不見我的事情就是了。所以我告訴你,無神論不要講他理論對不對,無神論的真正的動機就是要自由犯罪但是不要受審判。所有的哲學理論,價值不單在內容的層次,內容的價值的層次的價值肯定是根據動機層次去看。你懂這一句話,你一生就變成很聰明的青年人。減少許多不必要的吃虧,因為在許多的偉大理論的背後,有非常卑劣的動機存在。許多甜言蜜語的背後,有笑裡藏刀的詭計。撒但從來沒有做虧本的生意。今天你說,如果沒有上帝,我就可以做什麼事,什麼事都可以做。做了以後又逃之夭夭,逃離法網,神是不存在的嗎,很可惜沒有這樣的事。老子在2600年前,他講一句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原文不是不漏是不失,天網恢恢疏而不失,這是老子道德經的原文,現在我們都改成不漏。什麼意思呢?神的律法是存在的。在中國的哲學裡面沒有明文的上帝的律法,我們只有說良心裏面有一些的功用跟律法發生關係。人有同樣的心,心有同樣的道理。羅馬書第二章所講的,那些沒有律法的人,上帝把律法的功用放在他們的心裏面,給他們可以分辨什麼是是什麼是非,所以這樣許多的民族雖然沒有上帝賜下的律法,他們的良心的功用就代表了上帝的律法。律法的存在是為什麼呢?是約束犯罪的自由,律法的存在,心裡良心的功用,絕對不是進化的過程所能產生的果效。所以進化論沒有辦法解釋太多事情了。進化論不過是基於人跟猴子有一點相同就推想一大堆事情出來。但是最笨的人就看相同的地方,聰明的人就看不同的地方。有一次我買了勃切力的CD,我忽然間發現完全沒有聲音出來,我想帶回去換。這個很貴的東西,怎麼會完全沒有聲音出來?原來我買的是VCD不是CD,所以這個不同的機不能出聲音出來。但你從外面看一樣嗎?VCD跟CD一樣嗎?一樣。你問那些不懂的人他說一樣。誰說不一樣呢?那些有真正經驗的人。所以只知其同而不知其異的是笨人;能知道不同在那裡的人才是聰明人。進化論把人同動物的相同點拿來討論是笨的,神的道把人跟動物的不同拿來討論才是聰明的。我再重複剛才那句話,人的良心功用絕對不是進化過程所能產生的果效。你說唐牧師你的動機是不是因為你反對進化論所以你講這句話出來,是不是?根據剛才你的論點就是不要看內容你要看動機。因為你作牧師的你反對進化論所以你講這句話對不對?不是的。因為這句話不是我講的,是進化論的偉大的思想家講的。誰啊?這個是托馬斯亨利哈德生。他跟誰一同聯名講這句話?跟赫伯斯賓塞。這兩個人都是19世紀最偉大的進化論學者。他們都在倫敦,他們都認識達爾文,他們都贊成進化論。是這兩個人把達爾文的進化論推廣到全世界,講英文的世界裡面。19世紀進化論發現出來,不需要30年,在澳洲,在紐西蘭,在美國,在印度,在加拿大,在全世界講英文的地方,都許多人研究進化論。不是達爾文自己做到的,是這兩個人的功勞。那麼他們完全同意進化論,他們的動機是為什麼呢?因為他們不肯接受基督教。不肯接受基督教的創造論那你要走那條路呢?他們這個不願意接受神啟示的動機就開門來接受進化論自圓其說。但這兩個人講什麼話呢?就是剛才那句話,良心的功用,理智的分析力,這兩件事,絕對不是進化過程可能產生的果效。所以我不是攻擊他們,是他們自己不打自招,他們自己承認,動物進化不可能產生良心,動物進化不可能產生理性這麼複雜的東西。親愛的弟兄姊妹,所以這個良心就照聖經羅馬書所講的,是上帝把他的律法放在人的心裡。你說我沒有摩西的律法,上帝說不要緊,你有我放在你裡面良心的律法。所以只要有良心功用,以及是非之心的分辨功能,只要有良心的功用你就有犯罪之後感到羞恥懊悔的感覺功用。所以中國的第二大聖人,就是孟子,他是整個東方世界的良心論最靠近聖經的思想的。孟子是什麼呢?他說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過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辭讓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是東方哲學最偉大的把人與動物不同的本質分別出來最好的話語。人與動物不同在那裡呢?人知道什麼叫做錯,人知道什麼叫做害羞,人知道什麼叫做同情,人知道什麼叫做分辨。老虎吃人會不會懊悔,我吃人懊悔懊悔,會不會?如果老虎懊悔一定懊悔剛才吃的不夠多,它沒有犯罪有良心責備的功能在它裡面。在普遍啟示中間,有良心。在特殊啟示中間,有明文的律法。那麼律法與人的關係怎麼樣呢?你說我得救啦,得救了以後跟律法有關係嗎?我沒有得救以前,我在律法管轄之下。我得救了以後,我還要在律法下面受管轄嗎?不不不不,我不要受管轄,因為我那個時候犯罪,我犯罪的自由就是把自由交給律法去管轄使我沒有自由。當我把肢體交給罪作奴僕的的時候,罪就在我心中做王,罪就管轄我。因為所謂犯罪就是我違背了律法叫做犯罪,所以律法就名正言順可以審判我。所以犯罪的人不是享受罪中之樂,而是自己禮讓讓罪在心中管理他。所以罪的管理,加上律法的審判,使我因為違背律法作了罪的奴僕。因為我在罪中作奴僕的時候,是要受律法的管轄。你說我得救啦,我已經新造的人啦,我現在屬於耶穌基督了,那律法的管轄還在我身上嗎?我現在對律法還要怕嗎?或者我已經從律法解脫出來了,我可以亂來它也沒有辦法管我,因為耶穌救我了。第七章這一段就是要解釋這個問題。你現在沒有人管轄了嗎?是啊,我自由啦,我現在的自由是新生命的新自由。我從前的自由是已經出賣給罪所以不是真自由。我現在因為主的主權把我拯救出來,把新生命給我有新的自由。那麼基督徒跟律法有什麼關係?基督徒不在律法的管轄之下。那我們就可以玩弄律法嗎?我們就可以隨便犯罪而不怕律法嗎?怎麼解決這個問題?我是怎樣脫離律法的呢?保羅舉一個例子。當一個女人丈夫活著的時候,她沒有真正自己絕對的自由。因為在婚約裡面,她是把自己交給這個男人,一生一世結為夫婦。所以對妻子來說,丈夫沒有資格再跟別的女人發生關係;甚至也沒有第二個機會來選擇第二個女人作妻子。對丈夫來說,這個妻子在婚約中間既然嫁給我屬於我了,如果她再跟別的男人上床,她是淫婦,她是很骯髒很污穢的女人,她是違背婚約的女人。所以這樣男人在婚姻之外有感情有關係是犯法的。女人在婚姻之外有關係有感情也是犯法的。這樣婚約就把我們綁住一起。婚約把我們綁在一起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呢?你們很盼望結婚或者你盼望不必結婚呢?壞的男人他盼望玩這個女人又可以玩別的女人,所以就一直玩不必結婚也不要緊。壞的女人一方面跟這個男人上床,如果有機會再跟別的男人上床,也不必結婚也不要緊。他們就享受更大的犯罪的自由,所以他不願意立約,因為他們認為這種約是一個轄制,這種約是一個管制,這種約是一個限制,這種約是一個墳墓。所以這些人根本不懂得在約束中間的自由是很美的享受。所以今天許多人要同居不要結婚,他們就根本要享受不要責任;像許多的基督徒要應許不要命令是一樣的。真的愛神的話,你要先遵守命令才享受應許。你真正愛一個男人,你要享受真正的愛情的自由以前你先約束。親愛的弟兄姊妹,這個約束是好的,但是這個約束到底什麼時候結束呢?只有一個可能,就是當死亡來臨的時候,沒有一個人可以約束另外一個人。所以當丈夫還在的時候,你跟別人發生關係,你是淫婦。當丈夫死了以後,你再嫁給一個男人,你不是淫婦。那個死了不能跑來對你說,為什麼你跟別人結婚?因為他已經死了,所以他死了他權柄就不能再管你了。你已經脫離那個約那個限制跟那個約束。所以這裡真正的意思不是講誰死了,這裡真正的意思是死就把人跟另外一方面的關係隔絕了。那麼基督徒跟律法有關係嗎?你可以說我信耶穌我不受律法的管制我可以亂來違背律法嗎?我可以跟什麼男人都在一起嗎?不是的,你只能跟一個男人在一起。因為丈夫死了,所以你的自由還是用原則去限制的。這個原則就是原先丈夫在的時候,一個男人限制一個女人的原則。當死把兩方面隔絕以後,這一方面就沒有責任忠於那個已經死了的。但是她還要用忠心,真正的愛在另外一個男人的下面約束自己。這樣這個自由不是淫婦的自由,這個自由是貞節的女子的自由。那麼一個真正守貞節的女子,她再結婚的時候,不是失去貞節,但是她因為丈夫死了,她跟什麼人都亂來的時候,她就失去貞節。那麼基督徒跟律法的關係是什麼呢?死的隔絕,所以律法沒有辦法再管轄我了。律法沒有管轄我,是不是我就可以隨便犯罪也不可能違背律法呢?不是的。因為律法的經意就是在義裡面在真理裡面,願意被約束,這個原則是沒有改變的。那我現在得救了,有新造的生命了,在神裡面在基督裡面被重造過來,我要怎麼辦呢?現在我是歸屬另外一個人。像一個寡婦再嫁的時候,就重新歸屬另外一個丈夫一樣。那這個新的丈夫是誰呢?新的歸屬是誰呢?就是從死里復活的耶穌基督。他用他的死用他的生命來救贖我,用他的愛來吸引我,我從罪中出來因信稱義,我從前在罪中間受律法的管制,我現在得救以後就被義所管制。這樣這個自由不是放蕩,這個自由不是放縱情慾,這個自由在新生命的原則裡面被約束,像過去舊生命在律法中間被約束一樣。那到底現在律法是怎麼樣呢?對我來說,律法死了。對律法來說,我已經死了。好,現在我要解釋這兩句話。為什麼對我來說律法死了呢?因為律法不能再轄制我了,我已經不在他的轄制的範圍之內了,所以他沒有能力了;他的責任已經結束了;所以我看律法的功用死了。那不等於說律法不存在了,也不等於律法在基督徒得救以後就沒有功用了。連耶穌自己說,我來不是廢除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請你注意聽,這裡面有很多很微妙的關係。所以連耶穌基督也不敢說律法被廢掉了,所以基督徒沒有資格沒有權柄說現在律法是廢掉了。但是對我來看,律法某些的功用是死了。怎麼講呢?因為以色列人從律法領受了祭司的制度。祭司的制度既然廢去了,律法也就改變了。這個希伯來書的作者很重的講這句話。猶太人從律法領受了祭司的制度,祭司的制度既然改變,律法也就要改變。這裡呢,不是否定律法,也不是輕看律法,是給看見律法的功用到每一個層次就有限的停止了。律法的功用是什麼呢?定罪。律法的功用是什麼?叫人知罪。律法的功用是什麼呢?使人在罪中領受了咒詛跟刑罰。這是律法的正面的或者說消極的功用。但是律法還有隱藏著的超然的功用,超過字句,超過舊約的價值,那個超然的功用從來沒有失去。所以當你說我看律法是死的。什麼意思呢?律法不能再定我的罪。因為我已經脫離了律法給我的限制,我已經脫離了律法所帶來的咒詛,我脫離了抵觸律法所要領受的上帝的怒氣。所以這樣說來,律法的這一方面的功用已經不能再行在我的身上。第二樣,罪的工價是什麼?乃是死。所以律法的要求是什麼呢?你犯罪,所以你犯罪以後呢,我就要把你告來,來定你的罪,把刑罰臨到你身上。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所以律法對犯罪的人的追討就是人死運行在他的身上。我犯罪了,我怎麼知道呢?因為律法作證明。我違背律法所以我犯罪,你們在法庭看這件事情很清楚。你觸犯了637條,你又觸犯了728條,你又觸犯了918條,你另外又觸犯了1238條,因為你觸犯了這4個條例,所以你的罪名成立。承認不承認?承認。承認就可以回家,是不是這樣?沒有這個事。承認以後怎麼樣?現在定你進監牢18年。所以認罪的結果就是受罪。大家說,1,2,3,認罪的結果就是受罪。這是律法的責任。那麼救恩的果效是什麼呢?認罪的結果就是得赦罪。這個跟世界上的公義的原則完全相反。跟法院的規矩完全向背。所以很多人聽基督教的福音,越參加佈道會越看不起基督教。我們以為上帝的愛這麼大可以感動人信耶穌,那些比較好的人說,原來犯什麼罪一禱告就赦免了這樣的教我那裡要。這個叫做最違背人性的,只要一禱告什麼罪就赦免了,這樣的上帝是最不合公義的。所以很多人佈道家的結果是越來越使人不信上帝。我不是說佈道家完全錯,我告訴你那些看不起這種佈道而沒有得到好好解釋的人也不能怪他完全錯。所以作一個真正偉大、正確、深入、平衡的佈道家真是不容易。因為他們講的話是對的,認罪是要定罪的,怎麼認罪變成赦罪呢?因為沒有看到神在基督里讓基督受罪的咒詛的事實以前,他沒有辦法明白什麼叫做赦罪。所以從我來說,律法對我定罪的功效已經沒有了,律法對我咒詛已經達到了,因為我曾經死在罪中了,我已經死了,那你的要求就是我死,我已經死了你還有什麼要求呢?所以對我來說,律法是死了。對律法來說,我已經死了。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你說那裡我死,我活的還好好的。基督徒什麼時候死過呢?好,現在這個死就要看怎樣在我身上運行發動的死權轉移到在十字架上我與他同死的這件事情上。哇,這是很深的事情。To die with Jesus Christ on his cross to die inhis death。與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與他的死同死,是這個意思。基督的死裡面死。所以這樣來說,我是死了。我既然已經死了,你還要討債嗎?你還要追討什麼呢?罪的工價就是死。我是的,我犯罪,我違背律法,這一條那一條都違背了,那麼你要我什麼?要我死?我死了。你現在再來找我做什麼?我已經死了。你說你死了怎麼會講話?我現在這個講話回應你的這個我是死里復活的我。那個你要追討給他死的那個我不是這個我,是那個已經在十字架上與基督同死的那個我。所以這樣從律法來看我死了,你不能再追債了,你不能再苛求了,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第六章23節。而我就因為犯罪我死了。當我犯罪的時候,罪的行為從我自由的流露出去,罪的權柄在我裡面發動要使我的生命進到死的地步。那這個罪是一個權柄,這就是為什麼第五章到第八章用的罪是單數的不是多數的。這個保羅的救恩神學裡面很特別的一個特點。他講SIN不是講SINS,這個Harmatia是單數的一個詞。所以這個罪變成擬人化了,這個罪變成好像有人格一樣的。他與我同在,這個罪變成一個損壞生命的能力在我的裡面。這個罪變成一個發動的力量要使我死。我起初犯罪的時候,以為很自由。好像你開車,路上一個人招手,你心裡想我很忙我不睬他,後來靠近原來是很美麗的女孩子。你剛好很孤單,你就停下來了。我孤單還有200公里,有個美女在旁邊多舒服。好,上來上來上來。你請她上來的時候,你說這個是突然來的意外收穫。美麗的女子在我身邊陪我200公里。這是個好機會。那麼她不單喜歡你,她還給你吃糖果,抱著你,你開車很忙,她替你喂。其實裡面都是毒藥。所以你明白啦?你以為你玩弄罪惡,結果被罪玩弄。所以犯罪的結果呢,就象美女把毒品放在你的裡面。罪在裡面發動的權柄結果就是要你死。所以你犯罪你得到罪的工價乃是死。那麼結果你發現了,你得不到她,因為到半路她跑去別的車去了。她說我們加油的時候,我們停下來一下好不好?她就不見了。當她去了以後呢,她的毒沒有去啊。你懂嗎?所以你再開的時候,你不是跟女人在一起開車,你是跟快要死的毒在你身上開了。所以越來越發作,她去啦,她的毒在你裡面,怎麼樣發作呢?流在你心臟裡面,流到你血液的裡面,流到你的腦裡面,所以這個毒就發動在你身上。怎麼辦呢?所以當你再開20公里的時候,你開始向左向右晃了,晃來晃去你不知道怎麼樣了,當你沒有死以前呢,你看見一個醫院在那裡,你就快快朝著紅十字跑過去了,你那個時候就把毒在身上的發動帶到醫生的病床上去了。這就是當你接受主的情形。所以主啊,你現在做什麼?我正在為你死。那我與你同死好不好?我把我的死交在你的死裡面。我那個要使我死的,我就交給你你來擔當好了。耶穌沒有說,你這樣沒有良心,我要死了你還要給我死上加死。耶穌回答說什麼?我來就是來為你死的,我來就是用我的死來擔當你的死,我用我的死來解決你不能解決的死。所以這個叫做歸入主的死;這個叫做與主同死。所以我們與基督一同死的時候,我的生命與基督的生命連在一起,我的毒就流到耶穌的身上,而耶穌基督是唯一能夠解決這個死權有的生命的大能。而我裡面的生命不堪一擊,因為這個罪的力量比我生命的力量更大,這毒死我的權柄比我勝過毒的權柄的生命更大。所以當我歸入基督的死的時候,我的罪就在耶穌的身上發動了。那麼我沒有辦法克服的,我就交給耶穌基督,耶穌的能力就得勝罪惡。為什麼呢?因為他有無窮之生命的大能來作祭司。這也就是在律法中間的祭司所沒有的能力。如果你看希伯來書你看的很清楚。在律法制度下面領受職分的人,他們都是自己有罪的人,有死阻隔,都是軟弱的,他們沒有一個是發誓起的。所以他們沒有一個祭司可以為我們贖罪。甚至祭司為以色列人贖罪以前要先為自己贖罪。所以在律法制度裡面領受這種祭司職分的沒有辦法解決罪的問題。所以希伯來書告訴我們,耶穌為祭司,不是照著肉體的條例。兩件事,不是照著肉體的條例,什麼意思呢?第一,肉體的條例作祭司一定是亞倫的後代,利未支派。耶穌基督是猶大支派是大衛的子孫,按照肉體的條例他不可以作祭司。因為在利未支派中間從來不可以出君王,照樣在猶大支派中間不可以有人可以作祭司。所以這個不可能的。第二樣,不是照著肉體的條例,因為摩西亞倫在利未支派生下的大祭司都是從生育傳下的職分。但是耶穌基督不是,他既然不是祭司的後代,肉身所生的祭司,他怎麼可以作祭司呢?所以上帝起誓說,你不是照著亞倫的後代,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作大祭司。感謝上帝!所以在律法制度中間祭司的贖罪是不能成就的。只有那超過律法,不在肉體條例之下,永恆的上帝,按照麥基洗德所立的永恆的祭司,耶穌基督才能成就救恩。所以希伯來書說他不是照著肉體的條例,乃是照著無窮之生命的大能,作了永遠的祭司。所以這個無窮生命之大能,像一個∽,∽+100000000=∽。無限大減去最大的數目還是無限大。沒有宗教可以這樣解釋,沒有宗教可以這樣了解。感謝上帝!所以這一節聖經很重要,律法像已經死了的丈夫,沒有辦法再追討你現在為什麼不是在我下面受我管轄,因為那一個被你管轄的已經死了。罪的工價是死他就死了嗎,所以我看你的功用也已經死了,因為你祭司的制度在律法裡面所領受的是按肉體的條例沒有辦法拯救靈魂。我不歸在你下面了。那麼你歸在誰下面呢?我已經死了,我現在歸在基督下面。你死了怎麼歸在基督下面?我是歸入基督死裡面的死,我就歸入基督裡面的活裡面活。哇,有這麼偉大的神學思想,這麼深奧的道理,如今活著不再是我,因為那箇舊我已經死了,那個死的工價已經完成了。死了以後罪就不能在追他了。It』s finished。Require is fulfilled。已經滿意你所要求的一切了。那怎麼辦呢?現在完全沒有關係了。死了這個我呢,再活過來的時候,是一個新生命,是一個新創造,從今以後,我不在律法之下,但是我在一個新的丈夫的下面,新的管轄的下面,誰啊?我主耶穌。為我從死里復活的耶穌基督。現在我在你的新生命下面,永遠順服你。那這樣是不是因此輕看律法呢?不是,律法救贖的不可能性已經顯明出來了。律法正面成為上帝的公義善良跟聖潔的彰顯這個功用還是存在。我幾十年感到這段聖經很難解釋,許多基督徒讀了再讀,讀了就是這樣,算了。今天我給你交待清楚,什麼叫做律法不能再追討我了。我現在不在他的轄制之下。什麼叫做我已經死了,我在基督的身體的死裡面死了。為什麼這裡講基督的身體呢?因為基督有身體才能死。基督的靈性從來沒有死。基督的人性會死,基督的神性絕對不能死。所以基督死的時候是站在代替我罪人的身份受審判的時候,親身擔當我的罪而死。我只有與基督同死,我才能解決罪的工價就是死的這一個事情。感謝上帝!而我怎麼會復活呢?因為基督有無窮之生命的大能。所以他以絕對的無窮之生命的大能,從死里復活的時候,使所有的權柄加起來全部給他一筆勾銷了。無限大減去1百億,1萬萬億,還是一樣。因為他是無限大。無限的就是無限的,有限的就是有限,有限加有限加有限加有限加有限講到你嘴巴歪還是有限。所有人的罪加起來,所有罪歸到他身上,耶和華把我們的罪歸到他身上,所有的罪歸到他一個人身上,所有的是有限的所有,他的一是無限的一,你所有的是有限的所有,他的一是無限的一。那唯一的無限能夠克服有限的總和。感謝上帝!上帝的道真是清楚的,蘇醒我的心,打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的悟性了解被蘇醒起來。感謝上帝!現在我們再讀這一段聖經你就更清楚了。我們大家再讀第1節到第6節,我們大家開聲來讀。羅馬書第七章第1節,1,2,3「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里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 神。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欲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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