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富人的財富價值觀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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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富人的財富價值觀有何不同?

發表於 2009-06-01 07:54:41

當比爾·蓋茨決定把自己580億美元財產全數捐給比爾及梅琳達·蓋茨基金會(Bil&MirandaGatesFoundation)時,蓋茨表示,這是他和妻子梅琳達的共同決定,「我們決定不會把財產分給我們的子女。我們希望以最能夠產生正面影響的方法回饋社會。」

蓋茨1975年創辦微軟後,視窗軟體雄霸操作軟體市場,讓他在1995年至2007年雄居福布斯全球富豪榜榜首,過去十多年,蓋茨已為世界各地的慈善事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並成為世界上最慷慨的富人。目前,以蓋茨夫婦兩人名字命名的比爾和梅琳達·蓋茨基金會是全球規模最大的私人慈善組織,其基金規模是老牌的福特基金會的3倍、洛克菲勒基金會的10倍。

比爾·蓋茨和巴菲特隨後的巨額捐贈曾經轟動世界,並帶動美國富豪變得更加慷慨。美國私人和公共基金會數量從1997年的逾4.4萬家增至2007年的逾7.8萬家。12年前,美國《紀事》網路雜誌公布的前60名慈善捐贈者排行榜中,僅有兩人的捐款數目超過1億美元。但自2001年以後,捐款數目過億者人數一直保持在兩位數,巴菲特目前己捐款400多億美元。

為什麼美國富人不把財富傳給自己的孩子呢?美國崇尚個人奮鬥打天下,不像一些國家尊崇世襲的爵位和財富。很多通過艱苦創業而成功的美國企業家不相信財富可以傳代。他們知道,由於富家子弟在鈔票堆中長大,一輩子不愁吃喝,無憂無慮,容易養成揮金如土、逍遙度日的不良習氣。金錢不但不會給後代帶來幸福,相反有可能對後代造成傷害。

巴菲特和蓋茨都是當今美國富人的傑出代表。他們秉承「再富不能富孩子」財富觀,將錢捐獻給社會而不願留給後代。蓋茨曾經說:「當你有了1億美元的時候,你就明白錢不過是一種符號,簡直毫無意義。」蓋茨對社會如此慷慨大方,然而對子女則相對吝嗇。蓋茨多次公開宣布:「我不會給我的繼承人留下什麼錢,因為我認為這對他們沒有好處。」

巴菲特對世襲財富的理念更是不屑一顧。他說:「我從來不相信王朝世襲式的財富。」巴菲特在回答記者有關為什麼不把財富留給孩子時說,他認為自已的財富是上帝的恩賜,全部來源於社會,最後也要反饋給這個社會。

許多美國富人都認同鋼鐵大王卡耐基的觀點:「一個人到死的時候還是家財萬貫,這是一種恥辱。」。在美國還有一種說法:「沒有人能夠豁免賦稅和生死」。美國人把納稅看成是一種義務,富人自然更不例外。富人們認同社會體諒政府,認為政府也像一個家庭一樣,需要有各種各樣的花費以及對社會的投資。為此,國家一定要有收入,徵稅是必需的,而逃稅則是一種恥辱。

美國很多人都不把遺產傳給自家子孫,而年輕人對繼承遺產也不感興趣,他們更崇尚白手起家,實現自己的「美國夢」。巴菲特曾說:「我希望我的3個孩子有足夠的精力去干他們想乾的事情,而不是有太多的錢什麼都不做。」更多的美國人認為:父母溺愛孩子,讓孩子只會享受,可能是一生中最糟糕的事。因為這樣會使孩子失去經歷屬於自己的成功和失敗的機會。他們不想讓孩子成為坐享其成的富人,擔心讓孩子輕易得到巨額財產,會抑制孩子的才能,使子女成為只會守財、享樂而不具有創造財富能力的人,甚至會將他們推向墮落的深淵。捐贈有利於子女的成長、成才和社會的發展。

許多美國富人認為,他們的家人已經生活得很好了,而「財富不應該集中在少數人手裡」。比爾.蓋茨的父親老威廉幾年前在致布希總統的一封請願書中寫道:取消遺產稅將使美國百萬富翁、億萬富翁的孩子不勞而獲,使富人永遠富有,窮人永遠貧窮,這將傷害窮人和他們的家庭。因此他堅決反對布希總統取消遺產稅的提議。巴菲特曾當著孩子的面在公司股東大會上說:「那種以為只要投對娘胎便可一世衣食無憂的想法,損害了我心中的公平觀念。」

相比美國人,中國人更重視血緣關係的傳承。孔子有言,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至少意味著,人生在世的主要任務之一,應該是把自己的功業傳給骨肉至親。換句話說,我們是把永生的希望寄託於血緣的一脈相傳之中,因而我們才會如此迫切地追求「望子成龍」或「望女成鳳」的夢想。就以領養為例,美國人一般不太會介意自己的子女是領養來的,有時,他們甚至熱衷於領養與自己種族不同的孩子,比如某些明星就領養具有東方血統的孩子,且不止一個。剛剛上任的美國駐華大使就從中國和印度領養了兩個子女。但對於大多數中國人來說,一般僅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之下才會領養孩子,而且領養之後,總要竭力掩蓋,因為我們更看重所謂的嫡傳正宗血緣關係。

也許這一差異與基督教傳統有關。在基督徒看來,孩子都是上帝送給我們的禮物,而非父母的私物,當父母含辛茹苦把孩子養大之後,就該及時放手。在此意義上,擁有孩子的樂趣主要在於養育的過程之中,而非為了香火的延續,或日後子女對養育之恩的回報。另一方面,中世紀的基督教會曾經規定,神職人員不得結婚,以便一心侍奉上帝。正是因為有了這個規定,西方社會對於獨身現象早已見怪不怪,在他們看來,當一個男人選擇以事業為重時,甚至會放棄婚姻。這就是西方歷史上的許多思想家選擇獨身的原因,如康德、牛頓、笛卡爾、休謨、斯密等人,不勝其數,這些思想史上的偉人都沒有留下自己的骨肉,但他們卻英名永存。

正是基於這樣的差別,導致中美富人財富觀的不同。對於以比爾·蓋茨為代表的當今美國富人來說,人生在世,更重要的意義在於如何為社會盡責儘力,而不是為自己和子女謀利。或者說,一個人所應承擔的社會責任要遠遠超過家庭義務。但對於更多的中國富人來說,卻尤為看重個人對於家庭應盡的義務,由於孩子身上流淌的是自己的骨血,因而中國的民營企業大多是家族企業,說到底,血總是濃於水,一筆寫不出兩個同樣的姓氏。這些都是我們的常用語,而其中的文化含意值得玩味。

據美林全球財富管理環太平洋區總裁孔旭洪表示,在全球5個富人增長最高的國家中,亞洲區佔了4個,依次為印度、中國、南韓及印尼,中國去年擁有100萬美元以上的富人超過了40萬人,而一些超級富人(指資產超過3000萬美元)大多已把財產轉移或存放於境外。 儘管回報社會和回報後代都能實現個人的價值,但哪一種方式更可靠呢?且不說家族之中會有敗家子,正如中國古訓所言,富不過三代,而整個民族乃至人類社會當然不可能走向毀滅,就此而言,回報社會本身更為可靠。

我們現在看到,香港的一些巨富,在巨額捐款的時候,往往以父母的名字命名基金會和捐建圖書館、教學樓。這是一種回饋社會和光宗耀祖、澤被後世相結合的善舉。顯然,中國人的血緣親情觀念不會輕易改變,但是善舉、回饋社會的模式也在悄悄發生變化,變得多元。比如汶川地震之後,上海退休教師沈翠英自願把自己的一套房產捐贈給四川地震災區,以在都江堰市建造一所能抵抗強震的學校。說起這套房產,她原本是像大多數中國人那樣,打算留給自己孫輩的。然而,地震後她改變了主意,理由極為樸實,留給災區的孩子,她將被更多的學生視為奶奶。

文明是人類社會創造的一切財富的總和,但從財富到文明,並非簡單的累積即可天然到達。從比爾·蓋茨身上,我們看到了兩種不同的財富態度。在積累財富之時,比爾·蓋茨的財富以及投機行為,「總是讓人想起以前的強盜式貴族」,關於微軟的壟斷爭議,至今未息,在前些年他亦經常被批評為富不仁。縱然富甲天下,亦不見得就擁有財富,在走出微軟之後,被《財富》稱為「理想主義者」的比爾·蓋茨,「將有更多的機會出現在公眾面前,為了全世界的貧窮百姓與政府和企業作鬥爭」,蓋茨說:「我會同那些幸運地獲得了巨額財富的其他人談談,告訴他們如何將財富返還給社會。」

舍天下之財,成天下之善。千金散去,財富歸於社會,而又臻於文明,正是財富累積的正道。比爾·蓋茨希望自己對世界有正面的貢獻,使個人財富最終化為人類文明社會前進的一種助推劑。儘管中國富人的財富崛起同樣充滿爭議,但財富的繼承卻是波瀾不驚地無可非議,中國的「富二代」登上歷史舞台,非但沒有遺產稅的挑戰,而且富人們想方設法在把所有的財富與資源一起打包交給下一代。諸如碧桂園娃哈哈的老闆們一樣,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的「富一代」,都在想著如何「一世」又「二世」,直至「既壽永昌」地使個人財富為子孫享用不盡,遑論「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種恥辱」的財富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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