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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飛矢不動」想到的

從「飛矢不動」想到的——重新解構辯證唯物主義的一點嘗試

問題的提出始於芝諾提出的關於運動的四個著名悖論:1、二分法。物體在到達目的地之前必須先到達全程的一半,這個要求可以無限的進行下去,所以,如果它起動了,它永遠到不了終點,或者,它根本起動不了。2、阿喀琉斯(一譯阿基里斯)。快跑者永遠趕不上慢跑者,因為追趕者必須首先跑到被追者的出發點,而當它到達被追者的出發點,又有新的出發點在等著它,有無限個這樣的出發點。3、飛矢不動。任何東西佔據一個與自身相等的處所時是靜止的,飛著的箭在任何一個瞬間總是佔據與自身相等的處所,所以也是靜止的。4、運動場。兩列物體B、C相對於一列靜止物體A相向運動,B越過A的數目是越過C的一半,所以一半時間等於一倍時間。

四個論辯可分成兩組,前兩個假定時空是連續的,後兩個假定時空是分立的,每組的第一個論證絕對運動不可能,第二個論證相對運動不可能。

歷史上對於「飛矢不動」比較重要的分析有:

第奧根尼:當他的學生向他請教如何反駁芝諾時,他一言不發,在房間里走來走去,學生還是不理解,他說,芝諾說運動不存在,我這不是正在證明他是錯的嗎?

亞里士多德:關於二分法,他說,雖然不可能在有限的時間越過無限的點,但若把時間在結構上看成與空間完全一樣,也可以無限分割,那麼在無限的時間點中越過無限的空間點是可能的;關於阿喀琉斯,他說,如慢者永遠領先當然無法追上,但若允許越過一個距離,那就可以追上了;關於飛矢不動,他說,這個論證的前提是時間的不連續性,若不承認這個前提,其結論也就不再成立了;關於運動場,他說,相對於運動物體與相對於靜止物體的速度當然是不一樣的,越過同樣距離所花的時間當然也不一樣。亞氏批評的意義主要在於使芝諾論辯顯得更為明了,前面對諸論辯的轉述就顯然參照了亞里士多德的這些批評。

黑格爾:「運動的意思是說:在這個地點又不在這個地點;這就是空間和時間的連續性,──並且這才是使得運動可能的條件。」這個解決方法要點在於強調時間空間的連續性,而且對連續性賦與新的、特有的解釋。不過,它似乎並沒有直接針對芝諾論辯本身來提出批評,而且關於連續性的獨特解釋與數學和邏輯所要求的精確性不相容。

恩格斯:運動本身就是矛盾;甚至簡單的機械的位移之所以能夠實現,也只是因為物體在同一瞬間既在一個地方又在另一個地方,既在同一個地方又不在同一個地方。這種矛盾的連續產生和同時解決正好就是運動。

恩格斯的解釋,基於馬克思辯證唯物主義對運動本身的定義及辯證法在認識事物時特殊的較以往的哲學思維都更為先進的認識論而來。他對運動一詞的定義是:運動是標誌物質世界一切事物和現象的變化的以及過程的哲學範疇,是物質存在的根本方式和根本屬性。 應該說,針對於芝諾提出的四個旨在論證運動不可能的悖論,只要能在根本上對運動給出準確合理的定義,那就是不難解決的。歷來的種種哲學批判或者自然科學的分析,往往流於或是對時間、空間連續與非連續的爭辯,或者被對一堆關於運動軌跡的分析而得出的結論弄昏了頭腦;誠然,自然科學的不斷發展,貢獻給我們不少啟發,我們可以獲知,如果存在運動,則運動反映在時間與空間的雙重量度會是多少。但解決不了是否存在運動這一根本命題。 在這個問題上,更高層次的哲學探討顯然更具價值和時效性。歷來的哲學批判雖然未臻完美,但是確實能夠涉及到問題的核心了。亞里士多德關於時間空間連續性的討論,應該是人類對於「運動」這一理性難以準確描述的哲學命題基本認識的開始;因為對於運動,時間和空間是唯一的量度。(請注意,我這裡把時間和空間這兩者合二為一稱為是唯一量度)到黑格爾的辯證法出現,承認自然界本身存在「矛盾」這一實體,是辯證法高明於其他種類的認識論的地方,也是黑格爾能做出一個更為合理、更為接近我們理想中真實的答案的解釋的原因。他第一次嘗試性地給出了關於這四個命題所指問題的基本定義,即對於「運動」這一個根本現象的定義:運動就是在這個地點又不在這個地點。但是很不幸,真理與謬誤往往只差一步。黑格爾將這一新鮮的運動定義,當成是對時間與空間連續性的解釋。這一新的獨特的對於時間空間這一量度的解釋,使得他的解答再次偏離了對芝諾命題本身最根本和最直接的攻擊;另我們現在看來很不滿意。雖然我們不能說他不夠確切,因為時間空間本身不能被確切認識。但至少這個新解釋不夠完美。 恩格斯也如同他的朋友馬克思一樣偉大。他批判地繼承了黑格爾的成果。將運動本身定義為一個存在的矛盾,即同一瞬間,既在一個地方又不在這個地方,將這種矛盾的連續產生和同時解決理解為運動本身。應該說這種解釋是相當有創造力的,對運動本質的全新定義,在空間量度內解決了運動的起點或原始推動力的問題,也讓運動著的阿基利斯也終於看到了終點的可能。

回首歷史,恩格斯的解釋確實是最臻於完美。但是否是最確切的呢?應該是沒人知道,因為人類的認知在不斷地發展,說不定到什麼時候,當人類對「運動」本身有了更確切的認知,那芝諾的命題當然也會有更確切的解釋。 我這裡所說的「認知」,實際上從辯證唯物主義的原有觀點出發,也許我們更習慣稱其為意識。意識是客觀事物的主觀反映。由於意識具有能動性的特點,使得我們對這一物質世界的認知,反映到意識符號——語言的表述上時,往往帶有了很多的差異和偏差。以時間、空間為例,我們可以確切地感知它們的存在,但我們無法認知其本質,所謂的秒與米,只是人們主觀制定的一種標準而已。所造成的相對可知,其本質仍是不可知。所以,當一種流派或者學說對某些事物根據需要做出語言上的表述或定義時,好學的人類總是會在語言範疇上對這些基本定義或假設追求更確切的表述,以使我們的認知更為深入。

現在,如果我們脫開辯證唯物主義可能給予我們的羈絆,站在一個旁觀者的角度,重新審視馬克思先生的辯證唯物主義體系,我們也許可以發現一些值得我們修正或者探討的地方存在。請注意,這不是文字的遊戲,只是嘗試可以讓我們的認知更為確切。

我們先再來談一談「運動」這個概念;「運動,被理解為存在方式,被理解為物質固有屬性。囊括宇宙中發生的一切變化和過程,從單純的位置變動起直到思維。」(《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 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6頁) 從語言學上分析,不難發現,這樣的表述中,運動這個詞,同時包括了變化和過程這兩個語素的含義在。那所謂的變化與過程又是什麼關係呢?據各具象的例子,兩者好比是微積分上的d與Δ的區別。 ∫變化=過程 不斷與不同的變化集合連續性地出現,構成了過程,過程的本質仍然是變化,那實際上,運動也就是不同的變化不斷發生所構成的了。不論運動相對於物質是一種多麼「一般」的屬性或者具有多大的概括性或普遍性,「運動」本身都是被更「一般」的「變化」所構成的。變化成了累積成運動的磚石。明白了這一層意義,便可以知道,任何企圖再度將運動等同於變化的嘗試都是多麼的可笑與缺乏勇氣阿。「應用到物質上的運動,就是一般的變化。」(《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 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591頁) 我們不妨直接修訂我們語言上的疏忽所犯下的小小錯誤,將變化(change)而非運動(movement)定義為物質最根本的屬性好了。這將避免令我們年輕的初學者們產生不必要的困惑,也確實使「運動」的定義獲得了更深的內涵與更普遍的適用性及意義。

辯證唯物主義的根基,在於揭示物質的客觀實在性和可知性;而這種認知在之前的所有哲學著述中認識有所局限和有失偏頗的。 我們的前輩辯證主義者在指出了變化是物質的根本屬性後,嘗試著把時間和空間解釋為變化著的物質的存在方式。把時間看作物質變化的持續性、順序性。把空間當作變化著的物質的廣延性或伸展性。將時間空間歸為一種伴隨變化的物質變化而生的性質,以此與古老的形而上學唯物主義者劃清界限。實際上,這種矯枉過正的做法和形而上學把時間、空間和物質割裂看待一樣都是不合實際的。時間、空間既不能脫離物質變化而存在,也不是物質變化的任何附屬品或衍生物。時間與空間的本質仍然是物質,它們符合辯證唯物主義對於物質的一切描述特徵:「物質是標誌客觀實在的哲學範疇,這種客觀實在是人通過感覺感知的,它不依賴於我們的感覺存在而存在,為我們的感覺所複寫、攝影、反映。」(《列寧選集》第二卷 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28頁) 古往今來,人們為時間和空間制定了種種用於部分認知其特性的度量衡,就是時空所具有的客觀實在性能被我們的意識所反映的結果。不承認時間、空間的物質屬性,不承認時間空間是與物質「傍肩而立」的一種存在即是不承認時空的客觀實在性,說到底就不是徹底的唯物主義。同時,也不是徹底地堅持了辯證唯物主義科學的辯證方法論。因為承認時空與物質是傍肩而立的存在,才能討論三者之間不可分離的辯證關係,從而從根本上指出形而上學唯物主義的謬誤與淺薄。 我們人類能力所及可以認知的這個世界是空間+時間的3.1維世界。任何物質的存在和出現都是伴隨著一定的時間和空間存在的。我們可以用這樣一種頗具古典色彩的描述來表徵這樣的一種關係:即物質總是存在於時間、空間之中。但是由於時間空間本身也是一種特殊的物質,因此時空本身又是被自身所包絡共生。三者的辯證關係在於:它們都具有客觀實在性且密不可分,但是三者又非完全等同。我們前面已經知道,物質具備變化這一根本屬性。這決定了物質必然以變化這一形態存在。而時間、空間、物質三者的關係就是,時間和空間可以共同量度物質的變化,時間和空間可以互相量度,時間和空間的互相量度最終又落實在被物質的變化所表徵。對這一關係的進一步闡述可以這樣:物質本身總是伴隨時間空間而存在,物質的任何變化,都會引起時間和空間的變化。物質範疇的可知性不在於物質本身可以被人通過感覺而完全感知,而在於物質的變化在一定時間空間範圍內可以被人們所感知甚至認知。我們可以建立諸如度量衡這樣的工具以幫助我們認知物質的變化,但對於這種變化的量度——時間與空間本身,我們又是不可認知其本質的。即對於具有物質性的時間和空間這兩種特殊的物質,我們不能確切認知或感知究竟有多少時間或者有多大的空間。不可之中的限定可知,這才是辯證唯物主義應該包含的可知論。 另外,這裡我們稱我們能力範圍內可以感知和部分認知的世界是3.1維而不是說成是四維的,是因為我們所討論的物質是完全存在於3.1維世界的物質。在這個世界中,空間作為完全的維度存在,而時間則是以單維度方向存在。時間在伴隨物質存在時,表現出不可逆性。對於時間這種特性、借用二分法可能提出的新疑問來加深我們的理解吧: 時間既然是不可認知其根本性質的,又在物質範疇具備單方向的不可逆性,那麼時間的起點在哪裡呢?這個疑問再次超出了我們的理性可感知的範圍;因為我們能感知的只是不可知中的限定可知。我們無法知道時間是如何變化的,也不能觀察或描述時間的變化方式和變化軌跡,因此到目前為止我們尚不能知道時間是怎樣變化的,或許自然存在著一個矛盾:時間沒有起點卻在不斷地向背離起點的方向變化。又或許時間的變化就是一個巨大的循環,因此只有方向而無起點終點。那又涉及到一個困惑人類很久的問題了,時間變化的初動力是什麼?上帝之手真的存在么?呵呵,暫時,這也是包括在了不可知的部分里的吧?不過,雖然人類的可知是不可知中的有限可知,但是源於意識的能動性,這個限定的範圍也從來沒有停下擴大的腳步。我相信明天的我們必將認知更大範圍的可知。

之所以要論述時間在物質範疇內不具備完全的維度特性,是為了重建一個區別於以往的對於意識的認識。辯證唯物主義認為,意識是人腦的機能,意識是物質的反映。這個定義我認為後半部分是比較正確的。但是前半部分有待商榷。意識是對物質的主觀反映,但意識不應該局限於人腦的機能。人腦的本質是物質的,而物質是處在3.1維空間內的客觀實在。而意識則應該是處在四維的存在。在意識範疇中,意識具備了完全的維度特性。和3.1維中的空間一樣,時間在這裡也具有了真正的擴展性、廣延性和最最重要的可逆性。誠然,嘗試在我們的思維裡面體驗時光倒流還是有些難度,因為這不符合我們的習慣,但是我們仍然可以找到一些我們可以理解的佐證,比如回憶。回憶應該是每一個正常人都經歷過的精神旅行。在這種意識級別的變化中,我們可以在思緒中撥回時間的鐘,讓時間倒流,時間在意識的範疇內已不再是具有單一的方向了,它變成了可逆的!正是由於這種變化,時間和空間構成四維後,也就區別於3.1維中的物質,它仍然具有物質性,但顯然還具備了其他的特性,處於更高級別的狀態。也許,在四維中,時間和空間又可以共同構成意識的量度。只是那種種機理不再像3.1維的物質範疇內的這麼明顯和易於理解了。也許,我們由此可以推想存在著更低維和更高維的客觀實在,只是那樣的世界到底是什麼樣子,又是在我們現在可知的部分之外了。

基於對以上修正後的辯證唯物主義的認識,我們再次嘗試下解決最初引起我們思考的飛矢不動的命題。 如果我們足夠聰明,在解決問題的時候就決不會放棄前人已經取得的成果。不難發現,只有把握住時間、空間與物質三者密不可分的關係,我們才能最大限度得接近真理。恩格斯創造性地將運動定義為同一時間既在一個空間又不在這個空間這一矛盾的連續產生和同時解決。將連續性重新賦予給時間、空間以及物質的變化三者的矛盾關係,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理論高度。我們如果從修正後的辯證唯物主義的角度看,我們也可以給芝諾假設的前提本身一記重擊。我們已經知道,時空是與物質傍肩而立的特殊物質。因此時間空間已是與物質同級的哲學範疇,而物質的變化只是物質的一個屬性,變化本身與物質不在同一個哲學範疇內,因此,當對物質對變化做出無限分割分析時,我們不可以同時把時間和空間作相同的無限分割。因為客觀存在的矛盾也是推動物質不斷、不同變化的一個動因,而這種將時間和空間「降級」分割的強硬做法,將原本處於兩種特殊物質與物質間的辯證關係轉化成了兩種特殊物質與物質的一種屬性間的矛盾,這種範疇的改變和概念上的偷換,必然導致最終結果的違背理性,也終究會得出謬論。 不過這裡需要注意的是,我們的這一解釋,不同於羅素提出的「語言層次論」。因為引起歧義的謎面不是單純的文字結構陷阱,而我們指出的謬誤之處也絕不是停留在語言層次上的劃分,而是哲學範疇內的概念劃分。是對時空與物質及時空與物質的變化三者哲學關係的闡釋。問題的根本不是語言符號「所指」與「能指」的混淆與矛盾,而是命題假設中對主體元素操作上的盲目一致性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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