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志中:心理學工作者的職業倫理(上) 知情權

幾年前我做個案諮詢時,我問一位來訪者:「對於心理諮詢能解決你的問題,你報幾分希望?滿分是10分,從0分起。」

他說:「實實在在地不瞞老師說,我對心理諮詢解決我的問題只抱3分希望。」

我又問:「曾經這個分數上有沒有上下波動?」 他回答:「曾經有,以前達到8、9分的。」

那麼是什麼原因讓他的對這個預期分數下降了呢?

從他那裡我了解到,因為他有過兩次的諮詢經歷,都是不成功的。他本來已經不再相信心理諮詢能解決問題了,但是他的好朋友,在看心理諮詢師的過程中確實有改變,這使他才保留了3分的信心。

思考的問題

如果你是諮詢師,以前來訪者的信心是9分、10分,或者7分、8分,總之在6分之上,卻在找了你以後下降了。你的感覺如何?

心理諮詢師就不僅僅只承擔沒有幫助到他這樣一個結果,還應該承擔不僅沒有幫助到他,還給對方產生了消極影響這樣的結果。

也許你會說,這不能說就是害了他,我們的確也不能下這個定論,但是至少因為你的諮詢行為、諮詢過程讓你的當事人買了單,他不僅要給你交錢,在你這裡花時間,而且最重要的是你影響了他。

由此可見,我們在諮詢的時候,可能我們的行為會減低來訪者的受益面,或者是會拿走他的某些利益,而這個過程是不知不覺的。

可能我們能找到很多理由,冠冕堂皇地認為來訪者的問題沒有解決是其他原因造成的,而不是我們諮詢師造成的,但這個問題的確值得我們心理學工作者思考。

接待個體諮詢需做哪些評估?

我們在接待一個諮詢的時候,我們要有評估,評估這個人、這個問題,是不是我可以解決的範圍?我對這個問題有沒有把握?

如果我覺得我對這個事情沒有把握,我是傾向於轉診、不接待?還是我傾向於死馬當成活馬醫,走一步看一步呢?

如果是走一步看一步,或者是你明明知道他的問題不是你的範圍,你沒有把握幫助到他,還能不能接這個個案呢?

答案不是絕對不能接,那麼你需要和他說清楚,告訴他:「你的這個問題,我現在沒有十足的把握,但是我願意嘗試。「

「我嘗試的結果有幾種可能性,你願不願意接受?如果你願意接受,那麼我們就簽一個書面協議,如果你不願意接受,我可以轉診,你找別的老師。「

這就是本著來訪者有知情權的原則,知情權之一就是諮詢師對個案打算怎麼處理?有沒有信心和把握,這都是來訪者的知情權。

言下之意,就是來訪者到了心理諮詢中心,可以問諮詢師:「你有能力幫助到我嗎?」我們的回答不一定是絕對有能力,但是我們要告訴他,我們的能力是怎樣的,信心有幾成。

來訪者的知情權包含哪些內容?

知情權是我們心理諮詢過程中有關職業倫理常出現的問題,知情權有好多方面,是來訪者要知道的。

我們可能會有意地規避,當我們規避了,就是故意不讓他知道,或者說如果他知道了會感受到有壓力。

比如來訪者想知道:「韋老師,你的水平到底怎麼樣?」這是他內心裡想要知道的。

如果我不想讓他跟我討論這個問題,我就可能用一些行為去規避掉他的這個行為,我讓他感覺到,你和我討論這個問題,你太幼稚了,我這樣的專家你怎麼可以這樣問呢?

我會做出相應一些行為,那麼我的這些行為就是剝奪了他的知情權。

還有來訪者到我們的工作室,想看諮詢師的證書,想看我們的資質,但是礙於面子,他可能就不會看了。

來訪者本來要了解一下諮詢師對他的問題的解決思路,但是擔心諮詢師會認為自己對接下來的治療不放心,他可能也不問了。

來訪者可能也想要我們跟他做一個保證,簽一個書面協議。

總之來說,這就像是再囂張的家長往往到了學校,也都不太敢跟學校的老師對著干,因為他的孩子在學校、在老師的手裡。同樣這就有點類似於醫生和患者一樣的。所以來訪者的知情權,作為一個諮詢師,是要完完全全去遵守的,這是這樣倫理要求。

心理諮詢師在諮詢的過程當中,首先應該讓對方了解你的專業服務的方向,專業的相關技術,使用的專業策略,你的工作過程是怎麼設置的,你工作的局限性等等,比如什麼問題你能解決,什麼問題你不能解決,可能在工作中會涉及的權益、隱私等等……這些都是需要告訴來訪者的。

所以我們就要有一個設置。每建立一個諮詢關係,諮詢師都要讓來訪者了解,或盡量引導來訪者了解他想要了解的。否則不了解的情況下開展諮詢服務,後續就會產生很多不良的狀況。

若諮詢的結果,能使他認為感覺好了,則皆大歡喜。相反可能就會出現之前我們說的那個狀況。

他原來認為心理諮詢能解決他的問題,而且他找了一家當地最好的心理門診,諮詢師名氣也比較大,但由於你沒有告訴他,他的問題可能會出現的情況,比如你沒有告訴他,他的問題可能需要諮詢一段時間,或者中間會發生反覆,結果他可能會自認為諮詢是沒有效果的。

出現這樣的狀況,實際上你已經違反了心理學工作者的職業倫理。因為在你手上失敗的個案越來越多,社會上就有很多人認為心理諮詢沒有用,來訪者不光對「自己的問題能通過心理諮詢解決」這個信心水平下降 ,他還會對心理諮詢行業失望,對這個行業失望還會傳播給其他人。

你損傷的不是來訪者的利益這麼簡單,你損傷的還是你個人的利益以及你背後心理諮詢行業的利益,這就是知情權涉及的一系列包括行業發展、個人職業發展、來訪者的實際利益等這樣的倫理問題。

所以一切有利於當事人的利益目標實現的事情,我們都要考慮嘗試去做,同時在同樣的前提背景下,一切不利於當事人維護自身利益和目標實現的事情,我們都不要做。

哪些事情不利於來訪者利益實現?

(一)收費問題

沿著這樣的倫理思維,我們來看哪一些事情是不利於來訪者利益實現的。比如說我們與來訪者建立了諮詢關係,但並不收取費用,是不是對於來訪者的利益是建設性的呢?

不收費的情況下,來訪者利益的實現是保護性的呢?還是傷害性的呢?大家認為心理諮詢為什麼要收費?你對不收費怎麼看?

有學員說: 「不收費不構成諮詢關係。」

這個說法有待商榷。如果你作為一個心理諮詢師,你亮出了你的二級心理諮詢師證,在525心理網等網站上開了一個諮詢室。

一個有心理問題的人,得了失眠癥狀,有輕度抑鬱,找你做輔導,你接了他的輔導,與他通過QQ和電話諮詢,沒有收取他的費用,約好了每一次什麼時間談論,什麼時候交流,時間設置也有,然後也達成了幫他輔導,他也認為你是在幫他做心理諮詢。

可能你這邊認為是練習或者是了解一下,或者是作為朋友幫助,但他卻是堅定地認為是心理諮詢,因為你是一名諮詢師,有證才讓你在網上開諮詢室。沒有收費,這算不算心理諮詢?——算諮詢的。

所以不能夠說只要不收費,就沒有建立諮詢關係,遇到問題諮詢不好,我也沒有問題,因為我沒有收你的錢,諮詢完以後,原來的以為諮詢能解決你的問題有6分信心,諮詢完了只剩下4分了,哪怕2分也跟我沒關係,我也不會內疚,可是行業在替你承擔,來訪者在替你承擔。

有學員說:「不收費,來訪者對諮詢信任度更低,重視也更低。」

我過去聽到一句話,叫做「高收費是一種治療」,這句話有一定的道理,因為他盯著我的這個表,嗒嗒嗒,2000元/小時,60分鐘很快,所以他會重視。

還有一個話題,剛才我講的,我們絕對不能因為我們規避我們所要承擔的諮詢責任而不收費。那麼可不可以不收費做諮詢呢?也不是絕對不可以,這個諮詢不是心理諮詢,而是心理諮詢的諮詢。

比如你跟他說:「這一次不收你的費用,但我明確告訴你,雖然我是一名心理諮詢師,現在我跟你還沒建立諮詢關係,你可以向一名心理諮詢師諮詢心理諮詢的相關問題,比如說,找哪一類的諮詢師更好?你的問題要經過多長時間?你大概是什麼心理問題?這個是心理諮詢的諮詢,我們並不是諮詢師和來訪者的關係,我們可以不收費。」

有學員說:「無論是否付費,都應該方法適當,不應該揭露,讓人受傷害。」

好,這句話是對的,我們現在正在討論關於收費的話題,也就是說,你以心理諮詢師的名義跟來訪者交流,無論你認為是不是諮詢,對方如果認為是心理諮詢了,這就是心理諮詢,來訪者就認為在享受著你的心理諮詢。

有學員說 :「我一直做免費公益諮詢。」

以後可能你需要注意,你一定要跟來訪者建立合理、合情、合法的關係,不要繼續做公益諮詢。公益諮詢要不要做?在哪裡做?在12355青少年心理和法律熱線做。

12355青少年心理和法律公益熱線,它是不是收費的呢?它是收費的。它是政府開的熱線,有政府買單,所以它是收費的。

有學員問:「在網路上做的怎麼辦呢?」

網路諮詢有網路諮詢的倫理設置,你們一樣要讓對方知道你的情況,同時你要知道他的情況,你要告訴他你有這個資格,要了解他的諮詢在不在你的範圍內,然後跟他達成一個諮詢協議。

有學員說「學校給學生諮詢不收費」,那是因為學生已經把錢交給了學校,他的學費裡面包括了這一部分,所以學校給學生諮詢已經是一種服務了,由國家給心理諮詢老師發了教師工資,所以也是收費的,要麼是政府代收費,要麼是學校代收費。

在2016年之前,網路上無論是心理學還是其他網路課程,無論是搞直播,還是語音,關建詞都是「免費」。那麼2017年的關建詞是什麼,是「價值」。2017年的互聯網將是一個知識轉換為實際經濟價值的轉換年。

同樣從2017年開始,大家也會認識到一個現象,我們要為獲取的知識買單,之前那種免費的現象,未來將會一去不復返。

也就是說老百姓會認識到,我們的成長是珍貴的,我們的時間是珍貴的。你不收我的錢,你浪費我的時間,你也是可恥的,我不跟你玩。你收我的錢,只要是有價值的,我也願意掏,所以將來再也沒有免費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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